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没忍心再回头,不想再看到那个被黄昏拉扯得格外哀拗的影子。

    扉页上只有一首诗,王子安的,他曾说他最爱那一句“江山此夜寒”的那一首。看起来,他又觉得有几分好笑,这几行字,只是不太好看的中规中矩的字体,却写得格外的认真,再想起来时,说不上究竟是好笑,还是感动。

    然後那年冬天,他宣誓,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经那样暧昧的过往带著那些少年迷离的情愫,慢慢地就散在旧事里再看不清,惟独身边留著泛黄的本子,如同证据一样占据在他行李里永恒不变的位置。

    清水,信一。

    虽然是讨厌的四个字的名字,但却是相当温暖的,一如在相识的时间里,他所做的,一切的一切。

    方君禺从来没有想到过,他真的会见到清水信一。

    那天就是极普通的一天,他早已经回了国,辗转多地,暂居上海。他虽然知道清水在找他,但却是打定了主意永不见他的,那日他下班,正要回凌宅,却碰到了学生闹事,有日本人在维持秩序。

    他隐在暗处避著这些是非,却意外的看见了穿著军装的清水。

    那一时那一刻,永远定格。突然就只闪过无数人用在无数地方的四个字:物是人非。

    然而说起那时的感受,就像打翻了五味瓶,酸甜苦辣尽在心中。眼前穿著军装的男人容颜肃穆,长了几岁的年纪在他的脸刻画出了分明的棱角。可依稀又是樱花树下的少年,面容纯净笑容浅浅眸光粲然。

    忽然就很难过。

    说不上是为什麽。

    人群中擦肩而过。

    在清水不知道的时候,他们已经错过佛前五百年求的回眸。

    或者说,清水从来没有想到过,他们就如此错过。

    不久以後,方君禺主动申请离开上海。或者他要逃避的从来就不是清水,只是那些旧年旧事里早已刻进了血肉的东西。

    他转身离去,把那些所有该有的不该有的,都掐在过去的往事里,他在光阴外祭奠,那些为曾出生就被埋葬的故事。

    上海用她那格外凉薄的天气,送走了方君禺比天气还凉薄的背影。

    “方老先生,天气凉了,我扶您回去吧?”崔如突如其来的声音打断了方君禺的回忆,他脑子已经不大清楚,哆哆嗦嗦的被女孩子搀扶著站起来,一步一步走回房间,他回过头去看,黄昏把他的影子拉得格外的长,就好像旧年里那个姓清水的少年在码头影子,牵扯不清。

    那是1983年的事了。

    他没想到他能再见到凌陌白。

    偌大的中国,想要偶遇到一个人,究竟有多难?

    他不知道。

    从那以後,他再没见过清水,虽然他知道,那人一直在找他。

    後来……後来就连凌陌白都没有再见过了。

    1983年的初秋,凌陌白已经老了很多,身体也比他差上许多,挽秋早就死了许多年,绾缃在头几批出国的人里头,嫁了一个美国佬。

    说起旧事,两人忍不住唏嘘。

    後来不知怎麽就说到了清水。

    虽然年纪大,但方君禺那时候口齿还清晰,脑子还灵活。不像现在。

    他略带了些感叹,和年少的惆怅,说,“他……大概是日军撤退时离开了吧。”

    凌陌白停了许久才接他的话,只是说,“他虽然不是为你而生,但大约也是为你而死了。”

    方君禺顿住。

    凌陌白又道,“那时候,虽然我离了上海,但他一直私自派人监视我,大概就是万一你和我联系了,他好去找你──可那之後就没了你的音信。再後来,日本投降,他本来说是要走的,可是怕你来找我,错过去,就没走,连姓也没改。”

    连姓也没改。

    没改。

    没有……

    “後来呢?”方君禺问的时候,才发现声音已经不像自己的了。

    後来,其实不用问後来的。

    凌陌白终究是没亲自说出口。清水,自然是不在了的。激愤的人民,未平息的怒火,不是死几个日本人就能平息的。

    方君禺拄著拐杖起身,倏地就泪流满面。

    他以为早就翻过去了的故事,就算不再鲜明,却依旧在心底,深入骨髓。

    那个姓清水名信一的半个中国人。

    为了他荒废了半生,然後无声无息的死在这片土地上。

    就像当年在送他的笔记本的末页里,写的那样──我不会离开/永远不会/也许有一天/我枯萎在坟墓里/但我会在一直在你身边/倾听著/你的呼吸/你的心跳/安然/安然而又宁静的/一睡不醒。

    作家的话:

    突然想到,会不会有更新延迟这回事啊tat

    ☆、520专属番外  旧年旧事(3)番外完结

    三 我姓王,叫王富贵,我生来就是要富贵的

    他其实是不太记得那个叫王富贵的,之所以记起来,大概是疗养院新来的实习生与王富贵同名的缘故。

    他对名字已经不再敏感,除了储存在他脑海里的。最近这几天,他听著一直照顾他的小丫头(很抱歉,他年纪已经大了,记不太清那些名字了)叫著王富(福)王富(福)的,於是轻易唤起了他已经生锈的记忆里的那个人。

    说起来,他见过王富贵几次,在心里无数次的鄙视过那个人,但直到最後的最後,他忘不了那人咧著嘴笑著说,我叫王富贵,生来就是要富贵的。

    他笑的时候,脸上的肉一耸一耸的,配著那亮晶晶的眼睛和格外欢快的带著几分猥琐的语气。

    王富贵。

    那是他在离开哈尔滨之前,王富贵以如同现今影视中典型的汉奸狗腿翻译官式的形象出现在众人的面前。

    只不过王富贵并不是翻译官。

    他是警察厅的……

    警察厅的……

    哦,对了,也是警务科的。

    而且,他认识他的时候,他叫王富。

    王富贵微胖,本来一副老实忠厚的模样被他给毁得乱七八糟,那时的他就像一只讨厌的苍蝇,嗡嗡的叫唤著,逢人就叮,不管香臭,一定要扑上去嚣张一翻,然後张牙舞爪的离去。

    那时王富贵特意针对他找过不少麻烦,而源头就是副科长的女儿。

    正当年华的少女,长相中上,而且有著上好的家世,且本人性格又开朗活泼,虽然不够温柔归顺,但也的确算不上是泼辣的。

    那时候王富贵也跟在那位女士身後大流口水,只可惜,就算最後女儿无人可嫁只得选择备用中的备用的方君禺,也不会选择王富贵这个三十来岁的又矮又肥、好色贪财、胸无点墨、毫无志气一身软骨头的男人。

    但高子均怎麽想是高子均的事,王富贵怎麽想是王富贵的事。

    纵然高子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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