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废话吗?美女老师面前,虽然不想怎么表现,但也不能给她留下坏印象。”符去病随口应道。

    这确实是符去病的真实想法,二年多来,虽然表现平平,她的课,还是老老实实的来上,没有迟到过一次。

    那么多老师的课,迟到,缺课,常有的事,而考试,没有那一课超过62分,唯有她的课,没有缺过一节课,考试,没有一次低于80分。

    “看你以往的各种表现,我还真怀疑,你那方面是不是有问题,这么漂亮的老师,你既然没想法。”火种像看怪物一样看着符去病,有些不解的说道。

    “你怎么一看到美女,就往那方面想,我真怀疑,你在你原来的那个世界,是不是种猪来着。”符去病鄙视道。

    “你才是种猪,既然这么说我,你还想不想知道,你的美女老师为什么瞪你?”火种不爽道。

    “那是因为我帅,把她男朋友比下去了。”符去病恬不知耻的说道。

    “就知你恬不知耻,可惜她还没有男朋友,算了,看在你是我主人的份上,在她发飙前,我还是告诉你吧!你的美女老师来大姨妈了,还是最特殊的一天。”火种笑嘻嘻道,话一说完,就不见了它的影。

    “什么?大姨妈。”符去病惊讶的,不知不觉,把这句话说了出来。

    符去病在门口一直纠结着美女老师为什么要瞪他,跟火种胡扯,愣愣的站在教室门口,突然的这么一番话,同学们错愕地看向他。

    “神经病。”有人开口骂道。

    “你家大姨妈没来,别乱喊,女神老师可不是你家大姨妈。”

    “你的书本呢?空着手来教室,你这什么态度,这是来上课吗?”杜莎莎见符去病这么个样,把自己说的话,当耳边风,还口出这么莫名其妙的话,温和的脸,发飙了。

    这个班,有五十个人,基本上是男的,符去病在班上,表现平常,日常有什么班级活动,他也很少参加,二年多下来,班上的同学,他能叫出名字的,都不超过一双手,能叫出他名字的,也应该不超出一双手,这么一个情况下,符去病也没把自己弄成孤家寡人,有一个很谈的来的,也就教室里唯一一个还空着座位旁边的男生,余天乐。

    “老师,他的书,在我这,他其实很早就来了,肚子疼,说去上厕所,没想到用了这么长时间。”余天乐站起身,扬了扬手上的书,腼腆地说道。

    有人见美女老师生气了,还有同学站出来帮衬符去病,就有同学拆台。

    “这么好好的一个人,健康的在操场上跑上十圈都不成问题,肚子疼?这谎话说的,你的脸怎么一点也不红。”

    “是吗?难道跑去了女厕所,打飞机被哪个女的堵住,没什么送的,而把自己的书献上了。”

    “上气不接下气的,难道打飞机时,被胖妞许丽雅撞见,她要非礼你不成。”不知道这位同学怎么看出来的,上气不接下气,睁着眼睛说瞎话的能力可见多强。

    “都给我起立,去操场,既然你们精力这么旺盛,那就让我好好的见识一下,没有十圈,不准去吃饭。”听了学生们的这么一些话,杜莎莎发飙了,彻彻底底的飙了起来。

    “啊!老师,为什么?我们又没做错什么。”有人说出了大家的心声。

    “你,15圈。”杜莎指着说话的同学,毫不客气道。

    杜莎莎这么一发飙,教室里顿时安静下来,都大眼瞪小眼的。

    “怎么?都想造反了是不?还是我管教不了你们了。”杜莎莎用手撑着桌面,暴风雨来临前的平静,淡淡地说道。

    “怎么会呢?老师你这也是为我们好,怎可像某人,把老师你说的话当耳旁风。”一帅气高大的男生,余文杰走出自己的桌椅,说话的同时,横冲直撞地冲向站在门口的符去病。

    见班长带头,其他同学不情不愿的跟上。

    符去病见到带头的是班长余文杰,那嚣张的身姿,向自己冲来,只要稍微动一下脑子,就会明白,他这是故意的,要让我难堪。

    余文杰见符去病傻愣愣的站着,心里那个爽歪歪,仿佛自己就要成为英雄。

    眼看余文杰就要撞上来,符去病往一边一闪,右脚落后一点,也就形成了绊脚石。

    余文杰一个没注意,被符去病这么一算计,顿时来了一个狗吃屎,弄了一嘴血沫,嘴里吐出两颗伴有血的牙齿。

    “杰哥,你怎么了,好端端的,怎么就摔跤啦!”有几个同学立马跑上前,去扶余文杰,其中有一人大声喊道,“老师,余文杰受伤了,要去医务室。”

    “怎么搞的,伤到哪里了。”杜莎莎走出教室,冷着脸说道。

    这反调唱的,比集体呆教室不动,还打她脸。看到余文杰嘴里吐出来的东西时,挥了挥手,“还愣着干嘛?难道想让我亲自送他去医务室。”

    “好啊!好啊!老师,杰哥就交给你了,我们去操场跑步了。”围着余文杰的这些同学,一听杜莎莎的话,顿时一哄而散。

    符去病没有随他们一起去操场,而是站在一旁,等着走在最后的余天乐。

    “兄弟们,我爱死你们了,等我所受的伤一好,请你们去满月楼。”余文杰向他们投去一感谢的眼光,心里如此想。

    同学们之所以这么一哄而散,是有原因的,都清楚,余文杰喜欢美女老师杜莎莎,如今有这么好的机会,让两人独处,还不赶紧跑。

    余文杰瞪了一眼符去病,这个仇记下了,“老师,麻烦你送我去医务室好不?”

    “你没手没脚吗?还是眼睛瞎了,脚断了,不能自己去。”杜莎莎冷冷地回道,仿佛余文杰不是他的学生,而是一厌恶的蛤蟆。

    余文杰喜欢她,她知道,很多人也都知道,可她不喜欢他,她清楚自己的身份,自己是老师,而他是学生,即使发生师生恋,余文杰也不是她喜欢的菜。

    余文杰有一次捧着一大束玫瑰花来到教室,当着班上同学的面,说是送给她,打了她一个措手不及,没有想其他,接下,放在了讲台上,里面的纸条掉了出来,被前排一同学捡起,把里面写的内容练了出来。

    杜莎莎才意识到,收了这束花,意味着什么?当时就在课堂上发飙,狠狠地批评了余文杰一顿,余文杰无所谓,也不把杜莎莎批评的话语放心上,每天上课,都带来一束玫瑰花,送杜莎莎,不管杜莎莎怎么处理,即使当着他的面直接扔了,他依旧还是每天都送。

    余文杰也不去做其他什么出格的事,就是要用花去打动美人的心,把杜莎莎弄得烦不胜烦。

    “老师,我是受伤的学生,你送我去医务室,这不应该吗?我哪里错了。”余文杰深情的看着杜莎莎,也不顾嘴里的血腥和难受,含糊不清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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