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王朱棣似乎就是这么混吃混喝的在大宁待了下去。
    一开始宁朱权还派人十二时辰不间歇的暗中的跟踪观察朱棣及其随从的一举一动,然而时间一长便失去了耐心,朱棣成天喝的迷迷糊糊酩酊大醉,而他的随从叶仙似乎更喜欢逛街,每天在凌晨大街小巷中闲逛,看美女吃东西,反正就是没有正事。
    时间一长,朱权也放下了戒备之心,不再安排人跟踪调查,只是渐渐的对朱棣起了厌烦,巴不得这个瘟神早日离开,但碍于亲情和面子,又不能将他撵走,心中不免有一丝小小的烦恼。
    北平城外。时间已经到了十一月初,李景的五十万大军,如同一个缓慢移动的巨人这才慢悠悠的抵达了北平南部,当然了,这一路收获颇丰,大部分将士都非常满意,真心的觉得李景隆是一个好元帅,能够体贴下情,爱兵如子。
    李景隆的大军先抵达了北平东南部的郑村坝。
    在这里李景隆下令建立了九座大营,以作为进攻北平的依托。
    “这才叫步步为营嘛!”看着九座大营,环环相扣,互相依托,李景龙非常满意。
    “如此进可攻退可守,咱们其实已经立于不败之地。”大将陈辉不由得称赞道,“尤其是咱们这一次,粮草和物资都很充足,不怕和北平打消耗战。”
    都督瞿能站在一旁,虽然默不出声,他也觉得如此安排阵法确实没有问题,粮草方面,虽然李景隆一路收集了大量的民脂民膏,但确实也起到了备足粮草的作用,这一仗就是打到明年,也没有问题。
    如此一来,瞿能变得心情大好,对这一战充满了信心,便建议道:“咱们现在是既不缺粮更不缺人,因此我建议在北平的九门外围搭建九座堡垒,以作为进攻时的依托,水上面修建箭台,高度和城墙一样,可以支持用云梯进攻的士兵,同时还给对方以强大的心理威慑力。”
    “好,北平附近,山多树密,正好可以利用。立即下令士兵们伐树造塔,告诉士兵们,这些塔建的越高越大,打起仗来他们就越安全。”李景隆听从了瞿能的计划,立即作出安排。
    瞿能见自己的计划受到主帅采纳,也是非常高兴,立即带着儿子瞿良才领命去了。
    李景隆之所以如此好说话,一是他怕回去后,瞿能参他一本,同时瞿能的军事才能也是无可置疑的,早年瞿能跟随过傅友德和蓝玉打过仗,作战经验非常丰富,是他这个纸上谈兵的人可以比的。这一点他嘴上不说,心里还是明白的。
    北平城内。
    眼看着城外九座坚固的堡垒在围着城墙搭建,城内的守将们内心的压力越来越大。
    有人提议,趁着对方堡垒没有完全搭建成功之时,主动出城攻击,按这个方案被朱高炽给予否决。
    “敌众我寡,且对方井然有序,如果现在出击,正好中了敌人的圈套,不如耐心等待。”
    朱高炽强压着内心的恐惧,面容平静的分析给众人听。
    当堡垒上的箭台慢慢搭建起来时,朱高炽下令从城楼上射箭,以阻止对方搭建,但收效甚微,九座高塔还是艰难的慢慢树立起来。
    临近十一月末 ,天越来越冷了。黑云压城,北风呼啸,一片肃杀之气,一场几十万人的攻城大战,眼看着就要拉开序幕。
    大宁。荣丰赌场。
    喧闹的赌场中人来人往,各色人等穿梭不绝。
    有来自于西域的客商,来自于东海的鱼贩,长白山的参客伙同着蒙古的马帮,此外还有山东的响马峨眉的剑客,武当的道士,少林的和尚,男女老少夹杂在一起,空气中弥漫着烟草、烧刀子、爆花油、以及胭脂和臭脚丫的味道。
    人们沉浸其中,乐此不疲,早已经忘了彼此的身份和阶层,甚至于忘了男女之别,荣丰赌场正厅的牌匾上,个大字很好的说明了这一切——赌大于天。
    此时在最大的一张赌台上,十几个人正在赌的牌九,此刻一个坐庄的蒙古汉子已经连赢了八场,众人惊呼之余,嘴里说到“好邪门”,纷纷退却,却有一个头扎红巾的汉子,带着一个身穿白袍的少年挤着进来。
    那红巾汉子也就二十多岁,身穿蒙古长袍,刀跨弯刀,虽然脸庞长得稍微有些瘦长,但额头扎上红巾之后这显得异常的精神,配上一对精光四射的眼睛,粗犷的身材,显得极富男子魅力。
    身旁的少年同样在二十岁左右,身穿一袭大明文士所穿的白袍,面貌英俊无比,只是脸上似乎长期不见阳光,因而显得有些病态的苍白,配上其本身忧郁而冷酷的神色,令人印象深刻,心身寒意。
    那红头金汉子随手从怀中掏出一个白两重的金元宝拍在牌桌上,“朵颜三卫,朵颜、泰宁、福余高手如云,威震蒙古。其中又以朵颜的天赐、泰宁的地恩和福余的海撒最有名。”
    “据说朵颜的天赐除了武功高强以外,最厉害的是其赌术,乃塞外第一高手,逢赌必赢,未尝一败。阁下以为然否?”
