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变的身份首先是芶家的大少爷,其次才是卫国帝丘城的前司马,至于将军的称呼,不过是街头的嬉闹,做不了准。按照纨绔之弟的争斗法则,动手之前,互通姓名家世是最粗浅不过的规矩。算不上礼仪,不过是一些年轻人的好面子的排场而已。
    苟变抬手撑拳,撩起蔽膝塞进腰带之中,眼神却往下落三分,盯着赵武的脚步,开口道:“苟变,前帝丘兵司马。小子,别以为你个头比我矮一点,但绝对不是一个等级的对手。动手之后,就别怪我欺负你。”
    不得不说,苟变一开口,气势就累积起来。至少学了七分世家子弟的气度,摆身份,亮实力,就是让对方忌惮,动手之后畏首畏尾,他获胜的机会就会大很多。就算是苟变生性邋遢,可毕竟被芶家重新接纳了回去。伺候他起居的下人总该有一个,不用自己洗衣,甚至连穿衣都有人帮着,他自然不会看上去和几天前的烂酒鬼联系到一起。相反,赵武离开奴市不过一天,就算是清洗过身体,但穿着不太合适的旧衣服,显得不伦不类。比苟变差远了,虽说两人的长相都是野兽派的代表,可人靠衣装马靠鞍,外表让苟变获得了不小的优势。
    可惜他遇到的是赵武,一个不善言辞的关中大汉,开口就一句话:
    “秦军蓝田大营中军百人将,赵武。”
    说话间,让人难以想象的竟然冒出如同千军万马的萧杀之气。
    尤其是秦军蓝田大营中军百人将的身份,更是让苟变措手不及。
    开什么玩笑?
    秦军精锐的百人将?
    什么时候也被卖到俘虏营里面,成了奴隶。这不可能。苟变脑子里想到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如此,一个百人将,难道秦军难道就没有赎回去吗?战争中的俘虏,都可以用粮食,牲口,甚至金钱来赎买。
    就算是两个死敌国家也是如此,尤其是对士族,更不会用如此手段故意羞辱对方。
    “不可能!”苟变大喊道:“你怎么可能是百人将?等会儿,唉唉……你怎么就动手了?”
    苟变心头大急,可赵武的拳头已经破风而至,不得已,苟变只能低头躲闪,转身腾挪之后,踢出一脚,双方顿时你来我往斗在一处。
    四周都是叫好声,基本上都是支持苟变的声音。倒不是苟变这家伙人缘好,而是赵武是秦国人,在卫都,卫人没有理由去支持一个外乡人,而放着本地的壮士视而不见。
    “苟将军威武!”
    “苟将军霸气!”
    反倒是苟变试探过后的手动心头越来越惊,他恐怕要输。赵武的拳头势大力沉,却没有多少变化,都是直来直去的手段,不如他的花哨。可效果极佳,都是战场上最有效的攻击手段。每一次躲过赵武的攻击,都让苟变暗暗后怕。
    这家伙太阴险了,让他一身手段根本就没有施展的空间就不说了。还逼迫他招式被打断,别扭的难以言表。
    原因很简单,苟变将赵武看成比试的对象,而赵武将苟变当成了战场上的敌人,两人出手的目的不同。苟变是点到为止,赵武首要目标就是让苟变失去反抗能力。双方一来我往的交手,却很少能够碰到对方的身体。如果拖延下去,对于赵武是非常不利的,他在战俘营被关押了至少一个多月,体力和身体都已经是极度虚弱的程度。高强度的交手,时间一长,他的体力肯定会跟不上。
    但赵武根本就没有显露出着急的心思,依然毫无破绽,他的选择只有一个,攻击,攻击,继续攻击。
    又是跳,又是躲闪,长年练武的苟变也感觉双腿似乎有些沉重,这是他体系迅速消耗的征兆。
    可为什么赵武没有任何反应?
