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想到,方圆十里人人称赞的神医,是个身形完美如模特,五官英俊到可以上封面的年轻人?唯一可惜的,是个瞎子。
望闻问切,瞎子第一项就做不到。他看不到病人的脸色,看不到病人的舌苔,不过诊脉是一绝活,三根手指在你手腕上轻轻一搭,相关病情就能说个七七八八,再问些近来饮食,基本就心中有数了。优秀的外貌加上沉稳的气质,倒也有些“神医“模样。
可惜,周至柔不是那么容易被外表迷惑的人。奈何周瑾的骨折耽误好些天了,万一长坏了,畸形了,那她怎么能原谅自己?尽管觉得这“神医“未必靠谱,可时间紧迫,也顾不得其他,只能让周瑾过来看病。
周瑾本人是无所谓,决定来北汉之前,她就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若非是南魏实在留不得了,谁愿意离乡背井呢?远行什么事情都可能遇到,她想过自己可能突发风寒,可能水土不服,可能遭遇匪徒……什么都可能发生。只是胳膊骨折,又不是要命的大事,值得什么忧虑。
也就柔儿妹妹操心来操心去,其实根本没必要。
去看病之前,她还和周至柔这么说,谈笑之间,压根没当一回事。
可见了这神医,就不用周至柔狠劝了,自己一天三次的跑。
由于是骨伤,已经愈合了大半,而且猜测正确,骨头没有接好,一旦完全愈合,那就是歪胳膊了,神医本着治病救人的善心,告诉病患,这病怕疼可以不用治,不怕疼的话倒是可以打断胳膊重新愈合……
周瑾咬牙同意了。
神医眼睛看不见,就算看见,那打断胳膊谁来?总不能让患者自己来吧?他亲自出手……在周瑾的胳膊上摸啊摸,找寻最佳的位置。
男女之间,没有接触就没有接触,产生点什么意外的情愫是很难的。
但是有了接触之后,那种微妙的,好似毛衣摩擦之后的电火花,也跟黑夜里闪亮的一样,就是……产生了……
周瑾也是历经了生死之后,将素日的心理包袱放下了。她若是在刺客刺杀梁坤的行动中,摔断了脖子,不就万事成空了?既然活着,就是本能抓住生命中仅剩下的美好。
神医素朴,明明有身好医术,可就是呆在这乡野之间,为普通村民致病,心底善良,关键是长得还那么好看。他的手指修长,掌心指腹却满是老茧,连指纹都磨平了。为了观察胳膊的愈合,他每日都要亲自摸一下……这……这就不要谈什么男女大防了,人家只是慈悲的医者,哪有什么心情关注她什么内心变化?
周瑾的心跳如擂鼓,表面还装得平静。
十天过去了。
她自以为藏得天衣无缝,可哪里瞒得过周至柔。
周至柔内心也是一片纠结难熬。在她印象中,大姐姐周瑾一向矜持自爱,恪守妇道,待人接物,都在世人标刻的尺度内,极少流露出这么强烈的喜好。
如果可以,她真想让大姐姐放开心胸,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呃,不轰烈,平淡如水也可以,只要她觉得幸福就好。
可是,这是在前往东梁的路上。况且这位神医底细不明,时间上也不容许她多做调查——而不调查个明白,她怎么放心让大姐姐和这个人过度接触呢?
她既不想让周瑾失望,又觉得周瑾已经背负的太多,值得一份真挚的情感。
这样纠结的心态,她只能装作不知道,借着查刺客的由头整天忙忙碌碌。
十天之后,伤势差不多了,接下来只要每天按时换药,无需神医在旁边下医嘱,实在实在是没了逗留下去的理由了。周瑾闷闷不乐,而作为妹妹,周至柔何尝看不出来?她不提,周瑾才从恋爱中回过神来。
“这几天,你早就看穿了吧?“
还想装傻的周至柔没有办法敷衍,只能含糊笑道,“美男子谁都喜欢看,大姐姐觉得没看够,咱们多留两日也行。“
周瑾听了,又是好笑,又是心酸,顿了顿,“罢了,总归是没有结果的事情,走吧,明日就启程。“
“大姐姐不会后悔么?过了这村,可就没这店了。“
“这店……“周瑾眉眼间多了一丝愁闷,可她还是理智道,“他是闲云野鹤一般的人物,若是被拘束,就没了自由。我也不能那么自私。“
“那大姐姐你可以留下来陪他啊!“周至柔脱口而出。说完之后,她才反应过来,自己竟然有这种想法?
