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昭现在是魏松的家庭教师,住在庄园旁侧的仆人居住的公寓里。
自从那天早上见到荆迟以后,她便再也没有机会见他了,荆迟平日里很少来宅子里,毕竟这里是魏逊的私宅。
魏家上下对于楚昭这个家庭教师,还是相当尊重的,她比家里的奴仆要自由,活动范围没有受到限制,经常可以出去溜达闲逛。
有好几次,她倒是见着到了荆迟。
他站在一望无际的原野间,眺望北方,那里是家乡的方向。
当荆迟回头望见她,会立刻离开。
楚昭的邻居是一个看上去年不过十六岁的小姑娘,名叫小槐,她在大宅里当女仆,带着小女孩特有的八卦和天真,她给楚昭讲了很多事。
大多都是关于魏昭昭的八卦,说她如何迷恋荆迟,说荆迟每天晚上在拳击场打擂台,如何身手了得,还说魏昭昭和荆迟如何般配,宛如王子公主般的爱情……
大部分时候,楚昭都是默默听着,不置一词。
那天早上,她去了集市。
这边的集市颇有东南亚的异域风情,因为待会儿有一场重要的朝拜仪式,集市上人非常多,熙熙攘攘水泄不通。
楚昭明显感觉到身边有人攥住了她的手腕。
她微微一惊,本能地想要甩开,但那人没有松开她。
手腕传来温热而熟悉的触感,楚昭的心开始狂跳起来,可她没有回头的勇气。
男人紧贴着她的后背,湿热的气息落在她的头顶,只听他低柔而富有磁性的嗓音说:“宝贝。”
楚昭猛地攥紧了他的手。
“我在,你不要怕,我带你回去。”她的嗓音带着颤栗,情绪快要绷不住了。
“许朝阳那个王八蛋…”荆迟低声骂道:“老子回去要弄死他。”
楚昭低下头,眼泪再眼眶里打转。
他的手落到前方,环住了她的腰。
在拥挤的人群中,紧紧相拥地两个人非常不起眼,也正因如此,荆迟才敢冒险靠近她。
他附在她的耳畔,沉声说:“既然来了,轻易我也不能把你劝回去,对吗?”
楚昭含着眼泪使劲儿摇头:“我不会、不会丢下你,我要带你回去!”
他轻轻地叹息了一声,手收紧了,紧紧地抱着她,像是要把她揉进自己的身体里。
他很难想象,这个从没有独自出过远门的小丫头,哪儿来这么大的勇气孤身涉险,来这么危险的地方。
“既然劝不回去,那就留下来。”荆迟无可奈何地说:“留下来陪我。”
楚昭诧异地回头,她没有预料到荆迟会这么轻易地同意她留下来!
“不要回头。”
楚昭便又立刻把脑袋转了回去,平视前方熙熙攘攘的人群。
“你留在魏松身边,那孩子很单纯,让他喜欢你,必要的时候他能保住你的性命。”
楚昭实在无法想象,一个十岁的小孩能保护她,但是在这里,没有不可能的事情。
“我要走了。”荆迟说:“以后我不会再单独找你,那样会给你带来危险,同样,你也不要总是盯着我看,知道吗,魏昭昭很会吃醋。”
楚昭猛地抓住了他的手,不想让他离开。
荆迟吻了吻她的后脑勺,无可奈何地说:“昭昭,我没有背叛你,从来没有。”
楚昭低下头哽咽了起来:“我知道。”
“不要哭,勇敢一点,聪明一点,无论发生什么,我们一起面对,好不好?”
