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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甚者,他闭上眼睛,脑子里一直盘旋着云桑白天叫他的声音,“狄美斯”,这王国内就几个人能直呼他的姓名,可把这名字在口腔里像含着冰,又带着一些浓浓亲昵喊出的,也只有对方一人。
“我要睡觉了,你别喊了!”满脑子都是这个声音,狄美斯有些气愤地摘下指环,想把它丢了,税利似刃的视线扫射寝殿一圈后,但突然不知道丢哪儿,只好又戴回去。
最后实在睡不着,他挥退了侍卫,自己在月光下走了走。
同在王宫,可因为两人还没成婚,云桑还住在自己的寝殿里,与王的寝殿相隔甚远,狄美斯不用怕大半夜在后宫里乱走,被云桑逮到趁机劝诫一番。这是对方很不解风情又常常扫人兴致的一个地方,可现如今狄美斯又不肯定了,心想云桑看到他,会不会说,“为什么大晚上要在后宫乱走,王你如果有什么心事可以跟我说。”
狄美斯皱起了眉头,心想为什么他明明不喜欢云桑,今天却老想起他,而且他也没有什么心事要跟对方分享。
他逛了一圈后,就准备回去了,毕竟白日熙熙攘攘的黎述王城很热闹很美,连那总在泛滥的多玛河,在太阳照耀下永远清澈见底、闪闪发光。可深夜这两样景物也睡了,就显得没意思多了。
这时候在月下,他突然看到了一抹金发的倩影,是一名穿白色长袍的少女,她正脱了绑带凉鞋,俏皮地将玉足放入水中浸泡,她的侧颜柔美,双手偶尔挥出一道道水珠,她看上去像是乐在其中,都没有发现有人走近,哪怕少年王者的脚步是那般稳健,并不如何轻盈。
紫色莲花盛开在静静流淌的水内,淡淡的香气萦绕而上。
狄美斯混乱了一晚上的脑袋,突然想起了,顾美稚确实是被他安排住在后宫一角。他不知不觉,竟走到这里来了。
他顿了顿想要离开,身为整个国家的王,他可以随心所欲,当然不畏惧孤男寡女的流言蜚语,但并不喜欢第二天云桑因此来找他,想起那双淡淡又好似在意的目光,狄美斯宁愿当场避一下嫌。
可少女却先一步注意到了他,“狄美斯!”那声音充满了偶遇的惊喜,注意到对方眼神的落寞,狄美斯便留下了。
“我晚上睡不着,因为我很想念我的家乡,那是一个极美的地方……没想到两千年前的月亮,也如此圣洁明媚……我们本是来沙漠旅游的,可离开时,突发了一场意外,我的父亲家人都出了事,我成了孤儿,我真的好想念他们……”少女解释了一下为何自己晚上夜游后,眼眶里就蓄满了动人的泪水,看上去楚楚可怜。
这是她能在狄美斯面前开启的,为数不多的话题,那就是思念家乡,这样可以卖惨博取少年的同情。
狄美斯还是那句话:“回不去就留下吧,多玛河带你来到黎述,一定有它的指引。”
其实少年王者从小顺风顺水的长大,他与上任君王父慈子孝,没有兄弟跟他竞争王位,他性格骄纵蛮横,可父王母后、王公大臣乃至身边的侍卫宫女都宠着他,唯一感到不快乐的事情,那八成就是跟云桑的婚事。
现在云桑提出了试婚,还有一种半个月后如果两人培养不出感情就结束的意思,那唯一这件不快乐的事情也将不存在了。所以狄美斯很少经历逆境,怜惜顾美稚归怜惜,可大部分情感上并不能感同身受。
狄美斯又在挽留她。顾美稚窃喜,心头涌现一丝甜蜜,面上却在擦拭眼泪:“谢谢你狄美斯,黎述很好,你也很好,遇见你真的是我一生最幸福的事……不说我的事情了,你跟神官的事情解决了吗?”
