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情在沈云哲的住处休养了几日,因被照顾得好,且沈云哲用的药也恰到好处,于是几日下来她身上的小伤已经全好,连疤都没留,背上严重的伤也已愈合,伤口不再疼,用不了多久痕迹也会淡去直到全无。
沈云哲配制出来的除疤药膏非常有效,这点令她很佩服。不用人告诉,风情也能猜出这种透着淡香、清凉无比的除疤药膏提炼起来肯定不易,也许有人捧着千金想买都不一定买得到,而他却很大方地送给她使用了……
“真是穷大方。”风情攥着食指大小的光滑小瓷瓶微笑,起身走出房屋打算透透气。
沈秋端着刚洗完的衣服经过,看到风情走出来哼了一声,扬着头高傲不屑地自她身前走过。
风情看到了,盆中放着的是她的衣服,因她身上有伤行动不便,是以这几日她的衣服也由沈秋来洗,当然仅限外衣,里衣等私密衣物她宁愿穿脏就扔掉,也不想假手他人。
沈秋眼尖,扫到风情手里拿着的瓷瓶,顿时像是被人挖去了心头似的露出心痛万分的表情。原想假装没看到,可是实在是憋不住气,狠狠向空中瞪了一眼,阳怪气地叹起气来:“这世上啊,总有那么些个人让你难以理解!你说说,有人遇险小命差点儿没了,有幸被人救下,不求这被救之人感恩戴德做牛做马去回报,也不指望她为白吃、白住、白喝药、白用药、白使唤人家书僮干活的事感到没脸,就单这知、恩、不、图、报,上来便抽恩人一大耳刮子的作风就与蛮子无异!唉,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欠人情的是老子、是大爷,施恩的却要当老妈子伺候人家,这到底是什么事儿啊!”
“不错啊,还会说几句成语,文采不错。”风情把玩着瓷瓶,倚在门棱上斜睨着边说边拿眼角余光狠瞄她的沈秋。
“那是当然!”沈秋闻言头扬得更高了,还没来得及进一步得意突然回过神来,瞪向风情,“你少转移话题,告诉你,少一直拿身无分文当白吃白喝的理由!就你手中拿着的那小瓶不仅能除疤还能美容养颜的玉肌膏,卖给京中贵妃最少五十两银!林林总总加起来,你一共欠我们六十两白银,记得还钱!”
沈秋唯恐她欠钱不认账的暴躁模样让风情感到好笑,深吸一口气,摆出一副与他一样的冷脸道:“放心,离开这里我很快就能还上,真要急,就将我那几样首饰先拿去抵着。”
“呸,你那几样首饰当都当不了,连烂柴火都不如!”书僮说完后拿衣服去晾了,不再与风情拌嘴。
风情了下头上着的一普通发钗,这是她自己的,静王府那几个价值连成的簪子她不想再戴,还不能拿去当,此时外面正查得紧,拿去当铺会暴露踪迹,这便是沈秋刚刚说的那些首饰连烂柴火都不如的原因。
如此,那欠下的六十两银子,她只能先厚着脸皮欠着了。
此时风情身上穿的是件淡紫色衣服,因为穿红衣容易暴露目标,皇和静王府搜查人时定会对穿红衣的女子大为注意,毕竟她以前一直都是穿红衣四处游荡的。
穿惯了红色衣服,猛然间穿其它色衣服,风情感到有些别扭。
耀眼的红衣会衬得风情有如一朵盛开的罂粟,美艳绝伦,引得男人飞蛾扑火甘愿沦陷,而穿了紫色衣服的风情虽少了一丝媚惑,却多了几分雅致,少了一比奔放却多了几分淡雅,总之不管她穿什么颜色款式的衣服都迷人得很。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的时间,出去采药顺便探查情形的沈云哲回来了。
“爷,情况怎么样?”沈秋急忙上前询问。
沈云哲出外忙碌大半日,回来后依旧神清气爽,不见半丝疲惫,大热的天他连一点汗都没流,仿佛不是在火热的夏季出外办事,而是在凉爽的秋季刚踏青回来一般。
“比前几日搜寻得更紧了,我们还是迟两日再走比较稳妥。”沈云哲摘下药篓递给沈秋,轻掸了下白衣上几不可见的灰尘,向风情的屋子走去。
见沈云哲刚回来就去找风情,沈秋脸鼓得圆圆的,冲沈云哲的后背做了个俏皮鬼脸。
沈云哲站在门前敲了两下门,有礼地询问:“风姑娘在吗?”
