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五秒钟,然后把那张纸仔细地叠起来放进小荷包里:“我知道啦,我见过这个字,在爸爸的……”
“该检票了,我们走吧,”程锡适时打断,再让这个小屁孩说下去,他可什么底儿都被扒完了。他一时有些窘迫,指着不远处的电影海报道:“电影底下不是会印什么出品人么,徐更的‘徐’就在上面写着呢。”
此地无银三百两。
徐至并不去深想程安没说完的话,他的嘴角似乎是以一个很小的角度上扬,如冻湖开裂,自缝隙中涌出粼粼波光。
竟也觉得他的眉眼间透出一丝不易觉察的温柔。
它转瞬即逝,之后无影无踪。
《世家》是一部抗日年代戏,五岁半的孩子对那个时候没什么概念,也看不出程锡演的陆秉文在其中有多忍辱负重、如履薄冰,却还是皱着一张小脸云里雾里地跟着看。
陆家乃当地名门,这一代的三姐弟皆是人中英杰。
徐更的恋人孟泽在里面饰演程锡的弟弟陆怀信,本是个抛弃了手术刀沉迷风月场的医生,最后在受迫帮敌人治疗时动手脚杀了对方,自己愧于良心选择自杀,一腔热血敢抛洒。
陆秉文永远愁眉深锁,心怀大局,他必须比所有人更狡诈精明,才能在与豺狼周旋时全身而退,甚至对入侵者作出反击,捍卫一个世家的尊严。
从一开始的钟鸣鼎食之家,到影片尾声时芳草萋萋、门庭没落。小弟陆怀信化作河边骨,大姐陆攸宁毕竟还有丈夫与子女,陆秉文生来刚强,如今却无比凄凉。
画面越来越灰,让人感到越来越孤独,令人唏嘘。
直到最后,陆秉文与陆攸宁在一片烟雨蒙蒙中向陆怀信的坟冢献花、倒酒。
以花慰亡人,洒酒敬热忱。
一片灰雾中,他们走过被遮掩着的绿水青山。
程锡不负众望,又一次将一个很复杂的角色塑造成功。就连什么也不懂的程安小朋友也被带进了角色,一百一十五分钟时长的电影不吵不闹,没有打瞌睡,出影厅时闷闷不乐,眉头皱成一团。
程安头上的大毛球都耷拉下来了,他这个做爸爸的当然注意到程安情绪不对,他把孩子抱起来:“怎么啦?对爸爸的表演不满意?”
“不是,”程安闷闷道,“爸爸很厉害,我只是觉得那个大哥哥走了,我很难过。”
镜头并没有直接展现陆怀信的死亡,而是以一片短暂的黑幕与一声枪响来宣告结束。但即便如此,孩子的直觉还是隐隐告诉他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了。
“你觉得他是好人吗?”程锡帮他理理帽子。
程安没有接触过像是死亡这样的概念,他也不懂什么叫做家国情怀,他只能用最简单的视角去看:“我觉得他既是好人,又是坏人。还有爸爸,你是好人,但也好可怜。”
他原本不指望程安能看出个什么名堂,但没想到他却能用不绝对的眼光去看这里面的人物。
“你理解的对,不过不要再去想啦,”程锡抱着孩子,左右看了一下,“爸爸给你抓娃娃好不好?”
然后又看向徐至:“再稍微等一下。”
徐至不急着走:“去玩吧。”
这个时候玩娃娃机的人不多,程锡把程安小朋友放下来,拿了张纸钞换了游戏币,他儿子总算来了精神,在一边打气到:“爸爸加油!”
徐至也站在一边,看他往里面一次又一次地投币,然后夹了个空。
“让我试试。”徐至过去拍拍他的肩。
他微微挽起袖口,手覆上操纵杆,低头问程安:“想要哪一个?”
程安踮脚朝玻璃里面张望,眼睛骨碌碌地转:“我想要那个小兔几!”
“是小兔子,安安。”程锡纠正道。
徐至也是第一次碰这样的机器,他上手很快,第二次投币之后就把程安想要的兔子给捞了上来。
程安小朋友很兴奋地说:“爸爸,我可以让它当小灰猫的朋友吗!”
