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培训的时候,陶诗曾经说过要来法国学习,而当时的我忙着和陆瑾言谈情说爱,自然一口否决了来法国的可能性。
我甚至大言不惭地说:“谁规定学法语的一定要去法国留学才有出息?我就是要证明一下,就算在国内,学得好的仍然学得好!”
陶诗那时候就一直忙着我斗嘴,却没想到真来法国以后,竟然见到了当初打死也不愿来的我。
我憋了太久,曾经一直渴望能有谁来听听我的满腹心事,可是如今站在初冬的冷空气里,看着法国梧桐将回公寓的小道铺成金黄色,却忽然间不知从何说起。
有的人不提还好,一提就像是决堤的洪水,仅凭回忆都能将你淹死。
回公寓后,我将那罐草莓大福摆在了书柜上,只要一抬头便能看见。
很多个晚上,我就这样望着它入睡,梦里总有个男人眉眼温和地对我笑,每次都伸出修长好看的手,掌心里躺着一只草莓大福。
只可惜每当我剥开它时,都会从梦里醒来,看见窗外白茫茫一片的天空。
这样的梦境仿佛是一个古怪的预兆,梦里我永远吃不到那颗草莓大福,而梦外……梦外我最终告别了那个送我草莓大福的人。
日子就这么平静地过着,没有什么大的跌宕起伏,小刺激却也必不可少。
从小到大我都不觉得自己是个桃花运多好的人,追我的人我看不上,我喜欢的人迟迟不喜欢我,大概这就是所谓的桃花不少,但烂桃花居多。
所以当我得知离学校不远处那位帅气的书店小哥对我有兴趣时,我和我的小伙伴陶诗都惊呆了。
小哥名叫吕克,是土生土长的法国里昂人,或者更准确说来,应该是洋生洋长。
认识他还多亏了陶诗,她闲着没事,周末就去书店打工,说是这样就有更多机会和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对她学的社会学也有帮助。
有时候她下班比较晚,我就去书店接她,两人组队回公寓也要安全得多。
一来二往,很容易就认识了书店老板,也就是吕克。
陶诗在书架后面忙着收拾被人弄乱的书籍,而小哥就热情地请我进去坐一坐,泡杯咖啡给我暖手。
书店不算大,但胜在温馨典雅,复古的装潢犹如哈利波特里的魔法商店,红木旋梯给人一种神秘又优雅的感觉。
小哥坐在我对面和我聊天,我试探着开玩笑问了一句:“员工忙得团团转,老板就这么坐着真的好吗?”
他笑着朝我眨眨眼:“老板想给员工涨工资,不让她多做一点,找不到涨工资的理由会不好办。”
他的法语漂亮而清晰,每一个音节都轻快和谐。
我忍不住笑起来,捧着暖暖的咖啡杯,隔着氤氲雾气看着吕克漂亮的笑容,恍惚中又记起了那个人。
真是神烦,我这病还能治吗?看着法国人都能想起他……
后来每一次去接陶诗,吕克都会邀请我进去坐一坐,我方才得知他从成年起就四处旅行,欧洲姑且不提,非洲、中东、亚洲、南北美……几乎每一个大洲都有他的足迹。
他与我一样不过二十多岁的年纪,可聊起天来才能感受到人与人之间的不同。
他见识匪浅、谈吐不凡,而我就这样心向往之地听他讲述着那些新奇的事情,乐得哈哈大笑。
因利乘便,我还得到了免费借阅书籍的特权,这对于隔着一门语言学教育的我来说简直是不可多得的好事。
后来有一次,陶诗请了一天假,要和我一起去旧城区参观,吕克居然兴致勃勃地关了门,要和我们同去。
有了他,参观起来也有趣得多,当初秘书小姐和我去旧城区时,都是走马观花地看一圈,而今相当于有了个导游,法国的人文历史、荒诞传说经由他幽默的叙述,都变得可爱起来。
教堂对面有个中心广场,四周零零散散地分布着一些露天咖啡馆。
我们走累了,坐在阳棚下休息,看白鸽在落日下成群结队地飞舞,看小孩子在马路边跑来跑去。
冬天的风吹在身上有些冷,我忍不住缩了缩脖子,却忽然被吕克用他的厚围巾裹住。
我诧异地抬头看他,只看见他浅浅的笑意,“il fait froi”
天气冷。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眼神里却是些厚重的情绪。
陶诗哈哈大笑,问吕克是不是喜欢我,那个二十七岁的法国青年神情恣意地伸伸懒腰,在温柔的落日下站起身来,买了一袋鸽食,走到了马路对面。
他一伸手,无数白鸽就涌了上去,啄食的啄食,振翅的振翅。
这一幕宁静而欢快,配合上教堂里隐隐传来的钟声,我和陶诗都没能说出话来。
那晚吕克送我们回家的时候,我低声道谢,把围巾还给了他。
他伸手摸摸我的头,笑得大方又灿烂,“再见,祝嘉。”
陶诗夸张地问他:“就只跟祝嘉再见?你的眼里根本看不见我,是不是?”
