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知道赏了些什么吗?”
    林耀问。
    “一些钱粮,另外还有一些宫女。”
    杨阜答道。
    “正好,糜竺来信请我去徐州做客,带点零花钱在身上也好。你和桓阶将军带着人先把东西都带回益州去,我带着侍卫营去徐州一趟,去去就回,你们回去告诉老贾,帮我看好家里。”
    说起朝廷的封赏,不知道怎么的,林耀突然想起了因母亲去世,辞官回家守孝的糜竺。
    “对,去徐州看看。”
    糜竺为人豪爽、重义气,经商才能也非常高,对林耀也是忠心耿耿,但这些都不林耀想去徐州的理由。糜竺是林耀的朋友,是林耀来到东汉以后的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朋友,这才是林耀去徐州的理由。
    在东汉。
    林耀之前是个傻子,根本就没有朋友,而之后,对于别人而言,林耀是相公,是主公,是少爷,可惜就是不是朋友。
    林耀有一个习惯。
    在感觉到茫然的时候,林耀喜欢一个人躲在空无一人的房顶上望着天空一个人喝酒。糜竺归顺之后的某一天,林耀随意地爬上一间房顶的时候,发现远处的房顶上也躺着一个人,这人正是同样躲在房顶喝闷酒的糜竺。
    糜竺作为糜家的家主,身上的压力也是非常大的,他也需要偶尔发泄一下。两人之间的距离有些远,加上又是在晚上,两人谁也看不清楚谁是谁,不过这并不影响他们成为举杯共饮的朋友。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一个多月,终于,林耀他们两人决定见一面,一起坐下来好好的喝一次酒。
    两人见面,都吃了一惊。
    “糜竺,拜见少爷!”
    行礼之后,糜竺失落的转身离开了他们约定见面的小酒馆。林耀愣了许久,当糜竺消失在小酒馆的门口的时候,才拔腿追了过去。
    “糜竺。”
    林耀拦在糜竺的面前,大声的冲糜竺吼道:
    “你什么意思?”
    糜竺没有回答,只是恨恨地怒视着林耀。心情本就非常不爽的林耀当即回瞪了回去。于是在大街上,两人互不相让、怒目而视。
    “即使你是少爷,我也想和你做朋友啊!”
    突然,糜竺大吼一声,嘭的一声跪在了地上,哭了。
    糜竺的朋友看着有很多,但在糜竺心中认可的知心朋友却只有深夜里在房顶上和他遥遥对饮的陌生人一个。
    对这个“陌生人”这个朋友糜竺真的很珍惜。
    “你这个白痴,男子汉大丈夫,哭什么,不知道这样很丢人吗?”
    在众人的围观下,林耀红着脸,把糜竺拉进了一个偏僻的小巷子里。
    “有鉴于你差劲的表现,我觉得我得给你一个最严厉的处罚,就罚你从今以后必须一直和我做朋友。”
    林耀一脸严肃的说完,糜竺毫无反应,只是呆呆的望着林耀,愣住了。
    “别愣着,走,喝酒去!”
    林耀说道。
    “对,喝酒去!”
    糜竺终于有反应了,笑的很开心。
    “走吧!”
    林耀把手放到糜竺的肩膀上,糜竺身体僵硬了一下,望着林耀的笑脸,终于鼓起勇气把手也放到了林耀的肩膀上。
    两人勾肩搭背的回到了小酒馆。
    “干!”
    两人面前都放了一小杯米酒,林耀没有说其他的,端起酒杯一口干了。
    “干!”
    糜竺也一口干了,然后砰的一声在林耀错愕的目光中糜竺直挺挺的躺在了地上。林耀吓了一跳,跑过去一看,发现糜竺只是喝醉了。
    “我靠,酒量这么垃圾!”
    糜竺的酒量很差,属于那种一杯倒的人,在房顶上他喝的酒,度数低的已经可以直接当饮料了,但是就是这么一个人,却是陪林耀喝酒最多的人。
    在林耀失意的时候,糜竺总会陪在林耀身边,陪着林耀默默的喝酒,醉倒了也没关系,醒了继续喝就好了。
    在林耀得意的时候,糜竺则会变成一个话唠,让林耀注意这个、注意那个,但糜竺同样在真心的为林耀的成绩而高兴。
    什么是朋友?
    不就是在你失意的时候,可以在身边默默陪着你喝一整夜酒的人,不就是在你得意的时候,可以在旁边喋喋不休、真心祝福又真心给予你警告的人。
    “朋友,我来看你了。”
    糜竺回徐州之后,已经来信邀请了林耀好多次了,请他去徐州做客,反正也出川了,林耀想了想,最后决定“顺路”去徐州糜竺家看看。
    “少爷,您别和属下开这种玩笑了,一点都不好笑。”
    杨阜愣了一下,和桓阶对望一眼,突然笑了起来。
    “谁说我是开玩笑的?”
