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家的屋子难免有一股难闻的气味,胡玉娘微不可见地皱了皱鼻子,但很快就舒展开来,态度恭敬地问道:“祖母叫玉娘来,可是有什么事要交代?”
    严婆子坐在床边,似笑非笑地道:“胡玉娘,现在就只有你我二人,你还要装到什么时候?”
    胡玉娘眉心一跳,“祖母,您这话...我怎么听不懂呢?”
    “听不懂?胡玉娘,你是很聪明,但也别把其他人都当成傻子。”严婆子死死盯着她的眼睛,似乎要透过那双勾人的桃花眼,看穿她所有的秘密,“什么寻死,什么真爱,这种幼稚的小把戏哄孩子就算了,想哄我,做梦!我自己的孙子我还不清楚吗?金宝无才无貌,为人处世更是一塌糊涂,你这样好看的小娘子,会看得上他?呵呵,别跟我说什么真爱,我还没瞎!”
    胡玉娘沉默。
    半晌,她叹了口气,“既然都被您看出来了,那、玉娘就跟您实话实说了吧。”
    严婆子端起茶杯抿了一口,心里有些得意。
    怪不得以前主家的夫人都喜欢诈别人呢,果然好使。
    她摆出一副万事在胸的高傲姿态,道:“你且说来听听。”
    胡玉娘这才娓娓道来。
    她是一个屠夫的女儿,她爹脾气不好,动不动就打她娘,后来,她娘忍受不了这种折磨,跳塘自尽了。
    于是她有了后娘,接着又有了同父异母的弟弟妹妹,后娘看她不顺眼,在她满十五岁的第二天,把她三十两银子卖给了一个男人。
    那个男人,就是刀疤脸。
    她原以为自己逃出了狼窝,却没想到,竟是又进了虎穴。
    刀疤脸是个变态。
    他有各种奇怪的嗜好,比如说,他喜欢在两人同房的时候,拿针扎她;他还喜欢咬人,咬得她遍体鳞伤;甚至,他会把她吊起来,用皮鞭抽她。
    这种猪狗不如的生活过了五年,终于,她跟她娘一样,崩溃了。
    她开始绝食,她饿了三天三夜。
    就在濒临死亡的那一刻,她看到了她娘,她娘跟她说,不希望女儿走自己的老路,她要她好好地活着,活得有个人样。
    然后,她打消了寻死的念头。
    再之后,她遇到了沈金宝,利用了他,故意让刀疤脸抓到他们在一起,才引发了后面的所有事......
    “所以,你是为了拜托你那个变态的丈夫,才设计了金宝,其实你根本就不喜欢金宝,是不是?”
    严婆子沉下了脸。
    胡玉娘垂首,低声道:“是。”
    严婆子盯着她看了许久,忽地笑了起来,“那就好。”
    她之前一直想不通胡玉娘留下来的原因,现在搞明白了,也就放心了。
    这个女人既然不是真心喜欢金宝,那就不可能在他们家呆太久,他们只是普通农家,留不住这样过分美貌的女人,而且红颜祸水,日子久了,也怕招来祸事。
    不过,事情是胡玉娘惹出来,自然也该由她解决。
    “你倒是借我们家金宝脱了身,可我们家却因为你损失了五十多两银子。你说吧,这事儿又该怎么还?”
    胡玉娘眼眸一转,问:“那您想我怎么还?”
    “很简单。”严婆子起身走到她身前,压低了声音道,“看在你跟我们家金宝曾经好过一场的份上,我们自家出的那十几两就算了,但是,欠的外债你得负责摆平。要么,还我四十两银子;要么,想办法搞定盛氏,让她把债抹平了,那这事儿就算了结了。之后,你要走要留,悉听尊便。”
    胡玉娘心里一喜。
    正好,她正愁没借口去盛氏那边,现在有了严婆子的指令,以后她就可以堂而皇之地过去串门儿了,自然也就可以见到沈家族长口中的那位绝世好男人——沈篱了。
    妻子长成那样,丈夫竟然从没有在外面拈花惹草。
    呵,简直可笑至极。
    这世上男人只分两种:一种是沈金宝这样,完全不把妻子当人看的混蛋;一种就是沈篱那种,表面上对妻子一心一意,其实全都是假象,他们只是还没遇到那个让他们变成混蛋的机会而已。
    只要诱惑足够大,什么好男人,呸,全都是渣滓!
    她偏要戳破这些人的假面具,让他们的妻子看穿他们丑陋的真面目,早日醒悟!
    “怎么样,你答应还是不答应?”耳边响起严婆子的声音。
    胡玉娘定了定神,然后故作为难地道:“我一个女人家,到哪里能挣到四十两银子那么多呢?那要不......我还是去盛氏那边试试看吧。”
    她看了眼严婆子,试探地问:“不知道您希望我用什么法子,消了这笔债呢?”
    严婆子笑笑,道:“这个随你。你是一个聪明的女人,自己有什么优势,自己心里应该清楚,还用得着我提点吗?”
    胡玉娘的优势,自然是美貌。
    有她出马,盛氏再凶悍又如何?男人嘛,天生就有劣根性,哪个不好色。跟胡玉娘一比,盛氏就如地底下的淤泥,又丑又臭,只要沈篱不是个眼瞎的,自然抵挡不了胡玉娘的美色。
    到那时,不光债可以消掉,就连二房,怕也会从此鸡犬不宁吧?哈哈哈!
    ......
    盛竹一点也不知道自己被人惦记了,她一大早就带着白眉连夜叼回来的七只山鸡,五只兔子,外加四条大蟒蛇,和沈峥一起去了镇上的庞记酒楼。
    看到这么多猎物,秦掌柜高兴坏了,给了个高价,五两银子包圆了。
    盛竹趁机提出借是四十两银子的事。
    其实她身上有差不多二十两,是之前卖菜谱剩下的,还有卖猎物的钱。不过拜她前世经验所赐,总觉得身上应该时刻留点儿备用金,以防有突发状况,一时之间筹不到钱。
    秦掌柜二话不说就借了。
    不提之前的交情,就说那个富贵鸡,卖的特别好。味道好,价格便宜,而且还可以打包带走,回头客非常多,不仅挣得了银子,还挣得了名声,可谓名利双收。
    所以,他对盛竹又是钦佩又是感激,借点钱算啥,别说四十两,一百两也不成问题啊。
    顺利借到了钱,叔嫂俩很高兴,于是顺道去了趟顺风镖局。沈篱跟郭子顺都去了府城走镖,这么多天没人在,肯定有灰尘,她打算去搞一下卫生。
    结果等他们过去的时候,却发现镖局的门是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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