吕克眨眨眼,一边挥手朝远处走去,一边笑容满面地说了一句:“我的眼里只有爱情!”
那一刻,我面红耳赤,却又觉得命运真是玄乎。
回公寓后,我在陶诗的调侃下嘀咕:“那可是开书店的法国富二代!居然看上了我这个低调的白富美?他是怎么看出来我内秀的?”
陶诗哈哈大笑,一边吃薯片,一边看脱口秀节目,还不忘伸脚踹了我几下,鄙夷地叫我滚蛋。
“这个世界上,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近视眼的男人多得是!吕克不就是青光眼加白内障嘛,看上你不稀奇,不稀奇!”她摆手摆得欢快,我瞪她瞪得眼睛发酸。
半夜觉得有点冷,我起床往火炉里添柴。再躺下时,条件反射地侧头看了一眼床头柜上的手机。
自打认识陆瑾言起,我就养成了一个古怪的习惯,不等到他的电话睡不着觉。
而今已经过了将近半年,很多时候我仍然会无意识地保留这个习惯。
漆黑的夜里只能听见柴禾噼里啪啦燃烧的声音,而我望着寂静一片的手机,深知它从很早开始就已经不会再显示那个人的号码了。
可我忍不住去想,忍不住去看。
一而再,再而三,哪怕我知道这只是一个无望的等待。
闭眼之前,我扯开嘴角无声地笑了。
陆瑾言,你看,你把当初那个懦弱自卑的祝嘉变成了今日这样勇敢大方的姑娘,桃花终于开了,并且不再是从前的烂桃花。
然而闭眼之后,又有湿漉漉的液体染湿了眼角。
今天的我再好又能怎样?
他离我十万八千里远,隔着无数国家无数城市,就连中国的风吹过来,也要循环不知多少个白昼黑夜才能抵达。
所以不管今天的我又多么好、多么值得人喜欢,他都看不见了。
☆、第56章
圣诞节那天,全世界的基督教徒都在庆祝这个日子。
学校放假了,我和陶诗窝在公寓里懒洋洋地看电视,却忽然听见门铃响个不停。
我开门一看,却只看见吕克笑容满面地站在外面,手里拎着大包小包的食材,用法语味十足的英语对我说:“surprise!”
我还没来得及答话,他就十分自然地挤了进来,把大包小包的东西放在餐桌上,然后熟稔地问陶诗:“厨房在哪?”
我甚至大言不惭地说:“谁规定学法语的一定要去法国留学才有出息?我就是要证明一下,就算在国内,学得好的仍然学得好!”
陶诗那时候就一直忙着我斗嘴,却没想到真来法国以后,竟然见到了当初打死也不愿来的我。
我憋了太久,曾经一直渴望能有谁来听听我的满腹心事,可是如今站在初冬的冷空气里,看着法国梧桐将回公寓的小道铺成金黄色,却忽然间不知从何说起。
有的人不提还好,一提就像是决堤的洪水,仅凭回忆都能将你淹死。
回公寓后,我将那罐草莓大福摆在了书柜上,只要一抬头便能看见。
很多个晚上,我就这样望着它入睡,梦里总有个男人眉眼温和地对我笑,每次都伸出修长好看的手,掌心里躺着一只草莓大福。
只可惜每当我剥开它时,都会从梦里醒来,看见窗外白茫茫一片的天空。
这样的梦境仿佛是一个古怪的预兆,梦里我永远吃不到那颗草莓大福,而梦外……梦外我最终告别了那个送我草莓大福的人。
日子就这么平静地过着,没有什么大的跌宕起伏,小刺激却也必不可少。
从小到大我都不觉得自己是个桃花运多好的人,追我的人我看不上,我喜欢的人迟迟不喜欢我,大概这就是所谓的桃花不少,但烂桃花居多。
所以当我得知离学校不远处那位帅气的书店小哥对我有兴趣时,我和我的小伙伴陶诗都惊呆了。
小哥名叫吕克,是土生土长的法国里昂人,或者更准确说来,应该是洋生洋长。
认识他还多亏了陶诗,她闲着没事,周末就去书店打工,说是这样就有更多机会和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对她学的社会学也有帮助。
有时候她下班比较晚,我就去书店接她,两人组队回公寓也要安全得多。
一来二往,很容易就认识了书店老板,也就是吕克。
陶诗在书架后面忙着收拾被人弄乱的书籍,而小哥就热情地请我进去坐一坐,泡杯咖啡给我暖手。
书店不算大,但胜在温馨典雅,复古的装潢犹如哈利波特里的魔法商店,红木旋梯给人一种神秘又优雅的感觉。
小哥坐在我对面和我聊天,我试探着开玩笑问了一句:“员工忙得团团转,老板就这么坐着真的好吗?”