“进来吧。”风情的声音自屋内传来,这两日他们已经互知名姓,沈云哲称呼风情时就在姑娘两字前面加上姓氏。
吱呀一声,木门被推开,沈云哲走进去,在他与沈秋合力打制出来的虽简单却结实的木椅上坐了下来。
“静王府可有新情况?”风情坐在扑着虎皮的木板床上问。
“皇上下旨再给两天的时间,必须抓你回去,否则要严惩静王府。”沈云哲淡笑着说道。
和亲的事被静王府搞砸,北阳国使者深觉国威被南月国污辱,原本关系融洽的两国为和亲之事闹得颇不愉快,皇上为此震怒,减了静王爷的俸禄,命静王爷务必将北阳国使者哄好,并且尽快搜查到风情的下落。
因风情拒亲的事惹怒了北阳使者,是以在找到风情后,静王爷需亲自护送她嫁去北阳国,而他则要隆重地向北阳国皇帝道歉。
外面流传的是这些,至于有没有其它内情便不清楚了,沈云哲也不关心这些。
“已经过去五日,还没有你的消息,皇上等不及了,下了最后命令,静王府上下这两日怕是别想睡个安稳觉了。”沈云哲看着连想事情都美得令人移不开视线的风情说道。
“何必非要找我去和亲?皇上的十公主已经及笄,听说颇有几分姿色和文采,想必嫁去北阳国也不至于委屈了对方。若舍不得亲生女儿远嫁和亲,其他几位郡王的女儿难道就没合适的了?静王爷还有个条件符合的庶女呢,听说再过几个月就十六了,至今还未许配好人家。”风情淡讽道,皇上舍不得宝贝公主去和亲,几位郡王同样舍不得他们的宝贝郡主远嫁别国,唯独静王爷没事找事,“舍得”将她这个可有可无的女儿推出去。
最后得报应了,闹得他自己焦头烂额,被皇上怪罪,被大臣们嘲笑,这些是他自找的,不值得同情!
沈云哲没有接口,这种往别人伤口撒盐的事他一向不做,只是看着风情故作冷淡不在意的模样,心中莫名地涌起一丝怜惜。
捕捉到了沈云哲的眼神,风情俏脸立刻沉下来:“可怜我?我最不想要的就是别人的同情!”
“抱歉。”沈云哲立刻收回视线,暗自叹了口气。
风情不知自己怎么会反应这么大,看着沈云哲尴尬的表情她感觉有点不自在,压下心底怪异的情绪,皱了皱眉问起正事:“刚刚你说我们拖延两日走?”
