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愧是国际程,入戏这么深,看来今年的影帝非你莫属了。”
“……”
瑾元哥,说好的形象管理咧。
后期字幕:作为一个实事求是的后期制作团队,我们也觉得程总攻今天是个妥妥的受。
程瑜安叫饿了,而且还点名让安瑾元做饭。节目组也表明安瑾元可以借这个机会好好展示一下厨艺。
两人兵分两路,安瑾元买好食材之后,程瑜安还在那里精心挑选着那些他看不懂名字的零食。
荤素搭配,安瑾元为程瑜安做了一餐法国菜。
“好好吃,居然连法国菜都会做。”
“一个人吃饭总是没有胃口,就每天想着换着花样做。”安瑾元吃相斯文,悠闲的做派。
“我以后天天去你家蹭饭好了,看着我的吃相,你绝对胃口大增的。”塞了一大口在嘴巴里面,一直在吃,安瑾元似乎都不需要咀嚼。
“你慢点吃,担心噎住了,你不要嚼的吗。”这速度,安瑾元看着都心惊胆战,作为一个肠胃功能不好的人,只有细嚼慢咽的份。
“到这就自动消化掉了。”程瑜安空出一只手来,在脖子上边摸了摸,说得振振有词。“就这样消化掉了。”
后期字幕:八年艺能vs艺能新手。
清洗工作教给了程瑜安来完成,沾了些洗洁精,程瑜安用抹布擦着盘子,磨磨蹭蹭地还没有洗到一半,程瑜安就用手擦了一下额头。“怎么办,刚刚吃的都消化掉了。”
清水过滤,程瑜安再次拿起餐盘,疲惫地叹了一口气,程瑜安停下了手里的工作,对着镜头喊道;“好累啊,都消化掉了,好饿啊。”
换成其他人,早就因为程瑜安的话还有夸张的面部表情笑了,而安瑾元则是满脸黑线,节目组在给安瑾元加了一个内心旁白:这熊孩子。
拍摄结束。
“桑榆怎么样了?”一结束拍摄后,安瑾元就对着躺在沙发上的程瑜安问道。
“我把它带过来了。”把长方形的果盘放在身上,程瑜安懒洋洋地吃着提子。“你不是要我好好照顾它吗。现在在我住的那,放心,有人看着的。”
“你不用吐籽的吗?”程瑜安一颗又一颗的摄入,嘴皮子就没有消停的时候。
“太麻烦了,这多浪费时间。”
“......”
“要不要我让人把桑榆送过来,它最近被我养的白白胖胖的,你没发现我都瘦了吗,就是因为我把我的吃的都给它了。为了照顾它,我每天都睡不好,梦里面也都是它,当然还有你啦。”
“嘀嘀呱呱的,说又说不清,好好说话。”安瑾元完全是教育自家熊孩子的口吻。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九章
桑榆被送过来了,它被程瑜安养的很好,安瑾元免不了和它嬉闹一会儿。
瑾元哥可真是个温柔的人。程瑜安在一边看着这一人一狗的玩耍,安瑾元是真的很喜欢桑榆,喜欢到都有点让他嫉妒了。他记得安瑾元曾经说过,以后有了孩子的话,一定要养一只狗,让他们一起长大。
“瑾元哥真的很喜欢桑榆呢,因为是我送的吗?是吗?”程瑜安呈又跪又靠在沙发上的姿势,把双手垫在脑袋下面,程瑜安左左右右地摇着头。
“你最近怎么这么喜欢卖萌,坐上时光机回童年好了。”
“不要夸一个男人萌。”程瑜安从沙发上面起身了,站在上边,撩起衣袖,戳了戳胳膊上的肌肉。“我可是一个肌肉男。”
“恩,肌肉男。”
“承认吧,是不是因为是我桑榆送给你,所以你才那么喜欢它的,不要害羞啦,我不会嘲笑你的,桑榆也不会的。你喜欢桑榆可以理解的,像我这种高眼光、高要求、高水准的人,我选中的东西怎么可能会差,桑榆绝对是金毛界最帅,最聪明的那一只。”一个大跨步,程瑜安从沙发上面走了下来,咧嘴笑,程瑜安揉了揉桑榆。
“话唠和肌肉男,新萌点?”
“安瑾元。”程瑜安无杀伤力地叫了安瑾元的全名。
“封口。”炸毛的小孩子很难哄好的。
“本来就喜欢,在美国看到朋友跟狗一起玩的时候就很羡慕,自己主动去买一只,应该不是很可能的事情,毕竟太忙了。”
程瑜安知道安瑾元是个动物保护主义者,他亲近自然,在他的眼里,动物比人类要好。
水瓶座中当中盛产爱动物的男人。
“会呆多久?”
