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每一次考试从不掉出前十。然而学校里议论最多的却不只是他,还有另一个人。高一的下半学期,在一场校际友谊篮球赛之后,那个人出了名。

    那个人个子高,长相帅气,是校篮球队的主力队员;那个人爱吃苦瓜;那个人叫陆顷。

    以上是白夏弥对陆顷印象循序渐进的过程。

    一开始的“篮球队帅哥”他并不在意,这样的人每个学校都有,并不值得让他多花费心思,然而渐渐的,关于这个人的传说,却从他自身的能力转变为了他的喜好。——这个人喜欢吃苦瓜,喜欢的程度全校皆知。甚至于每次去到饭堂,看到苦瓜这道菜色,都会有人议论陆顷的名字。

    这让白夏弥感到些许不舒服。

    为什么他能肆无忌惮地喜欢自己所喜欢的?为什么他毫不在意别人的眼光?为什么他能做到遵循内心?

    不是迷惑,不是嫉妒,这个人就是自己的反面。看着他就像看着镜子,清楚彻骨地照出自己自欺欺人之下的悲哀。

    他并不刻意去追寻陆顷的身影,他只是默默地倾听传到他耳朵里的一切,再从中收集有关陆顷的消息。不可否认,白夏弥对陆顷产生了兴趣。一开始无关其他,他只是想知道陆顷能否如传闻中一样,做到对自己喜好风雨无阻。高二之后他们在学生会有了一面之缘,此后的大部分会议白夏弥都能见到陆顷。

    如传闻一般,高个子,长相英俊,有点冷淡但十分稳重——白夏弥难以想象这样的人居然会对某样事情情有独钟。不要急,有的是时间观察。白夏弥在暗中注视着陆顷,看着他一成不变地喜欢吃苦瓜,一直坚持了三年。

    真的很可爱,白夏弥想着记忆中偶尔在食堂碰到一个人吃饭的陆顷,他没有上前打扰,只是默默地看着他大快朵颐的样子,大口大口地把苦瓜塞进嘴里,很随意却不粗鲁的吃法,吃完之后眯着眼睛流露出的满足感。

    也真的很厉害,白夏弥不得不说,这个人真的就是对自己喜欢的东西长情不已。

    啊——我也能像他一样就好了。这样的想法在心里扎根,随着时间的流逝不仅没有消失,反而愈发浓郁。高三的到来让每个人都压力十足,而他却被这个叛逆的想法撕扯着,整个人心烦意乱,难以静下心来。

    白夏弥很少出现这种情况,他开始迁怒于这一切的元凶——陆顷。他故意在饭桌上挑衅陆顷,又利用职务给他安排了一些重活。那个人却一如往常的平淡,像一口深井,投入石头也无法有回响。

    陆顷这人看似随意,实际上自我到了极点。他的不介意是因为你根本触碰不到他真正在意的东西,他活在自己的圈定的规则里,所以才会如此坚定地去坚持自己。

    白夏弥很快放弃了这点无关痛痒的小报复,比起这个,心绪不大平稳他的模拟考试成绩低得实在足以让母亲震怒。这是他有史以来遭遇过的最大失败。若是让现在的白夏弥来看,他却不后悔,有得必有失,没有这一次,他便不会跟陆顷相熟。

    心情难过的他走到操场,却发现本该空无一人的操场里多了个正在打球的身影。被夕阳所沐浴着,一次又一次洒脱随性地投篮,一举一动皆是潇洒,这个人正是陆顷。一如此前,他被牢牢地吸引住了,无法移开视线,舍不得离开视线,不得不坐下来。过了很久,那个人终于注意到他,披着一身夕阳颜色朝他走过来,向他伸出了手。

    为什么会有人这么可爱呢?白夏弥百思不得其解。

    自从那次畅快淋漓地跟陆顷打了一次球,他躁动的心便像被那日的温柔夕阳安抚过,突地平静下来。他沉下心来复习,水准很快便恢复到自己应有的程度,甚至更高于以往。

    作为初中毕业自主选择的代价,他高考完后就得直接出国。白夏弥十分明白也许这之后他就再也无法回来,因此,高考结束那一夜,他选择到学校逛逛,心底还有个微弱的声音在期待着什么。他一贯无视自己内心,但在真正遇到陆顷的时候,心里那声音急速扩大,带动着他的心脏快速跳动,带动着他的双脚拔地奔跑,直到喊到那个人回头。

    离别的夏风轻轻吹拂,跟陆顷并肩前行,心里那个声音大得他几欲耳鸣,让他不得不正视,对着陆顷倾吐出多年来堆积在心头的故事。陆顷给了他一个友情的拥抱,他抓着陆顷的衣角却不想放开。

    因为这是你教会我的啊,喜欢的就不要松手。

    没错,所以我一定会回来见你,也一定会等到你回头看我的那一刻。

    从此执念在他心里驻扎。异国他乡,为了回国与家人闹翻,独自打拼,所有的汗水和苦水都化成他假面具一般的温和笑容。对所有人都微笑的白夏弥,对只想对一个人发自内心的微笑。

    终于他有了足够实力回国,下飞机第一件事就是从校友录找到以前的同学,通过层层关系,找到他。

    白夏弥站在灯下,心里砰砰直跳。他还记得自己吗?他还是那样喜欢吃苦瓜吗?他是不是还是一样坚持着自己,不曾改变?

    时间过去得飞快,直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从办公室大楼里出来。重逢比白夏弥想象得更让他愉悦,发自内心,由内而外。他没有变,这个人没有变。那双因为喜欢而变得神采飞扬的双眼证明,他没有变。白夏弥想笑。有史以来第一次,他能正视自己的内心了,他想要这个人,因为他值得。

    他从未喜欢过什么人,或许说,连喜欢事物都几乎都没有。按照买来的《恋爱攻略》,他利用对方的喜好设下邀请,每日发送短信刷足存在,抓紧任何机会,对方有所让步就得寸进尺。越相处越觉得陆顷可爱,相处时的点点滴滴都让白夏弥想永远地保存在记忆里,以便随时重温。

    他耐心很足够,即使旁敲侧击陆顷说起曾经的恋爱也不会自慌阵脚。怕什么,他身边的人迟早是我。白夏弥笑起来,信心十足。

    如此这番下来,他终于得到了来自陆顷的邀请。好像是第一次吧?真是十足地让人心动。

    猎物既然自投罗网,那就得抓紧机会,一旦捕到了那只最喜欢的鹿,别的动物再美丽也无法入眼。

    陆顷,你准备好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  采访:请问男神对于白夏弥深情告白有何看法?

    陆顷: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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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双,一个热情开朗的青年医生,对生活认真,对朋友忠诚,对病人负责,一生清清白白没有任何污点,然而就是这样的一个好青年,在这个早晨遭遇了人生中最为一头雾水的时刻。

    一贯睡眠质量很好的范双成为了最早睡最晚起的那一个。当他被响动声惊醒时,甫一睁眼就看到一张面无表情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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