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屋外,我下意识的摸了摸口袋,才想起来我穿的是裙子,没有口袋,而那块手表被我藏在了衣柜里没有带出来。
    几点啦?我看着天上还格外精神的太阳,在心里估算着大致的时间。毫无目的地闲逛中,我不知不觉又来到了房子青的花房。
    打开门进去,里面依旧是不变的热闹与繁盛。对于花,我一直没有多大的兴趣,当初医院里欣赏是因为散步,现在欣赏是因为无聊。
    看花看得实在无聊,我就数起了话房里花的种类,当我数到58时,花房门突然打开了。
    “你干嘛呢?”,房子青走了进来,看了一眼我那没来的急收回的手指问道。
    “我在数花的种类。梁珊呢?回去了?”我没有看到梁珊跟来。
    “她回去了。”他边说边拿起了一旁花架上的小铲,认真地翻起了花盆里的土。
    “她是你女朋友吧?”我一脸八卦地凑到了他身边,拿起了另一个小铲学着他翻土。
    他停下了手上的动作,抬头看着我一脸认真的说道:“女性朋友。”
    “切……”我撇着嘴盯着他的眼睛,接着说道:“女性朋友,有你那么对女性朋友的吗?还动手动脚的……”我说完就低下了头,认真的翻起了土。
    啪,一只手拍到我的头顶上,接着是笑意十足的声音响了起来。“你知道的还挺多啊,下回我带女朋友回来,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才是真正的动手动脚。”说着他又拍了两下我的头,我不满地抬头瞪了他一眼,然后又接着翻土。
    后来的日子里,我基本就是以翻土为生。用房子青的话说就是,我出不起房租伙食费医药费,就替他翻土来抵。当然,对于他的这个说法我虽然有点不爽,但也是可以接受的,毕竟我也是祖国好青年,不能白吃白住啊。
    不过这段时间里让我感觉比较奇怪的是,房子青十几天里竟没去过一次公司,他除了偶尔出去买菜外,其他时间都和我一样,窝在别墅里。他的生活好像真就像他说的那样,种花种草是主业,其他的都只能算副业。不过对于喂胖我这个副业,他还是做的蛮不错的。十几天的时间我重了五斤多,每天早上洗完澡睡觉前,我站在镜子前摸着自己逐渐圆润起来的脸袋儿,心里的开心自然是不言而喻的。而徐琰,关于徐琰的消息或者说是新闻,自那天以后我就再也没有得到过,而面对房子青时,我也从不提起徐琰,更不会问起他,我立志要把他彻底赶出我的生活,我想,如今我大概,也许,是做到了。
    九月的天气就像人心一样让人琢磨不透,有时候夏天残留的燥热还会突然杀个回马枪,但有时候秋天忽然到来的凉风会凉透人一整个身心。
    早晨起来,我打窗户一股凉风就吹了进来,把我吹得直打喷嚏。洗刷完毕后,身上的那股凉意也还没散去,我打着喷嚏走到楼下时,房子青的早餐已经上桌了。
    这么多天的相处下来,我们对对方都有了基本的了解,包括我不会做饭,他不会拖地,我喜欢光着脚在屋里走,他喜欢一天到晚穿着睡衣在家里晃,以及我走到哪都爱蹲着,而他走到哪都喜欢歪着靠着,等等。这些基本的了解,让我们自然而然的达成了一系列共识,他承包了饭菜,而我承包了这栋大的要命的房子的卫生,我们互不干涉习惯,互利共赢,和平发展。
    我捂着嘴,刚走到餐桌旁就被桌上那碗热气腾腾的粥吸引住了,我动作迅速地坐到了我的位置上,把碗端到了自己面前。
    “喂。那碗粥是我的。”他拿着勺子一脸不满的看着我。告诉过他多少次了,我叫孟瑜,可他就喜欢整天喂喂的喊我。
    “锅里不是还有吗?你再盛一碗就是了。”我的眼睛扫过他旁边的小砂锅,然后就闷头喝起了自己面前的这碗粥。