    林耀也笑了。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一直是林耀的梦想,现在林耀感觉条件挺适合的。
    “弄”了一大堆伤兵出来,又给一大堆尸体穿上从西城、上庸官兵身上拔下来的官兵铠甲、军服。
    林耀带着一干人等在军营里接受了朝廷的封赏:益州刺史林耀平定南阳郡“蚁贼”有功,特加封安和侯,食邑安和乡,御赐宝马一匹,宝剑一把,赏黄金一百两,锦八百匹,宫女十人,其他物品若干。
    奖励看上去挺丰富的,其实林耀真正拿到手的除了安和侯的封号,其他的就只有一匹普通的战马、一柄普通的剑。
    其他的东西都被张让他们直接扣下了。
    “大人慢走!”
    林耀还赔上了一笔不小的喜钱。
    “我们也走吧!”
    在接受了朝廷的封赏之后,一脸不爽的林耀带着所有人回到了益州,回到了安和城。
    “赶紧的,滚犊子,给我让开!”
    清晨,林耀被杜畿、梁习带人堵在了家门口。
    “杜畿、梁习,我自己的事情我自己有分寸,我只是去看看糜竺,你们哭天喊地的干什么?”
    “都走开,谁再拦我,我就跟谁急了!”
    林耀回益州并不是他改变了主意,而是他接受了影儿的建议,回来接上杨兰她们一起去徐州。
    军方的人一个没来拦林耀,对林耀的决定都是无条件的支持,不过这些家伙都让人带信来希望林耀把他们也一起带上。
    管宁又从林耀手里要了一大笔钱,去忙他的教育去了。华佗塞给林耀一瓶刚刚研制出来的yn白药,便不再搭理林耀,搞新药品的临床试验去了。
    ……
    “老虎不发威,你们当我是病猫,来人,把他们给我绑起来,等我走了之后再把他们放下来。”
    “贾诩,我走了,你看好家里!”
    贾诩则是林耀麾下的三大文臣里面唯一一个没来拦他的人。
    “是!”
    贾诩答应的很干脆。
    “出发!”
    不顾众人的反对,林耀带着一家人在侍卫营的护送下踏上了前往徐州的旅程。
    “驾!”
    以带兵讨伐黄巾军的名义,林耀拿着朝廷的通关文书,走过相对平静的司隶地区,到达了兖州边境。
    然后,林耀派人给张角写了一封信,说他只是去徐州做客,让张角别来惹他。接着,林耀大摇大摆的带着一家人穿过边界,在黄巾军的目送下进入了兖州。
    “真是难的一见的怪人。”
    在一座高山上,张角望着林耀远去,对身边的黄巾军圣女张宁感叹道。
    “将军,咱们真不打?”
    张宁很奇怪,张角居然真的就这么放林耀他们过去了。
    “怎么可能。这里不适合,我们去前面等他。”
    “驾!”
    张角带领黄巾军最精锐的“甲子营”伏击了这支嚣张的朝廷军队。面对密集的箭雨,“甲子营”的十万精锐如同飞蛾扑火般顶着箭雨用一路的尸体冲进了对方的阵营中。
    “疯子、疯子、都是一群疯子。”
    杀了一个,上来两个,随着时间的推移,交战一刻钟之后,“甲子营”的损失已经达到了五千人。
    面对不知死亡为何物的“甲子军”,朝廷军队在经过一段惨烈的厮杀之后终于崩溃了,随着第一名士兵转身逃跑,整个朝廷大军全线溃败。
    “啊!”
    溃败,逃跑,将后背交给敌人,那就是找死。
    “黄巾死士‘甲子营’,不愧为黄巾之魂,战斗力着实恐怖。换做是我们侍卫营也只是多支持一点时间而已。”
    典韦和林耀在另一边的山头,遥望战场,典韦感叹道。
    “别在意!”
    “一代英豪,白骨埋葬,张角活不了多久了,他一死,这支军队的魂也就没有了,而且你也不必妄自菲薄。”
    张角是真心的为了底层的百姓活的更好在拼搏,他是一个值得让人尊敬的人,可惜他的命太短了。
    “侍卫营不比他的‘甲子营’差,虽然人数少了一点,但真打起来,谁胜谁负也只有打过之后才知道。”
    拍了拍典韦的肩膀,林耀笑着调转马头,追他的队伍去了。带着老婆呢,林耀可不会冒险,这支队伍只是一支诱饵,只是林耀对朝廷上的家伙克扣他奖励的报复。
    “走了!”
    林耀他们的队伍早就在一个大雾的夜里偷偷的从张角的监视下溜走了。
    “不是那小子的军队?”
    张角围剿的一万官兵,是一支从洛阳出来的官军,是一支东汉朝廷难得一见的精锐军队,在得到林耀提供的装备之后,更是战斗力前所未有的强悍。
    可惜,这支朝廷的精锐部队遇到了张角亲自率领的“甲子营”,遇到了林耀这个“叛徒”,在消灭了近万名“甲子营”士兵之后,幸存的三千官兵选择了投降。
    “都杀了!”
    得知另一支官兵队伍已经通过他们的控制区安全的到达了徐州,恍然大悟的张角笑了,将投降的官兵士兵全部杀了。
    “噗!”
    张角气的吐血病倒的时候,林耀他们已经进入了徐州。
    “糜竺,好久不见!”
    一进入徐州境内,林耀的大军立刻化整为零,迅速分成了上千股,潜入了诸县,来到了糜竺的老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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