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许秧的话让郑毅莫名地感到一丝不舒服。

    他眼中染上一丝戾气,同时脑中又不自禁地闪过那张十多日混沌梦境唯一留下的画面来:刺目的血色,结实修长的俊雅男子,冰冷死寂的一切……这是梦的终结画面,在他眼前一晃而过,晃得他心头闷疼。

    他咬牙皱眉,急忙将这在他看来强加在他身上的、突兀怪异的终结梦景狠狠抛到脑后,眼神中多了一分不服输的邪气和狰狞,冷哼着道:“放心,我找他,只是为了弄清楚一件稀奇古怪的事情而已,本就用不着对谁喊打喊杀的。”

    “你能保证就好。”

    许秧转过头,眸光沉沉地盯着他,然后向泱兰点了点头。

    泱兰在一旁面无表情,眼中却有几分怪异的兴致,她不为人知地瞥了郑毅和许秧两眼,才把手中的一张纸递给郑毅,淡淡地说:“这是陆宇来应聘时填写的内容,他刚才也对我们坦诚了一些话,不过没有经过他的允许,不便泄露他的隐私,纸上只是他客观的资料。郑二少手眼通天,是真是伪,自行探察和分辨。”

    郑毅一把抄过那张纸,嘴角的笑容更大:“那是自然,这次谢了,不会再麻烦你们。你们也不知我的遭遇,那实在是一件让人压抑和苦闷的不愉快的诡异事件,不过想必我很快就能摆脱。”

    前世今生、三世孽缘、来世续情……等等神话对于郑毅这个只信权势和枪弹,连关二爷都不大敬重的无神论者来说,实在玄乎飘渺得幼稚可笑,在他看来都是欺骗那些伤春悲秋的小姑娘的把戏罢了。

    所以他本不屑于去忖度。

    但是真实发生在身上,他又不得不正视起来。

    他一直都是个理智占上风的人。

    十多日不停的梦全都混沌得一丝一毫都记不住,最后看到陆宇这个少年,才猛然记住了那张令他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的鲜血画面,记住了这个名叫陆宇的人……

    这听来感人动情,甚至凄美幻妙,但是在现实中讲来就实在太过诡异了!

    如此让人不清头脑,本不知缘由,突然从天而降,诸多混沌梦境之后直接以一张终止符般的悲情画面将人砸得蒙头蒙脑的浓烈感情,恐怕对于任何一个理智明的男人来说,都是要戒备和怀疑的,更何况是向来狠辣果决的郑毅?

    于是,心底虽然存了几分对于鬼神爱恋的惊疑,但实质上,他的理智本不能接受,现在心底就强硬地压下了那莫名的或悲或喜的情愫,迫使自己向理智的方面猜测和怀疑:是源于某诡异民族的毒蛊?还是各种现代高水准的不为世人知的迷香幻药?

    他狠狠压下那突兀的情感,打算动用力量彻彻底底地查探陆宇的资料,完全弄清楚这个人的身份来历,里里外外看透这个人有什么本事,然后再想办法,将这件来势汹汹的、“强加他在身上”的诡异事件彻底解决!——

    陆宇做事总是全心投入,他演绎着自己的情感,用歌声拂动着酒吧的氛围,专注认真的英俊少年,眉眼尽是坦然,连续五首歌曲,都没有什么变故发生,顺顺利利地完成了这场倾情轻唱。

    他走下台去,念着药浴练功,不愿在这里耽搁,直接打了招呼就要走人。

    临近离开时,又推拒了几个意图不明的所谓邀请,数了数酒客的捧场红包,然后也不去看孟欣源等人的神色,一边礼着衣袖,一边和塞岩道别:“客人捧场送我的红酒,以原价八折卖自家酒吧里,钱放在我工资里面。”

    塞岩嘿嘿低笑:“知道知道,以后这种小事我全帮你办妥。”

    陆宇轻笑:“谢了。”

    正要转身离开,泱兰又下楼将他叫住,她这次说话竟有几分随意熟悉,直接淡淡地丢下一句:“过来。”然后便回身蹬蹬蹬的,板着细腰,背影严整地上楼。

    塞岩登时张大了嘴巴,表情怪怪地看着陆宇,嘀咕道:“连万年冰都……这魅力真让人……惊叹。”

    陆宇也笑,并不解释什么,只神色温和地跟着上了二楼。

    走进泱兰办公室里,还是许秧姿态闲散地坐在老板椅里等候。

    “来了,首先感谢你刚才的关心,然后,想和你谈一谈工作的事情。”

    许秧依旧是直截了当,看着陆宇道:“不止是唱歌,我发现你也很有表演的天赋,所以,我建议你签约我们星航娱乐,不过你还未成年,这要你的监护人允许和签字。你意下如何?”