    那蒙古汉子三四十岁,身体微微发胖,脸上一堆横肉。
    听了红巾汉字的言语,那蒙古人将脸一沉,眯起如刀的双眼仔细打量的男人,半晌说出两个字:“红狼?!”
    那红巾汉子展颜一笑,露出雪白的牙齿和灿烂的笑容:“正是蒙里赤。”
    “我既跟你们魔教没有恩怨,也跟你哥鬼力赤的黑狼军井水不犯河水,不知红狼今日到此有何见教呢?”天赐不紧不慢的说道,随手把玩牌,摆出一副天胡牌来。
    “来到赌场当然是赌钱了,难道是要听你唱小曲儿吗?”红狼揶揄道。
    “你想和我赌牌九?”天赐知道来者不善,肯定不可能这么简单。
    “严格的讲来是我的这位朋友,想和你赌一把,赢了,元宝你拿走。输了和你谈一笔买卖,当然了,既然是谈买卖,必须愿买愿卖,绝不强求。”
    “嗯。”天赐点点头,“红狼的话当然信得过。不知你这位朋友想和我怎么赌呢?”
    “中土有句老话,宾不压主,强龙不压地头蛇,既然来到你的地头,当然是随你的便喽,赌什么都行。”那白衣少年说话虽然客气,但骨子里透着一股超然于众人的傲气。
    天赐乃大宁城中朵颜族人的首领,为人不但武功高强,而且擅长谋略,见对方是有备而来,刚才自己在和别人赌牌九,已经漏了底,要赌,肯定不能再赌牌久了,便故作大方的笑道:“公子客气,既然这么说我也不能欺负你,好在关里关外都流行一种通用的赌法,便是掷骰子、猜点数。”
    天赐这么一说周围人哄堂大笑:“那么简单就是小孩子的玩法嘛!”
    白衣少年淡淡一笑,声音虽然不高但盖过了众人的哄笑之声:“谁敢说关外第一高手是小孩子的玩法呢?我猜定有新意。”
    将手一伸,做了一个请的手势:“你是主人,你先掷,我来猜。”
    天赐呵呵一笑,从桌子底下掏出一个巨大的骰盅来,放在桌上, 手一挥,随后的手掌上立即出现了三十六粒骰子。
    看着巨大如锅的骰盅,四周登时传来一片惊叹。
    天赐左手抄袭巨大骰盅,右手一挥,三十六里骰子滴溜溜转入其中,高速旋转起来,发出叮叮当当的悦耳声音。
    此时的天赐如同一个大厨,三十六骰子如同炒勺里的菜在骰盅里翻飞跳跃……
    “啪”,骰盅扣下。现场顿时一片寂静。
    所有人都被天赐这一手绝活给惊呆了。
    天赐暗暗得意,这是他从小练就的一项绝活,别人都是猜六粒骰子,从小就用三十六骰进行练习,所以能够技艺超群。今天故伎重施,不禁非常得意,三十六骰子的点数如亲眼所见般,历历在目。
    “一共是一百零八点。”天赐凭借着对声音的记忆,在脑中暗暗将点数数了出来。
    那白袍英俊少年淡然一笑:“果然不愧是关外第一高手,今天是长了见识。”
    说话间,将手轻轻搭在了骰盅上,似乎是要揭开,嘴里却说道:“一共是三十六点,并且组成了一个天字。”
    说完,用手轻轻一按骰盅,再猛然揭开。
    就在那白袍少年揭开骰盅的一刹那,一道金光在众人眼前闪过,由于速度极快,众人都以为自己花了眼。
    骰盅终于揭开,所有人都屏住呼吸,睁大眼睛一看,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
    只见三十六颗骰子都以一点朝上,并且整整齐齐的排列出一个字——天!
    天!而且还是三十六点。
    场面顿时热闹起来,所有人都在鼓掌欢呼:“天赐的手法神了……”
    “不愧是关外第一高手啊……”
    “什么关外第一高手,我看是天下第一高手!”
    “赌了一辈子钱,今天才知道什么是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啦!”
    现场几乎所有的人都为天赐欢呼,为他那神奇的手法而顶礼膜拜。
    但天赐知道真相,在那白袍少年说出点数和那个天字时,骰盅的一切还没有改变,排列的虽然是杂乱无章,但点数确实是一百零八点。
    就在那少年用手接触骰盅、并且揭开的一刹那,那少年使用神奇的手法按照自己的意愿改变了一切,每粒骰子都是一点朝上,并且组成了一个“天”字。
    面对如此高人,天赐知道再赌下去只能自取其辱,正准备投子认输,大少年却把金元宝推到天赐面前,道一声:“我输了。”便和红狼一起转身离开了荣丰赌场。
    天赐手握元宝,微微一愣,知道对方虽然赌术强过自己十倍,但还是给足了自己面子,心中顿时产生敬意,忙拿起金元宝,对手下说了几句交代的话,便急匆匆跟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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