“正是,找你来就是为了说这事的。”沈云哲表情稍稍带了点严肃,看着风情,“最近两日查得紧,城门已经关了,两日后才会开城门。”
“为了抓我,连城门居然都关了。”这样往来的百姓和做生意的都得滞留在城门附近,为了她一个人累得无数人不得安宁,这大概是她活这么大最为风光的一次了!风情笑了起来。
“无须担心,到时还按原计划行事,你扮作急着带身患重病的孙子回乡的老婆婆。”沈云哲不会易容,但是通医理,调制点类似皱纹的东西贴脸上他还是会的。
“明白。”风情叹气,没想到自己有一日会狼狈得为了逃命要扮作老太婆演苦情戏。
两日后,沈云哲他们坐上新买来的二手马车出发了。
沈秋可怜了些,抹了一脸暗黄的东西,半旧衣服用浓草药熏了一天一宿,早已染上浓浓的草药味,往马车上一躺闭上眼,盼上他那黄得发暗的脸真跟快死了的人一样。
马车内满是药味,刚上去时风情不适应咳嗽了好一会儿才止住。
风情僵坐在马车一角,她穿的衣服是老太太穿的大花褂子,头发多一半已经发白,比沈秋脸上的暗黄更甚的是她的脸上不仅黄还一脸的皱纹,左眼下面有个大大的拇指盖大小的黑痣,右脸大半部分被像是被火烧伤过的疤痕覆盖住,嘴唇抹了些白面,看不出一点年轻女子特有的红润光泽,左眼被黑布遮住,整一个独眼龙,丑得连她自己看了都不愿再看第二眼。
沈云哲给风情装扮时着实费了一番功夫,因为要遮住风情太过耀眼的脸蛋,只能出此下策,将她的脸弄得仿佛毁过容,否则光靠一些皱纹本掩不住多少丽色。
“婆婆,您别着急,小侄加紧赶路,很快就会出城了。”沈云哲还是原样打扮,充当车夫坐在马车前面。
刚一来到城镇上,沈云哲他们便被几名官差拦下来了。
“停,要去哪里?里面是什么人?”一名官差边说边掀帘子往里看。
沈云哲立刻下马车,向一帮官差抱拳道:“回各位差爷,马车内的老婆婆是沈某以前的病人,此次她的孙子病危,老婆婆年纪大不便赶路,于是沈某便帮忙送他们祖孙俩回乡。”
“咦,这不是沈大夫吗?有沈大夫的妙手回春,还怕谁病危?”其中一人认出了曾在静王府给小世子治过病的沈云哲。
“这位差爷有所不知,老婆婆小孙子的病来得急,在下暂时只能保住他的命,而要治的话则需一味能解他所中寒毒的草药,这药的名字叫‘千叶’,京城没有,于是……”
“好了好了,别说了。”官差们都对医理一窍不通,没兴趣听沈云哲解释,全都眼睛睁得与牛眼一边大小,望向轿中的人。
先前掀帘的官差将头探进马车,闻到里面传来的浓浓的药味及老人家特有的尿骚味,熏得差点吐出来,强忍着恶心感问:“老婆婆的家乡是哪里?”
“啊?”风情将她那双“没瞎”的眼眯成一条小缝,压低声音,茫然地望着官差。
不仅长得丑死,居然还是个耳聋的!官差忍着烦躁大声又说了一遍:“我问你是哪里人?!”
“啊?”风情眼中的茫然更深了,探过身去将耳朵凑上前打算听得更仔细点。
风情一靠近,老人衣服上的骚味立刻涌进官差的鼻子里,没忍住,一个大喷嚏重重地打了出来。
“他娘的,这老家伙尿裤子了吧?”狼狈地着发痒的鼻子,官差臭着脸问沈云哲。
沈云哲的表情有些古怪,面对官差的质问,清俊的脸上扬起一抹感慨:“老婆婆年纪大了,儿女不在身边,只有一名孝顺孙子照看着,现在孙子病得这般厉害,没人伺候老人家,于是难免……”
“好了好了。”官差没好气地打断沈云哲的话,拿出一副画像展开,问,“可有见过这名女子?”
画中的女子身姿窈窕,容貌艳丽,腰间系着一条鞭子,不是风情又是谁?
沈云哲看了两眼,摇头道:“自从沈某离开静王府后便不曾见过她。”
“走吧。”询问的人对这类回答已经听得麻木,没好气地挥了挥手放沈云哲他们走了。
当马车再次行驶起来时,风情紧张的心情终于放松下来,刚刚她很紧张,从小到大她没有演过戏,幸亏她身上的衣服味道够浓,将衙差们恶心得不想再询问,否则难保她不会表现得不妥被看出蛛丝马迹来。
一路往城门方向走,一个时辰内,沈云哲他们总共遇到四十多起拦截探查的官差们,最后都被风情的丑陋模样及她身上几乎能熏死一头熊的臭味“恶心”走了。
到了城门口,风情的心再次提了起来,城门把守的人更多,排队出城的人不少,他们还要慢慢排着队,待前面的人终于陆续出了城快轮到他们的时候,风情听到了一道令她心猛地沉下去的声音。
“查得怎么样了?可有形迹可疑之人?”静王爷严肃中透着浓浓疲惫的声音在城门处响起。
“回王爷,还没有查到朝阳公主的行踪。”
“继续查,京城她待不下去,必定会出城,给本王查得仔细些,放走了人,统统提头来见!”
