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还没亮,乐芳菲就从床上爬了起来,拿上东西就朝南城门而去。
    城门还没开,但已经有三三两两急着出城的人等在城门口了。
    瞧见熟悉的人影,乐芳菲挥了挥手。
    少年阿治穿着朴素的灰衣,身后跟着张槐和小李子。
    阿治手里提着一个竹篮,走过来问乐芳菲:“早饭吃了吗?”
    乐芳菲摇头:“还没,你呢?”
    阿治献宝一样打开竹篮:“我也没,这是我偷偷从厨房顺出来的肉馒头,还是热乎的呢,一起吃吧。”
    乐芳菲笑着点头。
    肉馒头,北方人叫包子,南方人叫肉馒头。阿治拿来的不愧是御膳房出品,比街上馒头店卖的好吃多了。
    乐芳菲吃了三个肉馒头,阿治吃了五个,两个人又分着喝了一壶热羊奶。
    乐芳菲从背包里取出一包新鲜果子,又跟阿治分着吃:“早饭多少也要吃些蔬菜果子,不然容易上火。”
    阿治连连点头:“我今天吃了好多,平日里在家都吃不了这么多。”
    乐芳菲:“多吃些吧,咱们今日要上山打猎,需要消耗不少体力呢。”
    阿治:“今天咱们先去我的庄子,听说今年那边兔子泛滥,有不少跑出来祸害周围的庄家,咱们去除害。”
    乐芳菲:“好,下次咱们去童玺的山上,他放养了许多山鸡,山鸡能飞,都不知道藏到哪里去了。山鸡肉烤着特别好吃,到时我做给你吃。”
    阿治:“可惜童玺要忙生意,不然就叫他们跟我们一起了。”
    乐芳菲摇头:“不行啊,童玺每天城里城外跑,丁伯要看着书画铺子,王瑞儿要带孩子,他们一个都不得闲。”
    吃喝完毕,正好城门也开了。
    乐芳菲一行人便出了城,阿治他们坐马车来的。乐芳菲和阿治在车厢里说悄悄话,张槐和小李子在车辕上。
    张槐甩着手里的马鞭,控制着车速不快不慢。小李子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双手,然后又抬头望天。张槐不理小李子,小李子又开始小声地叹气。
    张槐实在受不了小李子的无病口申口今了:“听说经常叹气的人会倒霉,难怪你长了一副倒霉相。”
    小李子眼睛一瞪,终于精神了:“你才倒霉呢,你才倒霉相。”
    张槐默不作声,又不搭理小李子了。
    小李子自己反而憋不住了:“你说这算怎么回事儿?里面那位是不是给咱们主子下了迷魂药了,要不咱们主子眼里怎么能只有她?”
    张槐白了小李子一眼:“这种话都敢说,你果然一副倒霉相。谨守本分,不要因为主子性子好就得寸进尺。”
    小李子:“你这个人真是人如其名,长了个榆木脑袋。我这是为主子着想,你懂不懂?”
    张槐:“我说你是想太多才是...最近是不是又有人在你耳边吹风了?你可小心着,别被那些人当棒槌使了。”
    小李子:“这还用你提醒,又不是第一次了,我自然晓得哪些人可信哪些人不可信。只是吧,这一次,我觉得他们说的还是有些道理的。”
    张槐哼了一声:“身为奴才,唯一的道理就是主子说的话。”
    小李子嘴角一抽:“行啊,原来最狗腿的人居然是你,我自愧不如。”
    张槐:“我说这话不是狗腿,是我的心里话。”
    小李子摇了摇头,扭过头背着张槐做了一个鬼脸。
    阿治和乐芳菲今天要去狩猎的地方是御庄。御庄是只属于天子的园林,只有天子能使用,面积不如皇庄大,但却比皇庄更精致典雅。而皇庄,是皇家园林,皇室成员在提前申请后便可以使用,天子带群臣外出时大多也是住在皇庄而不是御庄。
    总之,御庄才是阿治的私人财产。
    来到御庄,早就侍卫等在那里,阿治简单交代了几句,便带着乐芳菲往山林里行去。
    阿治和乐芳菲各自带了弓箭和刀剑,两人武艺都是不俗,等闲情况下并不需要护卫保护。张槐和另一名常驻御庄的侍卫跟着两人,小李子则留了下来,跟其他侍卫分散开保护山林,以免有陌生人闯入进去。
    乐芳菲拿出自己的弓箭,笑着看阿治:“咱们比比看?”
