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之前并不知道那银针的速度比子弹快几倍,完全可以在穿过我的身体后射中瑞,但我想死人类是知道的,这样的速度本身就贯彻了他最为集中专注的意志,他是下定决心要置瑞于死地的,为什么在那比弹指更短的时间里偏又改变了决定?

    死人类显然知道我问的是什么意思,他无力的抬手摸摸我鬓间的发,“穹,你跟我认识的一个人很像,虽然外貌完全不同,但举手投足间,总是让我忍不住想起他,要不是那个人已经完全不存在于世间,我会认为你就是他。我有时候会欺骗自己把你当成是他,只不过时间过去了太久,你忘记了我们之间的事而已。可惜那时我亲眼看到他为了救我而消失在我的面前,所以你跟他再像,也不会是他。”他似乎颇为怅然,“看到你刚才挡在凯瑞的面前,我彷佛就看到那时候的自己,经年累月的梦魇,我不想在现实中让他重现。”他最后声音已渐渐微弱,感觉得到生命一点一点的从他的体内流失,我努力的睁大眼,不想让泪水再流下来。

    这时,一只柔白的手搭上我的肩膀,安慰的拍了拍,梅琳达夫人不知何时已走到了我们身边,“穹,用血誓,还来得及救他。”

    没有用的,我摇摇头,死人类身上有神的祝福在,血誓无法改变他的体质使他成为我们的同类,“血誓不会成功的。”

    夫人有点着急:“血誓的成功率虽然很低,只要他有活下去的意念,不是不能尝试啊?”她的声音竟然有点急迫。

    我看着夫人,有点诧异她这样的热切,梅琳达夫人的温和向来只对族人和友好的朋友,她毕竟是血族族长,怎会对一个猎魔人有这样的怜悯之心?更何况这个猎魔人前一刻还意图杀死她的儿子,我有点糊涂了。

    死人类嘲讽的看着夫人,夫人和他对视时眼中闪过一抹不知名的光芒,半晌,她似乎是打算再催促我,死人类已先一步开口,他握了握小道士的手叹了口气,“刚才那阵歌声让我想起了很久前的水手生涯,那时候自由自在,什么都不知道,多么的快活,无忧无虑的只觉得放眼而去都是蓝色的海太过单调,现在却分外想念那单调的生活。”

    “我带你去。”小道士向来和死人类投契,握紧了他的手,另一只手挥手招来雾团,裹住了他和死人类,死人类抓住我的手,“穹,陪我一会儿。”

    我点头,顾不得那群显然陷入催眠中的武装士兵会不会卷土重来,也顾不得美国国内是不是戒严到会打下这个不明漂浮物,跟着他们进入雾团中。

    这一回,我竟也觉得那雾团湿冷黑暗,小道士一直握着死人类的右手,把身上残留的凤凰族的气息度给他,想起上次进入雾团,死人类打了一个喷嚏,我忍不住把他抱在怀里,他喃喃自语,“可惜我一点力气也没有了,真是错过偷香的好机会。”我见他这个时候还有心情开玩笑,忍不住提醒他,“我不是你要的那个人。”他于是再度陷入沉默,我有点后悔,似乎说了不该说的话。

    雾团降落的地方是一个小岛,我不确定那小岛是不是在美国国境内,总之我们一直安然无恙,岛上看不到人烟,远处的海鸥飞向海洋的中心,很快的消失在天际。

    死人类靠在我身上,一直看着远方的大海,他低声开口,“穹,记得千万不要去接触神的祝福,不要施加到别人身上,也不要让别人对你施加。”

    我疑惑的看向他:“为什么?”

    “那其实是一种诅咒,无论是出于好的心态还是不好的心态,总是违背了自然,结果都只有一个,就是让跟咒语有关的人生生世世远离幸福。”

    他缓缓的诉说,“在22岁前,我根本不记得我的前世,和普通人一样,读书工作,实现我的梦想,当上了一名水手。大学毕业那年,22岁生日时,我突如其来的想起了我的前世,我的异能也是那时候才开始有的,一场接一场连续的梦境里,我知道了这世界上还存在人类以外的高级生物,人类把他们称之为魔。前世的我就属于一个猎魔人家族,亲手杀死了失踪后变成吸血鬼来袭击的母亲与弟弟,我前世的父亲怕我有一天失手也会步上母亲和弟弟的道路,不知从哪里找来了远古流传的魔法书,以他的生命为代价,在前世的我身上施加了神的祝福,他死前非常欣慰,至少唯一的儿子永远不会有机会变为恶魔。梦中的我看到前世的自己无法阻止他,他找来了家族的所有人困住了那个我施加咒语,前世的我就这么亲手杀死了母亲和弟弟后眼睁睁的看着父亲为自己而死,当时家族中没有人阻拦父亲,他们从始至终众口一词只说了一句话,“你不能辜负的你父亲。”这句话让那时的我想起母亲和弟弟死去时,父亲说的,不能让他们白死。

    就这样一道枷锁,困住了前世的我,使我无法爱人,也走不出父亲母亲弟弟死亡的阴影,即使那时我知道自己爱上了他,但他是一名血族,宿仇和责任横亘在前世的我和他之间,无法跨越,他是一个任性自我的人,前世的我摸不透他的想法,他把自己困在他的世界里,同样看不透我,我们当时虽然在一起,却无法感觉到彼此的相爱,直到他为了救我而烟消云散那刻,那时我才恍悟永远的错失了最爱。”

    死人类苦笑了一下,因为他说的是中文,所以我无从得知他口中的那个究竟是他还是她?他的手已经渐渐冰冷,微弱的叹了口气,“那么不快乐的前世,如果可以不用记起,那有多好。我宁可和洛笛一样永远的消失,好过痛苦的活着,继续不得不完成的责任。”

    我骇然的看着他,他刚才说洛笛?几乎是颤抖的握紧他的手,“你刚才说洛笛?你的情人名叫洛笛?那个魔法界第一人洛笛?”应该是重名吧!死人类听到魔法界第一人应该会摇头的吧!

    他点点头,气息已十分微弱,诧异的看着我激动的浑身颤抖,“你认识洛笛?”

    我就是洛笛啊,这句话耿在喉头,眼看着死人类握着我的手渐渐的松了开来,我无法出声,我真的是洛笛吗?我们真的前世是相爱甚深的情人吗?为什么隔了千年,我不再记得你,爱上了别人,而你,口口声声宣扬我们相爱,却认不出近在咫尺的我?

    第37章 菲尔吉斯

    小岛上的沙洁白而柔细,握在手心里,缓缓的从指缝间流泻,风一吹就化成轻烟飘去远方,从此天涯海角,辗转流离,或做浮尘,或为泥土,漫长的时光中,渐渐遗忘了这片曾与雪白浪花刻刻旖绻过的沙滩。

    远处的海水卷着浪花依旧毫不歇息的拍打着海岸,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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