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逆女,出了这个门,就不要回来了。”
金满萝气冲冲地吼了一句,然后一甩胳膊就向大屋走去。现在金家出了这样一个不孝女,已经有村民在那里说东道西了,她感到面子都丢光了,哪还有脸继续站在这里。
江有才一听金满萝的话,心中的大石彻底落下了,好不容易把老三一家赶出去,他的心里别提多高兴了,如果不是周围有那么多双眼睛,他恐怕要高兴得笑出声了。
同样高兴的还有金水云两口子,想到老三一家人走了后,老大那家子又都是老实巴交的人,如果平时有个好吃的好喝的,老大家跟自己争也不是对手,而如玉又是要嫁出去的,最后好处还不落到自己碗里啊。
“子艺,我们收拾一下东西,一会儿就走。”
人言可畏,唾沫星子淹死人,柳清总算见识到了,村民们说话没个顾忌,再难听的话也说得出口,柳清只想着越早离开越好,一分半秒都在这里待不下去了。
陆子艺也和柳清同样的想法,更害怕村民动起手来伤到妻主,越早离开这个是非之地越好。
所以在柳清叫他收拾东西的时候,他马上就推着轮椅离开了,回到屋后才发现杨林已经醒了,两人的眼里都是又惊又喜。
陆子艺激动地跑过去抓着杨林的手,不停地问他还有哪里不舒服,结果弄得杨林的眼眶又湿又红的。
“好孩子,幸苦你了。”杨林抚摸着陆子艺的手,看他神色有些憔悴,心里跟吃了黄连似的,不好受。
他这一病,肯定给他添了不少麻烦,还要他来回地跑,人都瘦了一圈了,只要想到这里,他就为这孩子心疼啊!本来他嫁到金家就不好过,偏偏他的身体也不争气,硬是给他惹出这么多事来。
能看到杨林好好的说话,陆子艺一点都不觉得苦,即使身体累了,心也是甜的。要说辛苦的话,妻主承受的不比他少,她跟他一起照顾了爹整日整夜不说,更因为他,妻主才被金家赶出去的,才会被村里人指指点点的。这些本不应该由妻主承担,可是妻主表现得那样的厉害,不仅治好了爹的病,而且面对众人的指责还能面不改色。
“爹,这是我的妻主,她叫金……柳清,爹的病就是妻主治好的。”
妻主改了名字,应该叫这名字吧,陆子艺反复地在心里咀嚼,越念越觉得好听,他想不愧得到了神仙的帮助,连取个名字都这么好听。
陆子艺眼底洋溢的笑容,明眼人都能瞧出来,这让杨林想起了他和陆子艺他娘在一起的日子,虽然日子过得清苦了些,但他的心里很充足很踏实,想必这孩子也跟他一个心情吧,瞧他说起他妻主的模样就知道了,他的眉梢带着满满的幸福。
“爹,你好,我是柳清。”
柳清弯身行了个礼,嘴角微微含笑,举止落落大方,不过第一次见醒着的杨林,心里仍然免不了有些紧张,就像丑媳妇见公婆,总想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出来。
这也是杨林第一次见柳清,以前都只是听别人描述,然后在脑子里想象她的样子,只要一想到子艺嫁了个瘸子,他当爹的心就跟针扎似的疼。试想一下,有哪个爹愿意自己的孩子,嫁给一个终身没有希望的人,可是子艺这个孩子固执得很啊,为了他不被街坊邻居嘲笑,硬是选择了这条路。
子艺嫁过去后也经常回来看他,每次问起他过得好不好的时候,他脸上总带着勉强的笑容,他以为他这个爹不知道,可是他是自己亲自带大的,他的一举一动又有什么不知道的呢。
他一直以为子艺过得很苦,可是这次回来看见他就变了,他的笑容是打心里的开心,而且总在他面前说妻主多么好多么聪明,起初他只是安慰性地对他笑笑,心里对他的妻主并没有多少期待的,毕竟一个连自己也照顾不了的人,怎么能够给别人幸福呢。
那都是在看见柳清之前的想法,现在杨林左右瞧着柳清,感觉比自己想象中好多了,虽然没有出众的外表,腿也瘸了,但给人的感觉却是与众不同的,谦谦有礼,不卑不亢,这气质和态度都不像山沟里的人,要说是哪家的千金小姐也可能相信。
杨林现在能明白子艺为什么会喜欢她了,像这样气质不凡的妻主打着灯笼火把都难找呀。
“好,好孩子,真是苦了你了呀,刚才你们在屋外说话,我也听见了,真是难为你了。”
杨林心疼地看着她,想起之前耳边闹嚷嚷的,他没过多久就醒了,外面发生的一切都清楚,想不到金家真能狠下心来,把她赶出去,真是苦命的孩子啊,好在她足够坚强勇敢,不然早就哭哭啼啼了。
柳清也不知道杨林已经听见了,她想这事瞒也瞒不住,本来打算一会儿告诉他的,结果他一开口就告诉她听见了,倒省了她要怎么给他讲的事儿了。
“爹,一点都不苦,再说了,我们有手有脚,即使离开了这家,只要勤快肯干点,到哪里都不会饿死的。”
柳清这话一出口,杨林和陆子艺也点头同意,他们都不是那种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人,以后多干点活多攒点钱,说不定日子也能比现在好过。
几人又寒暄了几句,看天色不早了,就开始收拾屋子里的东西,屋子的东西本来不多,收拾起来也快,当把所有的东西堆在院子里的那辆板车上时,还有空间让柳清和杨林坐上去,于是陆子艺拉着满满的一车就走了。