程锡向徐至解释:“安安有一个很喜欢的灰色猫咪玩偶,是之前拍戏的时候孟泽帮我抓的。”
徐至眉毛微微挑了挑。
那天晚上,程安小朋友的小灰猫收获了很多朋友,以至于“最爱”这个位置被取而代之,从床上移到了床头。
第07章
他们从电影院出来,程安困了,在程锡背上睡得香甜。
徐至手上拎了个口袋,里面全是刚才替程安抓的娃娃。
电影散场已久,路上只有他们,程锡为了让儿子睡得安稳些,特地走得很慢,徐至也放慢了步子,仍路边的灯光将他们二人的影子拖得很长。
风吹过树叶,发出沙沙声,和着他们慢悠悠的脚步。
程锡的脊背不像往常一样挺直,侧过头去看到的是徐至在光晕下的侧脸。
暖色的灯抹去了他脸上的冷硬,程锡心里微微一动。
“今天谢谢你,我不太会玩游戏,每次安安想要玩具我都得抓很久,”程锡提及儿子,脸上的表情很柔和,“虽然质量都一般,摸起来也不是最软的,可我特别喜欢安安在看到抓上来时候高兴的样子。”
“我明白,”徐至道,“如果有需要,可以再叫我。”
程锡怎么敢叫徐至来一趟,就做这种差事,他笑:“你给他抓这么多,够他玩儿一阵子了。”
徐至只是点头,然后默不作声地跟在程锡身侧。
程锡顿住脚步:“电影开始之前,你用来写字的那支笔,是我送的那支吗?”
他一开始就注意到了徐至手里的钢笔。
德国笔商万宝龙产,笔帽顶上有一枚六角白星。
并不归属于它们所生产的任何一个系列,2004年程锡在好莱坞展露锋芒,那时一副翩翩公子模样,少见地受到书写用具厂商的邀请,这支笔就是在出席活动之后给的酬劳之一。
他一边感谢主办方,脑海里一边浮现的是徐至低头握笔写字的模样。
徐至握笔的姿势很标准,指甲修剪整齐,透出健康的粉白色。笔尖在素白的纸上翻飞,划过张页的声音毫不拖沓。他大多数时候写英文,连体写得很是好看,却不过分潦草,就像是中世纪的诗人捏着羽毛,尖端流出的是新的妙句佳言。
反而是自己不太需要用到笔,随手抄上一支便草草写下批注,必然对那样精工细作的笔尖有很大的损耗。
“方便的话,可以帮我在笔身上刻字吗?”
尚未完成的笔又回到工匠手中,还专门请教了中国的书法家,一个“至”字虽然很小,却铁画银钩,有灵有魄。
它不是矜贵的观赏贵金属制笔,重量适中,耐磨便携。
能送徐至礼物的机会不多,但像生日这样的时候,他的礼物总不会少。
那人收下时神色有些僵硬,正好他也看到徐至书桌前形状相似的礼盒。
礼物的选择面本来就不广,更何况那份礼盒漂洋过海,说不定盒子上花色素雅的纸、丝带都是由徐更亲手包装。
只是,他的笔也返了几次德国大厂,飞过的航程不比中美万余公里少。
可怎么比得上徐更在徐至心中的分量。
这支笔早就应该被被徐至扔在一边,任灰尘蒙下,就像他对徐至的痴心一片。
“不算是,”徐至转过身来,“它的笔头被磨损得太厉害,像是没有原产的笔尖,就请人重做,换了两三次……用它写字写习惯了,也没有换的必要。”
程锡突然不敢迎上徐至的目光。
他只能希望这段路快些走到尽头:“让安安吹久了风不好,我们快些走吧。”
他越过徐至,一声极轻的叹息从他耳边擦过。
“我不请你上去了,来回一趟也得走不少路,你早些回家。”程锡在兰庭门口定住,他把程安换成了抱的姿势,这样方便他拿袋子。他动作小心,只一阵小幅的颠簸,没吵醒熟睡中的孩子。
“你上去吧,我马上就走。”
徐至站在原地,看着程锡离开他的视线。
然后从兜里摸出一个精巧的烟盒,从里面取了根细短的手工卷烟出来, 擦了火柴点燃。
它没有很高的尼古丁和焦油含量,生产的时候添加了更多的薄荷。抽上几口便燃尽了,足够让人混沌的脑子变得清醒。
他拿笔写字的时候没有考虑太多,毕竟他这样做了十二年。那支笔一直放在他衣服左侧的内袋里,陪着他签过许多重要的合同,写过不计其数的电话号码和事项。他用得顺手而习惯,有时搁下笔时看见那个镀了金的“至”字,才想起这是程锡在很久以前送给他的东西。
其实很少有人记得他的生日。
