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有半点设计师该有的派头和冲劲。
然而自从李维特去了次医院把阑尾取了,他的性格竟然也跟着变了样;随着那块烂肉一切被割出去的,好像还有他浑身的懒筋。别人还说着他这一时转性大概是受了刺激,等缓过劲来就会好了。哪想李维特似乎真的是铁了心了改头换面,浑身的行头都换了不说,连八卦也不讲了,每天蚌壳似的闭紧了他那张嘴,拼命一般的赶活做。
他这个样子,也没几个人真敢上去问是发生了什么。到了今天,终于有个关系和李维特比较好的小姑娘走到他工作台的台前,小心翼翼地问了一句:“没事吧?”
李维特动作中的手一停,有两三秒什么动作都没有,然后才抬起头来,回看向那问话的姑娘。
那个眼神,让姑娘瞬间有些怔怔。
……这几天李维特不言不语的,其实是有些吓人。然而他看向那姑娘的眼神,却异常的不知所措;就好比他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不得已的。
他的眼睛里一字一句在重复的,大概是一个意思:
我没有办法。没有办法。
除了拼命的工作之外,李维特想不出能有别的什么方式来面对自己被傅珅抛弃的事实。他原本浑浑噩噩地过了一会儿日子,甚至往先前恋慕的人身遭都跑了一次,想着能让自己逃避一下现实,却终究失败了。
随着每一天过去,他就愈发分明的意识到这一次傅珅再也不会回来了。
这没什么。李维特努力地说服自己:傅珅只是一个习惯而已,而习惯很难戒掉的,这是正常的,我们只需要给它一些时间——李维特甚至不再用“爱”这个词来对应他对傅珅的感觉,他不需要让自己更加难受些。
所以他拼命的工作,接活,改头换面,让自己有些事情可做。然后他筋疲力竭的回到家里,倒头就睡,给自己的回忆盖上盖子封装好了扔到角落里去。
……他离开“年轻”的界限已经有了一些时日,而现在他终于长大了。这是一件好事。
而在三十岁出头的这个当口,李维特时隔五年又一次升了职。发工资的那天他去atm机上看了余额一眼,然后啪地按了取消退了卡。
又过了几个月,他搬到了傅珅和他之前所住的那间公寓里去。
……做出搬入旧房的这个决定,是因为李维特放弃了:这么久的时间以来,他束手无策的发现,他根本没有办法忘记傅珅的存在。
这个事实让他很绝望。但是绝望之余他有了些隐秘的欢喜,因为他终于能从这无用的对抗中解放出来,放任自己去接触和傅珅有关的痕迹。
当然他现在能住进去,是因为傅珅把房子卖了。为什么卖房,傅珅又要搬到哪去,李维特一无所知;这个人就好比幽灵一般,离开时没能留下半点的痕迹。李维特自然没有本钱接手这套公寓,但是等房子放租了,他第一个就搬了进去。租金死贵死贵的,一个月下来让他甚至都没什么结余,但那并不是李维特所关心的;真让他在乎的是别的东西——搬进去那天李维特呆立在门前,钥匙都掉了。他曾经熟悉的,那个灰白色调配上木制家具的公寓,已经被撤得干干净净。
房主说,东西该卖就卖了。李维特便跑去一家家的问,借钱把能买的再买回来。房主看他这样很不忍心,问他这是做什么呢?李维特就站在那里,不说话。
房主叹了口气,第二天给他送来了一条白色的毯子。那是李维特和傅珅住在一起时,放在客厅地板上的那一条。李维特曾经喜欢在上面来回地打滚,仿佛一条智商堪忧的巨犬;傅珅则远远地看着他,眼神不留痕迹的在他身上停留一会儿,每次被李维特捕捉到了,都会让后者异常的开心。
而现在李维特攥着那条毯子站在几乎空无一物的客厅里,浑身都在发抖。房主忧心地看了他一会儿,一直看着李维特低下头去,把脸埋在毯子里,脖颈上冒出一根根地青筋来,皮肤泛红。
李维特终于学会了怎么忍着他的眼泪,这又是一件好事。
……在过去的这些时日里,李维特不是没有试过联系傅珅。在那些他不小心喝醉的日子,或者他说服自己喝醉了的日子,他拨过很多次傅珅的号码。那手机先是无人接听,后来变成了此号码不存在,再后来则是由他绝不认识的人接了电话——他和那人闹过几通,惹得对方烦不胜烦了才意识到,这家伙真的和傅珅无关,是电信公司销了傅珅的号给了别人。
李维特没有死心。他好不容易重新构建的自尊又死去了那么一小部分,让他一次次的仿若无意地发出一封封给傅珅的电邮。没有回信。
他甚至想把一切豁出去好去查傅珅的行踪,直到有人告诉他——
“你这么想找他做什么呢?他真的想见你吗?”
