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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鲁诺·贝特海默教授大概是受教于弗洛伊德的缘故,身上始终带着老派头,那种一战前的流行于维也纳柏林的老欧洲的从容与优雅。
    每天下午四点,布鲁诺太太总会烤制的小饼干来作为下午茶的点心,每当此时贝特海默教授从会从项目研究中抽身出来,配自己太太喝上一杯下午茶。
    他们夫妻俩都很喜欢爱德华将他视作子侄辈,隔三差五就邀请他一块儿。
    爱德华也很享受这种悠闲的氛围,这让他想起了自己那个贪吃甜食的外公,和虽然坐落于闹市中却永远安静的挂满葡萄藤的小院。
    米国人亲情关系颇为淡漠,子女成年后和原本的家庭便不再有多少联系,也就逢年过节寄张卡片打个电话而已。
    爱德华身上到低有一半中国人的血统,对于家庭看得挺重,而且随着阅历的增长,他也开始逐渐明白自己外公那番心思来,倒是想经常去看看,奈何公务缠身……哎呦,梅根等妖精也缠身……
    而在布鲁诺·贝特海默教授这儿,他感受到了那种久违的宁静。
    半个小时闲聊结束后,便各自回到办公室,继续艰苦而充满乐趣的工作,一直到晚上七八点才离开。
    爱德华通常会和乔尔一起吃晚饭,然后独自回到别墅里。
    他不喜欢看电视,通常洗完澡后,不是继续研究课题就是坐在沙发上翻阅法律期刊,或者干脆摸出一本俄文版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开始高声朗读。
    生活严谨规律的简直像个苦行僧。
    梅根伊莲娜倒都是想借着出差的机会来“看看”他,贝丝·哈蒙也曾经表示不介意去西海岸换换环境,却都被他一一婉拒。
    爱德华有深深的危机感,他知道自己的一切来得实在是太容易了,这其中固然有他不懈的努力与过人的天赋,但回头看看,一路过来,有不少取巧之处。
    走捷径不是坏事,可两世为人的经验告诉他,做人如果太目标导向的话也未必是好事,过程具有同样的重要性,甚至说有时比结果更加重要,许多坑只有亲自踩过摔过,才知道痛,才知道规避,而年轻是多摔摔,未必是坏事。
    但既然自己已经到了相对的高位,再去主动求虐显然也不合适,这会被人当成傻叉看,如此一来,除了用尽一切夯实自己的理论基础以求配得上眼下的学术和社会地位外,他也想不到还有更好的方法来为自己的将来负责。
    另外就是,这段时间他必须非常努力非常勤奋的做研究,最好在短时间内就拿出点像样的论文成果来。
    因为到了年底的时候,他至少得抽出两个礼拜的时间,离开美国,陪着贝丝飞到寒冷的莫斯科,在那儿,世界冠军提格兰·瓦尔塔诺维奇·彼得罗相已经恭候多时了。
    他号称铁的棋手,被认为是不可战胜的人类,把持世界冠军宝座已经有十年之久,其间无数人向他挑战,却统统败在他那看似简单却近乎无懈可击的棋路前。
    贝丝曾经以为靠着她的天赋能屠龙成功,可现实极其残酷,彼得罗相朴实无华却不露丝毫破绽的棋风,恰好可以完美的封死贝丝引以为傲的神经刀。
    整整一年,贝丝都在努力磨练自己,爱德华都看在眼里,这个妞儿除了喝得大醉就是在看棋谱和自己下棋。
    以至于爱德华对她觊觎已久,却也不敢轻举妄动,生怕坏了她的心境,反正早晚是要吃掉的,也不急这一时三刻。
    贝丝上次难得开口要求爱德华陪她去莫斯科,这当然是让人无法拒绝的事情。
    同时,他也有必须要去趟莫斯科的理由……
    眼下他头上又多了定帽子,是“苏联犹太人保卫计划”的重要成员。
    比较讽刺的是,这是个完全由美国公民发起成立的组织,目前会员不算多,但没有一个苏联公民,而统统是美国犹太人。
    发起组织的原因也很简单,他们听闻红色帝国对其境内的犹太裔公民执行不公平的政策。
    主要在于,某些职业对犹太人不开放或者提高门槛,其次,犹太人的出国申请更难以被批准,以及最重要的,这些苏联犹太人想要移民以色列的申请几乎是被政府统统驳回。
    这些仅仅是基础问题。
    真正促使“苏联犹太人保卫计划”成立的诱因是一起看起来有点好笑的犹太人劫机案件。
    这起案件在发生前就被kgb挫败了,所有参与者无一例外的统统落入法网。
    这也看见这群苏联犹太人的天真之处,他们竟然以为能在kgb的虎视眈眈之下能成功的劫持一架小型飞机飞往瑞典!