他十四岁独自去了美国,二十岁被授予mba之后,受聘于波士顿一家大型企业,在职期间尚有余力,也为了跟顶尖管理学者有更多的接触机会,在哈佛继续读了博士。
长时间以来凭借聪颖的天资和超于常人的努力,师从当代一流管理学大师,为自己镶金镀银。
这段日子说起来轻巧而辉煌,他也并不觉得那些年来过得有多辛苦,只是偶尔从公立图书馆出来,走过公园时会看到和睦的家庭在草坪边晒太阳,难免会有些向往。
十五岁时,他曾听见路上有人雀跃地说要叫上很多朋友,去汉堡店庆祝生日。
于是在他自己生日那天,徐至去了一家装修很乡村的餐厅,点了热卖的汉堡套餐,拉美裔的侍者为他插在面包上插一面小旗,他试着告诉别人今天是自己的生日,和自己年龄相仿的服务生很和善地说了一句有些古巴口音的“生日快乐”。
他给了那个古巴男孩大概十美元的小费,对方显然很惊喜,但忍住了,然后怯生生补了一句:“希望你能有美好的一天。”
他吃不惯美国的食物,可那份套餐他能接受。
之后他没有去过那家餐厅,也没有再独自庆祝自己的生日。
只是徐更每年都会寄礼物,前一年是很扎脖子的羊毛围巾,后一年是他并不爱听的摇滚乐黑胶,但每次都很写上很长的信,礼盒包装得细致漂亮,一片心意不言而喻。
有人记挂着他,他理当满足,可内心却不太有喜悦的感觉。
也许是因为徐更更像是在和他分享。
直到收到了程锡的那支钢笔。
他正好也收到徐更一个月前寄出的礼物,对里面离奇的内容他大致心里有了数。正准备拆开时,程锡走进来,脸上带着一贯随和的笑。
他没有当面收过礼物,程锡递过来时他脑中回想起很多种礼仪,寻遍了也没有找到合适的一个,只能生硬地伸出手去接和道谢。
徐更那年送了一副袖扣和一枚领带夹,那副镶了翡翠的袖扣也不知是被哪位巧舌如簧的导购给忽悠买下的,完全没办法佩戴。
他叹了口气,转而去拆程锡的东西。
纯黑的笔身,衔接的地方选了经典的金色,笔顶处有万宝龙的白色六角星标,握笔的地方镌刻着一个“至”字。
他抽完那支卷烟的时候,天空开始下雪。
它很快地降下,渐渐变得密集。
轻盈得感受不到重量,却很蛮横地劈开了
“该检票了,我们走吧,”程锡适时打断,再让这个小屁孩说下去,他可什么底儿都被扒完了。他一时有些窘迫,指着不远处的电影海报道:“电影底下不是会印什么出品人么,徐更的‘徐’就在上面写着呢。”
此地无银三百两。
徐至并不去深想程安没说完的话,他的嘴角似乎是以一个很小的角度上扬,如冻湖开裂,自缝隙中涌出粼粼波光。
竟也觉得他的眉眼间透出一丝不易觉察的温柔。
它转瞬即逝,之后无影无踪。
《世家》是一部抗日年代戏,五岁半的孩子对那个时候没什么概念,也看不出程锡演的陆秉文在其中有多忍辱负重、如履薄冰,却还是皱着一张小脸云里雾里地跟着看。
陆家乃当地名门,这一代的三姐弟皆是人中英杰。
徐更的恋人孟泽在里面饰演程锡的弟弟陆怀信,本是个抛弃了手术刀沉迷风月场的医生,最后在受迫帮敌人治疗时动手脚杀了对方,自己愧于良心选择自杀,一腔热血敢抛洒。
陆秉文永远愁眉深锁,心怀大局,他必须比所有人更狡诈精明,才能在与豺狼周旋时全身而退,甚至对入侵者作出反击,捍卫一个世家的尊严。
从一开始的钟鸣鼎食之家,到影片尾声时芳草萋萋、门庭没落。小弟陆怀信化作河边骨,大姐陆攸宁毕竟还有丈夫与子女,陆秉文生来刚强,如今却无比凄凉。
画面越来越灰,让人感到越来越孤独,令人唏嘘。
直到最后,陆秉文与陆攸宁在一片烟雨蒙蒙中向陆怀信的坟冢献花、倒酒。
以花慰亡人,洒酒敬热忱。
一片灰雾中,他们走过被遮掩着的绿水青山。
程锡不负众望,又一次将一个很复杂的角色塑造成功。就连什么也不懂的程安小朋友也被带进了角色,一百一十五分钟时长的电影不吵不闹,没有打瞌睡,出影厅时闷闷不乐,眉头皱成一团。
程安头上的大毛球都耷拉下来了,他这个做爸爸的当然注意到程安情绪不对,他把孩子抱起来:“怎么啦?对爸爸的表演不满意?”
