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9章 橄榄枝
新年新气象,小生的新书也发了《这本书和游戏王有什么关系》,跪求大家的收藏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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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了一封情书给柯林格。”谜语哥尼格玛私下里跟弗兰克说道。
“哦,她什么反应?”弗兰克闻言,眼前一亮。
“她把情书给别人看了...”谜语哥尼格玛情绪低落的说道。
后面的话,不用他说,弗兰克也能想到一定很尴尬。
想想你在学校里给女同学写情书,结果情书被那些看热闹不嫌事大的顽皮同学发现,落到了那些坏孩子手上,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
结果可想而知,既尴尬又羞耻,真的会社会性死亡。
不过,谜语哥尼格玛早就被警局里的人贴上了‘怪人’的标签,他也习惯了同时的‘另眼相看’。
真正让谜语哥尼格玛伤心又愤怒的,是因为柯林格女士把情书给别人看了。
你写情书给天性善良温柔的女同学,结果她反手拿着情书给别人看,还跟着别人一起嘲讽你,甚至还念着情书里的内容,厌恶的说你也配...
那种情景,那种画面,足以成为一生的心理阴影。
“要不,你辞职,来帮我吧。”弗兰克对谜语哥尼格玛说道。
“我...”谜语哥尼格玛张了张嘴,最后没有说话。
“你要是不相干了,随时可以来我这。”弗兰克拍了拍他的肩膀。
女大佬菲什昏迷了一天,才醒过来,醒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挥手想去抓身边的武器。
当看到坐在床头的布奇时,女大佬菲什才放松下来。
“你终于醒了。”布奇说道。
“我这是在哪?”女大佬菲什说着就要坐起。
“小心一点...”布奇连忙扶住她。
“我没事...”女大佬菲什打量着周围的环境。
“这里是阿卡姆福利院,你感觉怎么样?知道自己的名字么,这是那座城市?”穿着白大褂的汤普金斯医生,走了过来。
“我叫菲什,这里是哥谭市,我感觉我快要饿死了,你是谁?”女大佬菲什说道。
“我是这里的医生...”汤普金斯医生说道。
“等等,阿卡姆疯人院,我记着这里是...”女大佬菲什想起来什么。
“菲什小姐。”弗兰克推门进屋,说着对汤普金斯医生点了点头。
汤普金斯医生笑了一下,离开了病房。
“弗兰克先生,看来是你救了我。”女大佬菲什说道。
“我只是偶然在街上看到布奇抱着你,我们很有缘分。”弗兰克说道。
“不管怎么样,谢谢你,弗兰克先生,还有你,布奇。”女大佬菲什说道。
“我们虽然逃出来了,但应该尽快离开哥谭,法尔科内不会放过我们的,他肯定已经发现我们逃跑了。”布奇说道。
法尔科内想要他们的命,他们想要活下去的唯一办法,就是离开哥谭市,只要还在哥谭,法尔科内一定会找到他们。
“如果你们想离开的话,我可以送你们走。”弗兰克说道。
“不不,不找到企鹅,我哪也不会去,一切都是因为他!”女大佬菲什激动的说道。
女大佬菲什现在对企鹅是恨之入骨,恨上加很。
女大佬菲什的计划很顺利,一切都在她的计划之中,眼看她就能上位,君临天下了,却因为企鹅,这个她从没看在眼里的小人,从神坛跌落到低谷。
女大佬菲什不向企鹅报酬,心里的火发不出去。
“老大,你大概刚醒,脑袋有点迷糊,我提醒你一下,几天前,我们的人就都被清光了,法尔科内发现你逃跑了,会发布悬赏令,让全城的人找你...”布奇提醒道。
“不杀了企鹅,我哪也不会去!”女大佬菲什咬牙切齿的说道。
女大佬菲什的性格很适合当领导,但正因为她这种性格,她宁愿冒着被抓的风险,也要先去杀死企鹅再逃。
女大佬菲什的复仇意志很坚定,弗兰克和布奇都劝不动她。
不过,女大佬菲什现在的身体状态,也无法去复仇,需要休养一下,至少也要吃点东西。
“弗兰克先生,我能问一下,你为什么这么帮我么?”女大佬菲什吃着饭,对弗兰克问道。
她是背叛了法尔科内的叛徒,弗兰克救了她,就相当于挑衅法尔科内,这可比戈登警探那次,要严重的多。
两人的关系,也没有好到那种程度。
仔细算起来,两人只是见过几次面,浅谈几次罢了,甚至都说不上是朋友,更像是比较熟悉的陌生人。
弗兰克为什么会冒着这么大的风险,要救她?