“怎么,你嫌弃我连累了你?“周瑾果然生气了。
周至柔赶忙安抚,“大姐姐你说哪里话?我怎么会嫌弃你?“
“还说没有!之前就不准我来!还有在老家的时候,你也不许我跟着你……怎么,我就那么不受你待见?“
周瑾越说,越是气苦,眼泪都在眼眶里打转转。
什么时候见过这么哀怨的大姐?周至柔也是第一次,连忙道,“大姐,天地良心,我那是担心你!怕你出意外。你看看,这一路上哪里太平过。你又是为了我受了伤,我心里头只盼望你早日好……不说别的,这位神医,其实我知道你顾虑什么。但咱们姐妹,已经不是养在深闺里的大家闺秀了,说句难听的话,大姐姐和我……还想找什么终身归宿么?咱们,只能靠自己了!“
“你和我不一样!“
“有什么不同呢?“周至柔反问,“在世人眼中,我们都是嫁出门的女子了!不是周家的在室女,却也没有婆家倚靠。百年之后,魂归何处都不知。不过,比起那些可怜无家可归的女子,我两又好些,尚都有父兄。年轻时候靠自己拼搏一番,不然等老了,就得寄人篱下,看嫂子脸色过活啊!“
周瑾听了,心神越发悲凉。
“所以我才不敢劝你,大姐姐,越往后越会发现,能让你动心的人越少。不趁这个时候多留下点回忆,咱们到老了,能有什么可以回味的?回味那些受人欺凌的痛苦吗?“
“人在这一辈子,弹指之间也就没了。功名利禄最后都是虚无,只有爱,只有你内心的感受,才是最真实的。不靠这些度过我们未来的苦日子,靠什么呢?“
周至柔说的真心实意,周瑾动摇了。
对神医的迷恋之情,似乎如柳絮一样缥缈无根,可这是她长这么大以来,唯一对一个男子产生别样的情愫。在此之前,她从来没体验过,更不知道情之一字是什么意思。
在妹妹的鼓励之下,周瑾破天荒,生平第一回,去对神医表白了……
表白当然不是冲到对方面前,大白话一句“我喜欢你“,这也太直截了当了。不够含蓄,更没有任何美感。
表白要投其所好。
一位医生,喜欢什么?
自然是喜欢能治病救人的药物。
周瑾拿出了堪称“神药“的——青霉素。
“此是毒药?“
“剧毒!但也是神药。“
神到什么地步呢,等死的病人都可以救得活!
神医动了心。
不由得他不动心。
这药的药性以及对应的病症,正是他一直想要找寻的。他甚至主动对周瑾示好,愿意以所有家财购买此药的药方。
所有家财,那是多少呢?
“鄙人在玉京城有五进宅院一座,另有存银三千,只要姑娘愿意割舍药方,鄙人愿意全部奉上。“
瞎子神医拱手,诚挚的要求。
躲在一旁“暗中观察“的周至柔实在忍不住了,玉京城,那不是东梁的都城吗。能在首都有一座五进的大宅院,长相身材都十分优秀的瞎子神医,就不可能是出身草根!
