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医院大门,走在路上,简初想着医生刚刚的话,只有三年时间了啊,看来得想想其他办法了。
之前听过一些传闻,娱乐圈里的人不少都有着隐痛,为了生计,便偷偷摸摸做起兼职。
心中有了打算,简初绕到附近商场里买了男士专用的深色底妆还有一些鬓角、下颌处的毛发。
回到家,先涂了粉,接着开始修剪买来的发须,调整到适合的长度,便上了胶固定。
她从置物柜中取出假发,黑色的她极少需要,所以一直闲置在抽屉里,这次倒是派上了用场。
熟练地带上假发,用发蜡做了下造型,看看镜子里的自己,几乎到了以假乱真的地步。
一转眼,简初已经在这家叫‘娇艳’的店里干了快一年时间。
想不到她竟然收益颇丰,大概真是像别人形容的那样,男人装束的她总是特别能吸引女性的目光,为什么呢?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想不通,记得弘满也曾调侃地说过,她是个男装扮相异常耀眼的人,有一种惹人怜惜的孱弱感。
可是,她到底是个女人啊,能不能有机会做次女人呢?在某天晚上陪伴客人饮酒谈笑的时候,她情不自禁地这样想着,这时客人要求喝干杯中的酒,她便籍着举杯的动作笑着赶走了这样的心思。
和平时一样,简初也是凌晨时分才离开‘娇艳’的。
因为‘娇艳’离自己住得地方不远,她每天都是步行回家。
深冬时节,天色尚未见亮,街灯也都兢兢业业地值守着。
她走到一半的时候,隐约听到厮打叫骂的声音,且越走越清晰,不觉放缓步子,循着声音小心看去,身边的窄巷内,几个蒙面的男人将一人按在地上,连踢带打,被攻击的人玩命地抵抗着,怀里紧抱着个纸包不肯松手。
简初压抑下惊惶,颤颤巍巍去摸身上手机,拨通了报警电话:“栈南路23号路口北侧的巷子里有人抢劫……”刚刚说了地点,就看到那几个暴徒将地上的人大力地拽起来摔到墙上,用力的压住,借着路灯的照射,她看清了遇袭人的脸,这……这不是一起在店里工作的人……叫……叫铭秧……来不及让她生出更多惊愕和想法,眼看着其中一人,竟从怀里掏出了一把尖刀,抬手便要刺下去,她脑袋一热,只身冲进巷子,朝着那几人大喊:“住手,我刚才已经报警了,不信的话你们大可以继续留在这里。”说话的当口,警笛声便从远处传了来。
那几人都明显露出慌乱的神情,互相对视了眼,便一起松了手,其中一人在跑掉前还愤恨地补了一脚在地上人心口,一股鲜血登时从铭秧嘴里喷吐出来。
简初赶紧上前去查看铭秧的状况。
他的额头仍在噗噗往外淌血,血进到眼底,睁眼便变得困难,他努力地眯着眼,却仍是看不清面前的人,忽然,他怔了下,也顾不得自己的伤势,兀自焦急地四处摸索:“纸包,我的纸包呢?”声音中透露出浓烈的恐惧。
简初一见,也连忙帮着他找,很快安抚道:“纸包在你身子下呢,放心好了。”
他连忙将手挪过去确认,终于露出安心的神情。
她也跟着松了口气。
铭秧皱眉试着撑了撑身体,却没办法起来,只得维持着趴伏的姿态辛苦地道:“谢谢你。”勉强地聚起目光,去瞧她的脸,脸色因而滞住,“你是……店里的新头牌。”
简初一时愣住,反应了下,才点点头,她还不太习惯在外面被人看作男人。
他想笑,却笑得力不从心,疼得直捂住胸口:“我本来还很讨厌你呢,你抢走了不少客人啊。”
简初有些尴尬,的确,这么长时间来,她和铭秧在店里不仅没单独说过话,甚至连见了面打声招呼点头示好的关系都称不上。
做这行的,能维持表面上的友好和睦就不错,大家分的是一杯羹,你取得多了,别人就一定会少,所以,彼此都很清楚自己的立场。
看他还是想起来,简初伸手去帮他,终于扶着他靠坐在了墙根。
因为耗费了好大的体力,铭秧喘了会,居然拉着她坐在了他的旁边:“你第一次走进店里时我就想,怎么会有比我长得还漂亮的男人,真是稀奇了。”累得直接靠在了简初的肩上。
简初抿抿嘴角,男人和着血污的气息传进她的鼻息,她倒没觉得自己扮男人有多好看,只是这个铭秧,却的确是以容貌闻名的,在她来之前,他一直是店里被客人点选频率最高的Boy。
这时候,警车的鸣笛声逼近巷口。
她连忙起身迎出去。
警员从车上下来问她:“情况怎么样?”
“那几个抢劫犯跑掉了,打伤了人,不过财物没被抢去。”
警员随着她的脚步走到铭秧身边,此刻,他已然恢复了一些体力。
警员问他道:“能和我们先回警局录下口供吗?犯人一时间还跑不远,越快掌握到情况,逮到人的几率越大。”
铭秧不甚自如地活动了下胳膊:“我没问题。”
警员转而对简初道:“这位先生作为案件的目击者最好也一起来,向记录人员复述一下案发时的情况。有了证人的证词,将来就更好定罪了。”
简初点点头,突然想到什么:“对了,警官先生,一会是不是还需要登记身份信息啊?”
