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硕并不好奇儿子的恋情,在他看来,十六七岁的少年,情窦初开,对某个女孩子动心,是很正常的事情。
    如果恰好那个女孩也喜欢那个少年,早恋,也是不可避免的事情。
    自己虽未在儿子这个年纪对女生动过心,可二十五岁的那一年,他对小孩的感情突然发生转变,之后便犹如野火燎原,一切都都变得难以控制。
    自己二十五岁的时候,尚且不能控制对美好爱情的向往,儿子正值青春期,又怎么可能控制的住呢!
    只是,他不好奇,不代表小孩不好奇。
    那段时间,叶硕经常看到小孩和女儿嘀嘀咕咕的,很明显,是在讨论儿子的恋情。
    只是,叶旦不想说的事儿,她们想问出来可不容易。
    即使在同一所学校,叶柚也是花了两个星期才“调查”出来,叶旦喜欢的女孩子究竟是谁,并将得到的消息告诉给周书。
    所以,当周书兴冲冲的找到叶硕,说有重要情报的时候,叶硕都不用猜,就知道她所谓的情报是什么。
    果然,下一刻就听到小孩说:“旦旦喜欢的女孩子,不是榕北附中的哦!”
    叶硕听了这话,才有些诧异的挑眉,好奇道:“就他那个性格,还能认识外校的女生?”
    周书点头,一脸八卦的样子,说:“那个女孩儿在一中念书,之前中考的时候,就比咱们旦旦低了一分,到了高中,每次联考的时候总和旦旦角逐全市第一的位置。上次他俩一起参加建模大赛的时候见了面,互有好感,最近在约会哦!”
    叶硕更好奇,问:“不是一个学校的,怎么经常约会?”
    周书忍不住笑,说:“笨呐!你都没发现,旦旦最近天天早起,还总是带两份早餐的事儿了?”
    叶硕这才点头,笑的有几分得意,说:“这小子追女孩子的这股劲儿,随我!”
    周书摇头,“他喜欢的女孩子类型,和你喜欢的差别很大哦!小柚子给我发那个女孩子的照片了,你看不看?”
    叶硕见她兴致勃勃的样子,自然不可能拒绝,便将脑袋凑过去,看小孩手机上的照片。
    只看外貌,这个女生和小孩确实不是同一个类型。
    小孩年轻那会儿,是漂亮中带着几分乖巧可爱,既能让人眼前一亮,又容易让人不自觉的就产生保护欲。如今到了四十出头的年纪,也只是眼角长了些不明显的细纹,别的变化其实不大,依然带着几分娇憨之气。
    而照片中的这个女生,轮廓分明,目光坚定,眉目之间还带了几分英气。
    只看照片,就让人觉得,这一定是个很有主见的女孩子。
    要说多漂亮,其实算不上,但绝对属于耐看型,若是站在儿子的身边,也不会让人觉得违和。
    叶硕点点头,随口说了一句:“像是他喜欢的类型。”
    然而下一刻,他的手臂就被小孩给抓住了,小孩眼巴巴的看着自己,声音听着竟有几分委屈:“我记得,你经常说,旦旦像你。”
    这些年,叶硕早明白了她的脑回路,便点头,回道:“我俩除了喜欢的女孩子类型不一样,其他都挺像的。”
    然而,小孩却寻根究底,有些小心翼翼的看着自己,问:“那……如果我们小时候不认识,或者,你的脸一直好好的,没有毁容过,那你是不是,也会喜欢这样优秀的女孩子呢?”
    毕竟,这样光芒四射的女孩子,真的很容易吸引到,和她一样优秀的男孩子啊!
    叶硕伸手,抚上小孩的微微颤动的睫毛,轻声道:“没有如果,也不会有那样的如果!”
    见小孩还想追问,他补充道:“心中有遗憾的人,才会去假设:如果当初怎样,现在又会怎样。”
    他突然伸手,将周书搂在怀里,抱得紧紧的,“哥哥此生无憾,所以,不会去做无谓的假设!”
    此生,他只要她,不要如果。
    在自己的少年时期,她闯入自己生命的那一刻,两人的缘分就已经展开了,不是吗?
    曾经的朱邺,不是现在的叶硕,他不够完美,而且,还曾羡慕过小孩的生活。
    那时候的他,又何曾敢想,拥有如此幸福家庭的女孩,会属于自己呢!