    捷尔任斯基同志、明仁斯基同志、亚戈达同志、叶诺夫同志、贝利亚同志、谢列平同志,以及眼下当道的安德罗波夫同志都觉得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智商受到了严重的羞辱。
    总之,犯罪未遂,并且没有造成任何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但苏联最高当局执意要判处两名主要涉案人死刑。
    按照某些评论家的说法,苏联当局这是要展示权威,以此恫吓境内的犹太群体让他们都老实点。
    这当然是苏联内政。
    但是在和平时期,判处一起未遂案件罪犯死刑,属于比较出格的做法,并且按照这两个家伙的犯罪计划,他们自认为是政治犯而非刑事犯因为他们计划一旦飞到瑞典后就要求瑞典当局归还苏联政府飞机一架安2,这样苏联政府的财产得到了保全,而他们也可以堂而皇之的申请政治避难。
    对此,爱德华除了长叹一声:图样图僧破桑太木拿衣服,除此以外,也实在没有别的话好说。
    这智力也别去瑞典了,还是搭乘免费的斯托雷平特快专列直送古拉格吧……
    但智力不足归不足,人家好歹是“追求自由,投奔自由世界”吧,可结果却是要上西天。
    美国的犹太人坐不住了。
    于是就有了这个组织,并且组织成立后的第一单任务就是保住这两个笨蛋的性命,至于有期徒刑啥的,那就随便了……都琢磨劫机了,也该受到点法律的毒打。
    经过“苏联犹太人保卫计划”的一番努力,终于开始摸到了解决问题的门把手,通过不停的外交交涉和民间往来后,就缺最后一步,去趟莫斯科,和苏联的司法工作人员面对面的“坦率交换意见”。
    爱德华作为这个组织的发起者之一,并且身上的意识形态标志并不那么浓厚,就欣然领受了这个使命,他将作为某位大佬的助手一同前往。
    所以,他抽空就要练习自己的俄文能力,至少要做到日常交流无碍,当然会有翻译一起陪着过去。
    但经过的翻译的语言总会丧失不少原始的风味和信息。
    而且他也觉得自己似乎在语言上极有天赋,不管多复杂的从句,多么令人绝望的格变化,到自己眼里都能一目了然,放着这样的天赋不用,那是要遭报应的。
    ……
    然而,平静规律的生活却总是被不停的打断。
    麻烦依然来自于弗兰克林,他有时候直接去研究行为中心蹲守爱德华;而他那间安静的小别墅周围,时不时会出现老墨,不是要发动袭击,而是举着牌子要求爱德华担任弗兰克林的辩护律师免费的;在办公室的日子也不好过,会收到许多从全国各地寄来的信件,写信者无一例外的要求他“关注”弗兰克林案件,同样无一例外的是,写信者都是局外人,他们和弗兰克林和斯坦福连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
    大环境上也不妙,爱德华发现最近本地报纸上和电视新闻里关于弗兰克林案件的新闻越来越多,而双方的调门也越来越高,显然矛盾尖锐起来。
    这段时间,爱德华经常去山里的小路上散步,由此结实了不少斯坦福的教职员工。
    闲聊中多半会谈起弗兰克林,同样无一例外地,所有人都对弗兰克林表示出了极度的厌恶,甚至有人直截了当的破口大骂“这个混蛋就该去监狱里,被那些暴力犯x上几年的屁眼就消停了”。
    在这些人的眼里,布鲁斯·弗兰克林是打破斯坦福宁静的罪魁祸首,这家伙简直成了斯坦福困难年代的象征。
    这些私立大学对于60年代末忽然出现的激进浪潮观点几乎是毫无准备,等到各种学生运动起来后才发现措手不及。
    而大学本身的特质也让校方在处理这些问题时束手束脚,不像戴利市长可以号令“芝加哥推土机”车翻一切试图螳臂当车的歹徒。
    毕竟是私立大学,一方面要保证不让公权力侵入实际上这也未必都是坏事,看看公立的俄亥俄大学发生的事情,校长以学潮压不住了而向州政府求援,州长大手一挥,国民警卫队进驻学校,没一会就向手无寸铁的学生开枪,当场打死打伤多人,另一方面,当时的校内保安力量在学生运动面前根本不值得一提。
