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州的二月变天快,上旬雨飘雪,中旬和风煦,转眼下旬现骄阳。
    顾家的管家老黄把花园里的山茶、海棠、春樱都修剪完毕后,路过小姐的花圃,给她种的绣球和鸢尾洒了些水。
    小姐过完新年也才二十四,本该是一团稚气的年岁,听说不久前才随少爷远嫁去他乡,不出三个月太太过世,小姐形单影只地被带回来,之后就一直郁郁寡欢。
    老黄看着顾熹从小长到大,对少爷在茫蛮遇害的事也只是略有耳闻,顾家是高门大户,很多秘辛往事具是晦涩不为外人道,哪怕是他这个老管家,都不甚清楚。
    只是苦了老爷子,白发人送黑发人,一轮又一轮。
    莳花弄草本不是老黄的职责,但他闲来无事,怜惜小姐已经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好一段时日了,便裁了几枝花给小姐送去。
    “黄伯,多谢。”顾熹收了花,见年迈的管家立在门口不肯走,就把门敞开请人进屋,“进来喝口茶?”
    “不了小姐,我是想着这几天要春种,我那儿备了些花苗和舶来的种子,您看您想种些什么?”
    老管家眼巴巴望着顾熹,顾熹领了他的好意,随他一同下楼去了庭园。
    顾熹挑了些栀子茉莉素净的花苗种进自己的花圃里,老黄指着翠绿叶片中间团簇的花蕾问顾熹,“小姐,这是什么品种的绣球啊?”
    “这是三河千鸟,”顾熹浅浅绽出一抹久违的笑容,“是我最喜欢的花卉。”
    “哦?这花的名字听着真洋气,有什么含义吗?”
    “因为等它开花的时候,细看花球上无数的花芯,日本人觉得像是小鸟步履不平的小脚,就称它为「千鸟」。”
    “嗬,想来这花开的时候必定好看极了吧!”
    “黄伯,你不记得了吗?我小时候其实种过这花,只是后来我从加拿大回来,花苗就被野猫踩死了。”
    黄伯年纪大了,想了半天也没记起这件小事了,“我记不太清了,但小姐你总归是看过这花的吧?”
    顾熹摇摇头,“其实,我也没见过此花开。”
    老黄愣了下,倏忽记起这花是顾熹从茫蛮带回来的,怕再触及她的伤心事,就找了个借口起身离开了。
    顾熹坐在花圃边,洁白的裙摆沾上泥巴,弱不禁风的模样像是一朵随时就能掐断花茎的雏菊。
    顾熹虽然偶尔斗不过宗信时会哭几嗓子,但是一直以来她不是个脆弱的女子。
    不像现在的她,安安静静坐在那里,却是虚弱极了,什么反抗的力气都被抽走了。
    这几天她想了很多,恨不能所有往事都如同过眼云烟,一挥即散。
    然而有关宗信的点点滴滴,全都已浸润于她生活的细枝末节之中,难以割舍。
    上一次顾熹来逛她的小花圃,就是宗信在云州时的某夜。
    她被宗信闹得睡不着了,跑来闻花香安神。
    她还记得宗信跟她说,“这些花哪有芸香科的柚子花、橙花香?等到了三四月的时候,茫蛮寨整个寨子都被柚子花香萦绕,那才叫沁人心脾呢!”
    “可是现在离春天还好久呢!”
    “傻妞,过了春节就算开春了!不久了。”
    “谁说的?在云州要到立春才算春天!”
    “那我们茫蛮不是这么算的!再说了,我们茫蛮四季如春,用不着‘斤斤计较’!”
    ……
    当时的嬉笑玩闹话,现在忆起来,处处都非比寻常。
    顾熹整理着裙褶,甫一直立起来,便觉得眼前漆黑一片。
    短暂的眩晕过后,她扶着老树缓缓转身,不远处,一窗之隔的卧房内,爷爷不知无声注目了她多久。
    在顾熹被宗信从云州带走前,她和商学参是认真考虑过婚嫁的可能性的。
    最后商学参自认还是爱舒韵卿爱得死去活来,顾熹也不能心无芥蒂地嫁给自己最好的朋友。一拍两散前,二位对假订婚明哲保身一事不谋而合,所以顾熹去找了爷爷谈条件。
    筹码是,一旦宗信如爷爷所料,来云州带走顾熹,那么她就要嫁给宗信,并为顾家诞下下一任继承人。
    这件事,除了爷爷就只有商学参知道。
    顾熹打定主意,不会再爱上宗信自取其辱。
    她早就和商学参约定,只要她怀上宗信的孩子,他就接她回顾家。
    她在云州被宗信折辱,那她就让他的孩子姓顾更茤妏傽勼椡HΛǐΤàηɡSHUщμ(海棠書屋),て0м…这或许就是对宗信最大的报复。
    现在,顾熹做到了。
    当她告知爷爷自己怀孕的那刻,她发觉她并没有什么酣畅淋漓的快感,也没有身为人母的实感。
    她只是很从容平静地接受了她还没出生的孩子,已经成为了“遗腹子”一事。
    “小熹,你长大了,你知道要为自己做什么样的决定才是好的。”顾股忠语重心长道,“哪怕私心上,我希望你留下这个孩子,但如果你不情愿,爷爷绝无二话。”
    “爷爷,”顾熹今日笑容颇多,“您明知道我不会不要TA的……况且宗信真的是死是活,我不亲眼所见,绝不相信。”
    顾股忠见顾熹重新振作,连日来低迷的情绪也豁然些许,“小熹,去茫蛮吧,去把宗信带回来!哪怕是我孙子的白骨,也合该埋在我顾家的坟头!”