    ——————————
    朱邺从小早慧,听过身边太多人夸奖的话,这其中,经常伴随着父母的炫耀和旁人的嫉妒。
    从他上幼儿园开始,便开始展露头角,成为老师夸奖的对象,也成为父母的骄傲。
    只是他不喜说话,更不喜与同龄人交流,空余的时间,他总喜欢往叶爷爷家里跑。
    在那里,他所面对的,是一个经常喝醉的老头儿,和永远看不完的书,他听叶爷爷清醒的时候说过,那些书他孙子留下来的。
    朱邺对叶爷爷的孙子没有兴趣,但对那些书很有兴趣,在九岁那年,自己的亲爷爷去世之后,他除了对那些书感兴趣之外,每次看到叶爷爷,也会不自觉的多几分亲切感。
    不上学的日子,他经常楼上楼下的跑,往返于叶爷爷家和自己家。
    只是,偶尔也会觉得,这样的日子有几分冷清。
    十一岁生日那天,大年初二,那是爷爷去世之后,自己单独过的第二个生日,不出意料的,家里没有一个人记得这件事情。
    一大早起来,父母已经不见了人影,朱邺按照爷爷活着时的习惯,自己给自己煮了一碗长寿面吃了,就准备去叶爷爷那里,待上一天。
    可是,在上楼梯的时候,一个小皮球突然滚到了自己的脚下,下一刻,他就听到了小孩的童音:“大哥哥,你能帮我捡小皮球吗?”
    他抬起头,看到一个三岁左右的小女孩,站在楼梯的台阶上。
    小女孩穿着厚厚的羽绒服,手和脚都被裹住了,头上还戴着顶小帽子,露在外面的,只有一张白白嫩嫩的脸,看着粉雕玉琢的,特别可爱。
    朱邺的第一反应是,这个小孩,不属于这个四合院。
    他虽不善与人交流,但记忆力很好,如果见过这个小孩,不可能没有印象。
    更何况,四合院里的那些小孩,从来不会主动和自己说话,并且还偷偷给自己取外号,叫自己木头人。
    在他打量小女孩的时候,小女孩也在歪着头看他,过了几秒钟,大概是觉得,自己不会帮她捡皮球,便迈着她的小短腿,像一只企鹅一样,扶着楼梯的栏杆下楼。
    可大概是因为穿的太厚,才走了两三个台阶,就身子一歪,整个人倒了下来。
    几乎是条件反射的,朱邺伸手,接住面前的小孩,并弯腰将地上的小皮球捡起来,递给她。
    朱邺不爱说话,哪怕是面对一个三岁的小孩,也没有多余的语言。
    但面前的小女孩,似乎是个自来熟,她站稳之后,将两只手从略长的袖子里伸出来,一只手接过小皮球,另一只手,却伸进衣兜里,掏出两个棒棒糖。
    朱邺没空应付小孩,正准备走,裤腿却被她给抓住了。
    小孩咧着嘴笑,伸出书,有些犹豫的递过来一个棒棒糖,奶声奶气的说:“生日糖,给你!”
    看着小女孩亮闪闪的眼睛,朱邺有一瞬间的愣神,完全不明白,这个莫名其妙出现的小孩,怎么会知道,今天是自己的生日。
    大概是因为自己没接她的糖,小女孩歪着脑袋补充了一句:“甜的哦!”
    鬼使神差的,朱邺伸手接过了那根棒棒糖,因为知道,这大概是自己今年生日,收到的唯一礼物了。
    “书书,怎么跑这里来了?大家还……咦?这是朱老师家里的小邺吧,都长这么大了?”
    朱邺看着对面的年轻男人,倒是有印象,这是三楼周爷爷家的二儿子,周长安叔叔,他结婚之后,就从四合院里搬出去住了。
    周叔叔问完之后,见自己不回答,也不是很意外的样子,一把将面前的小孩抱起来,说了声:“走,爸爸带书书回去吃生日蛋糕,咱们家书书,今年三岁咯!”
    小女孩被周叔叔抱着上楼的时候,还回过头,对自己挥了挥手,说:“大哥哥再见。”
    朱邺看着小女孩,没有做出反应,实在是,他不太擅长应付这样的场面。
    等周叔叔抱着小女孩,从自己的视野里消失,朱邺才摊开手掌,看着手心里的棒棒糖。
    原来,刚刚那个小孩,是和自己同一天生日啊!
