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在一个炎热的夏天,程楚一个人坐在工地上,身边停靠着拉泥灰用的推车,他已经连干了几天重活,累得疲惫不堪,皮肤上也起了红疹。
    每到空气潮湿的日子,程楚浑身就容易起红疹,不是很痒,但难受极了,让他没有心情好好干活,可偏偏工头这几天给的任务多,没办法请假。
    一件布满了汗水和污渍的白色t恤穿在少年身上,显得他瘦弱单薄,露出来的胳膊被晒得黝黑,薄薄肌肉表面已经有好几处脱了皮。
    程楚也不在意,胡乱用毛巾擦拭着,抬眼看向对面,那里有几个工友正聚在一起闲聊,没有人注意他。那些人,大多有妻有子,与程楚年龄差距大,根本谈不到一起去。
    其中偶有对程楚热情的人,但程楚经历过几次不愉快事件之后,就不再敢接近任何人了,他一个人默默干活,每天与别人交流的话语十个手指头都能数的过来。
    用手拨弄着推车把手上的裂缝,程楚想:‘我什么时候才能摆脱寂寞呢?’他低垂下眼眸,长长睫毛遮住瞳孔,显得更年轻了。
    这时,某个年长者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对方说:“你呀!就该回学校去读书,这样子的生活不适合你。”
    程楚抬起头来,看到工头正站在不远处盯着他,程楚勉强挤出一个笑容,不置可否,让他再去读书简直是天方夜谭,不说没那个学费,就是有,他也早就读不进去了。
    工头向程楚坐着的方向走了几步,想再说些什么,但顿了顿,还是止住了话头,转而嘱咐他:“今晚你去老吴那间宿舍住吧,老吴家里有事,辞工了,你那间我安排了个新人,明天搬过来,晚上你把自己的东西收拾收拾干净。”
    “好。”
    没有多余的话语,程楚机械性应诺着,抬手去挠胳膊上的红疹,却被工头制止了。
    “你那个过敏很久了吧?不要用脏手去挠,会更严重,待会儿我给个地址,那里有家很不错的门诊,你去看看,黄梅天还要持续很长一段时间,你这样会影响工作的。”
    “好。”
    依旧是一个单音,程楚再次低下头去,工头朝他摇了摇头,显出无奈的表情自顾自转身走开了。
    这是个不错的工头,虽然人长得粗犷,但心思却出奇细腻,比程楚以前遇到的工头都要好。
    他给程楚安排的新宿舍,程楚去过,比原来那间宽敞明亮多了,还有个小阳台可以晾衣服,不用把衣服晾在屋子里增加湿气。
    程楚虽然表面上没什么反应,但心里他还是很感激工头的,又过了片刻之后,他开始感觉无聊,于是把毛巾搭在肩上,站起身来干活。
    坐在对面的几个人瞟了他一眼,把头凑到一起窃窃私语,大概是在猜测程楚为什么年纪轻轻就出来打工,不去多读点书吧?反正他们怎么想程楚也不会在意,他只想着快点干完活之后,去医院看看,然后回家睡觉。
    一旦忙碌起来,时间就会过得很快,天空还没有被夕阳晕染,程楚已经站在了工头的办公室里,工头递给他一个牛皮信封,说:“小楚,这个给你,是老板给的分红,不多,但等到工期结束,还会有,这次老板挺慷慨的,你卖力点,下次接到工程我还找你干活。”
    “谢谢大叔。”程楚接过信封打开看了看,里面是五六张百元大钞,足够他这个月的生活费了,不自觉间,少年露出了好看的笑容。
    那凤尾翎就像是小扇子一样,在少年眼眶底下留下阴影,工头为此稍稍愣神,但他很快调整过来,继续说:“我听说你前几天请几个组的工人们喝酒,把生活费都用完了,是真的吗?”
    “……是,”程楚不太愿意提起那件事,但工头提了,他也不好不说,于是回答:“我确实请他们喝酒了,但那不是自愿的,他们说要比酒量,每个人都参加,输的请客,结果我输了,只好请他们喝。不过生活费没用完,我口袋里还有些,跟他们说用完了,只是怕他们又整出什么主意来花钱而已。”
    “原来是这样,那就好,你以后这种事少参与,小孩子喝酒对身体不好,不像那些大老爷们,喝多少都喝不死。”工头明显在为程楚抱不平。
    程楚笑了笑说:“没关系,他们也不是经常来找我玩。”然后他把信封揣进口袋里,说:“大叔,你那个门诊地址还没有给我。”
    “哦,对了,门诊地址。”工头重复了一遍程楚的话,打开抽屉从角落里摸出一张名片,递给少年。
    程楚接过来一看上面的抬头,差点吐槽,他问:“这不是减肥门诊吗?你介绍我去减肥门诊干什么?”
