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7章【257】2000+
卓琳眼瞅着他们俩站在马路牙子上吵架,男人开始还试图辩解,到最后却也忍不住和女人吵了起来。
“老子没有拿就是没有拿,包都给你了,人也被你抓住了,你还想怎样?我人就在这儿,来,搜身,看看我到底有没有拿你的钱,空口白牙的,你有什么证据证明自己包里确实有十块钱?万一你是讹我的呢?”
女人也不遑多让:“不可能,我昨天才取得钱,今天是去看病的,谁知道包会被你抢啊,我有取款的票据的,你等着,我给你找找,真的,我没冤枉你,也没想过要讹你,我包里确实有十三块钱,三块钱在,可是十块钱却没了的。”
大家大概是真觉得他们都不像说谎,最后报了案,穿着草绿色警服的派出所民警,很快就过来了,了解刚刚发生的事儿之后,就把人给带走了。
只是当女人经过她身边的时候,她却歪着头多打量了一眼,似乎在哪儿见过似的。
本以为只是萍水相逢罢了,没想到第二天早上,这女人就去她店里面吃饭了,穿的还挺时髦,用这个年代的眼光来说,绝对属于条件不错的,和她一起来的,还有一位戴着眼镜的中年男人。
卓琳在给他们擦桌子的时候,女人还在说昨天的事儿,一边说一边埋怨身边的男人。
“整天就你惯着他,惯吧,使劲儿惯,看将来他能长成什么样儿,反正我这个后妈说什么都是错的,只是这十块钱是我做产检的钱,既然被他偷走了,那你就得给我补出来,”
“好好好,一会儿我陪你去医院还不行?我的宝贝闺女来了,我肯定得好好伺候着,”
中年男人安慰女人,女人一听恼了:“谁说这是闺女的?我要生儿子,因为我是闺女,我被我娘连骂带侮辱的折磨了十来年,我受够了,所以我一定要生个儿子,再也不受那窝囊气了,”
卓琳一边收费,一边打量着那一桌,越看越觉得女人有些眼熟,就在她若有所思的时候,大伯娘不知何时走过来,也没理她,就佯装跟她说话,然后眼睛瞄着那一桌子使劲儿看,越看,眉头皱的越深,还时不时的回头和自己的母亲交流眼神,显然,她们也觉得这个女人眼熟?
“啪”的一声,大伯娘拍了下桌子:“哎呀,可算是想起来了,这不是咱村儿那个蔡家的大闺女吗?出事儿逃跑的那闺女,真是没想到啊,这么多年过去,她看起来就跟换了一张脸似的,现在的她可真是漂亮!我都不敢认了。”
大伯娘的话,瞬间就将卓琳拉回了四岁那年未能救下的女孩子,那年她十八岁,花一样的年纪啊!
虽然强b她的那个男人,已经伏法,但是这不仅是她心里的一根刺,也是她年幼时期最大的遗憾,因为没有帮到人,说不内疚是真的,她虽然把人劝走了,可胡编乱造的那些话,她都觉得糊弄不过去,当时比她大十四岁的少女,如何会信?
四岁的奶娃娃去开解十八岁的少女,那画面,呵呵,现在想想,何止是尴尬啊,简直就是社死现场!
大伯娘还想上前,却被她及时拉住:“伯娘,她怀孕了,我们还是不要打扰她现在的生活吧?”
陈秋霞意外的多看了她一眼,“你也想起来了?”
“四岁那样的夜晚,大概是我一辈子的遗憾吧?”
大伯娘嘴唇微动,终还是什么也没说,化作一声叹气,转身离去。
卓琳虽然头都没有抬一下,但能感觉得到伯娘他们心里也是有愧疚感的,于情于理,都是卓家人做的不对。
固然,蔡明霞也有她的不对之处,好好的黄花大闺女,不管晚上是谁写的纸条,都不应该出去。
就算是真爱,也不该为了不认识的字出门,如果是订婚对象写的也就罢了,偏偏不是,就这么冲动的跑了出去,得到了那样的结局,她自己焉能没有任何过错?