    阿治一仰头笑道:“行啊,我可不能输了。”
    乐芳菲:“我可不会让着你,咱们各凭本事。”
    乐芳菲可是做过职业猎人,当初作为霍小飞,她可是靠打猎为生过了两年多。
    今天说好了只猎兔子,乐芳菲和阿治便只打兔子,其他野兽一概放过去。不需要侍卫去驱赶走兽,乐芳菲仔细在林中观察一会儿,便能找到兔子窝,把阿治佩服的不行。
    待到中午,他们已经端了三个兔子窝。乐芳菲留了两只出生不久的小兔子,打算带回去送给王宁儿做个玩意儿。其他兔子由侍卫们剥了皮,然后送回了御庄。
    差不多该用午膳了,小李子提了食篮过来,里面装着御庄膳房送来的热腾腾的饭菜,其中最香喷喷的是一只还冒着热气的爆炒兔肉。
    找了一块平整的地方野餐,乐芳菲一边啃着兔腿,一边询问那些侍卫们怎么解决午膳。阿治答曰自有御庄那边的人送饭过来。
    下午,他们又端了两个兔子窝,然后打道回城。下午猎到的兔子,侍卫们一样处理了,只是剩下的兔子肉没有送去御庄,而是放上了阿治的马车,便是让乐芳菲带回四贤斋的。
    炒兔肉不好做,火候掌握不好,兔肉便会变得死硬咬都咬不动,所以晚上四贤斋里由丁卯亲自下厨。这一次张婆子在旁边打下手,把十几只兔子头腌制了起来。
    十几只兔子头放在坛子里,加入一大堆的调料,其中有一半是通红的干辣椒粉。乐芳菲在旁边看着,只觉得自己嘴巴火热起来,好像要被那些辣椒灼烧到。
    十几只兔子的肉,四贤斋里几人吃不掉,便拿了一部分出来卖。因是平时吃不到的美味,剩余的兔肉被常客们一番哄抢便不剩了。
    三天后,乐芳菲和阿治相约去童玺的山上打山鸡,这次有童玺和小厮一起过去。而且这次去的没有那么早,天亮后众人才一起出发。
    出城两辆马车,童玺的车子要往回带东西,不能载人。依旧是张槐和小李子跟着阿治。
    童玺的山头比御庄小多了,山上的树木也没有御庄那么茂密。当初买下山头,童玺便请人在山里杀了几棵树,免得山林太过茂密留下隐患。当时童玺买木头小赚了一笔。
    山鸡不如兔子好找,因为它会飞。兔子可以守窝,但山鸡不会。乐芳菲不愧是做过猎户的,山鸡还没抓到,先找到了一窝山鸡蛋。
    童玺:“山鸡蛋好小啊,蛋壳居然是青色的,感觉壳很厚的样子,要不要把这些山鸡蛋孵出来呢?”
    乐芳菲:“不至于吧,养太多山鸡做什么?它们又不能像普通母鸡一样天天下蛋,就是吃起来味道好一些,你放养了这几只山鸡,还不嫌麻烦呐。”
    童玺:“说的也是,就这几只都找不到了,养多了就更鸡飞狗跳了。”
    阿治:“御庄的山里也有山鸡,侍卫会定期进山里打猎,保持山林不被这些野兽占领。”
    童玺:“放心,我这里放养的动物最终目的都是吃,今天你们来了,我就当免费劳力用了,不用只抓山鸡,能抓到什么就抓什么。”
    乐芳菲黑脸道:“除了山鸡,你还放养了什么?”
    童玺:“我还放了几只山羊,野鸭子也有,还有一些刺猬。”
    乐芳菲一脸惊讶:“还有刺猬?这个东西好像没有鸡鸭繁殖力那么强吧。”
    童玺:“你不懂,我以前养过刺猬,这东西现在正好是产仔的季节,我们要是能找到刺猬窝,就把它们一锅端了。其实我有点后悔放养刺猬,这东西也吃庄稼,虽然吃的比较少。我这山上没有大型的野兽,刺猬天敌少,我担心会让它们大量繁殖起来,那就糟糕了。”
    乐芳菲:“我以前吃过刺猬,用泥巴把刺猬整个糊起来,然后放在火堆里面烤,烤熟了以后把泥块剥下来,刺猬身上的刺也会跟着泥块下来,刺猬的肉是蒜瓣肉,一瓣一瓣的。”
    阿治吸了下口水:“说的我想吃了。”
    童玺:“开工了开工了。”
    寻找猎物踪迹,还是乐芳菲比较胜任。她接连找到了两个山鸡窝,和一窝刺猬。抓到的猎物都暂时由张槐和小李子处理了送到下山的马车上。
    乐芳菲正在寻觅刺猬的踪迹,阿治跑过来道:“可曾看到一只山鸡飞过去?”
