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魁魁祸首,摆在床头柜上的两个闹钟都是温礼安给她买的。

    半个月前,梁鳕找了一份在超市当收银员的工作,工作时间为上午八半点到十一点半,上班前三天梁鳕都迟到。

    要不是现在临近圣诞新年超市需要大量人手,想必她早就被扫地出门了。

    之后温礼安给她买了闹钟,可好景也就只延续一个礼拜,于是乎,就有了第二个闹钟。

    第二个闹钟是三天前放上去的,此时,那个方方的盒子犹自孜孜不倦着:噘嘴鱼,起床了,噘嘴鱼,快起床。

    冲着那个方盒子梁鳕抡了抡拳头:“温礼安,下次一定要等到我吃完蛋糕再叫我。”

    七点五分,梁鳕拉开后窗窗帘,从这里可以看到那幢深色屋顶公寓楼的阳台,深色窗帘被堆到两边去,只留那层浅色窗帘,阳台门留着小小的缝。

    那道小小的缝让人不由自主联想到是不是有人在清晨时分打开阳台门在晨光中驻足,为的是,看看邻居家那位懒姑娘有没有起床。

    嗯,从拉得严严实实的窗帘就可以看出,那懒姑娘肯定还在呼呼大睡,不过没关系,他昨晚已经给她定好闹钟,七点整,第一个闹钟叫不醒还有第二个闹钟,这应该算是双重保险吧?

    距离七点整还有半个小时,离开阳台,关阳台门时他心里光顾着想邻居家那位懒姑娘导致于他没有把阳台门关好。

    离开阳台,换上跑步鞋穿上连帽外套,外套兜里放这随身听。

    一切妥当,打开公寓门,戴上耳麦,把外套帽子拉到头上去,沿着右边跑道。

    也就十几步过后,他就看到占地面积和他住的地方差不多的另外一幢公寓楼,公寓楼房门紧闭,那是懒姑娘的家。

    放慢脚步,心里想着,也不知道他给她定制的双重保险今天早上能不能起到作用,如果还起不到作用的话,看来还得再买一个闹钟。

    身体已经越过紧闭着的门,倒退着跑步,目光落在那扇门上,直到它被一排排绿色植物覆盖住,直到它在自己眼前消失不见。

    掉头,扬起嘴角,迈开步伐,迎着十一月的风。

    十一月的风从主人忘记关好的阳台门缝隙穿了进去,浅色窗帘在风里有一下没一下,像湖面上的水纹路,把邻居家刚刚起床的那位懒姑娘看得嘴角上扬。

    那是温礼安家的阳台。

    上个月梁鳕曾经偷偷从那个阳台上进入温礼安的家,十五个小时后她和他变成了邻居,从她家到他家步行时间为三十七秒。

    美国东海岸十一月清晨寒气袭人。

    这是一个适合呵气成霜的清晨,梁鳕在玻璃窗上呵出了一口气,那口气迅速形成圆圈。

    离开那扇窗时,写在玻璃上的温礼安在窗外景物映衬下,绿意盎然。

    把乱七八糟的头发用橡皮圈一股脑束在脑后,伸了伸懒腰,新的一天开始了。

    梳洗完毕,梁鳕开始清理卫生,像从沙发着手,靠垫依次排好,杂志放在收纳箱里,温礼安忘带的书放在茶几上。

    再把那件男式外套挂好,之后是那双男式拖鞋,捡起地毯上篮球,再清理烟灰缸,没用的东西丢进垃圾袋里。

    叉腰,站在收拾好的客厅欣赏自己的劳动成果,结果梁鳕越看越不对劲。

    这哪里像单身女性住的地方,客厅比比皆是都是男性用品,温礼安一天往她家跑十几次,有时从学校回来没回他的家就直接打开她家的门,东西丢一边,直接往她家沙发躺,手熟门熟路,遥控器,苹果。

    于是,现在她家就变成这个鬼样子了。

    梁鳕提醒自己,再见到温礼安时一定要提醒他,不要老是往她家里放他的东西,这里是她的家,不是他的家。

    收拾完客厅就是厨房了,三个没洗的杯子,三个没洗的杯子温礼安昨晚分别用它们来喝水、牛奶、鸡蛋酒。

    水、牛奶、鸡蛋酒喝完已是十一点半左右,八点半是水,九点半是牛奶,十一点鸡蛋酒。

    十一点半在梁鳕n次提醒下,温礼安这才慢条斯理换上鞋,换完鞋慢条斯理往着门口走去,她低着头跟在他背后。

    停在那扇门后,见他迟迟没打开门,第十二次,她低声提醒,温礼安,我明天还要上班。

    没有应答。

    她扯了扯他衣袖,他在她头顶上叹息,灼灼的气息在周遭蔓延开来,仿佛下一秒就会把世间万物都融化,她沉醉于其中。

    等回过神来时她的手已经被他包裹在他手掌里。

    一个礼拜前,她允许他牵她的手。

    夜又深沉了一些些。

    “温……温礼安,我明天……我明天还得上班。”第十三次,她的催促听着有些徒劳。

    “记得检查门窗。”他哑声问她。

    “嗯。”低声应答着,心里甜腻成一片。

    “我走了。”

    “嗯。”

    半分钟后,她顿脚,他这才打开门。

    十一点四十分,她熄灯,十一点四十一分,他的家陷入黑暗。

    这个呵气成霜的清晨,她的脸颊却遭遇六月骄阳。

    呼出一口气,再看那三个杯子发呆的话她又要迟到了,梁鳕卷起衣袖,打开水龙头。

    洗好的杯子放进橱柜里,给餐桌换上新餐布,把之前的餐布放进洗衣篓里,再给花瓶换上干净的水源。

    花瓶里放着两支玫瑰。

    玫瑰是温礼安送的,他晨跑会途径附近花店,那位花店老板是一个懒老头,懒老头心情好的时候花店才会开张。

    碰到花店开张,温礼安有时会带回来两支玫瑰,有时候是一支,最多也就三支。

    对此,梁鳕抱怨过,“为什么不买多一点,你还以为你是修车厂的学徒。”温礼安有他的一套,以一种你这女人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的表情看着她“外套里衬最多只能装三支玫瑰。”“为什么要放在外套里衬?”“不好意思拿在手上,人家一看到玫瑰花的颜色就知道是怎么一回事,我现在可不是十几岁。”

    在这里不得不提温礼安带回来的玫瑰花颜色。

    玫瑰花颜色是粉红色的。

    粉色玫瑰花语:初恋,初恋爱。

    的确,让大高个青年手里拿着象征初恋爱的玫瑰怎么想都是比较丢脸的事情。

    也不知道今天开花店的懒老头心情好吗?

    梁鳕看了一眼窗外,今天天气看起来好像不美妙,懒老头喜欢好天气。

    洗完碟子,就是整理冰箱了。

    梁鳕把冰箱一些过期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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