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st 作者:卿曦
分卷阅读114
Lost 作者:卿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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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在写的时候自己忍不住也会流泪,我一直抱着侥幸心理,心想停更休息一段时候再来接着写应该就不会这么多感慨了吧,事实上拖了快两年我还是没能调整好自己的心态,直到今天完结了它才觉得总算松了一口气。
其次我想对坚持看到大结局的读者们说一句谢谢,谢谢你们这么包容我的龟速,谢谢你们坚守到了最后,谢谢你们与我一起分享了这部在我看来尤其与众不同的小说。
或许在很多人的眼中这并不是一部文笔多么好、故事情节多么流畅紧凑吸引人的小说,甚至大大小小的毛病能挑出一大堆,但对我来说它是我给自己这两年时间交的一份满意的答卷。
左岩和阳朔的故事到这里并没有真正结束,细心的读者应该能发现文中的好些谜题我都没真正解开,甚至结局来得也有些仓促,点到即止吧,留给大家足够的想象空间。
然后我想说一下文名,lost在英文中译为失去、迷失,作“失去”讲时是lose的过去式,代表一个已经完成的动作,作“迷失”讲时是它可以形容一个人的心态。其实最初它并不叫《lost》,不过原来叫什么我就不说了,总之是一个很骚包乍看觉得还不错实际龊到极致的名字,后来将它改名《lost》,原意是想用它来形容左岩和阳朔之间这段必将错过彼此的感情,同时也暗示他们在这段感情中都迷失了最初的自己,所以最终才导致这样的结局。现在来看又觉得取这样一个文名是不是又太他妈装逼了,但怎样都好吧,至少你们没吐槽这部文的名字我已经老怀安慰,至于曾经因为另一部小说的文名引发的那场血战,唉,不提也罢。
最后,说说我接下来的填坑计划。《lost》完结之后会很快投入另一个坑的怀抱,《重生之锦瑟年华》(原名《重生之姐夫在上》),不要问我为什么又改名,因为这个原因说出来实在太羞涩,如果你们还愿意看我的文字,欢迎你们随时跳坑,养肥党们也别捉急,因为这个坑也是老坑,已经有30w字脱好衣服躺在那里等着你们,同时我也会快马加鞭地接着往下写。这是一个和《lost》完全不一样的故事,全文的基调会轻松很多,欢迎你们哟。
咳咳,废话稍微有点多,但还是要郑重其事地告诉你们《lost》会有番外,预计只写一章,会在圣诞节那天放出来,就当送你们的圣诞礼物吧。至于番外的内容,你们猜?
好了,真的不废话了,如果你们觉得我写的东西还不错,欢迎随时与我联系,写文工作邮箱在此:<a href="mailto:<a href="mailto:qingxi_1990@163.">qingxi_1990@163.</a>">qingxi_1990@163.">qingxi_1990@163.</a></a>。读者群号在此:179184921,备注文中任一角色名,我是群主,欢迎来虐。
唔,既然都已经说了这么多废话了,那我还是再啰嗦一句吧,谢谢你们,真的谢谢!
2014.12.19
卿曦
于上海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
感谢你赠我一场空欢喜,我们有过的美好回忆,让泪水染得模糊不清了。偶尔想起,记忆犹新,就像当初,我爱你,没有什么目的,只是爱你。 ——三毛
年轻的时候,对于爱情我的想法特别单纯,以为有了爱情就能超越一切,可是我忘了这个世界上还有另外一个词是我们终其一生都挣脱不了的束缚——命运。
六年前,我将自己再一次放逐,我像第一次逃离时那样以为只要离得足够远就能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淡忘,可是每当我被噩梦惊醒冷汗一次次汗湿背心时我就知道还是自己太天真了。
我没有再梦见过唐吟在我面前惨死的那一幕,取而代之的是另一张与唐吟极度相似的脸,他拼命在恶鬼般的人群中挣扎反抗,周围的环境阴森恐怖得如同地狱一般,他朝我伸出血淋淋的手,望着我的眼中满是求生的欲望,他希望我能拉他一把,但是我没有,我只是冷冷地看着他被一群肌肉虬实的大汉团团围住狠狠殴打。
在梦中没什么特别的感受,我只觉得自己是一个淡漠的路人甲,什么都与我无关,可是一旦惊醒却会发现自己浑身都是冷汗,心脏的地方像被人狠狠攫住了一样,窒息得难受,我知道,我仍然没能放得下,即使我已经远远地逃开了,即使这辈子我都不会再见到他,但过去那些发生过的走马灯似的在我脑子里一遍遍回放。
我看过心理医生,同时辅以药物治疗,只可惜都没什么明显的成效,心理医生告诉我或许是因为我自己潜意识里并不想将那一切都忘记,如果想治愈,只能依靠我自己不断给自己做心理建设。
可是这一切都显得太过刻意,每每我在心底告诉自己“忘了吧,忘了就解脱了”时那个人的脸便会变得更加清晰,我极度怀疑这样做我不仅忘不掉反而会记得更加深刻。
这种感觉其实非常微妙,我并不像当年亲眼目睹唐吟死在我面前那样悲痛,但阳朔带给我的冲击似乎又更加大,这种感情没办法用语言来形容,夹杂着太多太多不同的情绪,否则我怎么可能花了整整六年的时间都忘不了他?