“你就不自我介绍一下吗,我们怎么知道你得了药,要做什么事情?万一行的是害人的事,请恕我们不仅不能报答治病的恩情,还要告发你!“
神医再次行礼,拱手道,“鄙人真名为刘焕珍,是太医署人,两位姑娘请放心,药方给了鄙人,还是会拿到太医署经过经验老到的太医辩证的。“
“既然是太医,怎么会流落民间?“
“因刘某患了眼疾,不适合留在京城给达官贵人诊治了。“
周至柔说话很不客气,“是因为眼病没人相信你的医术了吧?“
刘焕珍淡淡一笑,没有光彩的眼睛并不妨碍他的五官的俊美非凡,“刘某的志向,本就是救治普通百姓。还不知两位姑娘,可愿意割爱。若是嫌刘某给出的钱财不够,还请宽限几日,等刘某回玉京筹款。“
“筹款就不用了!“周至柔看了看周瑾的神情,心道机会来了,“我们也不是贪心不足的人。你写一份文书,将你名下所有的财产双手奉上。此外,还要一样。“
“什么?“
“你的人!“
刘焕珍呆了呆,脸颊飞快浮现一抹红,过了半响才喃喃道,“两情相悦应是三媒六娉……“
“省省吧!我姐姐现在喜欢你,你别废话多说!留在我姐身边,她让你干嘛你就干嘛!过得个三两年,她不喜欢你了,就放你自由。“
刘焕珍低垂着眼,嘴唇动了动,像是想说什么,又说不出来。
周至柔直接逼问,“怎么样,同意不?同意,药方立刻双手奉上!不同意,我们姐妹调头就走。以后就当个陌路人,谁也不认识谁!“
“诶,别走!我,我答应就是!“
好好一场治病救人,竟然变成卖身的过程,刘焕珍的经历也是一言难尽了。
好在他对病人的好几乎成了习惯,对周瑾没有任何排斥心理,加上之前打断胳膊的痛楚周瑾都咬牙坚持下来,吃药换药都非常配合,不似别的病人唧唧歪歪又拖拖拉拉,总之……还是有一点好感在内。
为了这种能治疗发热的神药,他决定献身了!
哪里想到,周瑾的喜欢,是发自内心的喜欢,她喜欢刘焕珍治病救人的良善,喜欢他对待病人的体贴入微。可能经历过太多阴暗的事情,见到这样浑身散发温暖的光的男子,就毫无抵抗之力了。
周瑾支持他在医术上的钻研,甚至愿意在前往东梁都城的路上,读各种医书填补自己的无知,时间一久,两人的话题竟然能在医术上说上几句,不完全是牛头不对马嘴了。
为了心上人,周瑾又软磨硬泡,从周至柔手里“哄“到另一种神药——西瓜霜。
此药救不了命,但对喉咙肿痛有奇效。
谁敢说自己一年到头没几次喉咙肿痛的烦恼呢?尤其是上火之后,喉咙难受有异物感,严重的甚至说不出话来,给人日常生活造成很多不方便。
有了西瓜霜就不一样了。
光凭此药,获利就比刘焕珍那座五进的大宅子更值钱了。
白得了药方,刘焕珍是很是不好意思了。而周瑾这回显得很大方,情真意切道,“为你治病救人的这片心。“
至于旁的,她图什么呢?
男女之情,可以是肢体交缠,也可以是灵魂碰撞。
若是前者,也不一定非要刘焕珍不可,世上的男人多的是。
一路上慢悠悠的行进,最终花了月余,才抵达到玉京城。
周至柔等人拒绝了梁坤安置的住所,开什么玩笑,在路上就被利用过一次,差点被刺客给害死了,现在要是听话顺从安排,谁知道夜里会爬进来什么人物?