……没错,就是这样。他兜兜转转想回到傅珅的身边去,对方却很可能并不想见他。有那么一瞬间他想变作一条真正的狗,循着屋子里残存的傅珅的气味一直追出去,直到找到傅珅为止。傅珅不会认识作为一条狗的自己,他或许会蹲下来,摸摸自己的脑袋。
……我很想你啊。
梦里那条狗叼着他爱人的裤腿,汪汪地叫着,是一只憨厚讨喜的畜生。现实里李维特一个人抱着那条毯子睡在冰冷的地板上,眼泪从他的脸上流下来,从左眼淌过右眼去。
工作室里的工作只有那么些,傅珅抢着干了半天,再下去就要成了从别人手里偷活来做。所以到了后来他还是有了闲时,而每到那时他便一个人顶着黑眼圈默默地坐在座位上,放空了眼神瞧着不知什么地方。要是没人和他说话,他就能那么坐许久许久,似乎是铁了心要从一片空白里看出一朵花来。
这工作室里的人被他吓得说话声音都小了,上面看不下去,强制让李维特休了三天带薪假。连上接下来的一个周末,足足五天都是空闲,他又要做什么呢?他是从骨子里害怕一个人呆着,却也同样不敢再去和陌生人交际去了。什么人会喜欢他呢?不管是作为朋友还是爱人,他都太干巴巴了。他也不敢再喜欢什么人了,以他以往的经历来说,这好感不管深浅,到最后都是成了一把把刀子,往他的肝肾脾肺里插。
整整三天,李维特都把自己圈在公寓里,坐着看书,坐看发呆。唯一不是坐着的时间是他起身去厨房里弄吃喝的,或者给房主送给他的两三盆绿色植物浇浇水。这几株巴掌大的东西,就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仰仗他的东西了。
周末的时候他收到了一个非常奇怪的电话。打电话的人
然而自从李维特去了次医院把阑尾取了,他的性格竟然也跟着变了样;随着那块烂肉一切被割出去的,好像还有他浑身的懒筋。别人还说着他这一时转性大概是受了刺激,等缓过劲来就会好了。哪想李维特似乎真的是铁了心了改头换面,浑身的行头都换了不说,连八卦也不讲了,每天蚌壳似的闭紧了他那张嘴,拼命一般的赶活做。
他这个样子,也没几个人真敢上去问是发生了什么。到了今天,终于有个关系和李维特比较好的小姑娘走到他工作台的台前,小心翼翼地问了一句:“没事吧?”
李维特动作中的手一停,有两三秒什么动作都没有,然后才抬起头来,回看向那问话的姑娘。
那个眼神,让姑娘瞬间有些怔怔。
……这几天李维特不言不语的,其实是有些吓人。然而他看向那姑娘的眼神,却异常的不知所措;就好比他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不得已的。
他的眼睛里一字一句在重复的,大概是一个意思:
我没有办法。没有办法。
除了拼命的工作之外,李维特想不出能有别的什么方式来面对自己被傅珅抛弃的事实。他原本浑浑噩噩地过了一会儿日子,甚至往先前恋慕的人身遭都跑了一次,想着能让自己逃避一下现实,却终究失败了。
随着每一天过去,他就愈发分明的意识到这一次傅珅再也不会回来了。
这没什么。李维特努力地说服自己:傅珅只是一个习惯而已,而习惯很难戒掉的,这是正常的,我们只需要给它一些时间——李维特甚至不再用“爱”这个词来对应他对傅珅的感觉,他不需要让自己更加难受些。
所以他拼命的工作,接活,改头换面,让自己有些事情可做。然后他筋疲力竭的回到家里,倒头就睡,给自己的回忆盖上盖子封装好了扔到角落里去。
……他离开“年轻”的界限已经有了一些时日,而现在他终于长大了。这是一件好事。
而在三十岁出头的这个当口,李维特时隔五年又一次升了职。发工资的那天他去atm机上看了余额一眼,然后啪地按了取消退了卡。
又过了几个月,他搬到了傅珅和他之前所住的那间公寓里去。
……做出搬入旧房的这个决定,是因为李维特放弃了:这么久的时间以来,他束手无策的发现,他根本没有办法忘记傅珅的存在。