    在这个动荡时期中,斯坦福实际上受到的伤害为最严重,斯坦福在西海岸以风光秀丽的学校景观而闻名,号称是全美最漂亮的大学,因为建校时间晚,一切都显得生机勃勃,校内的老师和学生都缺乏激进运动的基因。
    而且斯坦福还是西海岸保守主义的大本营,要知道直到二战前开始前还不招黑人,曾经是种族主义者作为坚固的堡垒。当二战结束后,斯坦福撤销禁锢,并且花大钱从全美尤其是常春藤挖来大量优秀教授,给予他们无可比拟的物质条件,以留住人心。
    正是因为舒适圆满的安排,就像爱德华享受的那样,学校的教员不管从个人角度还是专业人员角度来说都自觉自愿的和校方捆绑到了一起,荣辱与共。
    所以斯坦福校园内一发生针对学校的抗议游行事件,这些教授就开始自我代入,觉得那是针对他们的。
    一开始的小规模事件,其实还好,大家觉得学生有点中二,倒也不算什么大问题,给点时间,他们会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的。
    可当弗兰克林加入后,一切都变样了。
    拿耶鲁做比较,汉森最多是带着大伙嗑药群p酗酒,没事在大草坪上组织演讲集会,偶尔会去冲击一下校长办公室,但仅此而已,除了把曾经绿草如茵的大草坪糟蹋成坑坑洼洼的菜地,耶鲁也没承受多大损失。
    可弗兰克林一个人就破坏了斯坦福几十万美元的资产,当然这点钱对财大气粗的校方来说不算什么。
    但这家伙不时的纵火,烧毁建筑和各种文档资料,还组织人在校园里打冷枪。
    按照斯坦福教师的说法,这家伙就是撒旦,一切暴力活动的策划者,把安静的学校变成中南半岛的丛林。
    爱德华也通过交谈和新闻报纸逐步对布鲁斯·弗兰克林有了相对详细的了解。
    说起来两人相似之处挺多的。
    出身相仿,而且都是布鲁克林人,都是家族中第一个从正经大学毕业并且拿到博士学位的人。
    弗兰克林曾经是个不错的人,在阿姆赫斯特上大学时还参加了后备役军官培训班,之后被征兆到空军。
    在战略空军司令部当了三年的情报官。
    爱德华的脑海中总有这么一副景象,弗兰克林一边坐在搭载着原子弹的b52轰炸机里,手不释卷,捧着红宝书认真学习,这实在是太过于精彩的画面。
    对于美国穷学生而言,要想进一步深造,一方面要有足够的智力,另一方面就是钱的问题,通常大家都选择助学贷款。
    但也有人实在是太穷了,甚至日常生活费都无法筹集到,那么参军是个不错的选择。
    首先,米国军队的日常福利非常好,吃饱喝足穿暖不在话下,不但能满足基本生存需求,甚至在海军或者空军中还有更好的日常待遇。
    军队对于应正入伍的本科生也照顾,通常直接作为军官培养,主要负责技术性工作,日常有作训,但也不至于天天滚泥浆扛大木头。
    这样入伍三五年之后,军官军饷很高,稍微节约点儿,足以能支撑今后好几年的生活费,退伍后,继续求学的话,政府会包办掉大部分学杂费。
    从个人角度看,虽然是“浪费”了几年,但综合收益反而更高。
    比如p佩奥就是这类人的典型。
    当他们拿到硕士或者博士头衔开始找工作时,其原本的入伍经历就成了加分,对于日后从政也是极好的镀金项目。
    这是联邦政策层面的政策,州政府也会有丰厚的奖励,这这一点上联邦和州倒是出奇的一致。
    以此来鼓励高学历人才加入军队,提升军队的平均素质以便更好的掌握技术装备。
    攒够了钱退役,弗兰克林靠着政府奖金在斯坦福念完了研究生,并且拿到了英国文学的博士学位,受聘留校担任助教。
    那时他虽然看红宝书和斯大林的作品,但总体思想还是自由派的,他给投票给林登·约翰逊,这在保守的加州并不多见。
    然而和这一时期许多自由派的专家学者,越南战争的扩大化让他们的观点变得激进起来,合众国政府因为莫名其妙的原因卷入万里之外的战场,去支持一个腐败透顶的政权,这本身就是对建国先贤理念的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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