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疯子,离我远一点儿。”清冷的街道上宿醉的男人,被一旁身形富态的男人使劲一推,摔倒在地。

    咔擦,酒瓶被打碎,玻璃渣子四溅。

    “该死的。”身形富态男人厌恶的皱眉,使劲一角踢在了醉酒的男人身上,宿醉的男人因为那重重得一角,一个重心不稳倒在地上的碎玻璃上,双手被割出了一道大大的口子。

    身形富态的男人啐了一口,转身离去。

    宿醉的男人像疯子般,在身后笑着,却又像是在哭。

    “叔叔,你怎么了?”

    十来岁的小女孩走近他,轻声询问着。在看到他手上插入的玻璃渣子时,皱了皱眉眉,从身后的小书包里拿出了一块小碎布,丝毫没有因为眼前男人那一身褴褛的衣衫给吓退,细细地替他包扎好伤口。又从书包的文具盒里找出了一张100元的钞票(注意这是在台湾,所以是台币),递到男人的眼前。

    “这一百元是妈妈给我这两天在学校的生活费,你拿着去买点儿吃的吧!”

    衣衫褴褛的男人看着她,不语。

    女孩儿抬头看了看这已尽日暮的天,将小书包背回背上。

    “天黑了,我要回去了。叔叔你也快回家吧!”

    临走前,女孩甜甜的笑颜天真而无邪,就这么深深地记在他脑海里,十年。

    洛旻彦仍旧做着十年前的那个梦;那年他的妻子留下五岁的女儿,背着他和情夫跑了,那时他一个人开着车四处游荡,喝多了酒三天没有回家,被**抢走了车钥匙和身上之前的东西。

    一个人拿着酒瓶在街上游荡,被一个男人欺辱,小女孩儿替他包扎了伤口,还给了他一张一百元的钞票,要他早点回家。这是他那时活了28年来,第一次被人这样关心着,不是因为他显赫的家世和地位的假意奉承。

    没有睡意,他看了看床头的时钟,凌晨3点,他叹了口气,打开床头灯的开关,点上一支香烟,薄雾袅袅。

    **

    凌晨6点,洛家大宅。

    今天洛家大宅的早餐格外的早。

    餐桌上的洛溪小心翼翼地喝了口牛奶,偷偷看着一旁吃着烤肠煎蛋不语的洛旻彦,就怕一不小心又遭到训斥。

    “吃完了?”成熟男人瞥了她一眼,冷冷道。

    “没,没有。”小脑袋垂的低低的,一口一口咬着手中的三文治。

    “学校那边已经给你做了休学处理,以后家里有老师来教学,你不用出门了。”

    “daddy!我想……”

    男人凌厉的双眸看了她一眼,手上的餐具就这么砰的扔在桌上,与餐盘发出噌噌响声。

    “我不想再说第二次。”

    洛溪噤声不语。

    “荣成。”

    “是的先生。”身后的荣成俯身上前,将那张凳子向后拉开,洛旻彦走出餐桌,向屋外走去。

    “今天7:20到韩国首尔的飞机,和芬奇执行长谈下个季度时装的合约。”跟在洛旻彦身后,他着今天道着今天的行程。

    “代言人选的谁?”

    “艾薇!”荣成回道。

    “换掉她。”走上那辆昂过的轿车前他落下话。

    “那?“荣成皱眉,艾薇一直以来都是芬奇的指定代言人,也因为她大气优雅的名媛形象,和至高无上影视歌三栖明星的地位,自芬奇在台湾上市以来,一直都受人追捧,可是这时候洛先生居然要临时换掉,那还有半年合约的事情该如何处理。

    “换掉。”男人冰冷的声音又传了过来。

    “是。”荣成应道,老板的命令永远都只是遵从,没有违逆。

    “那新的代言人?”

    “严清纯。”洛旻彦上了车,就只留下这三个字,让荣成思索回味,那不是冷氏集团onlovein的代言人吗?

    题外话

    ps:宝贝儿们,明天同一时间再见哟~~~~(*^__^*)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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