楚昭连连点头,用袖子擦掉了眼泪。
男人松开了她,楚昭感受到背后余温渐渐散去了。
她满是血丝的眼睛平视前方,眉宇间拧着坚毅与勇敢。
这是荆迟和别的男人不一样的地方,就像他当年勇敢地追求她,告诉她:“你不要喜欢许朝阳了,我也很好,你考虑考虑我。”
他从来不会退缩,也不会自卑,因为他一直都在努力,努力的男人是不会自卑的。
谈恋爱的那几年,他很少对楚昭隐瞒什么,觉得苦了累了,受不住了,他都会老老实实地告诉楚昭,在她怀里撒撒娇,听听她的意见,至于未来如何,他也会跟楚昭一起谋划商量。
他让楚昭参与了他的人生。
而这次,同样他也没有逼她离开,来了便来了…
一起生,一起死,没有别的选择。
魏昭昭很喜欢开party,经常会邀请小姐妹来家里吃喝玩乐,大宅有私人无边游泳池,还有宽阔的院子。
每次她邀请荆迟过来一块儿玩,总是遭到拒绝,荆迟不喜欢参加这类的聚会,魏昭昭抱怨荆迟不爱她的时候,荆迟总是会笑着说,我们中国的女孩子,通常情况下不会把男朋友介绍给自己的女性朋友。
“为什么?”魏昭昭不解。
“防火防盗防闺蜜,我可不想离间你和朋友的感情。”
“你倒是敢!”魏昭昭攥着荆迟的衣领:“你要是敢背叛我,我会杀了你。”
荆迟知道,她没有开玩笑,她说的是真的,对她而言,杀人不过碾死一只蚂蚁般容易。
很难得,这次她邀请荆迟过来,荆迟推拒了几次,竟然答应了。
魏昭昭很兴奋,说要举办有史以来最大的party,所以楚昭的邻居小槐不住地抱怨,说早上五点就要起床准备甜点,置办装饰,还要打扫游泳池,累得她都快直不起腰了。
当然,魏松也邀请了楚昭参加party,还说要带她游泳,楚昭表示自己很怕水,不敢游泳,魏松便自告奋勇,说要教她。
饭桌上,魏松说要请楚老师以客人的身份参加party,魏昭昭都已经记不起楚昭这个人了,随口问:“哪个楚老师?”
“你上次见到的啊,我的中文教师。”
魏昭昭还有点印象,随口说:“她啊,衣服都没有吧,来干什么,丢人么,别让我朋友笑话我叫下人来参加聚会。”
“她不是下人,她是我的老师!”
魏逊是个没文化的大老粗,但非常重视子女的教育问题,见魏松这么喜欢新来的家庭老师,自然也很高兴,说道:“家庭老师不是仆人,可以来参加宴会。”
既然老爸开口了,魏昭昭耸耸肩,无所谓地说:“那把我的衣服给她拿一件去吧,让她画个妆,别给我丢人。”
楚昭站在镜子前,试着那件漂亮的米白色流苏长裙。
小槐坐在椅子上,惊叹着说:“这条裙子我看大小姐穿过,好漂亮的!可是你穿上去…比她还漂亮!”
楚昭回头微微笑:“你这话让她听到,她会杀了我的。”
小槐立刻捂住嘴:“我错了,我再也不说了!”不过她又立刻小声逼逼了一句:“真的很好看,小槐不说谎的,不过你这么漂亮,怎么会到这里来呢?中国多好啊。”
楚昭随口道:“挣钱啊,这里给的工资,一年抵得上我辛苦十年。”
小槐说:“我要是你,绝对不会离开中国那么好的地方,来这种鬼地方。”
“你很想去中国吗?”
“想啊,做梦都想!”