她没注意到,月光下狄美斯脸上闪过一丝不自然。
听到试婚,顾美稚表情一僵,有点被吓到了,这不就是后世常说的“婚前同居”、“恋爱契约”,看看彼此感情是否契合,看来她完全低估了古人的保守程度,婚约这种东西原来也是能说试就试的。
不过那个叫云桑的神官还真是不死心,狄美斯都拒绝他了,还想方设法就继续纠缠,难道不知道强扭的瓜不甜吗?顾美稚脸色阴沉,心里骂骂咧咧,但想了想又觉得对方纯属自找没脸,一对二十年都没有产生过喜欢的青梅竹马,半个月时间能发生什么不可预料的事情吗?
自古竹马不敌天降。
顾美稚是准备来改变历史的,所以心中对云桑充满了怜悯。
可为了以防万一,她知道了这个为期半个月的试婚后,她也不想坐以待毙。
清晨第一缕金色阳光照进宫殿,顾美稚还想睡懒觉,身为现代人,她很少起那么早过,可从侍女嘴里听说神官一大早邀请狄美斯去巡视陵墓,她立刻连懒觉都不睡了,立刻从孔雀绒大床起身。
因为从她的角度看,这名义上是公事,实际上不就是打着公事的幌子约会吗?太卑鄙了,这神官简直是不放过任何机会,都想对狄美斯死缠烂打!
顾美稚吩咐侍女为她更衣洁面,侍女们立刻就捧来陶盆,为她梳洗编发,把她那一头长长的金发,变成漂亮精致的麻花辫。编发的侍女还夸道:“美稚小姐一定是从多玛河泡沫内诞生的神女,瞧瞧这头发,简直比黄金还美丽耀眼。”
在黎述,黄金非常珍贵,可做首饰,也可做货币,没有人不喜欢,所以这是极高的赞誉。顾美稚虽然急着出门,但每次别人赞美她,她还是心安理得地接受了,这时候侍女又为她拢了拢发辫,然后注意到,嗯?美稚小姐的头上怎么会有一根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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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睡觉了,你别喊了!”满脑子都是这个声音,狄美斯有些气愤地摘下指环,想把它丢了,税利似刃的视线扫射寝殿一圈后,但突然不知道丢哪儿,只好又戴回去。
最后实在睡不着,他挥退了侍卫,自己在月光下走了走。
同在王宫,可因为两人还没成婚,云桑还住在自己的寝殿里,与王的寝殿相隔甚远,狄美斯不用怕大半夜在后宫里乱走,被云桑逮到趁机劝诫一番。这是对方很不解风情又常常扫人兴致的一个地方,可现如今狄美斯又不肯定了,心想云桑看到他,会不会说,“为什么大晚上要在后宫乱走,王你如果有什么心事可以跟我说。”
狄美斯皱起了眉头,心想为什么他明明不喜欢云桑,今天却老想起他,而且他也没有什么心事要跟对方分享。
他逛了一圈后,就准备回去了,毕竟白日熙熙攘攘的黎述王城很热闹很美,连那总在泛滥的多玛河,在太阳照耀下永远清澈见底、闪闪发光。可深夜这两样景物也睡了,就显得没意思多了。
这时候在月下,他突然看到了一抹金发的倩影,是一名穿白色长袍的少女,她正脱了绑带凉鞋,俏皮地将玉足放入水中浸泡,她的侧颜柔美,双手偶尔挥出一道道水珠,她看上去像是乐在其中,都没有发现有人走近,哪怕少年王者的脚步是那般稳健,并不如何轻盈。
紫色莲花盛开在静静流淌的水内,淡淡的香气萦绕而上。
狄美斯混乱了一晚上的脑袋,突然想起了,顾美稚确实是被他安排住在后宫一角。他不知不觉,竟走到这里来了。