宁愿远一点,去刘焕珍的住所。
太医署的官员,最高也不过七品,怎么可能住得起皇宫附近,至少在五环开外,靠近城门了,刘焕珍的这座宅子还是老宅,祖辈传下来的,不然他年纪轻轻还真买不起。
宅子虽然老,倒是有些忠心耿耿的下人,每日里勤恳的打扫。提前派人打过招呼,更是细心周到了。等待周至柔姐妹到来后,发现的院子的杂草都拔光了,连砖石都用水清洗过一遍,卧室内的被褥什么,都是干净清洁的,住得不说多么奢华,倒也舒心。
若是没有什么大事发生,可以说姐妹两个会住的特别愉快,每日里有美男相伴,闲暇出去逛一逛这玉京城。
谁能想到意外太容易发生了,不到三天,神医就被抓起来了,周瑾急的嘴角上火起泡。
望闻问切,瞎子第一项就做不到。他看不到病人的脸色,看不到病人的舌苔,不过诊脉是一绝活,三根手指在你手腕上轻轻一搭,相关病情就能说个七七八八,再问些近来饮食,基本就心中有数了。优秀的外貌加上沉稳的气质,倒也有些“神医“模样。
可惜,周至柔不是那么容易被外表迷惑的人。奈何周瑾的骨折耽误好些天了,万一长坏了,畸形了,那她怎么能原谅自己?尽管觉得这“神医“未必靠谱,可时间紧迫,也顾不得其他,只能让周瑾过来看病。
周瑾本人是无所谓,决定来北汉之前,她就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若非是南魏实在留不得了,谁愿意离乡背井呢?远行什么事情都可能遇到,她想过自己可能突发风寒,可能水土不服,可能遭遇匪徒……什么都可能发生。只是胳膊骨折,又不是要命的大事,值得什么忧虑。
也就柔儿妹妹操心来操心去,其实根本没必要。
去看病之前,她还和周至柔这么说,谈笑之间,压根没当一回事。
可见了这神医,就不用周至柔狠劝了,自己一天三次的跑。
由于是骨伤,已经愈合了大半,而且猜测正确,骨头没有接好,一旦完全愈合,那就是歪胳膊了,神医本着治病救人的善心,告诉病患,这病怕疼可以不用治,不怕疼的话倒是可以打断胳膊重新愈合……
周瑾咬牙同意了。
神医眼睛看不见,就算看见,那打断胳膊谁来?总不能让患者自己来吧?他亲自出手……在周瑾的胳膊上摸啊摸,找寻最佳的位置。
男女之间,没有接触就没有接触,产生点什么意外的情愫是很难的。
但是有了接触之后,那种微妙的,好似毛衣摩擦之后的电火花,也跟黑夜里闪亮的一样,就是……产生了……
周瑾也是历经了生死之后,将素日的心理包袱放下了。她若是在刺客刺杀梁坤的行动中,摔断了脖子,不就万事成空了?既然活着,就是本能抓住生命中仅剩下的美好。
神医素朴,明明有身好医术,可就是呆在这乡野之间,为普通村民致病,心底善良,关键是长得还那么好看。他的手指修长,掌心指腹却满是老茧,连指纹都磨平了。为了观察胳膊的愈合,他每日都要亲自摸一下……这……这就不要谈什么男女大防了,人家只是慈悲的医者,哪有什么心情关注她什么内心变化?
周瑾的心跳如擂鼓,表面还装得平静。
十天过去了。
她自以为藏得天衣无缝,可哪里瞒得过周至柔。
周至柔内心也是一片纠结难熬。在她印象中,大姐姐周瑾一向矜持自爱,恪守妇道,待人接物,都在世人标刻的尺度内,极少流露出这么强烈的喜好。
如果可以,她真想让大姐姐放开心胸,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呃,不轰烈,平淡如水也可以,只要她觉得幸福就好。
可是,这是在前往东梁的路上。况且这位神医底细不明,时间上也不容许她多做调查——而不调查个明白,她怎么放心让大姐姐和这个人过度接触呢?
她既不想让周瑾失望,又觉得周瑾已经背负的太多,值得一份真挚的情感。
这样纠结的心态,她只能装作不知道,借着查刺客的由头整天忙忙碌碌。
十天之后,伤势差不多了,接下来只要每天按时换药,无需神医在旁边下医嘱,实在实在是没了逗留下去的理由了。周瑾闷闷不乐,而作为妹妹,周至柔何尝看不出来?她不提,周瑾才从恋爱中回过神来。
“这几天,你早就看穿了吧?“
还想装傻的周至柔没有办法敷衍,只能含糊笑道,“美男子谁都喜欢看,大姐姐觉得没看够,咱们多留两日也行。“
周瑾听了,又是好笑,又是心酸,顿了顿,“罢了,总归是没有结果的事情,走吧,明日就启程。“
“大姐姐不会后悔么?过了这村,可就没这店了。“
“这店……“周瑾眉眼间多了一丝愁闷,可她还是理智道,“他是闲云野鹤一般的人物,若是被拘束,就没了自由。我也不能那么自私。“
“那大姐姐你可以留下来陪他啊!“周至柔脱口而出。说完之后,她才反应过来,自己竟然有这种想法?