“以后有机会,我带你去。”
“好哎。”
晚上,大宅灯火通明,树上挂了五颜六色的彩灯,陆陆续续有年轻男女走进了别墅。
他们的打扮并没有多么时尚,毕竟尼丹这地方,硝烟纷飞,物资相当短缺的,尤其是在世贸组织封锁了这里的大部分的进出口产业之后,好东西也只能通过不要命的偷渡商人黑市交易获得…
小槐口中所说的盛大奢华的party,在楚昭看来,也不过尔尔。
楚昭穿着米白色的裙子走到游泳池边,立刻吸引了不少年轻男女们的注意。
这里的女孩子大多皮肤偏黑,毛孔粗糙,脸上还有斑和痘,不太漂亮。
楚昭连妆都没有化,仅仅是素颜出席,便已经成了全场最漂亮的女孩。
荆迟站在树下,凝望着泳池边楚楚可人的女孩,池水斑驳的光影投映在她的身上,宛若置身梦境。
荆迟皱了皱眉,按灭了手里的烟头。
太吸引眼球了,这样不行。
就在这时,魏昭昭已经走了过来,拉着荆迟的手,带他到朋友面前去,向朋友们炫耀。
荆迟的长相在整个尼丹来说,已经是相当英俊的了,这里的男孩平均身高一米七几,大部分男孩不到一米八,因此荆迟一米八七的高个子,让他在人群中相当显眼,更遑论他英俊的五官,尤其是那双漂亮的双眼皮,相当勾人。
对于魏昭昭来说,荆迟和她的漂亮衣裙和首饰一样,都是值得她炫耀的“东西”。
炫耀完荆迟的长相又要炫耀才艺了,荆迟打架厉害,当然不能让他在这么多人面前跟人搏击,于是魏昭昭叫来了乐队:“我男朋友唱歌真的很好听,之前我在酒吧听过,要不唱几句?”
周围掌声和口哨声响了起来。
荆迟真的很无奈,他不想唱歌,这让他感觉自己真的像个出来卖的。
楚昭也走进了人群中,微笑着看着荆迟。
别人不知道,但是她知道,荆迟不仅会唱歌,还会弹吉他呢,二十一岁生日那天楚昭送了荆迟一把很可爱的尤克里里小吉他,荆迟为了这珍贵的生日礼物,还真的跟着网上的教程学了弹吉他,他非常聪明,半个月便学会了。
无数个黄昏日暮,他坐在学校的后山坡上,边弹边唱,楚昭靠在他的身边,听他唱歌。
他对她唱过很多很多甜蜜浪漫的小曲儿。
仔细算来,他已经好久好久,没有唱歌给她听了。
看着她期待的眼眸,荆迟犹豫了片刻,还是答应了唱一首。
楚昭跟所有人一样,用力地鼓掌。
荆迟走到乐队旁边,接过了吉他手的吉他,说不用伴奏,他可以自弹自唱。
他抱着吉他坐在椅子上,调了调弦,奏出一串轻灵的旋律,伴随着悠扬的调子,他低醇的嗓音缓缓开口:“躁动不安的座上客,自以为是地表演着…你拿起酒杯对自己说,一杯敬朝阳,一杯敬月光。”
他唱出这句歌词的时候,楚昭的眼睛微微有些泛红。
楚昭过去很喜欢这首《消愁》,因为里面有“朝阳”两个字,当然,这都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在楚昭还疯狂迷恋许朝阳的时候,她总是会单曲循环这首歌。
后来,荆迟总是会用这首歌笑话她,笑话她的惨烈的初恋,笑话她的胆小,也笑话她莽撞的青春。
楚昭也能够坦然面对,那些曾经恋恋不忘放在心上的委屈,释怀之后也不过付之一笑,笑自己的年少轻狂。
“一杯敬故乡,一杯敬远方,守着我的女孩,催着我成长,所以南北的路从此不再漫长,灵魂不再无处安放。”
荆迟修改了歌词,尽管在场大部分人都听不懂他究竟在唱什么,没有关系,他只是唱给她的姑娘听。
他深情的目光不敢在楚昭身上停留太久,而是垂着眸子,兀自温柔地弹唱着:“一杯敬自由,一杯敬死亡,宽恕我的平凡,驱散了迷惘……”
“好了,你不要再唱了!”
魏昭昭忽然打断了荆迟的演奏,她的脾气爆发得莫名其妙:“我不喜欢这首歌!难听死了!”
她气呼呼地跑回了别墅,眼底竟然有泪光。
不为别的,她在荆迟深情的眸子里,看到了另外一个女孩的身影,她不知道那是谁,但那双眼睛里装着的绝对不是她!