但不管这件事究竟谁对谁错,应该怎么追究责任划分,属于蔡明霞的那一份,她无法否认掉。
还有,看她如今的穿戴,应该是过的不错的,她不会邀功是因为当年的她,蔡明霞才有如今的机遇,她只想说一句,看她过的不错,她就放心了,其他的,不敢居功,也没那个资格。
一顿饭吃完,男人去门口推自行车的时候,蔡明霞本来已经走出门口了,脚步却是突然一顿。
在她的余光里,她踩着皮鞋一步一步的走到她的柜台前,涂着漂亮指甲油的指甲,突然将一个纸片放在桌上,往前推了推。
随后,清亮的声音里带着一丝丝调侃。
“好久不见啊,小丫头,你真是越来越漂亮了,真没想到,你们把县城的店搬到京城了,不愧是华清大学的高材生,你的哥哥们也很棒,当年,谢谢你哦!”
卓琳难以置信的抬头,蔡明霞却笑着对她眨了眨眼,优雅的转身。
波浪卷的头发一挥,笑靥如花的转身上了门口男人骑着的自行车,挥手朝她告别。
她追出去的时候,她朝她喊:“有空来家里玩啊!”
她难掩心中惊讶,再低头一看,名片上赫然写着——
朝阳区**路国营印刷厂明霞后面还跟了一串地址,赫然是《民众日报社》家属院。
她给自己留了家里的地址,还知道他们家在县城开了店,搬到了京城,甚至还知道她在华清上学,哥哥们的前途也都不错,所以,她是特意来这儿吃饭的?
“《民众日报社》?这不是当初为咱们宣传的报社吗?当初咱们家胡辣汤店,多亏了这家报社给刊登了一条宣传广告呢,她住在家属院,刚刚那位男士看起来像是知识分子耶,难不成是蔡明霞帮咱们宣传的?”
卓琳觉得自己脑子有点乱:“大伯娘,您先别急,你看,她地址都给我,纸条肯定是提前写好的,所以,你说的十之八.九是真的了。”
原来,她们之间的缘分,是从一开始就奠定的?
原来,昨天她就认出了她?可笑她还觉得人家眼熟,愣是没认出来。
今天来这儿,是故意的吧?甚至还特意在她面前说了昨天抢劫事件的后续?
那她是从什么时候认出自己的呢?
(本章完)
卓琳眼瞅着他们俩站在马路牙子上吵架,男人开始还试图辩解,到最后却也忍不住和女人吵了起来。
“老子没有拿就是没有拿,包都给你了,人也被你抓住了,你还想怎样?我人就在这儿,来,搜身,看看我到底有没有拿你的钱,空口白牙的,你有什么证据证明自己包里确实有十块钱?万一你是讹我的呢?”
女人也不遑多让:“不可能,我昨天才取得钱,今天是去看病的,谁知道包会被你抢啊,我有取款的票据的,你等着,我给你找找,真的,我没冤枉你,也没想过要讹你,我包里确实有十三块钱,三块钱在,可是十块钱却没了的。”
大家大概是真觉得他们都不像说谎,最后报了案,穿着草绿色警服的派出所民警,很快就过来了,了解刚刚发生的事儿之后,就把人给带走了。
只是当女人经过她身边的时候,她却歪着头多打量了一眼,似乎在哪儿见过似的。
本以为只是萍水相逢罢了,没想到第二天早上,这女人就去她店里面吃饭了,穿的还挺时髦,用这个年代的眼光来说,绝对属于条件不错的,和她一起来的,还有一位戴着眼镜的中年男人。
卓琳在给他们擦桌子的时候,女人还在说昨天的事儿,一边说一边埋怨身边的男人。
“整天就你惯着他,惯吧,使劲儿惯,看将来他能长成什么样儿,反正我这个后妈说什么都是错的,只是这十块钱是我做产检的钱,既然被他偷走了,那你就得给我补出来,”
“好好好,一会儿我陪你去医院还不行?我的宝贝闺女来了,我肯定得好好伺候着,”
中年男人安慰女人,女人一听恼了:“谁说这是闺女的?我要生儿子,因为我是闺女,我被我娘连骂带侮辱的折磨了十来年,我受够了,所以我一定要生个儿子,再也不受那窝囊气了,”
卓琳一边收费,一边打量着那一桌,越看越觉得女人有些眼熟,就在她若有所思的时候,大伯娘不知何时走过来,也没理她,就佯装跟她说话,然后眼睛瞄着那一桌子使劲儿看,越看,眉头皱的越深,还时不时的回头和自己的母亲交流眼神,显然,她们也觉得这个女人眼熟?