“怎么,你嫌弃我连累了你?“周瑾果然生气了。
周至柔赶忙安抚,“大姐姐你说哪里话?我怎么会嫌弃你?“
“还说没有!之前就不准我来!还有在老家的时候,你也不许我跟着你……怎么,我就那么不受你待见?“
周瑾越说,越是气苦,眼泪都在眼眶里打转转。
什么时候见过这么哀怨的大姐?周至柔也是第一次,连忙道,“大姐,天地良心,我那是担心你!怕你出意外。你看看,这一路上哪里太平过。你又是为了我受了伤,我心里头只盼望你早日好……不说别的,这位神医,其实我知道你顾虑什么。但咱们姐妹,已经不是养在深闺里的大家闺秀了,说句难听的话,大姐姐和我……还想找什么终身归宿么?咱们,只能靠自己了!“
“你和我不一样!“
“有什么不同呢?“周至柔反问,“在世人眼中,我们都是嫁出门的女子了!不是周家的在室女,却也没有婆家倚靠。百年之后,魂归何处都不知。不过,比起那些可怜无家可归的女子,我两又好些,尚都有父兄。年轻时候靠自己拼搏一番,不然等老了,就得寄人篱下,看嫂子脸色过活啊!“
周瑾听了,心神越发悲凉。
“所以我才不敢劝你,大姐姐,越往后越会发现,能让你动心的人越少。不趁这个时候多留下点回忆,咱们到老了,能有什么可以回味的?回味那些受人欺凌的痛苦吗?“
“人在这一辈子,弹指之间也就没了。功名利禄最后都是虚无,只有爱,只有你内心的感受,才是最真实的。不靠这些度过我们未来的苦日子,靠什么呢?“
周至柔说的真心实意,周瑾动摇了。
对神医的迷恋之情,似乎如柳絮一样缥缈无根,可这是她长这么大以来,唯一对一个男子产生别样的情愫。在此之前,她从来没体验过,更不知道情之一字是什么意思。
在妹妹的鼓励之下,周瑾破天荒,生平第一回,去对神医表白了……
表白当然不是冲到对方面前,大白话一句“我喜欢你“,这也太直截了当了。不够含蓄,更没有任何美感。
表白要投其所好。
一位医生,喜欢什么?
自然是喜欢能治病救人的药物。
周瑾拿出了堪称“神药“的——青霉素。
“此是毒药?“
“剧毒!但也是神药。“
神到什么地步呢,等死的病人都可以救得活!
神医动了心。
不由得他不动心。
这药的药性以及对应的病症,正是他一直想要找寻的。他甚至主动对周瑾示好,愿意以所有家财购买此药的药方。
所有家财,那是多少呢?
“鄙人在玉京城有五进宅院一座,另有存银三千,只要姑娘愿意割舍药方,鄙人愿意全部奉上。“
瞎子神医拱手,诚挚的要求。
躲在一旁“暗中观察“的周至柔实在忍不住了,玉京城,那不是东梁的都城吗。能在首都有一座五进的大宅院,长相身材都十分优秀的瞎子神医,就不可能是出身草根!