这个事实让他很绝望。但是绝望之余他有了些隐秘的欢喜,因为他终于能从这无用的对抗中解放出来,放任自己去接触和傅珅有关的痕迹。
当然他现在能住进去,是因为傅珅把房子卖了。为什么卖房,傅珅又要搬到哪去,李维特一无所知;这个人就好比幽灵一般,离开时没能留下半点的痕迹。李维特自然没有本钱接手这套公寓,但是等房子放租了,他第一个就搬了进去。租金死贵死贵的,一个月下来让他甚至都没什么结余,但那并不是李维特所关心的;真让他在乎的是别的东西——搬进去那天李维特呆立在门前,钥匙都掉了。他曾经熟悉的,那个灰白色调配上木制家具的公寓,已经被撤得干干净净。
房主说,东西该卖就卖了。李维特便跑去一家家的问,借钱把能买的再买回来。房主看他这样很不忍心,问他这是做什么呢?李维特就站在那里,不说话。
房主叹了口气,第二天给他送来了一条白色的毯子。那是李维特和傅珅住在一起时,放在客厅地板上的那一条。李维特曾经喜欢在上面来回地打滚,仿佛一条智商堪忧的巨犬;傅珅则远远地看着他,眼神不留痕迹的在他身上停留一会儿,每次被李维特捕捉到了,都会让后者异常的开心。
而现在李维特攥着那条毯子站在几乎空无一物的客厅里,浑身都在发抖。房主忧心地看了他一会儿,一直看着李维特低下头去,把脸埋在毯子里,脖颈上冒出一根根地青筋来,皮肤泛红。
李维特终于学会了怎么忍着他的眼泪,这又是一件好事。
……在过去的这些时日里,李维特不是没有试过联系傅珅。在那些他不小心喝醉的日子,或者他说服自己喝醉了的日子,他拨过很多次傅珅的号码。那手机先是无人接听,后来变成了此号码不存在,再后来则是由他绝不认识的人接了电话——他和那人闹过几通,惹得对方烦不胜烦了才意识到,这家伙真的和傅珅无关,是电信公司销了傅珅的号给了别人。
李维特没有死心。他好不容易重新构建的自尊又死去了那么一小部分,让他一次次的仿若无意地发出一封封给傅珅的电邮。没有回信。
他甚至想把一切豁出去好去查傅珅的行踪,直到有人告诉他——
“你这么想找他做什么呢?他真的想见你吗?”
……没错,就是这样。他兜兜转转想回到傅珅的身边去,对方却很可能并不想见他。有那么一瞬间他想变作一条真正的狗,循着屋子里残存的傅珅的气味一直追出去,直到找到傅珅为止。傅珅不会认识作为一条狗的自己,他或许会蹲下来,摸摸自己的脑袋。
……我很想你啊。
梦里那条狗叼着他爱人的裤腿,汪汪地叫着,是一只憨厚讨喜的畜生。现实里李维特一个人抱着那条毯子睡在冰冷的地板上,眼泪从他的脸上流下来,从左眼淌过右眼去。
工作室里的工作只有那么些,傅珅抢着干了半天,再下去就要成了从别人手里偷活来做。所以到了后来他还是有了闲时,而每到那时他便一个人顶着黑眼圈默默地坐在座位上,放空了眼神瞧着不知什么地方。要是没人和他说话,他就能那么坐许久许久,似乎是铁了心要从一片空白里看出一朵花来。
这工作室里的人被他吓得说话声音都小了,上面看不下去,强制让李维特休了三天带薪假。连上接下来的一个周末,足足五天都是空闲,他又要做什么呢?他是从骨子里害怕一个人呆着,却也同样不敢再去和陌生人交际去了。什么人会喜欢他呢?不管是作为朋友还是爱人,他都太干巴巴了。他也不敢再喜欢什么人了,以他以往的经历来说,这好感不管深浅,到最后都是成了一把把刀子,往他的肝肾脾肺里插。
整整三天,李维特都把自己圈在公寓里,坐着看书,坐看发呆。唯一不是坐着的时间是他起身去厨房里弄吃喝的,或者给房主送给他的两三盆绿色植物浇浇水。这几株巴掌大的东西,就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仰仗他的东西了。
周末的时候他收到了一个非常奇怪的电话。打电话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