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洛华挑了挑眉,不着声色地把手抽了回来,这几天他与锦绣一直呆在客栈里头,跟吃了春-药似的日夜缠绵,说不尽的情话,道不尽的春光,莫说清心寡欲了,就连每日例行的打坐都抛到了脑后。
“武学一道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尤其是本门的心法,既然名为‘绝心’,修习的时候就万万不可乱了心神。”秦宣瞟了一眼紧紧贴在荣洛华身后的锦绣一眼,气结道:“你这几天究竟是亏了多少气血?武功退步那么多。要知道师父他老人家这辈子的最大愿望就是有人能将他的武功传承下去,我是不行了,当年废过一次武功,经脉早已受损,练到七重已是极限,你便是唯一的希望,可你怎么……怎么却如此不知自爱。”
荣洛华听他搬出师父来,也是自知理亏,可是当年习武之时本是心灰意冷,如今心心念念想了七年的人就在身边,叫他如何再把持的住。过了七年苦行僧的生活,一朝开荤,再叫他过回那种生活已是万万不能,至多以后节制一些罢了。
秦宣一看他那个表情就知道这厮根本没有听进去,果然还是太年轻,他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把手伸进腰间的皮囊掏出一个盒子来。
“这东西你拿去。”他将那盒子递到荣洛华面前,后者接过,一脸狐疑地打开。
“这是……?”荣洛华看着盒内的一枚玉质酒杯不解问地道:“材质倒是晶莹剔透,雕工也算一流,只是……这应该是个酒杯,与我武功何干?”
“此物名为‘玲珑盏’,练功前用此杯饮酒,可压制心魔邪火,清心滋体。”秦宣定定地看着那枚酒杯,眼中似有无限回忆:“此物最初为南唐国主李煜所有。那李煜诗绝天下,有传闻他在赋诗作词之前定会以此杯饮酒,则心思豁然开朗,下笔如有神助,后来南唐亡国,此物落到了大宋皇帝赵匡胤的手里,赵匡胤是马背上得的天下,不喜这种文人雅士之物,适逢辽国新帝登基,他便将此物与其他珍宝一起作为贺礼送了过来。”
“这么说,你这些年重新练了武功都是靠了此物?”荣洛华把玩着手中这枚小小的酒杯,探究的眼神直直望向秦宣:“若是真像你说的那样,这枚‘玲珑盏’倒是习武之人争相夺取的至宝了。”
“没错,当年赵匡胤的礼单不巧被江湖中人看见,后来便一直有宵小试图潜入大辽皇宫窃取此物,只是藏宝库一带守卫森严,没有得手罢了。”秦宣笑了笑:“当年我离开师父独自北上,饥寒交迫之际被先帝从雪中救了回来,他没有嫌弃我武功尽废,还将玲珑盏赠与我,助我重新练起。”
“所以你才会倾尽全力帮他的儿子?”荣洛华了然,无论是江湖还是朝堂,只要有人的地方,自始至终都是恩怨分明的。
秦宣点点头:“如今此物对我已经没什么大用处了,我这武功也再难更进一步,只是你用了它之后,切不可心生依赖,要知道东西是死的,人却是活的,武功一道没有灵丹妙药,能否登峰造极还是要靠你自己。”
第86章 第86章
荣洛华收好玲珑盏,牵着锦绣与秦宣道别,他本想邀师兄同行一起回江南,只是被秦宣拒绝了。
“师弟你走的是武林正道,我长相怪异,若是被人看到,传出你与妖人同行的话来,于你我都是极其不利的。”秦宣喟叹,他是胡汉混血,天生卷发绿眸,从小到大也不知被人叫了多少次“妖怪”,当年独自一人北上,也是存着远离中原的心,此次孤身前往杭州,要不是为了祭拜师傅,断不会再踏入中原一步。
荣洛华见他坚持,也不好再多说什么,两人互道珍重后便在客栈内分道扬镳。
锦绣还想去取回寄放在马行里的枣红马,荣洛华略一思忖,蹙眉道:“你那匹马不能要了,马臀上有宋军大营的烙印,这么多天肯定会被人发现,现在去取,只怕立时便被当成奸细抓起来,再说了,那种凡马又怎么能得跟上我‘踏云’的脚力。”
锦绣知道他说的在理,只是可惜了那匹马,白白损失十几两银子,故而一路上都在唉声叹气,荣洛华见他小家子气又犯了,不由好笑,心下却怜爱更甚,自己最不缺的就是那黄白之物,可是这么多年却都没有让他享受过分毫。
两人在城外小树林找了处开阔的地方,荣洛华吹响哨声,不多时便见远处跑来一匹通体雪白的骏马,辽国水草丰厚,几日不见,“踏云”已吃的膘肥体壮,油光满面。
荣洛华抚了抚它的鬃毛,“踏云”乖顺地低头承受,眼尾扫到站在一旁的锦绣身上,认出这是主人的随从,鼻子里喷了个响算是打招呼,然后就看见自家主人一副小心翼翼的样子,将那名‘下人’扶上了自己的背。
“踏云”整匹马都不好了,主人……主人他居然还挽起了自己的缰绳,难不成是要那随从骑着自己,主人在前头牵马?