从小就在街头上混,从贫民窟里一步步打拼出来的女大佬菲什,非常清楚,任何事情都是代价的,没有人会平白无故的帮一个陌生人。
还有,据女大佬菲什所知,弗兰克和企鹅的关系很好。
而女大佬菲什和企鹅的关系,可以说是势同水火。
“只是偶然看到了,临时起意而已...”弗兰克摸了摸胡茬子有些扎人的下巴说道。
“弗兰克先生,有话就挑明直说吧,我现在这种情况,无势无权,人人喊打喊杀,你想要从我这里得到什么?”女大佬菲什问道。
“要说想得到什么的话,我比较想得到你。”弗兰克说道。
“嗯?”女大佬菲什挑眉。
“没错,你是一个人才,就这么死了太可惜了。”弗兰克说道。
“弗兰克先生,你是在招揽我么?你应该知道法尔科内想要我死,如果我给你干活,你能顶住法尔科内的压力么?”女大佬菲什问道。
“当然顶不住,法尔科内虽然老了,但毕竟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但是,这个世界上不止有哥谭市一个城市,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东方的一句古代谚语,重耳生于外,申生亡于内...”
弗兰克简单的说了一下这句话的故事。
弗兰克的意思很明显,在哥谭市混不下去了,那就去其他城市混,纽约、芝加哥、底特律等等,全美利坚那么多城市呢,实在不行去国外,巴西、墨西哥等等。
像女大佬菲什这样的人,不管在哪都能闯出一片天地,何必‘蜗居’在这小小的哥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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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了一封情书给柯林格。”谜语哥尼格玛私下里跟弗兰克说道。
“哦,她什么反应?”弗兰克闻言,眼前一亮。
“她把情书给别人看了...”谜语哥尼格玛情绪低落的说道。
后面的话,不用他说,弗兰克也能想到一定很尴尬。
想想你在学校里给女同学写情书,结果情书被那些看热闹不嫌事大的顽皮同学发现,落到了那些坏孩子手上,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
结果可想而知,既尴尬又羞耻,真的会社会性死亡。
不过,谜语哥尼格玛早就被警局里的人贴上了‘怪人’的标签,他也习惯了同时的‘另眼相看’。
真正让谜语哥尼格玛伤心又愤怒的,是因为柯林格女士把情书给别人看了。
你写情书给天性善良温柔的女同学,结果她反手拿着情书给别人看,还跟着别人一起嘲讽你,甚至还念着情书里的内容,厌恶的说你也配...
