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一点。
    林墨染心里面很清楚。
    毕竟。
    对方的狗粮他吃的可不是一星半点了。
    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被投食一次,吃的他都快习以为常了。
    说实话。
    对于邓二和柳妮子的感情,他还是挺佩服的,算一算,二人如今在一起最起码得有八九年的时间了,不禁没有拌过一次嘴,而且也从来都没有生过谁的气,一直都是相敬如宾。
    从生理心理学的角度说,爱就是多巴胺、内啡肽、去甲肾上腺素、催产素这些神经递质对大脑产生的影响。要验证这个命题是真还是假,那就得找很多对情侣,24h检查他们体内的激素水平,一旦发现有一方看着伴侣时激素浓度过低,那就说明ta不爱对方了,再换一组情侣进行检测。
    实验证明。
    多巴胺这种东西会在一个人的身上最终趋于平淡的。
    换言之。
    能够最终走到一起,并且能够一直相敬如宾,能够一直白头偕老的爱情绝对堪称少见。
    而邓二和柳妮子的感情无疑更是少见,
    “为今之计,也只有和对方刻意保持一定的距离了!”
    林墨染缓缓说道。
    “可那人是公司的会记,每天低头不见抬头见,我没有办法24个小时都刻意的保持着距离,再者说,即使我刻意躲开了对方,对方依旧还是会找上来。”
    邓二苦笑一声说道。
    “怪不得!”
    林墨染点了点头。
    “既然如此,那这样吧,你把那个女人叫过来,我和她谈一谈这个这个事情!”
    沉思片刻后,林墨染缓缓说道。
    “这样好嘛,林先生?!会不会太麻烦您了啊!”
    邓二有些迟疑的说道。
    “没有什么麻烦不麻烦的,正好我也没什么事,正愁太闲了呢!”
    林墨染挥了挥手,笑着说道。
    “那好吧,我这就去把他喊过来,麻烦您了,林先生。”
    邓二点了点头,匆忙走了下去。
    等他再次回来的时候,身边却是多了一个身材曼妙的中年女人。
    “您好林先生,请问您找我?”
    女人看起来三十多岁,不过或许是保养得当的缘故,看起来也就二十八九一般。
    女人的皮肤很好,属于那种白皙类型,并且身材也很好,前凸后翘,一点都不像是个三十岁的,倒像是个正值风华正茂的年轻人,看起来应该是天天都会锻炼的。
    “坐吧!”
    林墨染点了点头,示意对方随便坐下。
    “谢谢林先生!”
    女人笑着点了点头。
    “不客气!”林墨染同样点了点头。
    “你先出去吧,有什么事情的话,我会在喊你的!”
    林墨染朝着一旁的邓二说道。
    邓二嗯了一声后快速退了出去。
    “大家都是聪明人,你应该猜出来了我这次专门把你喊过来是为了什么吧!”
    一上来,林墨染直接开门见山的说道。
    “如果没有猜错的话,我想我应该是猜到了一些!”
    中年女子微微扼首,并没有装傻充愣。
    这一点,但是有些出乎林墨染的意料。
    “看得出来,你是一个聪明的女人。”
    林墨染面无表情。
    在邓二去喊这个女人的时候,他便已经将对方的意料看了一个遍。
    对方并不是安平镇本地人,而是容城天府区的人,毕业于容城大学,大学期间学习的是金融管理系,大学期间曾经多次获得过学校奖学金以及国家奖学金,算得上是一个学习成绩优秀的女人,于四个月前来到了公司,一直待到了现在。
    “林先生,我知道你接下来想要说什么,不过在您开口之前,我想说一些自己的心里话。”
    女人抿了抿嘴,突然说道,打破了堂庭中的寂静。
    “哦?但说无妨!”
    林墨染轻轻点了点头。
    “林先生,我的话很简单,现在是灾厄纪元,灾厄时代,我们社会经历了最之前的父母包办婚姻到现在的自由恋爱,这是人类爱情史上进步,更是人类本身情感问题的一次进步。
    喜欢谁是一个人自由,这句话总没有错吧,林先生!”
    女人抿了抿嘴,轻声说道。
    “我在最年轻的时候爱过一个最美丽的少年,即使他将我视为洪水猛兽落荒而逃,即使从此沦为一个笑柄,但是我没有后悔,同样,现在我也不后悔!!”
    女人继续说道。
    “确实,喜欢谁是一个人的自由!”
    林墨染不置可否,依旧面无表情。
    明知道对方有家庭、有爱人、有孩子,还不知道该划清界限,就是混蛋。
    “但,明知道做出的事情可能会引发严重的后果,还不知道管住自己的欲望,就是脑残。破坏别人家庭的人,就是恶心。
    喜欢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占有,真的占有了可能也没什么意思,就这样放在心里的心里面不是也挺好的么!
    当然,我理解你的这种喜欢。
    “已婚”这件事,对某些人的魅力是有加成的,尤其是他在日常的柴米油盐中磨炼出的沉稳和内敛,在婚姻生活中累积出的智慧和经验,配合他自身的优点,整个人简直是闪闪发光。
    甚至有人会觉得,他能结婚,能让别人心甘情愿地和他过一生,一定有很优秀的地方吧?
    成熟、稳重,再加上神秘感,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不讨人喜欢。
    我也理解,这种喜欢,比起唾手可得的感情,更容易让人沦陷。
    太容易到手的东西,是很难引起人的兴趣的。你不会记得超市里十块钱三斤的苹果,但你会对那盒一百块钱一斤的进口草莓念念不忘,因为你一时半会儿还买不起。
    感情同理,跟在你屁股后头无条件喜欢你、你点个头就能开始一段恋爱的人,你可能不会多看一眼,但你喜欢的、却很难跟对方在一起的那个人,很长一段时间你都忘不掉。
    如果这个人恰好已婚,那就更无解了。你觉得你是真心喜欢他,你觉得你也许能让他更开心,你觉得他好像对你也有好感,但你们就是不可能有结局。
    这种感觉,既折磨人,又吸引人,你越想远离,反而越逃不开。
    我不觉得这种喜欢有什么错,喜欢一个人本身没有任何问题,喜欢谁是你的自由。
    但不能仗着喜欢,去破坏对方的家庭,尤其是,人家压根还就不喜欢你,几次三番的劝阻你,若是你再如此得寸进尺的话那未免就有些太过于自以为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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