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关的试卷,都是由主考官一言而决,总量也不会太多。所以不像乡试、会试那般程序麻烦,放榜速度一般都不慢。
    故而院试结束后的第三天,科场外便放榜了。
    知道自己必然会在榜上的何瑾,根本连去看的欲望都没有。事实上,若不是怕有心人看出猫腻,必须装模作样地在安阳等着,他早回磁州了。
    毕竟,院试完了之后......就该结婚了啊!
    尤其想想沈秀儿和柳清霜,已经一起沐浴很长时间了。可自己大被同床的愿望,无论如何软磨硬泡,还是没有实现。
    何瑾思来想去,觉得只有一个原因:两女毕竟还没有个名分,终究过不了心里的那道坎儿。
    只有成了亲,那才是一家人。既然是一家人,那嘿嘿嘿......
    想着这些,他嘴角不由翘起了,男人都懂的笑容。
    也就是这个时候,金元狼狈地跑了回来,神情却十分兴奋:“少爷,中了,中了!从今往后,您就是秀才老爷了......”
    “嗯。”何瑾当然没啥感觉,只是想了想后,才问道:“我是第几名?”
    “第六!”
    “哦......”金元眼巴巴地看着,等着何瑾的打赏。
    毕竟,秀才可是正经的功名,是比娶媳妇儿还高兴的事儿,大宴三天都不为过。而他为了看榜,差点没被人踩死......
    可何瑾在意吗?
    他当然不在意,便对着金元挥挥手,道:“都准备得也差不多了吧?明日咱就回磁州。”
    “哦......”金元不免有些失望,回答都有气无力的。
    但何瑾随后的一句话,就让他一下蹦了起来:“回去后,改了你的卖身文书,签成死契。以后,你就跟着我混吧。”
    “好嘞......”金元一个长音儿应道,屁颠颠儿地就去喂马了。
    就这样,不管这场院试后,安阳城里会有多大乐子或乱子,何瑾理都没理,拍拍屁股就往磁州城赶去。
    反正,一番未雨绸缪后,再大的乱子和乐子,也铁定牵连不到自己身上。
    到了磁州后,自然又是一阵鞭炮齐鸣、锣鼓喧天,彩桥搭了一座又一座。那等阵仗,让不知道的人看了,还以为谁家考中了进士。
    但何瑾一个小小秀才的功名,就值得磁州城百姓如此兴师动众。
    谁都知道何瑾贪,可他贪的同时,也让磁州城变得大不一样。鼓山煤矿的发展和滏阳河的疏通,潜移默化地提升了百姓们的生活质量。
    明代的老百姓们,还是很淳朴懂得感恩的。更何况,他们也知道,磁州城恐怕是留不住何瑾了,以后能回来一次,就会少一次......
    呃......好像这意思,有些不对味儿?
    反正不管怎么说,何瑾这次又享受了一番衣锦还乡。而且,感觉还有些小沉迷:怪不得就连西楚霸王项羽,也惦记着这事儿呢。
    生活呐,有时就是需要一些仪式感。
    兴冲冲回到了家里后,也顾不得见客,何瑾一家子就关了起门来,商量起成亲的事儿。
    在明代若是娶妻,可比何瑾那个时代麻烦多了。但说到纳妾,就会简单很多。
    差一点的,立个文书,一顶小轿夜黑无人的时候,抬进家门儿就行了;就算好一点的,也不过摆个酒席,不会如何大操大办。
    然而,何瑾对此却坚决不同意,当着老娘的面儿也不嫌害臊,直接就告起了白:“不行!女孩子一辈子只有一场婚礼,岂能那般仓促糊弄?”
    “更何况,秀儿和清霜是我心中的挚爱。无论如何,我也不能亏待了她们!”言罢,他又画蛇添足地来了一句:“生活,需要一些仪式感!”
    这番话自然一下将沈秀儿和柳清霜,感动得眼泪汪汪。
    唯独旁观者清的老娘,却用一种懒洋洋且鄙夷的眼神儿,看着自己的儿子,分明在说:编,你接着编,老娘期待你的表演,看你会不会露馅儿!......