“后天就得走,李华诚接了个综艺,我去当下嘉宾。”扭着身子起来,把抱枕垫在身后,程瑜安盘腿而坐,精心挑选了一颗红提给安瑾元。
“以后别这样了,来来回回挺折腾的。”
看见安瑾元接下来了自己递给他的红提,程瑜安毫不吝啬地咧嘴一笑。可是,能别这么机智吗,弄得他还以为安瑾元相信他们两个是在异国他乡,偶然偶遇了。
“我这不是怕你想桑榆了吗,特意把它带过来给你看看。”态度诚恳。
“你跟李华诚很熟?”
“还挺不错的,入行之前就认识了。”安瑾元还是那张扑克脸,难道不是在吃醋,程瑜安一边想一边吃着红提,左摸摸又摸摸都没有摸到,太不经吃了。
“他跟吴康博是怎么回事?”
程瑜安面露难色,看来对安瑾元这意料之外的询问很困惑。
“阿武最近状态不是很好,所以想问问。这回录节目的时候还复发了结膜炎。”
“我也不是很清楚他们之间的事情。”程瑜安把这个话题搪塞了过去。
“你最近好像对周武萧挺关心的,这回还第一个嘉宾就邀请他。”
“你想多了。”
程瑜安撇撇嘴,他只是说说而已。
消停不住,程瑜安再次去了厨房,厨房里边不断传出来哗啦啦的流水声,不知道是在捣鼓什么吃的,安瑾元则搜索着电影。
也不该说是看,他需要一部电影来让他深度感受林安的内心世界。
最后选择了《枪王》。
《枪王》在千禧年上映,尔冬升是制片人。张国荣演rick,方中信演苗sir,两人在射击比赛中相识,视彼此为对手,苗sir在比赛中输给了rick。为了保护女友,rick开枪杀人,从而喜欢上这种感觉,后来无法自拔,犯下了枪杀案。
节奏很清晰明快,片中的配乐也深入人心,大篇幅的热血暴力的枪战镜头。超前的想象,一反以往的警匪片。这是张国荣的转型之作,少有的反派角色,不再是之前的风流倜傥,rick是个颓废、沧桑,极其有男性的刚毅之感。在rick饱受精神折磨,在人格分裂中挣扎、痛苦的时候,你会发现,你居然不是很讨厌这个反派。
张国荣并不
“不愧是国际程,入戏这么深,看来今年的影帝非你莫属了。”
“……”
瑾元哥,说好的形象管理咧。
后期字幕:作为一个实事求是的后期制作团队,我们也觉得程总攻今天是个妥妥的受。
程瑜安叫饿了,而且还点名让安瑾元做饭。节目组也表明安瑾元可以借这个机会好好展示一下厨艺。
两人兵分两路,安瑾元买好食材之后,程瑜安还在那里精心挑选着那些他看不懂名字的零食。
荤素搭配,安瑾元为程瑜安做了一餐法国菜。
“好好吃,居然连法国菜都会做。”
“一个人吃饭总是没有胃口,就每天想着换着花样做。”安瑾元吃相斯文,悠闲的做派。
“我以后天天去你家蹭饭好了,看着我的吃相,你绝对胃口大增的。”塞了一大口在嘴巴里面,一直在吃,安瑾元似乎都不需要咀嚼。
“你慢点吃,担心噎住了,你不要嚼的吗。”这速度,安瑾元看着都心惊胆战,作为一个肠胃功能不好的人,只有细嚼慢咽的份。
“到这就自动消化掉了。”程瑜安空出一只手来,在脖子上边摸了摸,说得振振有词。“就这样消化掉了。”
后期字幕:八年艺能vs艺能新手。
清洗工作教给了程瑜安来完成,沾了些洗洁精,程瑜安用抹布擦着盘子,磨磨蹭蹭地还没有洗到一半,程瑜安就用手擦了一下额头。“怎么办,刚刚吃的都消化掉了。”
清水过滤,程瑜安再次拿起餐盘,疲惫地叹了一口气,程瑜安停下了手里的工作,对着镜头喊道;“好累啊,都消化掉了,好饿啊。”
换成其他人,早就因为程瑜安的话还有夸张的面部表情笑了,而安瑾元则是满脸黑线,节目组在给安瑾元加了一个内心旁白:这熊孩子。
拍摄结束。
“桑榆怎么样了?”一结束拍摄后,安瑾元就对着躺在沙发上的程瑜安问道。
“我把它带过来了。”把长方形的果盘放在身上,程瑜安懒洋洋地吃着提子。“你不是要我好好照顾它吗。现在在我住的那,放心,有人看着的。”
“你不用吐籽的吗?”程瑜安一颗又一颗的摄入,嘴皮子就没有消停的时候。
“太麻烦了,这多浪费时间。”
“......”
