晾完衣服,她问连先生,你不要去上班吗?

    “离开伦敦前,我和我秘书说,我得去把一个女人带到伦敦来。”

    选择自动忽略。

    来到厨房,连嘉澍也跟着她来到厨房,林馥蓁打开冰箱,问连嘉澍我还没吃早餐,一起吗?

    连嘉澍没答应,也没拒绝。

    拿出两个人份量的鲜贝,一个番茄,半颗洋葱,本来这些材料是林馥蓁准备给柯鈤做海鲜煎饼的,被连嘉澍那么一闹,海鲜煎饼泡汤了,柯鈤表现得那么棒,配得上一顿牛排。

    怕海鲜留到晚上不新鲜,索性就当成早餐。

    把鲜贝切成半放进沸水中半分钟后捞起,再把西红柿切成碎丁状,再之后是洋葱,在林馥蓁做这些事时,连嘉澍站在一边安静看着。

    十五分钟后,两份海鲜煎饼放上餐桌。

    关于那两份海鲜煎饼,连嘉澍做出以下评论:起码在色泽上看起来很像那么一回事,但是,好看并不等于好吃。

    “那就不要吃?你不想吃的话我吃了。”没好气问。

    然而,她的话在连嘉澍的眼里变成——

    “心虚了?”连嘉澍表情愉悦。

    两人餐桌,林馥蓁坐在这一边,连嘉澍坐在另外一边。

    五分钟后,林馥蓁的碟子干干净净,而连嘉澍只吃掉小块海鲜煎饼。

    小法兰西脸色并不是很好。

    不,确切一点来说是很糟糕。

    是海鲜煎饼太好吃了,没能如他的愿,外表好看但实际上是难以下咽的,就像二十岁之前林馥蓁的无数尝试。

    “要不要再吃一点?”询问声音十分的平静。

    毫无反应,俨然一副见鬼了的模样。

    心里叹气,轻声问到:“林馥蓁会洗衣服了,林馥蓁会做饭了就那么让你难以接受?”

    “是的。”冷冷回答。

    真是自私的家伙。

    “林馥蓁会洗衣服,林馥蓁会做饭了这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情,但是,林馥蓁在洗衣服,林馥蓁在做饭这都是在别的男人眼皮底下发生的事情,我无法接受,也永不接受。”连嘉澍站了起来。

    “嘉澍,昨晚,在你没敲响那扇门之前,我和柯鈤正在接吻。”低着头,林馥蓁说。

    周遭,安静极了。

    “等我身体恢复到理想状态,和柯鈤睡觉是迟早的事……”

    不大不小的一声打断了林馥蓁的话。

    地板是浅色的,一滴一滴往下滴落的液体是红色的,滴落时的频率像从屋檐掉落的雨滴,新的一滴打在刚刚滴落的一滴身上。

    不敢抬头。

    不停滴落的红色液体越汇聚越多,形成遍布状。

    垂着头,说:“嘉澍,你口中那个土拨鼠的男人在我一百八十五磅时天天叫我小甜心,是他让我懂得,珍惜自己不是整天把头抬得高高的,别人攻击你了你就攻击回去,而是累了就休息,生病就去看医生,身体哪怕受到一点点小小的伤也得处理。”

    把拳头握得紧紧的。

    死死低着头,说:“连嘉澍,柯鈤得好好的,要是他有一点点的不好,你和我之间的十年交情我会毫不犹疑丢到垃圾桶去,到时,我们就真正完蛋了。”

    周遭就只剩下那唯一的声响,以一种不断循环的节奏。

    遍布于浅色地板上的红色液体成滩状。

    林馥蓁一直垂着头。

    “砰——”的一声。

    慌慌张张抬头。

    房间就只剩下她一个人。

    看着那扇紧紧关闭着的门发呆。

    也不知道过去多久,目光无意识从餐桌上扫过,桌面上的水都把餐巾弄湿了,装水的玻璃杯碎成好几块。

    玻璃碎片边沿沾满红色液体,看着像是调皮的孩子用红色彩色笔添上的。

    看看玻璃碎片,在看看遍布于地板上的红色液体。

    笑。

    看看,变了心的女人有多可怕。

    对吧,嘉澍?

    ☆、第124章 两小无猜

    林馥蓁下午两点出的门, 离开时地板干干净净的,橱柜餐桌和平常没什么两样。

    一个小时的午休让她映在镜子里的脸色呈现出饱满的状态,这个时候柯鈤要是在她身旁了,肯定会伸手把她的脸颊乱捏一通,真是的, 她又不是他那只不爱劳动的猫。

    化了淡妆涂了口红, 穿上那双二百五十六欧的鞋子, 出门一看, 天气好极了,折回,添上耳环。

    衣服晾在向阳所在, 林馥蓁站在门口瞅着阳台看了一会, 两套斑马条纹睡衣在风里头荡来荡去。

    手机铃声响起,不需要去看林馥蓁就知道是谁打来的,这个时间点还能有谁。

    果然。

    眉开眼笑听着, 脚步休闲得很。

    柯鈤问:“我同父异母的哥哥的儿子走了没有?”

    “是的,我用海鲜煎饼把他打发走了。”她说。

    细细想来,的确似乎是那样。

    通话以“今晚你不需要穿斑马睡衣, 我今晚给你做牛排”结束。

    这个下午, 林馥蓁有两个任务,给柯鈤买一套睡衣, 然后再去超市买牛肉。

    时间多的是, 足够她好好挑上一番。

    从超市出来, 购物袋沉甸甸的, 她在打折区挑到不错的苹果。

    超市门口,有啤酒商家在做活动,啤酒被堆砌成了金字塔形状,两个巨大的啤酒桶十分抓人眼球,连嘉澍就站在其中一只啤酒桶旁边,白衬衫换成暗色条纹衬衫,垂落至额头处和大太阳眼镜遮住三分之二脸,左手缠住绷带,举着右手,手掌心正往着她的方向。

    没被变心的女人吓跑呢,也没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因为不放心,林馥蓁半个钟头前打电话个柯鈤,柯鈤好着呢。

    上前,硬着头皮问你不需要去上班吗?

    对了,他不久前说了,得把一个女人带到伦敦去。

    换话题,换话题。

    打开购物袋,拿出一个苹果,讪讪问“要不要吃个苹果”,问完马上想起苹果没洗,这是连嘉澍的大忌,把苹果放回去,讪讪说苹果没洗。

    还是毫无反应。

    超市门口人很多,她的行为也不知道看起来像不像和空气打招呼,和空气对话。

    反正打过招呼了,抹了抹脸,林馥蓁朝公车站走去。

    数十步之后,购物袋被接走。

    本能先于她的思想:“很重,你手受伤……”

    庆幸地是,连嘉澍似乎没听到她的话。

    抿着嘴,继续往前走,在那声“林馥蓁”中放缓脚步,瞧了一眼他受伤的手,低声应答出。

    “这一整个下午,我都在看着你和他通电话,看着你为他挑选睡衣,跟着你逛超市,看着你在打折区挑选水果,在你挑选苹果时,我问一位女士,我问她那个正在挑选苹果的女人看起来像不像是一位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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