他顿了顿想要离开,身为整个国家的王,他可以随心所欲,当然不畏惧孤男寡女的流言蜚语,但并不喜欢第二天云桑因此来找他,想起那双淡淡又好似在意的目光,狄美斯宁愿当场避一下嫌。
可少女却先一步注意到了他,“狄美斯!”那声音充满了偶遇的惊喜,注意到对方眼神的落寞,狄美斯便留下了。
“我晚上睡不着,因为我很想念我的家乡,那是一个极美的地方……没想到两千年前的月亮,也如此圣洁明媚……我们本是来沙漠旅游的,可离开时,突发了一场意外,我的父亲家人都出了事,我成了孤儿,我真的好想念他们……”少女解释了一下为何自己晚上夜游后,眼眶里就蓄满了动人的泪水,看上去楚楚可怜。
这是她能在狄美斯面前开启的,为数不多的话题,那就是思念家乡,这样可以卖惨博取少年的同情。
狄美斯还是那句话:“回不去就留下吧,多玛河带你来到黎述,一定有它的指引。”
其实少年王者从小顺风顺水的长大,他与上任君王父慈子孝,没有兄弟跟他竞争王位,他性格骄纵蛮横,可父王母后、王公大臣乃至身边的侍卫宫女都宠着他,唯一感到不快乐的事情,那八成就是跟云桑的婚事。
现在云桑提出了试婚,还有一种半个月后如果两人培养不出感情就结束的意思,那唯一这件不快乐的事情也将不存在了。所以狄美斯很少经历逆境,怜惜顾美稚归怜惜,可大部分情感上并不能感同身受。
狄美斯又在挽留她。顾美稚窃喜,心头涌现一丝甜蜜,面上却在擦拭眼泪:“谢谢你狄美斯,黎述很好,你也很好,遇见你真的是我一生最幸福的事……不说我的事情了,你跟神官的事情解决了吗?”
她没注意到,月光下狄美斯脸上闪过一丝不自然。
听到试婚,顾美稚表情一僵,有点被吓到了,这不就是后世常说的“婚前同居”、“恋爱契约”,看看彼此感情是否契合,看来她完全低估了古人的保守程度,婚约这种东西原来也是能说试就试的。
不过那个叫云桑的神官还真是不死心,狄美斯都拒绝他了,还想方设法就继续纠缠,难道不知道强扭的瓜不甜吗?顾美稚脸色阴沉,心里骂骂咧咧,但想了想又觉得对方纯属自找没脸,一对二十年都没有产生过喜欢的青梅竹马,半个月时间能发生什么不可预料的事情吗?
自古竹马不敌天降。
顾美稚是准备来改变历史的,所以心中对云桑充满了怜悯。
可为了以防万一,她知道了这个为期半个月的试婚后,她也不想坐以待毙。
清晨第一缕金色阳光照进宫殿,顾美稚还想睡懒觉,身为现代人,她很少起那么早过,可从侍女嘴里听说神官一大早邀请狄美斯去巡视陵墓,她立刻连懒觉都不睡了,立刻从孔雀绒大床起身。
因为从她的角度看,这名义上是公事,实际上不就是打着公事的幌子约会吗?太卑鄙了,这神官简直是不放过任何机会,都想对狄美斯死缠烂打!
顾美稚吩咐侍女为她更衣洁面,侍女们立刻就捧来陶盆,为她梳洗编发,把她那一头长长的金发,变成漂亮精致的麻花辫。编发的侍女还夸道:“美稚小姐一定是从多玛河泡沫内诞生的神女,瞧瞧这头发,简直比黄金还美丽耀眼。”
在黎述,黄金非常珍贵,可做首饰,也可做货币,没有人不喜欢,所以这是极高的赞誉。顾美稚虽然急着出门,但每次别人赞美她,她还是心安理得地接受了,这时候侍女又为她拢了拢发辫,然后注意到,嗯?美稚小姐的头上怎么会有一根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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