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凑这一刻一起炸了,漫天都是五彩斑斓的炫目光辉。他连忙手忙脚乱地打字,想将憋了许久的心意通通递给谭景和。
谭景和眉心一蹙,不知又误会了什么,叹了口气,诚恳地劝道:“我暗恋你很久了,如果能变心,我早就变了。沈华,我喜欢你两年了。我这种人,能喜欢你两年,就能一直喜欢你二十年、三十年,直至岁月的尽头。我不想以此来绑架你什么,只是想让你明白。”
沈华就差热泪盈眶地抱住他嗷嗷叫我也是了,他玩命地敲击键盘。
“我不是不接受你啊!!!我也喜欢你!”
谭景和一怔,被气氛突如其来的转变搞得稀里糊涂,他并不怀疑沈华话语的真实性,沈华不是会在这种事情上虚与委蛇的人。
他们的感情真挚热烈,包容温柔,不会掺夹半点虚情假意和怜悯退让。
沈华继续补充:我不说就是因为我喜欢你!我以为你不喜欢我才没说的!我之前完全没有疏远过你,相反还老是占你便宜,我怎么可能不喜欢你。
谭景和还没从峰回路转的状况中回过神,已经先一步陷入了滔天的喜悦里。谭景和忍不住反反复复地看那几句直白的剖白,即使他一闭眼就能一字不差地背出来,也还是能在每一次看过之后感受到新一轮奔涌上来的澎湃心潮。
我怎么可能不喜欢你。
沈华怕谭景和误会,略略犹豫过后还是决定和盘托出:我不敢告白,我怕耽误你。我……不知道究竟多久我才能变回去。
甚至不知道还能不能变回去。
谭景和将沈华曲折的心路走了一遭,醍醐灌顶地意识到自己之前是多么傻缺,他半真半假地抱怨道:“你害死我了。”
沈华跳上他的肩,轻柔地用脑袋蹭谭景和的脸。
补偿你。
谭景和意会,抿着嘴徐徐笑了起来,眉舒目展,满面春风。
笑得沈华心都化了。
第13章 十三章
其实在一起后也没什么不同,沈华仍然经常看着谭景和发呆,不过偶尔脸会被谭景和正气凛然地推开,并常附赠“看我干嘛,干正事!”等一本正经的指责一句。
一般沈华就乖乖地撇开头“干正事”了。他在轻灵的风声中懒洋洋地摊开四肢,以天花板为幕布,将留存在心里的谭景和一点一滴的表情变化一帧一帧地投影出来,津津有味地欣赏着他独家的大片。
沈华能揣着谭景和状似不动声色却悄悄抿起唇这一乐子笑一天,然后一边嫌弃自己飘忽的笑点一边兀自傻乐。
他再也不用艰难地伪装,直接光明正大地和谭景和下棋。只要颐指气使地按住想下的位置,大咧咧地一昂头,自有谭小弟帮他落子。
跟谭景和聊天聊多了,电脑输入法都默认了各种沈华常用的词汇,现在沈华只需要输首字母就能打出想要的词句,想要长篇大论叨个不停也不像以前那么辛苦。
偶尔,沈华打字打累了,就直挺挺地往谭景和腿上一倒,四仰八叉地躺尸。这时候的时间像是停滞了,思绪像一片羽毛一样轻飘飘地在空中打着旋,顺从地被带去不知名的远方。
只剩下一片澄澈的宁静。
谭景和还接受点歌服务,沈华只要坚持不懈地嗷嗷叫几声,再滚来滚去地卖个萌,谭景和就会把他想听的曲目都弹出来。
有时沈华摇头晃脑地听,有时只是窝在谭景和脚边,静静地读着谭景和未宣之于口的脉脉心意。
曾经沈华能够给予默契的应和,但现在却只能默默聆听。沈华对此感到过些许无力,曾经装作漫不经心地和谭景和提起过。
当时谭景和的眼神很远,声音却很清晰:“起码你还在听。”
最大的不同或许是亲近时的紧张一式两份地同时砸入两人心里,不再是一个人的情不自禁和心潮澎湃。沈华占便宜行为被抓了个现行,但谭景和对此没发表任何看法。
……脖子偷偷红了一片算不算?