六年前我选择离开香港,当时我去了上海,我想换一个新的环境试着摆脱过去,可是渐渐地,我发现自己根本就融入不了那样过于繁华的氛围,鬼使神差地,我还是回到了重庆,似乎只有这里才能让我的心不那么浮躁,稍微安定一点。
之后我回了夜·阑珊上班,还在那里重遇了李继,当年他离开之后就了无音讯,我以为这辈子都再也没有机会见到他了,没想到还能在我最狼狈不堪的时候和他重逢。
李继瘦了不少,他告诉我他已经得知了曹蔚的死讯,还费尽心思打探到了曹蔚葬在哪里,可是对于当年的离开他却没有向我透露过任何一个字,看他整个人憔悴的样子我也不打算逼他,毕竟那不是一段太美好的回忆,曹蔚更因为他的离开伤心得结束了生命。对于绝大多数同性恋来说,我们已经被社会被亲人抛弃了,唯一陪在身边的伴侣猝然离世无疑不是对我们最大的打击,就像当年的我和现在的李继,更何况他们还是因我们而死,恐怕这一辈子都不能安心了。
两个同病相怜的人凑在一起勉强也算是相互有了依靠,自重逢起我和李继就搬到了一起,这样至少在我每晚被梦魇折磨得惊醒时会发现身边还有一个人,这是我和这个世界唯一的联系了,没有他,我都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在梦魇不死不休的折磨中撑下去。
一年前我和李继凑钱把夜·阑珊顶了下来自己当老板,这里还是像以前一样,生意不好不坏,有一批固定的客人时不时来光顾,在这个日新月异的社会,能有这样一批死忠的客人想想还是觉得很有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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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在写的时候自己忍不住也会流泪,我一直抱着侥幸心理,心想停更休息一段时候再来接着写应该就不会这么多感慨了吧,事实上拖了快两年我还是没能调整好自己的心态,直到今天完结了它才觉得总算松了一口气。
其次我想对坚持看到大结局的读者们说一句谢谢,谢谢你们这么包容我的龟速,谢谢你们坚守到了最后,谢谢你们与我一起分享了这部在我看来尤其与众不同的小说。
或许在很多人的眼中这并不是一部文笔多么好、故事情节多么流畅紧凑吸引人的小说,甚至大大小小的毛病能挑出一大堆,但对我来说它是我给自己这两年时间交的一份满意的答卷。
左岩和阳朔的故事到这里并没有真正结束,细心的读者应该能发现文中的好些谜题我都没真正解开,甚至结局来得也有些仓促,点到即止吧,留给大家足够的想象空间。
然后我想说一下文名,lost在英文中译为失去、迷失,作“失去”讲时是lose的过去式,代表一个已经完成的动作,作“迷失”讲时是它可以形容一个人的心态。其实最初它并不叫《lost》,不过原来叫什么我就不说了,总之是一个很骚包乍看觉得还不错实际龊到极致的名字,后来将它改名《lost》,原意是想用它来形容左岩和阳朔之间这段必将错过彼此的感情,同时也暗示他们在这段感情中都迷失了最初的自己,所以最终才导致这样的结局。现在来看又觉得取这样一个文名是不是又太他妈装逼了,但怎样都好吧,至少你们没吐槽这部文的名字我已经老怀安慰,至于曾经因为另一部小说的文名引发的那场血战,唉,不提也罢。
最后,说说我接下来的填坑计划。《lost》完结之后会很快投入另一个坑的怀抱,《重生之锦瑟年华》(原名《重生之姐夫在上》),不要问我为什么又改名,因为这个原因说出来实在太羞涩,如果你们还愿意看我的文字,欢迎你们随时跳坑,养肥党们也别捉急,因为这个坑也是老坑,已经有30w字脱好衣服躺在那里等着你们,同时我也会快马加鞭地接着往下写。这是一个和《lost》完全不一样的故事,全文的基调会轻松很多,欢迎你们哟。
咳咳,废话稍微有点多,但还是要郑重其事地告诉你们《lost》会有番外,预计只写一章,会在圣诞节那天放出来,就当送你们的圣诞礼物吧。至于番外的内容,你们猜?