“你就不自我介绍一下吗,我们怎么知道你得了药,要做什么事情?万一行的是害人的事,请恕我们不仅不能报答治病的恩情,还要告发你!“
神医再次行礼,拱手道,“鄙人真名为刘焕珍,是太医署人,两位姑娘请放心,药方给了鄙人,还是会拿到太医署经过经验老到的太医辩证的。“
“既然是太医,怎么会流落民间?“
“因刘某患了眼疾,不适合留在京城给达官贵人诊治了。“
周至柔说话很不客气,“是因为眼病没人相信你的医术了吧?“
刘焕珍淡淡一笑,没有光彩的眼睛并不妨碍他的五官的俊美非凡,“刘某的志向,本就是救治普通百姓。还不知两位姑娘,可愿意割爱。若是嫌刘某给出的钱财不够,还请宽限几日,等刘某回玉京筹款。“
“筹款就不用了!“周至柔看了看周瑾的神情,心道机会来了,“我们也不是贪心不足的人。你写一份文书,将你名下所有的财产双手奉上。此外,还要一样。“
“什么?“
“你的人!“
刘焕珍呆了呆,脸颊飞快浮现一抹红,过了半响才喃喃道,“两情相悦应是三媒六娉……“
“省省吧!我姐姐现在喜欢你,你别废话多说!留在我姐身边,她让你干嘛你就干嘛!过得个三两年,她不喜欢你了,就放你自由。“
刘焕珍低垂着眼,嘴唇动了动,像是想说什么,又说不出来。
周至柔直接逼问,“怎么样,同意不?同意,药方立刻双手奉上!不同意,我们姐妹调头就走。以后就当个陌路人,谁也不认识谁!“
“诶,别走!我,我答应就是!“
好好一场治病救人,竟然变成卖身的过程,刘焕珍的经历也是一言难尽了。
好在他对病人的好几乎成了习惯,对周瑾没有任何排斥心理,加上之前打断胳膊的痛楚周瑾都咬牙坚持下来,吃药换药都非常配合,不似别的病人唧唧歪歪又拖拖拉拉,总之……还是有一点好感在内。
为了这种能治疗发热的神药,他决定献身了!
哪里想到,周瑾的喜欢,是发自内心的喜欢,她喜欢刘焕珍治病救人的良善,喜欢他对待病人的体贴入微。可能经历过太多阴暗的事情,见到这样浑身散发温暖的光的男子,就毫无抵抗之力了。
周瑾支持他在医术上的钻研,甚至愿意在前往东梁都城的路上,读各种医书填补自己的无知,时间一久,两人的话题竟然能在医术上说上几句,不完全是牛头不对马嘴了。
为了心上人,周瑾又软磨硬泡,从周至柔手里“哄“到另一种神药——西瓜霜。
此药救不了命,但对喉咙肿痛有奇效。
谁敢说自己一年到头没几次喉咙肿痛的烦恼呢?尤其是上火之后,喉咙难受有异物感,严重的甚至说不出话来,给人日常生活造成很多不方便。
有了西瓜霜就不一样了。
光凭此药,获利就比刘焕珍那座五进的大宅子更值钱了。
白得了药方,刘焕珍是很是不好意思了。而周瑾这回显得很大方,情真意切道,“为你治病救人的这片心。“
至于旁的,她图什么呢?
男女之情,可以是肢体交缠,也可以是灵魂碰撞。
若是前者,也不一定非要刘焕珍不可,世上的男人多的是。
一路上慢悠悠的行进,最终花了月余,才抵达到玉京城。
周至柔等人拒绝了梁坤安置的住所,开什么玩笑,在路上就被利用过一次,差点被刺客给害死了,现在要是听话顺从安排,谁知道夜里会爬进来什么人物?
宁愿远一点,去刘焕珍的住所。
太医署的官员,最高也不过七品,怎么可能住得起皇宫附近,至少在五环开外,靠近城门了,刘焕珍的这座宅子还是老宅,祖辈传下来的,不然他年纪轻轻还真买不起。
宅子虽然老,倒是有些忠心耿耿的下人,每日里勤恳的打扫。提前派人打过招呼,更是细心周到了。等待周至柔姐妹到来后,发现的院子的杂草都拔光了,连砖石都用水清洗过一遍,卧室内的被褥什么,都是干净清洁的,住得不说多么奢华,倒也舒心。
若是没有什么大事发生,可以说姐妹两个会住的特别愉快,每日里有美男相伴,闲暇出去逛一逛这玉京城。
谁能想到意外太容易发生了,不到三天,神医就被抓起来了,周瑾急的嘴角上火起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