    一张面具式的脸上,依旧毫无表情,就像是木讷的秦人一样,面对生死,如同是赶赴一场最简单不过的聚会一样。这样的军队是让人恐惧的,这样的军人也是让人恐惧的。
    不知不觉之间,苟变的行动有点凌乱了起来。但他还有点底气,那就是他没有性命之忧。赵武根本就不敢下手杀他,不管赵武是否是南家的弃子都一样。而站在边子白的立场上,更没有杀他的理由。
    或许边子白对他心中不满,这一点苟变倒是看得很透。
    他将一个猜测的毫无根据的结果强加在边子白的头上,不仅仅是边子白了,任何一个被如此‘陷害’的人都不会高兴。就算苟变的本意是好心,可事到如今,苟变也知道了他的好心似乎办了坏事。在卫国,边子白能够轻而易举的获得卫公的注意;他自然也能在齐国,获得齐侯的注意;在魏国、楚国、赵国都是如此。
    应征了一句话,有才华的人,走到任何一个地方都能收到发现。
    之所以没有收到发现,那是他本事还不够大。
    这无关于出身,无关于品德,无关于性格……
    就像吴起,他能够带领两万鲁国军队,将十万齐军打的落花流水,丢盔弃甲。要不是没有接应,断了补给,鲁国的当权者也不喜欢他,担心他带着军队叛变,他甚至能够在十年内将齐国磨死;杀妻杀子的吴起在离开鲁国之后,在魏国一样受到重用。因为吴起对于魏国给予的官职太小,让他看不上,又去了楚国……
    虽说,边子白的才华不可能像吴起那么妖孽。可边子白才只有十五六岁,这样年纪就能崭露头角,功成名就似乎对他来说并不难。
    一愣神的功夫,苟变敏锐的感觉到似乎双腿之间有一股子冷风,下意识的就地一滚,就看到一道残影掠过,苟变吓地脸都绿了。这招数粗俗的叫法是‘撩阴腿’,男人要是中招,很可能丈夫变公公。苟变大好的年华,正是食之滋味的年纪,可不敢葬送自己的幸福。赵武也许没有杀他的打算,可绝对有废了他的念头。在地上接连滚动躲闪的苟变,好不容易找到机会跳起来,飞快的和赵武拉开了距离,气急败坏的叫骂道:“混蛋,你往哪儿踢呢?”
    “还有没有一点规矩,你大小也是个百人将,下手却如此下作,不当人子!”
    赵武有点转不过弯来,直不愣邓开口:“战场交手,不是你死就是我活,难道留着机会给敌人杀死吗?蠢蛋!”
    “君子坦荡荡,你如此阴险,还敢狡辩?”
    苟变差点被废掉子孙根,哪里还能冷静下来,气的跳脚,却对赵武有点无可奈何。这家伙的体力似乎所剩无几,可意志力让人无解。秦军一度穷到夜晚只能一队人拥挤在一起,将各自的战袍脱下来盖在一起的地步。更不要说工艺精湛的武器,更是秦军不敢想象的奢望。这样的秦军却拥有旺盛的战斗力,并在春秋时期奠定了霸主的地位,不得不说,秦军的意志力和忍耐力在各国都是第一等的存在。
    说起来苟变内心也大为惊恐,难道上过战场的人都如此疯狂?
    赵武忍饥挨饿都好几个月了,身体能够保留往日巅峰时期的一半已经是不错了。可就是这一半的体力,让苟变吃足了苦头。
    赵武皱眉道:“还打不打!”
    “打个屁!”
    苟变差点落下个跟丁祇进宫的命,怎么能平静下来?
    尤其是看到赵武的两个女儿一个劲地高喊:“爹爹威武!”
    苟变就气不打一处来,这帮混蛋,一个比一个猥琐,他堂堂君子,感情是白瞎了自己的一腔热情。跳着脚一溜烟的功夫就跑的无隐无踪。
    云楼楼顶的平台上,这座帝丘城内最高的建筑的主人子思越过两条街,将苟变和赵武的比斗竟收眼底。可惜他不懂搏杀,从骨子里他是一个文人,而他身后半个身体的位置站着一个浑身都罩在斗篷之中的人,唯独让人不安的是那双如同毒蛇一般的眼睛死死地盯着苟变。
    子思扭头问道:“阿蒙,有没有问题。”
    “从赵武的架势来看,是秦军的手段。可惜苟变这家伙不成器,好几次都有机会,因为怕受伤而放弃了进攻的良机。才导致越来越被动。要是一开始就下死手,躺在地上的或许就是赵武了。”阿蒙似乎在点评。
    子思笑道:“苟变是你的徒弟,难道你就如此坐视不理。”
    “算了,离开了朝堂,还有那么多心思干什么?”阿蒙的声音嘶哑,却透露着异常的骄傲:“也不知道那个姓变得小子到底碰到了什么好运,能赵武这样的热。”
    “你毕竟是苟变的师傅!”子思似乎还想要劝解几句。
    阿蒙冷冷道:“我是一个废人,是行走在人世间的孤魂野鬼,也不敢在人前露面,更何况是在熟悉的弟子面前?”说到这里,他顿了顿,叹气道:“再说了,我已经没有能够教授他的东西了。他接下来需要学的是在战场上的搏杀,这些我教不了他,只能等他经历生死,才会有所突破。可惜某不精通兵法,要是懂兵法,苟变似乎会更好一点。帝丘城内,估计也就王诩这老家伙有些手段。”
    说不懂兵法是和兵法大家相比,阿蒙是骄傲的,他希望自己教出来的弟子是一流的人才,而不是一个勉强能用的庸才。
    说到王诩,子思的心情更糟糕了,这是一个生冷不忌的老家伙:“算了,这老家伙的脾气你又不会不知道,他只教自己看得上的弟子。至于苟变……恐怕机缘未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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