    “相公,奴家已让人看过了,七天后便是良辰吉日。”沈秀儿红着脸开口,浑身上下都洋溢着,即将为人妇的娇羞和喜悦气息:“不如就那一日,将奴家和柳妹妹一起纳入门如何?......”
    柳清霜闻言也点头,同样娇羞道:“相公,其实不必那么麻烦的。奴家能嫁与相公,已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
    两女都是通情达理之人,尤其又与何瑾已有了夫妻之实。闻听何瑾如此在意她们,自然也想着投桃报李。
    可想不到,何瑾这次却铁了心,一挥手坚决地说道:“不行!我对你们的爱,堪比日月,忠贞不移,成亲又是那么神圣的事儿,怎能不大操大办?”
    到了这时候,老娘已懒得鄙夷了。
    而沈秀儿和柳清霜不由也对视了一眼,似乎有了些明悟。
    于是,沈秀儿便试探地开口道:“相公,十二天也是个良辰吉日。不如,就于七日后娶了奴家,再于十二日后迎娶柳妹妹?”
    “嗯,如此甚好!”何瑾当即便同意了,激动地嘴一秃噜:“只有大操大办,才能光明正大地收份子钱嘛。办两次婚礼,就更能收两次份子钱了......”
    话音刚落,他就觉得屋子里的气氛,立时变得不一样了。
    两女俱是一副饱含杀气的眼神儿,老娘却是笑里藏着杀猪刀:果然得意忘形了吧?就知道你小子心思弯弯绕绕的,绝没那么简单!
    神尼玛一辈子一次婚礼,爱情忠贞不移,生活需要仪式感。对于你这头貔貅来说,钱才是最重要的!
    可就在老娘以为,沈秀儿和柳清霜会不高兴的时候。却不料,两女只是气闷了一小会儿,随即便释然了。
    “相公取财有术,奴家就听相公的!”
    “相公治家有方,能嫁给相公,是奴家三生的福气!”
    老娘脸上的冷笑,顿时僵住了:她猜中了开始,却没猜出是这样的结局。自己的儿子......眼光真心很不错,且很是会哄女人啊。
    于是,她只能带着老阿姨尴尬的笑,起身离开了正堂。
    到了第七日,黄道吉日的这一天。
    天还没亮,何瑾便从床上一骨碌地爬了起来。大脑还没完全清醒,先忍不住痴痴地笑了起来,跟个二傻子一样。
    “想不到前世混了那么多年,都也没成个家。可穿越才半年多,就已不再是孤家寡人了,并且一娶还是两个......”
    随后房门被人推开,青芽和红柳两个小婢女,穿着簇新的吉服,开始为何瑾梳洗打扮起来。
    待到天开始蒙蒙亮的时候,他看着铜镜中那位头戴销金幞头、身穿大红色飞鱼服、玉树临风、貌似潘安的新郎官儿,不由再度傻呵呵地乐了起来。
    至于说,为何将飞鱼服当成了吉服,也算何瑾机智了。
    按照明朝的习俗,庶人成亲时,可假一套九品官服当作吉服。而若是官员的话,便可着官服成亲。
    由此可见,明代对婚礼还是很重视鼓励的。
    可对何瑾来说,这就不怎么美好了。他虽有官职在身,但却是九品的文巡检,而明朝九品官服,却是嫩绿色!
    成亲大喜的日子,穿着原谅色的衣服,多不吉利啊......
    更有意思的是,媳妇儿偷人、老公被绿的说法,据说就来源于明代龟公头裹绿巾。可明代百姓成亲,新郎官便是一身绿。
    幸好,何瑾还有个带俸锦衣卫百户的虚衔。直接大红色飞鱼服穿起来,喜气又霸气。
    出了庭院,便看到金元带着鼓乐班子等一堆人,侯在了外面。
    看到他出来,这些人齐齐向何瑾一施礼,喜气洋洋地高声道:“恭贺少爷小登科,祝少爷百年好合!”
    扫一眼已翻新完毕、且昨日铺好装饰的庭院新房,何瑾不由心情更加愉悦,豪气地大手一挥,道:“走,接亲去,回来人人有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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