    “我不是介绍你去减肥门诊,我是介绍你去找上面写着的那个医师看看,他是皮肤病专科的,现在专门诊治因为减肥药过敏的病人,你那点钱,去大医院来回几次就不够吃饭了,去他那里实惠,而且我跟他有点交情,可以帮你打打招呼,说不定治疗费还能减免。”
    说完,工头站起来凑过身体隔空指了指名片上的医师名字。
    程楚瞅了一眼之后,给工头道过谢,就告辞离开了,临走时,工头还不忘关照他:“一定要去找那个姓洪的医师啊!他们那里只有他一个看皮肤病。”
    “知道了,大叔再见。”程楚朝后挥手,很快走出办公室。
    来到大马路边沿,程楚骑上自己那辆二手电瓶车,再次掏出名片确认地址之后,才朝着既定方向出发。
    刚到第一个四岔路口,细雨就开始落下来了,程楚不耐烦的看了看天空,乌云黑压压的,好像再过不久要下大雨,这让他犹豫起来,看了眼车兜。
    车兜里空空如也,不要说雨披,连把伞都没有,要是今天去门诊的话,说不定会变成落汤鸡,潮湿的感觉现在对于他来说可不好受,再说工人们用的公共浴室今天可能也不开门。
    几个原因凑在一起,再加上这路口红灯的时间似乎特别长,磨掉了程楚的耐心,于是他临时决定今天不去门诊了,趁着雨没下大,回宿舍收拾东西搬家。
    程楚这边决定得很轻松,但工头那边就不一样了,等到所有工人都离开,天已经团黑,工头一个人坐在办公室里抽烟,看着手机打发时间。
    这时,一阵音乐响起,是有人打电话过来,他拿起话筒,对着里面漫不经心招呼了一声。
    里面的人似乎很不耐烦,直接了当问:“他怎么没来?”
    “什么他没来?”工头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反问了一句,注意力从手机上转移开来。
    听筒里的人说:“你介绍的那个小子,他没来看病,怎么回事?”
    “哦,可能是下雨的关系吧,”工头并不因此感到惊讶,他望了眼窗外,跟对方解释:“那小子过敏就是因为潮湿,白天他下班没多久,天就黑下来了,我估摸着,他可能没带伞,所以就临时决定改天再去你那里了。”
    “是吗?”电话里的人语气缓和下来,“那下次他什么时候来,你通知我一声。”
    “哎!我说小辉,你是不是上次来看上他了?怎么对他那么关心?”工头调侃对方。
    可电话另一头的人却立刻生气了,吼道:“谁看上他了?会不会说人话?!一个邋里邋遢的小工人,我关心他是因为我爸跟你的交情,要不然这种没得外快赚的病人,我才懒得管呢!”
    “好,好,我说错了还不成吗?小辉你别着急,他一定会去的,明天我问问他,给你个确定时间。”
    “嗯,挂了。”
    对方哼出一声鼻音,匆匆挂断电话,工头听着话筒里最后的声音,心里却没来由涌上来一股不安。
    那个叫小辉的人,是他过去一个老同事的儿子,第一次见到他,工头就觉得不能跟他多哔哔,倒不是因为这个人长得有多么凶恶,而是因为他给人的感觉很不好,工头也形容不出来这是一种什么感觉,反正对此人有些敬而远之。
    这次介绍程楚过去,他确实是好心,没想别的,程楚虽然不用养活一大家子,但平时花钱也不省,常常口袋里布贴布,掏不出几个钢镚来,去小辉那里看病能省很多钱。
    但是鉴于他自己对小辉的印象,工头还是事先打了个电话,说明程楚的情况,没想到,对方态度很积极,还说在工地上见过一次程楚。
    刚开始工头没在意他的话,见过就见过呗,在工地上风吹日晒的工人,见过的人多了去了,也不少他那一个。
    可现在这通电话,却让工头不淡定了,他稍微了解一些程楚过去的履历,也很可怜这个少年,像小辉这种人,万一真的如他玩笑中所说,盯上程楚,事情可就不好办了。
    想来想去,工头还是决定明天问问程楚,如果少年自己不想去了,那最好,如果还想去,就想办法再给他介绍个地方看病,程楚耳根子不硬,说动他很容易。
    至于小辉那边,搪塞得过去就搪塞,搪塞不过去顶多不来往,工头也不会在乎那点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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