一个男人,只有在想念心爱之人的时候,才会流露出那般温柔的神情。
魏昭昭不傻。
大小姐忽然生气了,周围人面面相觑,不明所以。
荆迟提着吉他站起身,再度望向人群中的女孩,她冲他粲然一笑,比了一个“好听”的嘴型。
荆迟掩藏着情绪,面无表情地朝着别墅走去。
- 肉肉屋
自从那天早上见到荆迟以后,她便再也没有机会见他了,荆迟平日里很少来宅子里,毕竟这里是魏逊的私宅。
魏家上下对于楚昭这个家庭教师,还是相当尊重的,她比家里的奴仆要自由,活动范围没有受到限制,经常可以出去溜达闲逛。
有好几次,她倒是见着到了荆迟。
他站在一望无际的原野间,眺望北方,那里是家乡的方向。
当荆迟回头望见她,会立刻离开。
楚昭的邻居是一个看上去年不过十六岁的小姑娘,名叫小槐,她在大宅里当女仆,带着小女孩特有的八卦和天真,她给楚昭讲了很多事。
大多都是关于魏昭昭的八卦,说她如何迷恋荆迟,说荆迟每天晚上在拳击场打擂台,如何身手了得,还说魏昭昭和荆迟如何般配,宛如王子公主般的爱情……
大部分时候,楚昭都是默默听着,不置一词。
那天早上,她去了集市。
这边的集市颇有东南亚的异域风情,因为待会儿有一场重要的朝拜仪式,集市上人非常多,熙熙攘攘水泄不通。
楚昭明显感觉到身边有人攥住了她的手腕。
她微微一惊,本能地想要甩开,但那人没有松开她。
手腕传来温热而熟悉的触感,楚昭的心开始狂跳起来,可她没有回头的勇气。
男人紧贴着她的后背,湿热的气息落在她的头顶,只听他低柔而富有磁性的嗓音说:“宝贝。”
楚昭猛地攥紧了他的手。
“我在,你不要怕,我带你回去。”她的嗓音带着颤栗,情绪快要绷不住了。
“许朝阳那个王八蛋…”荆迟低声骂道:“老子回去要弄死他。”
楚昭低下头,眼泪再眼眶里打转。
他的手落到前方,环住了她的腰。
在拥挤的人群中,紧紧相拥地两个人非常不起眼,也正因如此,荆迟才敢冒险靠近她。
他附在她的耳畔,沉声说:“既然来了,轻易我也不能把你劝回去,对吗?”
楚昭含着眼泪使劲儿摇头:“我不会、不会丢下你,我要带你回去!”
他轻轻地叹息了一声,手收紧了,紧紧地抱着她,像是要把她揉进自己的身体里。
他很难想象,这个从没有独自出过远门的小丫头,哪儿来这么大的勇气孤身涉险,来这么危险的地方。
“既然劝不回去,那就留下来。”荆迟无可奈何地说:“留下来陪我。”
楚昭诧异地回头,她没有预料到荆迟会这么轻易地同意她留下来!
“不要回头。”
楚昭便又立刻把脑袋转了回去,平视前方熙熙攘攘的人群。
“你留在魏松身边,那孩子很单纯,让他喜欢你,必要的时候他能保住你的性命。”
楚昭实在无法想象,一个十岁的小孩能保护她,但是在这里,没有不可能的事情。
“我要走了。”荆迟说:“以后我不会再单独找你,那样会给你带来危险,同样,你也不要总是盯着我看,知道吗,魏昭昭很会吃醋。”
楚昭猛地抓住了他的手,不想让他离开。
荆迟吻了吻她的后脑勺,无可奈何地说:“昭昭,我没有背叛你,从来没有。”
楚昭低下头哽咽了起来:“我知道。”
“不要哭,勇敢一点,聪明一点,无论发生什么,我们一起面对,好不好?”