这是柳清第一次离开家门,离开这个不让她喜欢的地方,她高兴地坐在板车上晃着手,哼起了歌,她的快乐感染了陆子艺和杨林,有时还会学着她哼几句。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金满萝气冲冲地吼了一句,然后一甩胳膊就向大屋走去。现在金家出了这样一个不孝女,已经有村民在那里说东道西了,她感到面子都丢光了,哪还有脸继续站在这里。
江有才一听金满萝的话,心中的大石彻底落下了,好不容易把老三一家赶出去,他的心里别提多高兴了,如果不是周围有那么多双眼睛,他恐怕要高兴得笑出声了。
同样高兴的还有金水云两口子,想到老三一家人走了后,老大那家子又都是老实巴交的人,如果平时有个好吃的好喝的,老大家跟自己争也不是对手,而如玉又是要嫁出去的,最后好处还不落到自己碗里啊。
“子艺,我们收拾一下东西,一会儿就走。”
人言可畏,唾沫星子淹死人,柳清总算见识到了,村民们说话没个顾忌,再难听的话也说得出口,柳清只想着越早离开越好,一分半秒都在这里待不下去了。
陆子艺也和柳清同样的想法,更害怕村民动起手来伤到妻主,越早离开这个是非之地越好。
所以在柳清叫他收拾东西的时候,他马上就推着轮椅离开了,回到屋后才发现杨林已经醒了,两人的眼里都是又惊又喜。
陆子艺激动地跑过去抓着杨林的手,不停地问他还有哪里不舒服,结果弄得杨林的眼眶又湿又红的。
“好孩子,幸苦你了。”杨林抚摸着陆子艺的手,看他神色有些憔悴,心里跟吃了黄连似的,不好受。
他这一病,肯定给他添了不少麻烦,还要他来回地跑,人都瘦了一圈了,只要想到这里,他就为这孩子心疼啊!本来他嫁到金家就不好过,偏偏他的身体也不争气,硬是给他惹出这么多事来。
能看到杨林好好的说话,陆子艺一点都不觉得苦,即使身体累了,心也是甜的。要说辛苦的话,妻主承受的不比他少,她跟他一起照顾了爹整日整夜不说,更因为他,妻主才被金家赶出去的,才会被村里人指指点点的。这些本不应该由妻主承担,可是妻主表现得那样的厉害,不仅治好了爹的病,而且面对众人的指责还能面不改色。
“爹,这是我的妻主,她叫金……柳清,爹的病就是妻主治好的。”
妻主改了名字,应该叫这名字吧,陆子艺反复地在心里咀嚼,越念越觉得好听,他想不愧得到了神仙的帮助,连取个名字都这么好听。
陆子艺眼底洋溢的笑容,明眼人都能瞧出来,这让杨林想起了他和陆子艺他娘在一起的日子,虽然日子过得清苦了些,但他的心里很充足很踏实,想必这孩子也跟他一个心情吧,瞧他说起他妻主的模样就知道了,他的眉梢带着满满的幸福。
“爹,你好,我是柳清。”
柳清弯身行了个礼,嘴角微微含笑,举止落落大方,不过第一次见醒着的杨林,心里仍然免不了有些紧张,就像丑媳妇见公婆,总想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出来。
这也是杨林第一次见柳清,以前都只是听别人描述,然后在脑子里想象她的样子,只要一想到子艺嫁了个瘸子,他当爹的心就跟针扎似的疼。试想一下,有哪个爹愿意自己的孩子,嫁给一个终身没有希望的人,可是子艺这个孩子固执得很啊,为了他不被街坊邻居嘲笑,硬是选择了这条路。
子艺嫁过去后也经常回来看他,每次问起他过得好不好的时候,他脸上总带着勉强的笑容,他以为他这个爹不知道,可是他是自己亲自带大的,他的一举一动又有什么不知道的呢。
他一直以为子艺过得很苦,可是这次回来看见他就变了,他的笑容是打心里的开心,而且总在他面前说妻主多么好多么聪明,起初他只是安慰性地对他笑笑,心里对他的妻主并没有多少期待的,毕竟一个连自己也照顾不了的人,怎么能够给别人幸福呢。
那都是在看见柳清之前的想法,现在杨林左右瞧着柳清,感觉比自己想象中好多了,虽然没有出众的外表,腿也瘸了,但给人的感觉却是与众不同的,谦谦有礼,不卑不亢,这气质和态度都不像山沟里的人,要说是哪家的千金小姐也可能相信。
杨林现在能明白子艺为什么会喜欢她了,像这样气质不凡的妻主打着灯笼火把都难找呀。
“好,好孩子,真是苦了你了呀,刚才你们在屋外说话,我也听见了,真是难为你了。”
杨林心疼地看着她,想起之前耳边闹嚷嚷的,他没过多久就醒了,外面发生的一切都清楚,想不到金家真能狠下心来,把她赶出去,真是苦命的孩子啊,好在她足够坚强勇敢,不然早就哭哭啼啼了。
柳清也不知道杨林已经听见了,她想这事瞒也瞒不住,本来打算一会儿告诉他的,结果他一开口就告诉她听见了,倒省了她要怎么给他讲的事儿了。
“爹,一点都不苦,再说了,我们有手有脚,即使离开了这家,只要勤快肯干点,到哪里都不会饿死的。”
柳清这话一出口,杨林和陆子艺也点头同意,他们都不是那种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人,以后多干点活多攒点钱,说不定日子也能比现在好过。
几人又寒暄了几句,看天色不早了,就开始收拾屋子里的东西,屋子的东西本来不多,收拾起来也快,当把所有的东西堆在院子里的那辆板车上时,还有空间让柳清和杨林坐上去,于是陆子艺拉着满满的一车就走了。
这是柳清第一次离开家门,离开这个不让她喜欢的地方,她高兴地坐在板车上晃着手,哼起了歌,她的快乐感染了陆子艺和杨林,有时还会学着她哼几句。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