    他就说,爷爷奶奶去世之后,哪里还会有人记得自己的生日。
    朱邺拿着棒棒糖,慢悠悠的剥开糖纸放进嘴里,尝到的,是甜的有些发腻的味道。
    不知怎么的,朱邺突然记起来,他三岁那年,差点就有了个弟弟或者妹妹的事。
    那一年,妈妈检查出来怀孕三个月了,可因为计划生育,如果不打掉,爸爸会丢掉铁饭碗。
    当时,父母以为他什么都不懂,争吵的的时候,也没有刻意避开,于是,他知道了事情的始末。
    如果,自己的弟弟或者妹妹出生,还要比那个叫“书书”的小女孩大好几岁,他(她)大概也会像那个小女孩一样,对自己露出天真无邪的笑容吧!
    那之后,朱邺每次去叶爷爷那边的时候,总会刻意在三楼停留,他发现,那个小女孩,每周星期天都会被周叔叔带着过来。
    和她一起的,还有一个小男孩,两人一看就是双胞胎,几乎长得一模一样。
    小女孩每次看到自己,都会笑,露出一排整齐的牙齿,这让朱邺觉得,如果这是自己的妹妹,就好了。
    他注意到,周家的所有人,都很宠那一对双胞胎,他们过来的时候,老远就能听到一家人的欢声笑语。
    又过了一年,小孩和她哥哥都搬到了四合院里住。
    他起初不知道原因,后来听父母谈论,说是周长安叔叔好高骛远,想要挣大钱,两口子跑去做生意了,就将那对双胞胎丢给了周爷爷。
    小孩在四合院里住下来之后,很快就有了玩伴,朱邺经常看到她和一帮同龄人在楼底的花园里,玩的不亦乐乎。
    有一次路过的时候,恰巧碰到小孩的同伴告诉她,不要惹她家楼下的那个姓朱的哥哥,因为那个哥哥经常板着脸,说不定会打小孩子。
    朱邺听过之后,自嘲的笑了笑,就觉得,她也不是自己的亲妹妹,其实……不用过分关注。
    他也确实没什么心思关注一个小孩子了,因为那段时间,四合院里充斥着有关妈妈袁玥的流言蜚语。
    说是袁玥被一个搞房地产的老板看上了,两人早就偷偷摸摸的在一起,朱老师的头顶,绿的和什么似得。
    那一年,朱邺经常听到别人议论自己,有人说,可惜了这么聪明的孩子。
    可很快就有人反驳:“聪明顶屁用哦!三棒子打不出一个屁,等他出了社会,那点成绩算什么?”
    “这话有道理,不就是拿了几个奖杯嘛!那玩意儿,能换饭吃吗?”
    “人家还拿了不少奖金呢,听说,那孩子一直拿学校的全额奖学金,上这么多年学,都没用过家里的钱。”
    “嘁!有那样的一个妈,他能是什么好东西?像这种人家,即使再有钱,我要是有闺女,也肯定不敢让她嫁过去。”
    ……
    诸如此类的议论,朱邺每天都会听到很多,一开始,那些人还会避着自己,可当他们发现,自己就算听到这些话也没反应的时候,便开始正大光明的讨论。
    他感觉得出来,那些人很想看到自己失控的样子。
    可是,他偏不如那些人的愿!
    更何况,那些人说的,也是事实,不是吗?
    某天,他放学回家,路过大门口的时候,又看到了那个叫“书书”的小孩。
    她和一群人蹲在花台边,还将花园里的杂草摘出来,拌在沙子里,也不知道在干什么。
    朱邺正准备离开,就听到小孩的同伴说:“我妈妈说,袁玥是个坏女人,朱邺是坏女人的儿子,也是坏孩子,我们都要离他远些。”
    小孩偏着脑袋,反驳同伴的话:“可是我爸爸说,朱邺哥哥很聪明,很厉害啊!”
    同伴的声音变得大了些,叫道:“可是,他是坏女人的儿子,肯定也很坏的!”
    周书摇头,很固执的回道:“他妈妈是他妈妈,他是他,灰太狼那么坏,可小灰灰是好的啊!”
    周书说完话就站起来,拍干净手上的沙子,准备回家了。
    同伴忍不住叫她。
    “周书,你不玩了吗?”
    周书一副很有骨气的样子,“你不讲道理,我不和你玩了!”
    朱邺看到小孩一步步的往楼道里走,头也不回。
    在那一刻,朱邺突然想叫住她,问她,介不介意多一个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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