“不是,”程安闷闷道,“爸爸很厉害,我只是觉得那个大哥哥走了,我很难过。”
镜头并没有直接展现陆怀信的死亡,而是以一片短暂的黑幕与一声枪响来宣告结束。但即便如此,孩子的直觉还是隐隐告诉他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了。
“你觉得他是好人吗?”程锡帮他理理帽子。
程安没有接触过像是死亡这样的概念,他也不懂什么叫做家国情怀,他只能用最简单的视角去看:“我觉得他既是好人,又是坏人。还有爸爸,你是好人,但也好可怜。”
他原本不指望程安能看出个什么名堂,但没想到他却能用不绝对的眼光去看这里面的人物。
“你理解的对,不过不要再去想啦,”程锡抱着孩子,左右看了一下,“爸爸给你抓娃娃好不好?”
然后又看向徐至:“再稍微等一下。”
徐至不急着走:“去玩吧。”
这个时候玩娃娃机的人不多,程锡把程安小朋友放下来,拿了张纸钞换了游戏币,他儿子总算来了精神,在一边打气到:“爸爸加油!”
徐至也站在一边,看他往里面一次又一次地投币,然后夹了个空。
“让我试试。”徐至过去拍拍他的肩。
他微微挽起袖口,手覆上操纵杆,低头问程安:“想要哪一个?”
程安踮脚朝玻璃里面张望,眼睛骨碌碌地转:“我想要那个小兔几!”
“是小兔子,安安。”程锡纠正道。
徐至也是第一次碰这样的机器,他上手很快,第二次投币之后就把程安想要的兔子给捞了上来。
程安小朋友很兴奋地说:“爸爸,我可以让它当小灰猫的朋友吗!”
程锡向徐至解释:“安安有一个很喜欢的灰色猫咪玩偶,是之前拍戏的时候孟泽帮我抓的。”
徐至眉毛微微挑了挑。
那天晚上,程安小朋友的小灰猫收获了很多朋友,以至于“最爱”这个位置被取而代之,从床上移到了床头。
第07章
他们从电影院出来,程安困了,在程锡背上睡得香甜。
徐至手上拎了个口袋,里面全是刚才替程安抓的娃娃。
电影散场已久,路上只有他们,程锡为了让儿子睡得安稳些,特地走得很慢,徐至也放慢了步子,仍路边的灯光将他们二人的影子拖得很长。
风吹过树叶,发出沙沙声,和着他们慢悠悠的脚步。
程锡的脊背不像往常一样挺直,侧过头去看到的是徐至在光晕下的侧脸。
暖色的灯抹去了他脸上的冷硬,程锡心里微微一动。
“今天谢谢你,我不太会玩游戏,每次安安想要玩具我都得抓很久,”程锡提及儿子,脸上的表情很柔和,“虽然质量都一般,摸起来也不是最软的,可我特别喜欢安安在看到抓上来时候高兴的样子。”
“我明白,”徐至道,“如果有需要,可以再叫我。”
程锡怎么敢叫徐至来一趟,就做这种差事,他笑:“你给他抓这么多,够他玩儿一阵子了。”
徐至只是点头,然后默不作声地跟在程锡身侧。
程锡顿住脚步:“电影开始之前,你用来写字的那支笔,是我送的那支吗?”
他一开始就注意到了徐至手里的钢笔。
德国笔商万宝龙产,笔帽顶上有一枚六角白星。
并不归属于它们所生产的任何一个系列,2004年程锡在好莱坞展露锋芒,那时一副翩翩公子模样,少见地受到书写用具厂商的邀请,这支笔就是在出席活动之后给的酬劳之一。
他一边感谢主办方,脑海里一边浮现的是徐至低头握笔写字的模样。
徐至握笔的姿势很标准,指甲修剪整齐,透出健康的粉白色。笔尖在素白的纸上翻飞,划过张页的声音毫不拖沓。他大多数时候写英文,连体写得很是好看,却不过分潦草,就像是中世纪的诗人捏着羽毛,尖端流出的是新的妙句佳言。
反而是自己不太需要用到笔,随手抄上一支便草草写下批注,必然对那样精工细作的笔尖有很大的损耗。
“方便的话,可以帮我在笔身上刻字吗?”