好了,真的不废话了,如果你们觉得我写的东西还不错,欢迎随时与我联系,写文工作邮箱在此:<a href="mailto:<a href="mailto:qingxi_1990@163.">qingxi_1990@163.</a>">qingxi_1990@163.">qingxi_1990@163.</a></a>。读者群号在此:179184921,备注文中任一角色名,我是群主,欢迎来虐。
唔,既然都已经说了这么多废话了,那我还是再啰嗦一句吧,谢谢你们,真的谢谢!
2014.12.19
卿曦
于上海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
感谢你赠我一场空欢喜,我们有过的美好回忆,让泪水染得模糊不清了。偶尔想起,记忆犹新,就像当初,我爱你,没有什么目的,只是爱你。 ——三毛
年轻的时候,对于爱情我的想法特别单纯,以为有了爱情就能超越一切,可是我忘了这个世界上还有另外一个词是我们终其一生都挣脱不了的束缚——命运。
六年前,我将自己再一次放逐,我像第一次逃离时那样以为只要离得足够远就能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淡忘,可是每当我被噩梦惊醒冷汗一次次汗湿背心时我就知道还是自己太天真了。
我没有再梦见过唐吟在我面前惨死的那一幕,取而代之的是另一张与唐吟极度相似的脸,他拼命在恶鬼般的人群中挣扎反抗,周围的环境阴森恐怖得如同地狱一般,他朝我伸出血淋淋的手,望着我的眼中满是求生的欲望,他希望我能拉他一把,但是我没有,我只是冷冷地看着他被一群肌肉虬实的大汉团团围住狠狠殴打。
在梦中没什么特别的感受,我只觉得自己是一个淡漠的路人甲,什么都与我无关,可是一旦惊醒却会发现自己浑身都是冷汗,心脏的地方像被人狠狠攫住了一样,窒息得难受,我知道,我仍然没能放得下,即使我已经远远地逃开了,即使这辈子我都不会再见到他,但过去那些发生过的走马灯似的在我脑子里一遍遍回放。
我看过心理医生,同时辅以药物治疗,只可惜都没什么明显的成效,心理医生告诉我或许是因为我自己潜意识里并不想将那一切都忘记,如果想治愈,只能依靠我自己不断给自己做心理建设。
可是这一切都显得太过刻意,每每我在心底告诉自己“忘了吧,忘了就解脱了”时那个人的脸便会变得更加清晰,我极度怀疑这样做我不仅忘不掉反而会记得更加深刻。
这种感觉其实非常微妙,我并不像当年亲眼目睹唐吟死在我面前那样悲痛,但阳朔带给我的冲击似乎又更加大,这种感情没办法用语言来形容,夹杂着太多太多不同的情绪,否则我怎么可能花了整整六年的时间都忘不了他?
六年前我选择离开香港,当时我去了上海,我想换一个新的环境试着摆脱过去,可是渐渐地,我发现自己根本就融入不了那样过于繁华的氛围,鬼使神差地,我还是回到了重庆,似乎只有这里才能让我的心不那么浮躁,稍微安定一点。
之后我回了夜·阑珊上班,还在那里重遇了李继,当年他离开之后就了无音讯,我以为这辈子都再也没有机会见到他了,没想到还能在我最狼狈不堪的时候和他重逢。
李继瘦了不少,他告诉我他已经得知了曹蔚的死讯,还费尽心思打探到了曹蔚葬在哪里,可是对于当年的离开他却没有向我透露过任何一个字,看他整个人憔悴的样子我也不打算逼他,毕竟那不是一段太美好的回忆,曹蔚更因为他的离开伤心得结束了生命。对于绝大多数同性恋来说,我们已经被社会被亲人抛弃了,唯一陪在身边的伴侣猝然离世无疑不是对我们最大的打击,就像当年的我和现在的李继,更何况他们还是因我们而死,恐怕这一辈子都不能安心了。
两个同病相怜的人凑在一起勉强也算是相互有了依靠,自重逢起我和李继就搬到了一起,这样至少在我每晚被梦魇折磨得惊醒时会发现身边还有一个人,这是我和这个世界唯一的联系了,没有他,我都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在梦魇不死不休的折磨中撑下去。
一年前我和李继凑钱把夜·阑珊顶了下来自己当老板,这里还是像以前一样,生意不好不坏,有一批固定的客人时不时来光顾,在这个日新月异的社会,能有这样一批死忠的客人想想还是觉得很有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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