    陆宇眉头微微一挑,俊雅的面容带上几分疑惑,他看了看许秧,见她神色略显郑重,明眸平静无波,便问:“许秧小姐,恕我冒昧,你看上去情独立理智,并不是容易轻信别人的人,对工作想必十分严肃严谨,那么,即便你对我十分看好,也不至于初次见面就亲自来找我签约。莫非还有别的事情?”

    泱兰在旁听得眼光一闪,十足惊诧——果然聪明啊,许秧可不就是感到过意不去,才帮你的吗?

    许秧也微微睁大眼睛审视陆宇,然后突然秀眉眉梢狠狠一挑,瞪眼呵斥道:“多问什么,就你聪明!第一次见面就这么自信了解本小姐?你不是说感觉本小姐十分面善可亲吗?本小姐现在说看你也还顺眼,想要抬举抬举你,只问你乐不乐意吧!”

    说完,扭头清傲地哼一声,拿起桌上的文件夹洒然一拍。

    陆宇笑了,优雅地抚欠身:“抱歉,许秧小姐,是我多疑了。我愿意签约你的公司,不过,我个人很懒,喜欢独居养身……”

    许秧故意斜着明眸,仍旧有些冷笑似的,起身打断他的话:“你‘愿意’?架子大哟!再大的架子,这些也得等到签约的时候再细说,现在只说你怎么让监护人签字。”

    陆宇对许秧的脾了解甚深,当下笑容不改,目光隐含包容,摇头道:“我没有监护人。我父亲姓陆,母亲也姓陆,我的户口身份是记在母亲名下的,也就是说,虽然在a市的某个地方,人人都知道我是某个富贵男人的私生子,但是在官方备案上,我却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否则我何必出来流浪?一个监护人的身份就足够把我轻易捉回去了。”

    许秧听着,张了张口,沉默了一下,才把玩桌上的镇纸,摆手低声道:“行了,我知道了,你明天上午十点钟去星航娱乐找我,我会通知前台给你放行,回去吧。”

    陆宇点头说“好”,又向泱兰道别,开门转身,礼貌地随手关门,嘴角的微笑优雅大方,像一位尊贵的王子。

    许秧等他离开,才抬起头来,蹙眉向泱兰嘟囔道:“这么可怜又坚强的小帅哥……我怎么感觉这不仅不是保护和补偿,反而像是欺骗、欺负了他似的?都是郑毅那个色心滔天的二货,简直比他哥郑蟠还王八蛋!”

    泱兰神色木然地抱着细胳膊,毫不留情地嘲讽:“怎么突然这么多愁善感了?这人再怎么感帅气自来熟,也终究是一个陌生人而已,你不会真的对他一见钟情吧,忘了曾经一见钟情的郑蟠了?”

    许秧一怔,眉头松开,斜睨她一眼,顿了顿,又转而噗嗤一笑,一下子坐回老板椅中,靠着椅背转了转,摇头道:“一见钟情?陌生人?不,不对……我只是感觉,越是面对他,就越是似乎、好像、仿佛‘真的’认识他很久了,有那么一点善缘似的……挺莫名其妙的是不是?”——

    吃过晚饭后,陆宇坐出租车回到血衣巷的旅馆时,已经接近十点,店铺门还没有关,一楼那些破烂玩意儿,居然也有人挑挑拣拣地讲价钱,老板骄傲得像一只公**似的兜售他的那些宝贝。

    顾客是一中年一少年,中年男子低头在明亮的灯光下查看一把三条腿的古椅,少年则嘀咕:“哪里来的发霉东西,这么贵,卖金子呐?”

    老板一听自己的宝物被人诋毁,顿时炸毛:“无知,笨蛋!这个是明朝朱元璋坐过的椅子,就是摆在他书房里的那个……那个,那个你别动,你手边这木酒壶,知道是哪里出土的吗?动一下配的起吗你?”

    陆宇今天心情很好,难得地主动向老板打了声招呼:“老板生意兴隆。”

    老板不领情,事实上,除了对他老婆,他对谁都没有好脸色,这时挥挥手:“小孩儿边玩儿去,你李姐正在烤红薯呢,做了一堆了,全都熟得不像话,自己去拿着吃。”

    陆宇嗤笑一声,蹬蹬上楼:“李姐的手艺还是老板自己享受吧。”

    李姐的声音从一楼后面的厨房传来:“小兄弟,小兄弟回来了?快来吃烤红薯,不来的话,李姐待会儿给你送你房里去。”

    陆宇身形一顿,果断地折回来从那两位条件木器的客人身边绕过。

    擦肩而过时,忽然感到一双锐利的目光扫来,他不动声色地微微偏头看去,是那个刚才还嘟嘟囔囔的少年,此时表情稚气,眼珠子却像是狐狸又像狼崽子,滴溜一转,狡诈森得不像真人。

    陆宇暗自蹙眉戒备,神色如常、脚步如旧地进了厨房。

    厨房内不止李姐,还有两位房客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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