他笑着朝我眨眨眼:“老板想给员工涨工资,不让她多做一点,找不到涨工资的理由会不好办。”
他的法语漂亮而清晰,每一个音节都轻快和谐。
我忍不住笑起来,捧着暖暖的咖啡杯,隔着氤氲雾气看着吕克漂亮的笑容,恍惚中又记起了那个人。
真是神烦,我这病还能治吗?看着法国人都能想起他……
后来每一次去接陶诗,吕克都会邀请我进去坐一坐,我方才得知他从成年起就四处旅行,欧洲姑且不提,非洲、中东、亚洲、南北美……几乎每一个大洲都有他的足迹。
他与我一样不过二十多岁的年纪,可聊起天来才能感受到人与人之间的不同。
他见识匪浅、谈吐不凡,而我就这样心向往之地听他讲述着那些新奇的事情,乐得哈哈大笑。
因利乘便,我还得到了免费借阅书籍的特权,这对于隔着一门语言学教育的我来说简直是不可多得的好事。
后来有一次,陶诗请了一天假,要和我一起去旧城区参观,吕克居然兴致勃勃地关了门,要和我们同去。
有了他,参观起来也有趣得多,当初秘书小姐和我去旧城区时,都是走马观花地看一圈,而今相当于有了个导游,法国的人文历史、荒诞传说经由他幽默的叙述,都变得可爱起来。
教堂对面有个中心广场,四周零零散散地分布着一些露天咖啡馆。
我们走累了,坐在阳棚下休息,看白鸽在落日下成群结队地飞舞,看小孩子在马路边跑来跑去。
冬天的风吹在身上有些冷,我忍不住缩了缩脖子,却忽然被吕克用他的厚围巾裹住。
我诧异地抬头看他,只看见他浅浅的笑意,“il fait froi”
天气冷。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眼神里却是些厚重的情绪。
陶诗哈哈大笑,问吕克是不是喜欢我,那个二十七岁的法国青年神情恣意地伸伸懒腰,在温柔的落日下站起身来,买了一袋鸽食,走到了马路对面。
他一伸手,无数白鸽就涌了上去,啄食的啄食,振翅的振翅。
这一幕宁静而欢快,配合上教堂里隐隐传来的钟声,我和陶诗都没能说出话来。
那晚吕克送我们回家的时候,我低声道谢,把围巾还给了他。
他伸手摸摸我的头,笑得大方又灿烂,“再见,祝嘉。”
陶诗夸张地问他:“就只跟祝嘉再见?你的眼里根本看不见我,是不是?”
吕克眨眨眼,一边挥手朝远处走去,一边笑容满面地说了一句:“我的眼里只有爱情!”
那一刻,我面红耳赤,却又觉得命运真是玄乎。
回公寓后,我在陶诗的调侃下嘀咕:“那可是开书店的法国富二代!居然看上了我这个低调的白富美?他是怎么看出来我内秀的?”
陶诗哈哈大笑,一边吃薯片,一边看脱口秀节目,还不忘伸脚踹了我几下,鄙夷地叫我滚蛋。
“这个世界上,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近视眼的男人多得是!吕克不就是青光眼加白内障嘛,看上你不稀奇,不稀奇!”她摆手摆得欢快,我瞪她瞪得眼睛发酸。
半夜觉得有点冷,我起床往火炉里添柴。再躺下时,条件反射地侧头看了一眼床头柜上的手机。
自打认识陆瑾言起,我就养成了一个古怪的习惯,不等到他的电话睡不着觉。
而今已经过了将近半年,很多时候我仍然会无意识地保留这个习惯。
漆黑的夜里只能听见柴禾噼里啪啦燃烧的声音,而我望着寂静一片的手机,深知它从很早开始就已经不会再显示那个人的号码了。
可我忍不住去想,忍不住去看。
一而再,再而三,哪怕我知道这只是一个无望的等待。
闭眼之前,我扯开嘴角无声地笑了。
陆瑾言,你看,你把当初那个懦弱自卑的祝嘉变成了今日这样勇敢大方的姑娘,桃花终于开了,并且不再是从前的烂桃花。
然而闭眼之后,又有湿漉漉的液体染湿了眼角。
今天的我再好又能怎样?
他离我十万八千里远,隔着无数国家无数城市,就连中国的风吹过来,也要循环不知多少个白昼黑夜才能抵达。
所以不管今天的我又多么好、多么值得人喜欢,他都看不见了。
☆、第56章
圣诞节那天,全世界的基督教徒都在庆祝这个日子。
学校放假了,我和陶诗窝在公寓里懒洋洋地看电视,却忽然听见门铃响个不停。
我开门一看,却只看见吕克笑容满面地站在外面,手里拎着大包小包的食材,用法语味十足的英语对我说:“surprise!”
我还没来得及答话,他就十分自然地挤了进来,把大包小包的东西放在餐桌上,然后熟稔地问陶诗:“厨房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