如果沈华一直得寸进尺地到处摸摸亲亲,有一定几率触发谭景和恼羞成怒技能,会被一把抓过来揉来揉去。
沈华变成猫了竟然也有痒痒肉,一开始总是四处乱蹬地张牙舞爪,被挠久了就败下阵来,控制不住地一抽一抽,奄奄一息地举白旗。
不过这幅死相并没持续多久,沈华稍稍喘个气就能继续生龙活虎地作乱,全然忘记了刚刚的怂样。
谭景和有时都觉得沈华这是缓兵之计,示敌以弱。
枝条抽出新芽,细细绵绵的雨开始陆陆续续地滋润大地,鲜亮的绿色大片大片地随着清风蔓延到各地。天气开始回暖,打牌唠嗑的大妈大叔们也结束了蛰伏,楼下复又喧嚣了起来。
萧条的世界转瞬就恢复了大摇大摆的活力十足。
沈华终于如愿以偿地和谭景和一同漫步在小径上。他得意地将之前的设想全部实现了一遍,只觉人生真是美满啊美满。
沈华的猜想只错了一处。他在草地上乱七八糟地滚了自己一身草时,谭景和只是盘腿坐在一边笑看,没有阻止他把自己搞得脏兮兮的玩闹。
他们还在楼下遇见了何屿。谭景和病好后各种公事私事都纷至沓来,使得他还没来得及正式跟何屿道个谢,此次恰逢偶遇,正好问问近况表表谢意。
沈华昏昏欲睡地听了一会,果断在叫一声提个醒后就抛下闲扯的两人自己跑一边玩耍去了。
谭景和注意了一下沈华离开的方向也就随他去了。沈华觉得当动物最大好处就是可以尽情放飞自我,不需要被困在各种社交礼仪和人情世故里。
能纵情欢笑,沉迷爱好,狭窄的心只需要放着喜欢的人和喜欢的事,无所顾忌地把忧虑烦恼丢在脑后。
沈华没想走太远,虽然他肯定不至于迷路或者跟某个小母猫跑路,但还是在谭景和目所能及之处为好。
然而计划赶不上变化,他遇上了同样被放养的一只狗。
一只大型金毛。
沈华余光一瞄到就打算改变方向了,虽然不知真假,但“猫狗不和”的传闻他也是听过的,沈华没兴趣来一场体型悬殊的猫狗大战。
也不知道他究竟是哪个动作触犯到了那只金毛的神经,那只金毛立马兴致勃勃地追了上来,看样子特别想嗅嗅沈华身上的气味。
沈华是拒绝的。如果他是孤身一猫,说不定就怂得躺平了,但现在谭景和就在不远处,有人撑腰胆儿肥。
他马不停蹄地跑了一段,然而速度完全拼不过
谭景和眉心一蹙,不知又误会了什么,叹了口气,诚恳地劝道:“我暗恋你很久了,如果能变心,我早就变了。沈华,我喜欢你两年了。我这种人,能喜欢你两年,就能一直喜欢你二十年、三十年,直至岁月的尽头。我不想以此来绑架你什么,只是想让你明白。”
沈华就差热泪盈眶地抱住他嗷嗷叫我也是了,他玩命地敲击键盘。
“我不是不接受你啊!!!我也喜欢你!”
谭景和一怔,被气氛突如其来的转变搞得稀里糊涂,他并不怀疑沈华话语的真实性,沈华不是会在这种事情上虚与委蛇的人。
他们的感情真挚热烈,包容温柔,不会掺夹半点虚情假意和怜悯退让。
沈华继续补充:我不说就是因为我喜欢你!我以为你不喜欢我才没说的!我之前完全没有疏远过你,相反还老是占你便宜,我怎么可能不喜欢你。
谭景和还没从峰回路转的状况中回过神,已经先一步陷入了滔天的喜悦里。谭景和忍不住反反复复地看那几句直白的剖白,即使他一闭眼就能一字不差地背出来,也还是能在每一次看过之后感受到新一轮奔涌上来的澎湃心潮。
我怎么可能不喜欢你。
沈华怕谭景和误会,略略犹豫过后还是决定和盘托出:我不敢告白,我怕耽误你。我……不知道究竟多久我才能变回去。
甚至不知道还能不能变回去。
谭景和将沈华曲折的心路走了一遭,醍醐灌顶地意识到自己之前是多么傻缺,他半真半假地抱怨道:“你害死我了。”
沈华跳上他的肩,轻柔地用脑袋蹭谭景和的脸。
补偿你。
谭景和意会,抿着嘴徐徐笑了起来,眉舒目展,满面春风。
笑得沈华心都化了。
第13章 十三章
其实在一起后也没什么不同,沈华仍然经常看着谭景和发呆,不过偶尔脸会被谭景和正气凛然地推开,并常附赠“看我干嘛,干正事!”等一本正经的指责一句。