    这一次顾熹没有潸然泪下,她透过爷爷卧房的玻璃窗,望着花圃里的三河千鸟,仿似将那蓓蕾掩藏进了心田之中。
    她还未曾见过花开的模样,但她仍在隐约期盼着,她第一次见到三河千鸟盛开时,有宗信在身旁。
    西南某军事管理区,指挥参谋部主任办公室
    林浩右手点着坐在他对面的男子,高声逼问:“林承佑!我再最后问你一次!你到底把宗信藏哪儿了?!”
    “头儿,无论你问我多少次,我的回答还是跟报告上写的一样,人质宗信在跟毒枭方志武对峙过程中,不慎启动绑在身上的炸弹,两人同归于尽。”
    “林承佑!宗信死不见尸,你要我怎么相信你的说辞!”林浩气急败坏地站起来,“跟你老子都不说实话是吧?!”
    “您现在是我的上峰、我的首长,怎么能说是我老子呢?”阿佑倔强地直视他父亲,“况且九哥是我心目中的英雄,何须马革裹尸还?”
    “何须马革裹尸还?!少他妈给老子放屁!”林浩大掌拍在黝黑的桌面上,“你到底知不知道事情的轻重缓急?!万一宗信受了重伤,不及时得到最好的医治,留下后遗症抱憾终身怎么办?!”
    阿佑低头,缄默半晌才道出实情:“方志武个畜牲,死到临头神志不清了,说寨子里相传我九哥百毒不侵,就备了个针管专门对付九哥……他一针下去我就急眼了,但身上已经没弹药了。”
    林浩听到这儿也沉静下来,“你继续说。”
    话音落,办公室的门被人敲开。来人穿着草绿常服,手臂绑着石膏,面容与阿佑极类。
    这便是潜伏在毒窝多年的军方卧底阿佐,阿佑的孪生哥哥林承佐。
    “爸,还是我来说吧。”阿佐示意弟弟住口,“前面的事你都知道了,我跟阿佑前一夜对换身份后,阿佑就在我房间待命,一直到顾熹和宗信挟持了方志武,阿佑来给我报信前,我都在部署方志武的人进我们的包围圈。”
    这对孪生兄弟的外型足以以假乱真。那夜顾熹首先发送爬虫让电子对抗团有机会入侵雀屏山的监控装置进行篡改,而之后顾熹发射定位信息的真正目的,是为了帮助阿佑潜入毒窝,成为他哥哥阿佐的替身。
    与此同时,阿佐便能以他在雀屏山内的“义子”身份,连夜把方志武的爪牙们安排进军警的埋伏中。
    “后来混战中我跟弟弟走散了,我熟悉华容道内的路线就去救宗信他们了,但我一旦启动华容道,方志武也就有了脱身的机会。他手里有枪,宗信当时已经汞中毒,所以他挟持宗信走了另外一条暗道。”
    阿佑适时接话:“我去交易出口救九哥了,但是窑井里只有一双鞋印,九哥早就说过无论如何一定先救嫂子,我当时担心嫂子一个人逃不出西洲,正在找路,就跟我哥汇合了。”
    “九哥在方志武手里,我跟哥都不敢轻举妄动,趁他丧心病狂要给宗信注射的当头,我踢掉了他的枪和针筒,哥扑上去压制他的时候,后口袋里藏的九哥那把枪掉了出来被九哥拿到了……他亲手枪毙了方志武。”
    林浩听到这儿愣怔片刻,“是首长留下来的那把勃朗宁么?”
    林浩便是顾恺的旧部,两人是过命兄弟,顾恺的那把勃朗宁只有他见过。
    “对,后来我跟弟弟怕子弹的来源被调查追问,害宗信惹祸上身,他当时又被注射了过量药剂,再不就医怕是有性命之忧,就让弟弟留下来善后,我背着宗信抄小路下山,把他送进了西洲医院。”
    阿佑的善后,就是引爆了哥哥为他留的自保弹药,把方志武的尸首炸了个粉身碎骨。
    “那宗信现在人怎么样了?”
    “抢救过来了,但是……”阿佑也是个铁血汉子,说到这儿却有些鼻酸,“情况不太好。”
    林浩略带忧虑地叹息过后,指着兄弟二人,一脸恨铁不成钢:“糊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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