荣洛华呼喝一声,他怎会看不出“踏云”那点小心思,见其烦躁的四蹄原地乱踏,马耳耸动,就知道这畜生是想造反了。“踏云”是四年前他花重金在一名漠北马商手里买下的,从一匹小马驹长成现在的高头大马,不得不说是极通灵性,见主人朝他呵斥,虽说万般不情愿,也只能乖乖地驮起了背上那人。
锦绣捂着嘴呵呵直笑,他当年在魔教也曾做过一段时间喂马的活计,马儿高兴与否还是能看出一二来的,见“踏云”因为受了荣洛华的训,耷拉着马耳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就觉得好笑,伸出手拍拍它的脖项,再替它理理鬃毛,手法纯熟,技术精湛,“踏云”被他摸得舒服了,登时将先前的不愉快抛到了脑后。
荣洛华见了轻笑:“畜生就是畜生,顺一顺毛就消停了。”
锦绣摇头:“它是看你对我好才让我摸的,好马都有灵性,对主人最是忠心。”
两人说笑间走出小树林上了官道,荣洛华一个纵身坐到了锦绣身后,伸出双臂将他拥在怀里,又从马鞍后面的行囊中摸出一顶纱帽罩在了他头上。
锦绣一见就乐了,这不就是来时自己向他讨要的那顶纱帽么?彼时自己牵马,荣洛华戴着纱帽骑在马上,回去时却完全反了过来,真可谓是天意难循,造化弄人。
此时秋高气爽,尤其是雨后的风中,飘着丝丝草木的清香,两人一路南下,不紧不慢地边走边玩,路过大小城镇,若是遇到新鲜物事或者风味美食,荣洛华总会第一时间买下拿来讨锦绣的欢心。
众人见这样一位俊逸非凡的青年对马上那位头戴纱帽的“夫人”如此宠爱呵护,都不由得想要窥探马背上的人该是怎样的倾国倾城,尤其是街上的大姑娘小媳妇们,既好奇又妒忌。有好事的便远远跟着他们。
荣洛华一颗
“武学一道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尤其是本门的心法,既然名为‘绝心’,修习的时候就万万不可乱了心神。”秦宣瞟了一眼紧紧贴在荣洛华身后的锦绣一眼,气结道:“你这几天究竟是亏了多少气血?武功退步那么多。要知道师父他老人家这辈子的最大愿望就是有人能将他的武功传承下去,我是不行了,当年废过一次武功,经脉早已受损,练到七重已是极限,你便是唯一的希望,可你怎么……怎么却如此不知自爱。”
荣洛华听他搬出师父来,也是自知理亏,可是当年习武之时本是心灰意冷,如今心心念念想了七年的人就在身边,叫他如何再把持的住。过了七年苦行僧的生活,一朝开荤,再叫他过回那种生活已是万万不能,至多以后节制一些罢了。
秦宣一看他那个表情就知道这厮根本没有听进去,果然还是太年轻,他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把手伸进腰间的皮囊掏出一个盒子来。
“这东西你拿去。”他将那盒子递到荣洛华面前,后者接过,一脸狐疑地打开。
“这是……?”荣洛华看着盒内的一枚玉质酒杯不解问地道:“材质倒是晶莹剔透,雕工也算一流,只是……这应该是个酒杯,与我武功何干?”