楚昭连连点头,用袖子擦掉了眼泪。
男人松开了她,楚昭感受到背后余温渐渐散去了。
她满是血丝的眼睛平视前方,眉宇间拧着坚毅与勇敢。
这是荆迟和别的男人不一样的地方,就像他当年勇敢地追求她,告诉她:“你不要喜欢许朝阳了,我也很好,你考虑考虑我。”
他从来不会退缩,也不会自卑,因为他一直都在努力,努力的男人是不会自卑的。
谈恋爱的那几年,他很少对楚昭隐瞒什么,觉得苦了累了,受不住了,他都会老老实实地告诉楚昭,在她怀里撒撒娇,听听她的意见,至于未来如何,他也会跟楚昭一起谋划商量。
他让楚昭参与了他的人生。
而这次,同样他也没有逼她离开,来了便来了…
一起生,一起死,没有别的选择。
魏昭昭很喜欢开party,经常会邀请小姐妹来家里吃喝玩乐,大宅有私人无边游泳池,还有宽阔的院子。
每次她邀请荆迟过来一块儿玩,总是遭到拒绝,荆迟不喜欢参加这类的聚会,魏昭昭抱怨荆迟不爱她的时候,荆迟总是会笑着说,我们中国的女孩子,通常情况下不会把男朋友介绍给自己的女性朋友。
“为什么?”魏昭昭不解。
“防火防盗防闺蜜,我可不想离间你和朋友的感情。”
“你倒是敢!”魏昭昭攥着荆迟的衣领:“你要是敢背叛我,我会杀了你。”
荆迟知道,她没有开玩笑,她说的是真的,对她而言,杀人不过碾死一只蚂蚁般容易。
很难得,这次她邀请荆迟过来,荆迟推拒了几次,竟然答应了。
魏昭昭很兴奋,说要举办有史以来最大的party,所以楚昭的邻居小槐不住地抱怨,说早上五点就要起床准备甜点,置办装饰,还要打扫游泳池,累得她都快直不起腰了。
当然,魏松也邀请了楚昭参加party,还说要带她游泳,楚昭表示自己很怕水,不敢游泳,魏松便自告奋勇,说要教她。
饭桌上,魏松说要请楚老师以客人的身份参加party,魏昭昭都已经记不起楚昭这个人了,随口问:“哪个楚老师?”
“你上次见到的啊,我的中文教师。”
魏昭昭还有点印象,随口说:“她啊,衣服都没有吧,来干什么,丢人么,别让我朋友笑话我叫下人来参加聚会。”
“她不是下人,她是我的老师!”
魏逊是个没文化的大老粗,但非常重视子女的教育问题,见魏松这么喜欢新来的家庭老师,自然也很高兴,说道:“家庭老师不是仆人,可以来参加宴会。”
既然老爸开口了,魏昭昭耸耸肩,无所谓地说:“那把我的衣服给她拿一件去吧,让她画个妆,别给我丢人。”
楚昭站在镜子前,试着那件漂亮的米白色流苏长裙。
小槐坐在椅子上,惊叹着说:“这条裙子我看大小姐穿过,好漂亮的!可是你穿上去…比她还漂亮!”
楚昭回头微微笑:“你这话让她听到,她会杀了我的。”
小槐立刻捂住嘴:“我错了,我再也不说了!”不过她又立刻小声逼逼了一句:“真的很好看,小槐不说谎的,不过你这么漂亮,怎么会到这里来呢?中国多好啊。”
楚昭随口道:“挣钱啊,这里给的工资,一年抵得上我辛苦十年。”
小槐说:“我要是你,绝对不会离开中国那么好的地方,来这种鬼地方。”
“你很想去中国吗?”
“想啊,做梦都想!”
“以后有机会,我带你去。”
“好哎。”
晚上,大宅灯火通明,树上挂了五颜六色的彩灯,陆陆续续有年轻男女走进了别墅。
他们的打扮并没有多么时尚,毕竟尼丹这地方,硝烟纷飞,物资相当短缺的,尤其是在世贸组织封锁了这里的大部分的进出口产业之后,好东西也只能通过不要命的偷渡商人黑市交易获得…
小槐口中所说的盛大奢华的party,在楚昭看来,也不过尔尔。
楚昭穿着米白色的裙子走到游泳池边,立刻吸引了不少年轻男女们的注意。
这里的女孩子大多皮肤偏黑,毛孔粗糙,脸上还有斑和痘,不太漂亮。
楚昭连妆都没有化,仅仅是素颜出席,便已经成了全场最漂亮的女孩。
荆迟站在树下,凝望着泳池边楚楚可人的女孩,池水斑驳的光影投映在她的身上,宛若置身梦境。
荆迟皱了皱眉,按灭了手里的烟头。
太吸引眼球了,这样不行。
就在这时,魏昭昭已经走了过来,拉着荆迟的手,带他到朋友面前去,向朋友们炫耀。
荆迟的长相在整个尼丹来说,已经是相当英俊的了,这里的男孩平均身高一米七几,大部分男孩不到一米八,因此荆迟一米八七的高个子,让他在人群中相当显眼,更遑论他英俊的五官,尤其是那双漂亮的双眼皮,相当勾人。
对于魏昭昭来说,荆迟和她的漂亮衣裙和首饰一样,都是值得她炫耀的“东西”。
炫耀完荆迟的长相又要炫耀才艺了,荆迟打架厉害,当然不能让他在这么多人面前跟人搏击,于是魏昭昭叫来了乐队:“我男朋友唱歌真的很好听,之前我在酒吧听过,要不唱几句?”