“啪”的一声,大伯娘拍了下桌子:“哎呀,可算是想起来了,这不是咱村儿那个蔡家的大闺女吗?出事儿逃跑的那闺女,真是没想到啊,这么多年过去,她看起来就跟换了一张脸似的,现在的她可真是漂亮!我都不敢认了。”
大伯娘的话,瞬间就将卓琳拉回了四岁那年未能救下的女孩子,那年她十八岁,花一样的年纪啊!
虽然强b她的那个男人,已经伏法,但是这不仅是她心里的一根刺,也是她年幼时期最大的遗憾,因为没有帮到人,说不内疚是真的,她虽然把人劝走了,可胡编乱造的那些话,她都觉得糊弄不过去,当时比她大十四岁的少女,如何会信?
四岁的奶娃娃去开解十八岁的少女,那画面,呵呵,现在想想,何止是尴尬啊,简直就是社死现场!
大伯娘还想上前,却被她及时拉住:“伯娘,她怀孕了,我们还是不要打扰她现在的生活吧?”
陈秋霞意外的多看了她一眼,“你也想起来了?”
“四岁那样的夜晚,大概是我一辈子的遗憾吧?”
大伯娘嘴唇微动,终还是什么也没说,化作一声叹气,转身离去。
卓琳虽然头都没有抬一下,但能感觉得到伯娘他们心里也是有愧疚感的,于情于理,都是卓家人做的不对。
固然,蔡明霞也有她的不对之处,好好的黄花大闺女,不管晚上是谁写的纸条,都不应该出去。
就算是真爱,也不该为了不认识的字出门,如果是订婚对象写的也就罢了,偏偏不是,就这么冲动的跑了出去,得到了那样的结局,她自己焉能没有任何过错?
但不管这件事究竟谁对谁错,应该怎么追究责任划分,属于蔡明霞的那一份,她无法否认掉。
还有,看她如今的穿戴,应该是过的不错的,她不会邀功是因为当年的她,蔡明霞才有如今的机遇,她只想说一句,看她过的不错,她就放心了,其他的,不敢居功,也没那个资格。
一顿饭吃完,男人去门口推自行车的时候,蔡明霞本来已经走出门口了,脚步却是突然一顿。
在她的余光里,她踩着皮鞋一步一步的走到她的柜台前,涂着漂亮指甲油的指甲,突然将一个纸片放在桌上,往前推了推。
随后,清亮的声音里带着一丝丝调侃。
“好久不见啊,小丫头,你真是越来越漂亮了,真没想到,你们把县城的店搬到京城了,不愧是华清大学的高材生,你的哥哥们也很棒,当年,谢谢你哦!”
卓琳难以置信的抬头,蔡明霞却笑着对她眨了眨眼,优雅的转身。
波浪卷的头发一挥,笑靥如花的转身上了门口男人骑着的自行车,挥手朝她告别。
她追出去的时候,她朝她喊:“有空来家里玩啊!”
她难掩心中惊讶,再低头一看,名片上赫然写着——
朝阳区**路国营印刷厂明霞后面还跟了一串地址,赫然是《民众日报社》家属院。
她给自己留了家里的地址,还知道他们家在县城开了店,搬到了京城,甚至还知道她在华清上学,哥哥们的前途也都不错,所以,她是特意来这儿吃饭的?
“《民众日报社》?这不是当初为咱们宣传的报社吗?当初咱们家胡辣汤店,多亏了这家报社给刊登了一条宣传广告呢,她住在家属院,刚刚那位男士看起来像是知识分子耶,难不成是蔡明霞帮咱们宣传的?”
卓琳觉得自己脑子有点乱:“大伯娘,您先别急,你看,她地址都给我,纸条肯定是提前写好的,所以,你说的十之八.九是真的了。”
原来,她们之间的缘分,是从一开始就奠定的?
原来,昨天她就认出了她?可笑她还觉得人家眼熟,愣是没认出来。
今天来这儿,是故意的吧?甚至还特意在她面前说了昨天抢劫事件的后续?
那她是从什么时候认出自己的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