一般沈华就乖乖地撇开头“干正事”了。他在轻灵的风声中懒洋洋地摊开四肢,以天花板为幕布,将留存在心里的谭景和一点一滴的表情变化一帧一帧地投影出来,津津有味地欣赏着他独家的大片。
沈华能揣着谭景和状似不动声色却悄悄抿起唇这一乐子笑一天,然后一边嫌弃自己飘忽的笑点一边兀自傻乐。
他再也不用艰难地伪装,直接光明正大地和谭景和下棋。只要颐指气使地按住想下的位置,大咧咧地一昂头,自有谭小弟帮他落子。
跟谭景和聊天聊多了,电脑输入法都默认了各种沈华常用的词汇,现在沈华只需要输首字母就能打出想要的词句,想要长篇大论叨个不停也不像以前那么辛苦。
偶尔,沈华打字打累了,就直挺挺地往谭景和腿上一倒,四仰八叉地躺尸。这时候的时间像是停滞了,思绪像一片羽毛一样轻飘飘地在空中打着旋,顺从地被带去不知名的远方。
只剩下一片澄澈的宁静。
谭景和还接受点歌服务,沈华只要坚持不懈地嗷嗷叫几声,再滚来滚去地卖个萌,谭景和就会把他想听的曲目都弹出来。
有时沈华摇头晃脑地听,有时只是窝在谭景和脚边,静静地读着谭景和未宣之于口的脉脉心意。
曾经沈华能够给予默契的应和,但现在却只能默默聆听。沈华对此感到过些许无力,曾经装作漫不经心地和谭景和提起过。
当时谭景和的眼神很远,声音却很清晰:“起码你还在听。”
最大的不同或许是亲近时的紧张一式两份地同时砸入两人心里,不再是一个人的情不自禁和心潮澎湃。沈华占便宜行为被抓了个现行,但谭景和对此没发表任何看法。
……脖子偷偷红了一片算不算?
如果沈华一直得寸进尺地到处摸摸亲亲,有一定几率触发谭景和恼羞成怒技能,会被一把抓过来揉来揉去。
沈华变成猫了竟然也有痒痒肉,一开始总是四处乱蹬地张牙舞爪,被挠久了就败下阵来,控制不住地一抽一抽,奄奄一息地举白旗。
不过这幅死相并没持续多久,沈华稍稍喘个气就能继续生龙活虎地作乱,全然忘记了刚刚的怂样。
谭景和有时都觉得沈华这是缓兵之计,示敌以弱。
枝条抽出新芽,细细绵绵的雨开始陆陆续续地滋润大地,鲜亮的绿色大片大片地随着清风蔓延到各地。天气开始回暖,打牌唠嗑的大妈大叔们也结束了蛰伏,楼下复又喧嚣了起来。
萧条的世界转瞬就恢复了大摇大摆的活力十足。
沈华终于如愿以偿地和谭景和一同漫步在小径上。他得意地将之前的设想全部实现了一遍,只觉人生真是美满啊美满。
沈华的猜想只错了一处。他在草地上乱七八糟地滚了自己一身草时,谭景和只是盘腿坐在一边笑看,没有阻止他把自己搞得脏兮兮的玩闹。
他们还在楼下遇见了何屿。谭景和病好后各种公事私事都纷至沓来,使得他还没来得及正式跟何屿道个谢,此次恰逢偶遇,正好问问近况表表谢意。
沈华昏昏欲睡地听了一会,果断在叫一声提个醒后就抛下闲扯的两人自己跑一边玩耍去了。
谭景和注意了一下沈华离开的方向也就随他去了。沈华觉得当动物最大好处就是可以尽情放飞自我,不需要被困在各种社交礼仪和人情世故里。
能纵情欢笑,沉迷爱好,狭窄的心只需要放着喜欢的人和喜欢的事,无所顾忌地把忧虑烦恼丢在脑后。
沈华没想走太远,虽然他肯定不至于迷路或者跟某个小母猫跑路,但还是在谭景和目所能及之处为好。
然而计划赶不上变化,他遇上了同样被放养的一只狗。
一只大型金毛。
沈华余光一瞄到就打算改变方向了,虽然不知真假,但“猫狗不和”的传闻他也是听过的,沈华没兴趣来一场体型悬殊的猫狗大战。
也不知道他究竟是哪个动作触犯到了那只金毛的神经,那只金毛立马兴致勃勃地追了上来,看样子特别想嗅嗅沈华身上的气味。
沈华是拒绝的。如果他是孤身一猫,说不定就怂得躺平了,但现在谭景和就在不远处,有人撑腰胆儿肥。
他马不停蹄地跑了一段,然而速度完全拼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