“是,王爷。”
风情手指不自觉地攥得咯吱直响,瞪着马车的帘子,恨不得将其瞪出一窟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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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云哲配制出来的除疤药膏非常有效,这点令她很佩服。不用人告诉,风情也能猜出这种透着淡香、清凉无比的除疤药膏提炼起来肯定不易,也许有人捧着千金想买都不一定买得到,而他却很大方地送给她使用了……
“真是穷大方。”风情攥着食指大小的光滑小瓷瓶微笑,起身走出房屋打算透透气。
沈秋端着刚洗完的衣服经过,看到风情走出来哼了一声,扬着头高傲不屑地自她身前走过。
风情看到了,盆中放着的是她的衣服,因她身上有伤行动不便,是以这几日她的衣服也由沈秋来洗,当然仅限外衣,里衣等私密衣物她宁愿穿脏就扔掉,也不想假手他人。
沈秋眼尖,扫到风情手里拿着的瓷瓶,顿时像是被人挖去了心头似的露出心痛万分的表情。原想假装没看到,可是实在是憋不住气,狠狠向空中瞪了一眼,阳怪气地叹起气来:“这世上啊,总有那么些个人让你难以理解!你说说,有人遇险小命差点儿没了,有幸被人救下,不求这被救之人感恩戴德做牛做马去回报,也不指望她为白吃、白住、白喝药、白用药、白使唤人家书僮干活的事感到没脸,就单这知、恩、不、图、报,上来便抽恩人一大耳刮子的作风就与蛮子无异!唉,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欠人情的是老子、是大爷,施恩的却要当老妈子伺候人家,这到底是什么事儿啊!”
“不错啊,还会说几句成语,文采不错。”风情把玩着瓷瓶,倚在门棱上斜睨着边说边拿眼角余光狠瞄她的沈秋。
“那是当然!”沈秋闻言头扬得更高了,还没来得及进一步得意突然回过神来,瞪向风情,“你少转移话题,告诉你,少一直拿身无分文当白吃白喝的理由!就你手中拿着的那小瓶不仅能除疤还能美容养颜的玉肌膏,卖给京中贵妃最少五十两银!林林总总加起来,你一共欠我们六十两白银,记得还钱!”
沈秋唯恐她欠钱不认账的暴躁模样让风情感到好笑,深吸一口气,摆出一副与他一样的冷脸道:“放心,离开这里我很快就能还上,真要急,就将我那几样首饰先拿去抵着。”
“呸,你那几样首饰当都当不了,连烂柴火都不如!”书僮说完后拿衣服去晾了,不再与风情拌嘴。
风情了下头上着的一普通发钗,这是她自己的,静王府那几个价值连成的簪子她不想再戴,还不能拿去当,此时外面正查得紧,拿去当铺会暴露踪迹,这便是沈秋刚刚说的那些首饰连烂柴火都不如的原因。
如此,那欠下的六十两银子,她只能先厚着脸皮欠着了。
此时风情身上穿的是件淡紫色衣服,因为穿红衣容易暴露目标,皇和静王府搜查人时定会对穿红衣的女子大为注意,毕竟她以前一直都是穿红衣四处游荡的。
穿惯了红色衣服,猛然间穿其它色衣服,风情感到有些别扭。
耀眼的红衣会衬得风情有如一朵盛开的罂粟,美艳绝伦,引得男人飞蛾扑火甘愿沦陷,而穿了紫色衣服的风情虽少了一丝媚惑,却多了几分雅致,少了一比奔放却多了几分淡雅,总之不管她穿什么颜色款式的衣服都迷人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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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情况怎么样?”沈秋急忙上前询问。
沈云哲出外忙碌大半日,回来后依旧神清气爽,不见半丝疲惫,大热的天他连一点汗都没流,仿佛不是在火热的夏季出外办事,而是在凉爽的秋季刚踏青回来一般。
“比前几日搜寻得更紧了,我们还是迟两日再走比较稳妥。”沈云哲摘下药篓递给沈秋,轻掸了下白衣上几不可见的灰尘,向风情的屋子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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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风情拒亲的事惹怒了北阳使者,是以在找到风情后,静王爷需亲自护送她嫁去北阳国,而他则要隆重地向北阳国皇帝道歉。
外面流传的是这些,至于有没有其它内情便不清楚了,沈云哲也不关心这些。
“已经过去五日,还没有你的消息,皇上等不及了,下了最后命令,静王府上下这两日怕是别想睡个安稳觉了。”沈云哲看着连想事情都美得令人移不开视线的风情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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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云哲没有接口,这种往别人伤口撒盐的事他一向不做,只是看着风情故作冷淡不在意的模样,心中莫名地涌起一丝怜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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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情不知自己怎么会反应这么大,看着沈云哲尴尬的表情她感觉有点不自在,压下心底怪异的情绪,皱了皱眉问起正事:“刚刚你说我们拖延两日走?”