“此物名为‘玲珑盏’,练功前用此杯饮酒,可压制心魔邪火,清心滋体。”秦宣定定地看着那枚酒杯,眼中似有无限回忆:“此物最初为南唐国主李煜所有。那李煜诗绝天下,有传闻他在赋诗作词之前定会以此杯饮酒,则心思豁然开朗,下笔如有神助,后来南唐亡国,此物落到了大宋皇帝赵匡胤的手里,赵匡胤是马背上得的天下,不喜这种文人雅士之物,适逢辽国新帝登基,他便将此物与其他珍宝一起作为贺礼送了过来。”
“这么说,你这些年重新练了武功都是靠了此物?”荣洛华把玩着手中这枚小小的酒杯,探究的眼神直直望向秦宣:“若是真像你说的那样,这枚‘玲珑盏’倒是习武之人争相夺取的至宝了。”
“没错,当年赵匡胤的礼单不巧被江湖中人看见,后来便一直有宵小试图潜入大辽皇宫窃取此物,只是藏宝库一带守卫森严,没有得手罢了。”秦宣笑了笑:“当年我离开师父独自北上,饥寒交迫之际被先帝从雪中救了回来,他没有嫌弃我武功尽废,还将玲珑盏赠与我,助我重新练起。”
“所以你才会倾尽全力帮他的儿子?”荣洛华了然,无论是江湖还是朝堂,只要有人的地方,自始至终都是恩怨分明的。
秦宣点点头:“如今此物对我已经没什么大用处了,我这武功也再难更进一步,只是你用了它之后,切不可心生依赖,要知道东西是死的,人却是活的,武功一道没有灵丹妙药,能否登峰造极还是要靠你自己。”
第86章 第86章
荣洛华收好玲珑盏,牵着锦绣与秦宣道别,他本想邀师兄同行一起回江南,只是被秦宣拒绝了。
“师弟你走的是武林正道,我长相怪异,若是被人看到,传出你与妖人同行的话来,于你我都是极其不利的。”秦宣喟叹,他是胡汉混血,天生卷发绿眸,从小到大也不知被人叫了多少次“妖怪”,当年独自一人北上,也是存着远离中原的心,此次孤身前往杭州,要不是为了祭拜师傅,断不会再踏入中原一步。
荣洛华见他坚持,也不好再多说什么,两人互道珍重后便在客栈内分道扬镳。
锦绣还想去取回寄放在马行里的枣红马,荣洛华略一思忖,蹙眉道:“你那匹马不能要了,马臀上有宋军大营的烙印,这么多天肯定会被人发现,现在去取,只怕立时便被当成奸细抓起来,再说了,那种凡马又怎么能得跟上我‘踏云’的脚力。”
锦绣知道他说的在理,只是可惜了那匹马,白白损失十几两银子,故而一路上都在唉声叹气,荣洛华见他小家子气又犯了,不由好笑,心下却怜爱更甚,自己最不缺的就是那黄白之物,可是这么多年却都没有让他享受过分毫。
两人在城外小树林找了处开阔的地方,荣洛华吹响哨声,不多时便见远处跑来一匹通体雪白的骏马,辽国水草丰厚,几日不见,“踏云”已吃的膘肥体壮,油光满面。
荣洛华抚了抚它的鬃毛,“踏云”乖顺地低头承受,眼尾扫到站在一旁的锦绣身上,认出这是主人的随从,鼻子里喷了个响算是打招呼,然后就看见自家主人一副小心翼翼的样子,将那名‘下人’扶上了自己的背。
“踏云”整匹马都不好了,主人……主人他居然还挽起了自己的缰绳,难不成是要那随从骑着自己,主人在前头牵马?
荣洛华呼喝一声,他怎会看不出“踏云”那点小心思,见其烦躁的四蹄原地乱踏,马耳耸动,就知道这畜生是想造反了。“踏云”是四年前他花重金在一名漠北马商手里买下的,从一匹小马驹长成现在的高头大马,不得不说是极通灵性,见主人朝他呵斥,虽说万般不情愿,也只能乖乖地驮起了背上那人。
锦绣捂着嘴呵呵直笑,他当年在魔教也曾做过一段时间喂马的活计,马儿高兴与否还是能看出一二来的,见“踏云”因为受了荣洛华的训,耷拉着马耳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就觉得好笑,伸出手拍拍它的脖项,再替它理理鬃毛,手法纯熟,技术精湛,“踏云”被他摸得舒服了,登时将先前的不愉快抛到了脑后。
荣洛华见了轻笑:“畜生就是畜生,顺一顺毛就消停了。”
锦绣摇头:“它是看你对我好才让我摸的,好马都有灵性,对主人最是忠心。”
两人说笑间走出小树林上了官道,荣洛华一个纵身坐到了锦绣身后,伸出双臂将他拥在怀里,又从马鞍后面的行囊中摸出一顶纱帽罩在了他头上。
锦绣一见就乐了,这不就是来时自己向他讨要的那顶纱帽么?彼时自己牵马,荣洛华戴着纱帽骑在马上,回去时却完全反了过来,真可谓是天意难循,造化弄人。
此时秋高气爽,尤其是雨后的风中,飘着丝丝草木的清香,两人一路南下,不紧不慢地边走边玩,路过大小城镇,若是遇到新鲜物事或者风味美食,荣洛华总会第一时间买下拿来讨锦绣的欢心。
众人见这样一位俊逸非凡的青年对马上那位头戴纱帽的“夫人”如此宠爱呵护,都不由得想要窥探马背上的人该是怎样的倾国倾城,尤其是街上的大姑娘小媳妇们,既好奇又妒忌。有好事的便远远跟着他们。
荣洛华一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