那种情景,那种画面,足以成为一生的心理阴影。
“要不,你辞职,来帮我吧。”弗兰克对谜语哥尼格玛说道。
“我...”谜语哥尼格玛张了张嘴,最后没有说话。
“你要是不相干了,随时可以来我这。”弗兰克拍了拍他的肩膀。
女大佬菲什昏迷了一天,才醒过来,醒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挥手想去抓身边的武器。
当看到坐在床头的布奇时,女大佬菲什才放松下来。
“你终于醒了。”布奇说道。
“我这是在哪?”女大佬菲什说着就要坐起。
“小心一点...”布奇连忙扶住她。
“我没事...”女大佬菲什打量着周围的环境。
“这里是阿卡姆福利院,你感觉怎么样?知道自己的名字么,这是那座城市?”穿着白大褂的汤普金斯医生,走了过来。
“我叫菲什,这里是哥谭市,我感觉我快要饿死了,你是谁?”女大佬菲什说道。
“我是这里的医生...”汤普金斯医生说道。
“等等,阿卡姆疯人院,我记着这里是...”女大佬菲什想起来什么。
“菲什小姐。”弗兰克推门进屋,说着对汤普金斯医生点了点头。
汤普金斯医生笑了一下,离开了病房。
“弗兰克先生,看来是你救了我。”女大佬菲什说道。
“我只是偶然在街上看到布奇抱着你,我们很有缘分。”弗兰克说道。
“不管怎么样,谢谢你,弗兰克先生,还有你,布奇。”女大佬菲什说道。
“我们虽然逃出来了,但应该尽快离开哥谭,法尔科内不会放过我们的,他肯定已经发现我们逃跑了。”布奇说道。
法尔科内想要他们的命,他们想要活下去的唯一办法,就是离开哥谭市,只要还在哥谭,法尔科内一定会找到他们。
“如果你们想离开的话,我可以送你们走。”弗兰克说道。
“不不,不找到企鹅,我哪也不会去,一切都是因为他!”女大佬菲什激动的说道。
女大佬菲什现在对企鹅是恨之入骨,恨上加很。
女大佬菲什的计划很顺利,一切都在她的计划之中,眼看她就能上位,君临天下了,却因为企鹅,这个她从没看在眼里的小人,从神坛跌落到低谷。
女大佬菲什不向企鹅报酬,心里的火发不出去。
“老大,你大概刚醒,脑袋有点迷糊,我提醒你一下,几天前,我们的人就都被清光了,法尔科内发现你逃跑了,会发布悬赏令,让全城的人找你...”布奇提醒道。
“不杀了企鹅,我哪也不会去!”女大佬菲什咬牙切齿的说道。
女大佬菲什的性格很适合当领导,但正因为她这种性格,她宁愿冒着被抓的风险,也要先去杀死企鹅再逃。
女大佬菲什的复仇意志很坚定,弗兰克和布奇都劝不动她。
不过,女大佬菲什现在的身体状态,也无法去复仇,需要休养一下,至少也要吃点东西。
“弗兰克先生,我能问一下,你为什么这么帮我么?”女大佬菲什吃着饭,对弗兰克问道。
她是背叛了法尔科内的叛徒,弗兰克救了她,就相当于挑衅法尔科内,这可比戈登警探那次,要严重的多。
两人的关系,也没有好到那种程度。
仔细算起来,两人只是见过几次面,浅谈几次罢了,甚至都说不上是朋友,更像是比较熟悉的陌生人。
弗兰克为什么会冒着这么大的风险,要救她?
从小就在街头上混,从贫民窟里一步步打拼出来的女大佬菲什,非常清楚,任何事情都是代价的,没有人会平白无故的帮一个陌生人。
还有,据女大佬菲什所知,弗兰克和企鹅的关系很好。
而女大佬菲什和企鹅的关系,可以说是势同水火。
“只是偶然看到了,临时起意而已...”弗兰克摸了摸胡茬子有些扎人的下巴说道。
“弗兰克先生,有话就挑明直说吧,我现在这种情况,无势无权,人人喊打喊杀,你想要从我这里得到什么?”女大佬菲什问道。
“要说想得到什么的话,我比较想得到你。”弗兰克说道。
“嗯?”女大佬菲什挑眉。
“没错,你是一个人才,就这么死了太可惜了。”弗兰克说道。
“弗兰克先生,你是在招揽我么?你应该知道法尔科内想要我死,如果我给你干活,你能顶住法尔科内的压力么?”女大佬菲什问道。
“当然顶不住,法尔科内虽然老了,但毕竟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但是,这个世界上不止有哥谭市一个城市,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东方的一句古代谚语,重耳生于外,申生亡于内...”
弗兰克简单的说了一下这句话的故事。
弗兰克的意思很明显,在哥谭市混不下去了,那就去其他城市混,纽约、芝加哥、底特律等等,全美利坚那么多城市呢,实在不行去国外,巴西、墨西哥等等。
像女大佬菲什这样的人,不管在哪都能闯出一片天地,何必‘蜗居’在这小小的哥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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