尚未完成的笔又回到工匠手中,还专门请教了中国的书法家,一个“至”字虽然很小,却铁画银钩,有灵有魄。
它不是矜贵的观赏贵金属制笔,重量适中,耐磨便携。
能送徐至礼物的机会不多,但像生日这样的时候,他的礼物总不会少。
那人收下时神色有些僵硬,正好他也看到徐至书桌前形状相似的礼盒。
礼物的选择面本来就不广,更何况那份礼盒漂洋过海,说不定盒子上花色素雅的纸、丝带都是由徐更亲手包装。
只是,他的笔也返了几次德国大厂,飞过的航程不比中美万余公里少。
可怎么比得上徐更在徐至心中的分量。
这支笔早就应该被被徐至扔在一边,任灰尘蒙下,就像他对徐至的痴心一片。
“不算是,”徐至转过身来,“它的笔头被磨损得太厉害,像是没有原产的笔尖,就请人重做,换了两三次……用它写字写习惯了,也没有换的必要。”
程锡突然不敢迎上徐至的目光。
他只能希望这段路快些走到尽头:“让安安吹久了风不好,我们快些走吧。”
他越过徐至,一声极轻的叹息从他耳边擦过。
“我不请你上去了,来回一趟也得走不少路,你早些回家。”程锡在兰庭门口定住,他把程安换成了抱的姿势,这样方便他拿袋子。他动作小心,只一阵小幅的颠簸,没吵醒熟睡中的孩子。
“你上去吧,我马上就走。”
徐至站在原地,看着程锡离开他的视线。
然后从兜里摸出一个精巧的烟盒,从里面取了根细短的手工卷烟出来, 擦了火柴点燃。
它没有很高的尼古丁和焦油含量,生产的时候添加了更多的薄荷。抽上几口便燃尽了,足够让人混沌的脑子变得清醒。
他拿笔写字的时候没有考虑太多,毕竟他这样做了十二年。那支笔一直放在他衣服左侧的内袋里,陪着他签过许多重要的合同,写过不计其数的电话号码和事项。他用得顺手而习惯,有时搁下笔时看见那个镀了金的“至”字,才想起这是程锡在很久以前送给他的东西。
其实很少有人记得他的生日。
他十四岁独自去了美国,二十岁被授予mba之后,受聘于波士顿一家大型企业,在职期间尚有余力,也为了跟顶尖管理学者有更多的接触机会,在哈佛继续读了博士。
长时间以来凭借聪颖的天资和超于常人的努力,师从当代一流管理学大师,为自己镶金镀银。
这段日子说起来轻巧而辉煌,他也并不觉得那些年来过得有多辛苦,只是偶尔从公立图书馆出来,走过公园时会看到和睦的家庭在草坪边晒太阳,难免会有些向往。
十五岁时,他曾听见路上有人雀跃地说要叫上很多朋友,去汉堡店庆祝生日。
于是在他自己生日那天,徐至去了一家装修很乡村的餐厅,点了热卖的汉堡套餐,拉美裔的侍者为他插在面包上插一面小旗,他试着告诉别人今天是自己的生日,和自己年龄相仿的服务生很和善地说了一句有些古巴口音的“生日快乐”。
他给了那个古巴男孩大概十美元的小费,对方显然很惊喜,但忍住了,然后怯生生补了一句:“希望你能有美好的一天。”
他吃不惯美国的食物,可那份套餐他能接受。
之后他没有去过那家餐厅,也没有再独自庆祝自己的生日。
只是徐更每年都会寄礼物,前一年是很扎脖子的羊毛围巾,后一年是他并不爱听的摇滚乐黑胶,但每次都很写上很长的信,礼盒包装得细致漂亮,一片心意不言而喻。
有人记挂着他,他理当满足,可内心却不太有喜悦的感觉。
也许是因为徐更更像是在和他分享。
直到收到了程锡的那支钢笔。
他正好也收到徐更一个月前寄出的礼物,对里面离奇的内容他大致心里有了数。正准备拆开时,程锡走进来,脸上带着一贯随和的笑。
他没有当面收过礼物,程锡递过来时他脑中回想起很多种礼仪,寻遍了也没有找到合适的一个,只能生硬地伸出手去接和道谢。
徐更那年送了一副袖扣和一枚领带夹,那副镶了翡翠的袖扣也不知是被哪位巧舌如簧的导购给忽悠买下的,完全没办法佩戴。
他叹了口气,转而去拆程锡的东西。
纯黑的笔身,衔接的地方选了经典的金色,笔顶处有万宝龙的白色六角星标,握笔的地方镌刻着一个“至”字。
他抽完那支卷烟的时候,天空开始下雪。
它很快地降下,渐渐变得密集。
轻盈得感受不到重量,却很蛮横地劈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