“要不要我让人把桑榆送过来,它最近被我养的白白胖胖的,你没发现我都瘦了吗,就是因为我把我的吃的都给它了。为了照顾它,我每天都睡不好,梦里面也都是它,当然还有你啦。”
“嘀嘀呱呱的,说又说不清,好好说话。”安瑾元完全是教育自家熊孩子的口吻。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九章
桑榆被送过来了,它被程瑜安养的很好,安瑾元免不了和它嬉闹一会儿。
瑾元哥可真是个温柔的人。程瑜安在一边看着这一人一狗的玩耍,安瑾元是真的很喜欢桑榆,喜欢到都有点让他嫉妒了。他记得安瑾元曾经说过,以后有了孩子的话,一定要养一只狗,让他们一起长大。
“瑾元哥真的很喜欢桑榆呢,因为是我送的吗?是吗?”程瑜安呈又跪又靠在沙发上的姿势,把双手垫在脑袋下面,程瑜安左左右右地摇着头。
“你最近怎么这么喜欢卖萌,坐上时光机回童年好了。”
“不要夸一个男人萌。”程瑜安从沙发上面起身了,站在上边,撩起衣袖,戳了戳胳膊上的肌肉。“我可是一个肌肉男。”
“恩,肌肉男。”
“承认吧,是不是因为是我桑榆送给你,所以你才那么喜欢它的,不要害羞啦,我不会嘲笑你的,桑榆也不会的。你喜欢桑榆可以理解的,像我这种高眼光、高要求、高水准的人,我选中的东西怎么可能会差,桑榆绝对是金毛界最帅,最聪明的那一只。”一个大跨步,程瑜安从沙发上面走了下来,咧嘴笑,程瑜安揉了揉桑榆。
“话唠和肌肉男,新萌点?”
“安瑾元。”程瑜安无杀伤力地叫了安瑾元的全名。
“封口。”炸毛的小孩子很难哄好的。
“本来就喜欢,在美国看到朋友跟狗一起玩的时候就很羡慕,自己主动去买一只,应该不是很可能的事情,毕竟太忙了。”
程瑜安知道安瑾元是个动物保护主义者,他亲近自然,在他的眼里,动物比人类要好。
水瓶座中当中盛产爱动物的男人。
“会呆多久?”
“后天就得走,李华诚接了个综艺,我去当下嘉宾。”扭着身子起来,把抱枕垫在身后,程瑜安盘腿而坐,精心挑选了一颗红提给安瑾元。
“以后别这样了,来来回回挺折腾的。”
看见安瑾元接下来了自己递给他的红提,程瑜安毫不吝啬地咧嘴一笑。可是,能别这么机智吗,弄得他还以为安瑾元相信他们两个是在异国他乡,偶然偶遇了。
“我这不是怕你想桑榆了吗,特意把它带过来给你看看。”态度诚恳。
“你跟李华诚很熟?”
“还挺不错的,入行之前就认识了。”安瑾元还是那张扑克脸,难道不是在吃醋,程瑜安一边想一边吃着红提,左摸摸又摸摸都没有摸到,太不经吃了。
“他跟吴康博是怎么回事?”
程瑜安面露难色,看来对安瑾元这意料之外的询问很困惑。
“阿武最近状态不是很好,所以想问问。这回录节目的时候还复发了结膜炎。”
“我也不是很清楚他们之间的事情。”程瑜安把这个话题搪塞了过去。
“你最近好像对周武萧挺关心的,这回还第一个嘉宾就邀请他。”
“你想多了。”
程瑜安撇撇嘴,他只是说说而已。
消停不住,程瑜安再次去了厨房,厨房里边不断传出来哗啦啦的流水声,不知道是在捣鼓什么吃的,安瑾元则搜索着电影。
也不该说是看,他需要一部电影来让他深度感受林安的内心世界。
最后选择了《枪王》。
《枪王》在千禧年上映,尔冬升是制片人。张国荣演rick,方中信演苗sir,两人在射击比赛中相识,视彼此为对手,苗sir在比赛中输给了rick。为了保护女友,rick开枪杀人,从而喜欢上这种感觉,后来无法自拔,犯下了枪杀案。
节奏很清晰明快,片中的配乐也深入人心,大篇幅的热血暴力的枪战镜头。超前的想象,一反以往的警匪片。这是张国荣的转型之作,少有的反派角色,不再是之前的风流倜傥,rick是个颓废、沧桑,极其有男性的刚毅之感。在rick饱受精神折磨,在人格分裂中挣扎、痛苦的时候,你会发现,你居然不是很讨厌这个反派。
张国荣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