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当时被我炸稀碎的几个小鬼子,不晓得是不是全部的队员;就怕他们留个心眼儿,分出一两个人下山报信,那就大事不好了。

    再者,听彭答瑞的意思,我阿玛所知龙族之事,比他详尽得多。我也只好对老宅寄予厚望,期盼能找到关于龙族的记载。不必二十四史那般悠长齐整,只要有丁点相关的,确切的说,最好是几十年前,我和邹绳祖那个便宜爹来勾搭我阿玛的目的,以窥得日本研究我龙族奥秘的原因,才是最真切了。

    只是,从哪里找起呢?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背景板先生刘某上线~ 好几集没戏份了,大家都饥渴难耐了吧【doge脸】

    ☆、第一百七十三章

    我溜进了阿玛的书房。

    说“溜”不大准确,这毕竟是我自己的家,是有房契和地契的,都在我太太的古木盒里压着。而“溜”这个动作,容易让人联想成贼眉鼠眼的面部形象。爷向来光风霁月,与猥琐下流是截然相反的,这字儿用得不大妥当。

    书房位于宅子东南角,是个顶好的位置。冬暖夏凉,阳光充足,门庭前有一株茂盛的石榴树。它已在我家扎根多年,炎炎夏季,全仗着粼粼的树荫,给书房做荫庇。石榴花却是火红的,仿佛采下一抹艳阳,不让它通过,便凝结在了枝头,熨都熨不开。

    之所以啵都没打,脱口而出就是“溜”,源自于我幼时不好读书。先生下课后,阿玛常把我锁在书房,让我受着墨香的熏陶,在书的海洋中遨游,期望我能近书者香。

    他却不知,他费尽心力为我寻来的哈哈珠子——就是伴读,其中一个还是柳叔的侄儿——早让我挨个儿收拾了个遍。阿玛只让人锁门,窗户却不锁,夏天我开窗就能蹦出去;到了冬天,费点劲,却不用我费劲,让伴读清理了窗框中的冰碴,窗户便可以开了;回来再浇进凉水,不消一会儿的功夫,又冻瓷实了。

    夏天,我会轮流带他们出去玩;冬天,则是谁听话,谁清理得最卖力,我就带谁出去:我吃糖葫芦,也给他们买糖葫芦;我得了只蛐蛐儿,也给他们买蛐蛐儿——当然,给他们的蛐蛐儿,品相都不及我的,否则斗起来,我咋赢?

    当时年纪小,日子过得慢,有时候溜出去被发现了,也是伴读们挨罚。一尺子下去,手心肿成个馒头;年纪稍小的,哇就哭了。我则在旁边哈哈笑,笑着看他们哭,觉得十分有趣。

    可今日不是夏季,也不是冬季,而是深秋。

    深秋不是石榴花的季节,石榴树再一次步入中年,开始结石榴。却是老远飘过来的若隐若现的桂花香的季节。桂花香是从隔壁传来的,我小时候常闻到。然而隔壁是间空的三进院,宅子的主人老早南下杭州避祸,连条狗都没剩下,独独留下这桂花老树镇守宅邸。

    此夜月色暗淡,玻璃窗乌漆墨黑,照不出影。许多些年头不来,回廊雕栏积了层厚厚的尘土。书房门上了锁,钥匙在马姨身上,而我本就没指望自己能堂堂正正地走一次正门,于是来到窗前,拉了一次,窗子也落了锁,不过锁头多年不用,早已摇摇欲坠,我又没想过修缮;施了大力,再一次,锁头没开,窗户却是整个儿掉了下来。

    我拖着窗户,不由发愣。锁是不大修缮,窗户却是年年加固的;即便这两年没人想着了,也不至于一拉就掉下来呀!

    将窗户放在一边,我跳进屋子,轻车熟路地翻出蜡烛和火柴。一划、一点之后,书房不再如月色暗淡,然而没来得及细细打量一番情状,后背倏忽一阵疾风!整个人被按在了桌子上!

    手钩成爪,向后一抓,只抓到了一片衣角。没等我反应过来,后衣领一提,又落进了一个温暖而熟悉的怀抱。

    我松了口气,提吊的心胆回了原位,顺着力道,惬意地偎依进他的羽翼之下。

    他的呼吸打在我耳畔;耳朵动了动,微微发着痒。

    他的手臂越勒越紧,硌得我肋骨作痛。我握住他的手,轻声道:“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我依然背对着他:“你怎么来这儿了?”

    刘国卿把脑袋埋进我肩胛,闷声道:“一时半刻说不清楚。”

    “窗户是你弄坏的?”

    “嗯……”

    “你得赔……”

    “我知道……”

    我拍拍他的手臂:“我想看看你。”

    他松开了怀抱,我转过身,入眼是日思夜想的容颜。

    瘦了,也黑了;头发长了,该剪了。

    我又闭上了眼睛,消化了目前的信息,然后睁开双眼,眼珠一动不动地瞅着他脸上的每一寸皮肤,再用破釜沉舟的力道,含住他的嘴唇。

    在贴近的前一刻,他的嘴唇动了动。我看懂了口型,他在说:“我想你……”

    我吻得更深了。

    亲吻如星火燎原,身体各处瞬间热情起来。我们拼命撕扯对方碍眼的衣物,起初还惦记着这是阿玛的书房,却又立刻被刘国卿作乱的手勾了回去。

    衣衫尽除,他把我抱到桌子上,急不可耐地冲了进来。

    我忍痛皱眉,却没有阻止他;这种时刻并不只是单纯的享受。我只想感受他的思念和渴求,感受我们水乳交融,仿佛天崩地裂,也无法令我们分离的契合。

    我紧紧搂着他的脖子,他一边凌乱地冲撞,一边气喘吁吁地重复道:“不要走……依舸,不要走……我爱你……我爱你……”

    他撞击到某一个顶点,我过电了似的浑身战栗起来,快感从尾椎冲上天灵盖,除了忘情的呻-吟,我想不到其它回应。

    我无法名正言顺地大讲特讲一套爱情理论,因为我知道的太少了。统共体验过恋爱滋味儿的,也只有刘国卿单蹦一个。这滋味儿还不大美妙:甜的时候有,却很少,多半是苦的、酸的,或是甜中透着苦的;就像把心脏长久地泡在苦水里,即便外头裹上了蜂蜜,该苦的还是苦。苦已经腌透了,这块儿心脏理应是不能用的,丢了最好。然而心脏独一无二,没有可替代品,凑合凑合,也就是了。滋味儿到底和普通的不一样。

    所以我喜欢听他不加掩饰的告白,会让我觉得身边有个安心的人。累的时候,可以肆无忌惮地躺在他身上,他不会把我扯下来。

    至少刘国卿……不会现在把我扯下来……

    我们在宽大的书桌上放浪形骸,笔架与镇纸七零八落,东倒西歪;湿黏的水渍沁透几篇生宣,刘国卿顶得厉害,下面似乎流了血,倒真像是晕染作画。若真有鬼神之说,夜里从祠堂出来遨游的列祖列宗们,定会恨恨骂上一句:“不知廉耻!”

    他们骂他们的,左右有阿玛行事在前,我做的事儿,总归不算开天辟地。阿玛愧杀,无颜面对祖宗,过身后葬在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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