“出示身份证就可以了。”
她额角渗出些汗,情不自禁看了眼铭秧:“我,我的证件落在朋友那了,他现在人在外地。”她不敢说证件留在家了,她怕警察会提出先去她家取证件。
“那就先录口供,等到你朋友回来了,再过来警局补上证件的复印件。”
她松口气:“好的,我一定尽快补上。”
--
- 肉肉屋
之前听过一些传闻,娱乐圈里的人不少都有着隐痛,为了生计,便偷偷摸摸做起兼职。
心中有了打算,简初绕到附近商场里买了男士专用的深色底妆还有一些鬓角、下颌处的毛发。
回到家,先涂了粉,接着开始修剪买来的发须,调整到适合的长度,便上了胶固定。
她从置物柜中取出假发,黑色的她极少需要,所以一直闲置在抽屉里,这次倒是派上了用场。
熟练地带上假发,用发蜡做了下造型,看看镜子里的自己,几乎到了以假乱真的地步。
一转眼,简初已经在这家叫‘娇艳’的店里干了快一年时间。
想不到她竟然收益颇丰,大概真是像别人形容的那样,男人装束的她总是特别能吸引女性的目光,为什么呢?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想不通,记得弘满也曾调侃地说过,她是个男装扮相异常耀眼的人,有一种惹人怜惜的孱弱感。
可是,她到底是个女人啊,能不能有机会做次女人呢?在某天晚上陪伴客人饮酒谈笑的时候,她情不自禁地这样想着,这时客人要求喝干杯中的酒,她便籍着举杯的动作笑着赶走了这样的心思。
和平时一样,简初也是凌晨时分才离开‘娇艳’的。
因为‘娇艳’离自己住得地方不远,她每天都是步行回家。
深冬时节,天色尚未见亮,街灯也都兢兢业业地值守着。
她走到一半的时候,隐约听到厮打叫骂的声音,且越走越清晰,不觉放缓步子,循着声音小心看去,身边的窄巷内,几个蒙面的男人将一人按在地上,连踢带打,被攻击的人玩命地抵抗着,怀里紧抱着个纸包不肯松手。
简初压抑下惊惶,颤颤巍巍去摸身上手机,拨通了报警电话:“栈南路23号路口北侧的巷子里有人抢劫……”刚刚说了地点,就看到那几个暴徒将地上的人大力地拽起来摔到墙上,用力的压住,借着路灯的照射,她看清了遇袭人的脸,这……这不是一起在店里工作的人……叫……叫铭秧……来不及让她生出更多惊愕和想法,眼看着其中一人,竟从怀里掏出了一把尖刀,抬手便要刺下去,她脑袋一热,只身冲进巷子,朝着那几人大喊:“住手,我刚才已经报警了,不信的话你们大可以继续留在这里。”说话的当口,警笛声便从远处传了来。
那几人都明显露出慌乱的神情,互相对视了眼,便一起松了手,其中一人在跑掉前还愤恨地补了一脚在地上人心口,一股鲜血登时从铭秧嘴里喷吐出来。
简初赶紧上前去查看铭秧的状况。
他的额头仍在噗噗往外淌血,血进到眼底,睁眼便变得困难,他努力地眯着眼,却仍是看不清面前的人,忽然,他怔了下,也顾不得自己的伤势,兀自焦急地四处摸索:“纸包,我的纸包呢?”声音中透露出浓烈的恐惧。
简初一见,也连忙帮着他找,很快安抚道:“纸包在你身子下呢,放心好了。”
他连忙将手挪过去确认,终于露出安心的神情。
她也跟着松了口气。
铭秧皱眉试着撑了撑身体,却没办法起来,只得维持着趴伏的姿态辛苦地道:“谢谢你。”勉强地聚起目光,去瞧她的脸,脸色因而滞住,“你是……店里的新头牌。”
简初一时愣住,反应了下,才点点头,她还不太习惯在外面被人看作男人。
他想笑,却笑得力不从心,疼得直捂住胸口:“我本来还很讨厌你呢,你抢走了不少客人啊。”
简初有些尴尬,的确,这么长时间来,她和铭秧在店里不仅没单独说过话,甚至连见了面打声招呼点头示好的关系都称不上。
做这行的,能维持表面上的友好和睦就不错,大家分的是一杯羹,你取得多了,别人就一定会少,所以,彼此都很清楚自己的立场。
看他还是想起来,简初伸手去帮他,终于扶着他靠坐在了墙根。
因为耗费了好大的体力,铭秧喘了会,居然拉着她坐在了他的旁边:“你第一次走进店里时我就想,怎么会有比我长得还漂亮的男人,真是稀奇了。”累得直接靠在了简初的肩上。
简初抿抿嘴角,男人和着血污的气息传进她的鼻息,她倒没觉得自己扮男人有多好看,只是这个铭秧,却的确是以容貌闻名的,在她来之前,他一直是店里被客人点选频率最高的Boy。
这时候,警车的鸣笛声逼近巷口。
她连忙起身迎出去。
警员从车上下来问她:“情况怎么样?”
“那几个抢劫犯跑掉了,打伤了人,不过财物没被抢去。”
警员随着她的脚步走到铭秧身边,此刻,他已然恢复了一些体力。
警员问他道:“能和我们先回警局录下口供吗?犯人一时间还跑不远,越快掌握到情况,逮到人的几率越大。”
铭秧不甚自如地活动了下胳膊:“我没问题。”
警员转而对简初道:“这位先生作为案件的目击者最好也一起来,向记录人员复述一下案发时的情况。有了证人的证词,将来就更好定罪了。”
简初点点头,突然想到什么:“对了,警官先生,一会是不是还需要登记身份信息啊?”
“出示身份证就可以了。”
她额角渗出些汗,情不自禁看了眼铭秧:“我,我的证件落在朋友那了,他现在人在外地。”她不敢说证件留在家了,她怕警察会提出先去她家取证件。
“那就先录口供,等到你朋友回来了,再过来警局补上证件的复印件。”
她松口气:“好的,我一定尽快补上。”
--
- 肉肉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