    乐芳菲摇头:“我刚一直盯着地上的足印,没注意头顶上。你等等,我听听...”侧耳倾听,山林中的各种声音收入耳中。
    乐芳菲指了一个方向:“到那边看看,我听到那边有振翅的声音,正好我也要去那边。”
    乐芳菲和阿治结伴往那边行去,乐芳菲时时注意着地上的足印,分辨着会是哪些动物从这里路过。
    两人不知不觉竟是走到了另一个山头上,因林子连成了一片,就没发觉已经出了童玺山头的地界。原想着就此放弃,偏阿治在林间看到了山鸡的影子,两人便一直追了过去。
    “看到了,在那边树上。”
    “等等...”
    乐芳菲拉住搭弓拉弦的阿治,做了个禁声的手势。
    前方一座石碓挡住了视线,石碓后有潺潺水声和说话的人声。
    乐芳菲拉着阿治来到石碓后面,两人通过缝隙向里面看去。
    石碓后是一个小水潭,水潭中有泉眼涌动,水面上冒着蒸蒸热气,原来此处竟是一处温泉。温泉中,有一男四女,红果着身体正在鸳鸯戏水。
    非礼勿视!
    乐芳菲连忙低下头,有扭头作势要捂住阿治的眼睛,却发现阿治脸上表情有些怪异。
    就在此时,那只不听话作妖的山鸡忽然飞了过来,竟是落在旁边的石碓上,伸头叼了一件女子的衣衫,扑棱棱飞起来,把那衣衫丢进了水潭里。
    “啊~”惊起四女的惊叫,那水潭中的男子也被吓了一跳,待看清是一只山鸡后脸色铁青一片。
    趁着这个机会,阿治搭箭上弓,冷不丁一箭朝那只山鸡飞去。那只山鸡正站在一根树枝上,嘲笑似的看着温泉中的五人,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一箭钉在了那里。
    “大胆!什么人?!出来!”
    那男子也算快了,转过身就拿起石碓上放的一把剑,只是他身上没穿衣服,也就无法出水,只能泡在温泉里,气势就小了大半。
    阿治拉着乐芳菲从石碓后闪身出来,舔着脸笑得傻兮兮:“哎,皇叔,这么巧啊,居然在这里遇到了你。”
    温泉中的男子定睛一看,立刻认出了阿治,不由放下手里的剑,悠然踩水上岸穿衣:“你啊,又这样跑出来了...”显然这位皇叔非常了解阿治的脾性。
    阿治嘿嘿笑,然后为乐芳菲和男子介绍:“皇叔,这位是乐芳菲,我朋友。乐乐,这位是南亲王,我的亲亲皇叔。”
    “乐芳菲见过南亲王。”乐芳菲大方行礼,装作没看到之前南亲王的狼狈相。
    话说南亲王在帝都的名声可是大过天子,之前元念正式册封御弟之前,就是南亲王出面设宴为他庆祝。另外,南亲王还是辅政王之一。
    因为元治还没有及冠,先天子留下的辅政处一直存在。辅政处由皇室宗亲组成,成员就是先天子钦封的辅政王们。
    在天子及冠之前,天下政务由辅政处和内阁协力处理。可以说,辅政处和内阁互相合作,但也互相牵制。也是因为这两者的存在,才保证了元治能慢慢长大,在他长大地过程中朝政不会被任何一人所把持。
    御弟元吉在天下名气如此之大,手中掌握的势力权超天子,但却依然只能在天子属地之外行走,无法把手伸回天子属地之中,便也是因为有辅政处和内阁的牵制。
    南亲王为人比较强势,跟元治的关系也比较亲近。这些年,涉及皇室的一些需要抛头露面的事情,都是南亲王在操持。据说,为天子选秀的事情,也是南亲王提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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