    “要不是答应了某人要把你养胖,我真想饿你几天。”他啪的一下把碗放到了他自己的座位上,然后怒气腾腾的坐在了我对面。
    对于他这幅样子,我早就习惯了。我连头都没抬,边喝粥边接上了他的话。“那我是不是该打个电话,好好谢谢梁珊姐啊。”因为这段时间梁珊姐总会来这里给我送衣服,而女人之间总有说不完的话题聊不完的八卦,所以一来二去我们两人的关系迅速好成了闺蜜。关系好了之后,我才知道原来梁珊姐比我还大了两岁,所以姐姐的称呼自然是跑不掉的。而每次我俩晾着房子青聊完天后,梁珊姐临走前都会反复嘱咐房子青要把我养胖,所以现在他有这样的抱怨,我也是可以理解的。
    “我今天会去公司一趟,你自己好好在家干活,不要乱跑。”他把一个煎得金黄的鸡蛋放到了我的盘子里,说道。
    “哦。”我没有抬头,闷头吃着饭回应着他的话。
    “哦?你就没什么要说的,要问的?”他的语气有点吃惊。我依旧没有抬头看他,低着头接着说道:“说什么?问什么?”
    “你都不问问我要去做什么,干什么吗?”他的声调抬高了一度。
    “你做什么干什么那是你的自由,我问干什么啊?”我终于放下了手里的勺子,把目光从碗里转移到他的脸上。
    他的表情看起来有点失望,有点受伤。“算了,算了,突然觉得养你还不如养只小狗,那样我出去工作的时候它还会摇头摆尾的表示不舍得我离开。”
    对于他的比喻我并没有觉得不爽,我甚至还觉得真好笑。对面的这个人跟他相处的时间越长,就会发现他越多的可爱搞笑之处。
    “你现在把我赶出去,然后再养只小狗也不晚。”我笑着看着眼前这个表情别扭的男人。
    “孟瑜啊,我发现你真的是一点都不可爱,你这性格真是对不起你的萝莉脸。”他避开了我的视线,边摇头,边低头喝了口粥。
    他的话我并不反驳,因为这样的话某人也说过,很多人都说过。
    “吃完饭记得吃药,你要是再忘,我就把一周一次的红烧卤肉饭取消。”他说着站了起来,收拾起自己的碗筷。这人吃饭一直都是神速,如果他做饭也能是这速度就好了。
    “知道了,知道了。”我瞅了他一眼,也站了起来,边盛粥,边答应着他。
    “我那棵冰岛虞美人要浇水了,浇的时候小心点,别再给我淹了。”他在厨房边刷碗,边大声叮嘱道。
    “知道了,知道了。”上回他让我浇水,结果我不小心浇多了,差点没把他的那个宝贝淹死,后来被他狠狠的教训了一顿后,现在已经知道小心了。不过对于他现在这种一副不信任的样子,我还是十分不满的。
    终于房子青在唠叨了一遍又一遍后,在电话的催促下赶去了公司。而我吃完饭,吃完药后就一个人慢悠悠地去后花园翻土浇花。
    当然,我这个人也是很记仇的,对于他早晨不停唠叨影响我胃口的行为,我是不会轻易原谅的。翻土时我看着旁边一枝独秀的建兰邪恶的笑了。
    把房子青嘱咐的工作做完后,我就拿着那支已经和母体分离的兰花回到了屋子里。我在诺达的房子里翻腾了好久终于找了一只细颈素雅的花瓶,刚好配手里的那支花。
    我故意把插好花的花瓶就放在了门厅入口的物架上,那高度刚好和房子青的眼睛在同一水平线上。整理好一切之后,我掐着腰满意地看着自己的大作,心里乐得不行。我现在都可以想象到房子青看到我辣手摧了他女儿的表情。想到这,我捂着嘴笑了起来。
    “啪。”门锁开了的声音突然传了过来,我还没反应过来,门就已经打开了。一个女人走了进来,嗯,没错,一个我之前见过一面的女人走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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