“正是,找你来就是为了说这事的。”沈云哲表情稍稍带了点严肃,看着风情,“最近两日查得紧,城门已经关了,两日后才会开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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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须担心,到时还按原计划行事,你扮作急着带身患重病的孙子回乡的老婆婆。”沈云哲不会易容,但是通医理,调制点类似皱纹的东西贴脸上他还是会的。
“明白。”风情叹气,没想到自己有一日会狼狈得为了逃命要扮作老太婆演苦情戏。
两日后,沈云哲他们坐上新买来的二手马车出发了。
沈秋可怜了些,抹了一脸暗黄的东西,半旧衣服用浓草药熏了一天一宿,早已染上浓浓的草药味,往马车上一躺闭上眼,盼上他那黄得发暗的脸真跟快死了的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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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情僵坐在马车一角,她穿的衣服是老太太穿的大花褂子,头发多一半已经发白,比沈秋脸上的暗黄更甚的是她的脸上不仅黄还一脸的皱纹,左眼下面有个大大的拇指盖大小的黑痣,右脸大半部分被像是被火烧伤过的疤痕覆盖住,嘴唇抹了些白面,看不出一点年轻女子特有的红润光泽,左眼被黑布遮住,整一个独眼龙,丑得连她自己看了都不愿再看第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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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差爷有所不知,老婆婆小孙子的病来得急,在下暂时只能保住他的命,而要治的话则需一味能解他所中寒毒的草药,这药的名字叫‘千叶’,京城没有,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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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情一靠近,老人衣服上的骚味立刻涌进官差的鼻子里,没忍住,一个大喷嚏重重地打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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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云哲的表情有些古怪,面对官差的质问,清俊的脸上扬起一抹感慨:“老婆婆年纪大了,儿女不在身边,只有一名孝顺孙子照看着,现在孙子病得这般厉害,没人伺候老人家,于是难免……”
“好了好了。”官差没好气地打断沈云哲的话,拿出一副画像展开,问,“可有见过这名女子?”
画中的女子身姿窈窕,容貌艳丽,腰间系着一条鞭子,不是风情又是谁?
沈云哲看了两眼,摇头道:“自从沈某离开静王府后便不曾见过她。”
“走吧。”询问的人对这类回答已经听得麻木,没好气地挥了挥手放沈云哲他们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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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往城门方向走,一个时辰内,沈云哲他们总共遇到四十多起拦截探查的官差们,最后都被风情的丑陋模样及她身上几乎能熏死一头熊的臭味“恶心”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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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得怎么样了?可有形迹可疑之人?”静王爷严肃中透着浓浓疲惫的声音在城门处响起。
“回王爷,还没有查到朝阳公主的行踪。”
“继续查,京城她待不下去,必定会出城,给本王查得仔细些,放走了人,统统提头来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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