周围掌声和口哨声响了起来。
荆迟真的很无奈,他不想唱歌,这让他感觉自己真的像个出来卖的。
楚昭也走进了人群中,微笑着看着荆迟。
别人不知道,但是她知道,荆迟不仅会唱歌,还会弹吉他呢,二十一岁生日那天楚昭送了荆迟一把很可爱的尤克里里小吉他,荆迟为了这珍贵的生日礼物,还真的跟着网上的教程学了弹吉他,他非常聪明,半个月便学会了。
无数个黄昏日暮,他坐在学校的后山坡上,边弹边唱,楚昭靠在他的身边,听他唱歌。
他对她唱过很多很多甜蜜浪漫的小曲儿。
仔细算来,他已经好久好久,没有唱歌给她听了。
看着她期待的眼眸,荆迟犹豫了片刻,还是答应了唱一首。
楚昭跟所有人一样,用力地鼓掌。
荆迟走到乐队旁边,接过了吉他手的吉他,说不用伴奏,他可以自弹自唱。
他抱着吉他坐在椅子上,调了调弦,奏出一串轻灵的旋律,伴随着悠扬的调子,他低醇的嗓音缓缓开口:“躁动不安的座上客,自以为是地表演着…你拿起酒杯对自己说,一杯敬朝阳,一杯敬月光。”
他唱出这句歌词的时候,楚昭的眼睛微微有些泛红。
楚昭过去很喜欢这首《消愁》,因为里面有“朝阳”两个字,当然,这都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在楚昭还疯狂迷恋许朝阳的时候,她总是会单曲循环这首歌。
后来,荆迟总是会用这首歌笑话她,笑话她的惨烈的初恋,笑话她的胆小,也笑话她莽撞的青春。
楚昭也能够坦然面对,那些曾经恋恋不忘放在心上的委屈,释怀之后也不过付之一笑,笑自己的年少轻狂。
“一杯敬故乡,一杯敬远方,守着我的女孩,催着我成长,所以南北的路从此不再漫长,灵魂不再无处安放。”
荆迟修改了歌词,尽管在场大部分人都听不懂他究竟在唱什么,没有关系,他只是唱给她的姑娘听。
他深情的目光不敢在楚昭身上停留太久,而是垂着眸子,兀自温柔地弹唱着:“一杯敬自由,一杯敬死亡,宽恕我的平凡,驱散了迷惘……”
“好了,你不要再唱了!”
魏昭昭忽然打断了荆迟的演奏,她的脾气爆发得莫名其妙:“我不喜欢这首歌!难听死了!”
她气呼呼地跑回了别墅,眼底竟然有泪光。
不为别的,她在荆迟深情的眸子里,看到了另外一个女孩的身影,她不知道那是谁,但那双眼睛里装着的绝对不是她!
一个男人,只有在想念心爱之人的时候,才会流露出那般温柔的神情。
魏昭昭不傻。
大小姐忽然生气了,周围人面面相觑,不明所以。
荆迟提着吉他站起身,再度望向人群中的女孩,她冲他粲然一笑,比了一个“好听”的嘴型。
荆迟掩藏着情绪,面无表情地朝着别墅走去。
- 肉肉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