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他有了,下一步就是玩儿命地挥霍,滥交,宿醉,成人礼那天喝酒喝到胃出血,在医院躺了一个星期他爸都没来看过他一眼。如今他又见血,不知是崔璨的还是谁的,把钞票上的人像都泅染成了暗红色,透着一股子煞气。

    幸好这样的钱没有几张,不然花都花不出去。

    回忆被迫暂停,林瑞安把钱袋和崔璨的防身武器藏到落地灯下面的储物篮里,盖上一块装饰用的布,尽量让它们看上去不那么引人注目。

    电视还开着,啤酒也冰得差不多了,切好的披萨摆进了平底锅里,加热片刻便飘出了芝士的咸香。

    他拿起一块,咬掉三角形的尖,嚼了两下就没了胃口,盯着地上那块被抹布擦过的湿痕发呆。

    怎么办?他努力按照正常人的思维去揣摩这个身携巨款亡命天涯的小鬼,难以想象这背后掩藏着怎样的血腥遭遇,既然走到了这一步,他就有责任为接下来做好打算。

    林瑞安不是做慈善的,他的家也不是救助站,而不请自来的崔璨虽不通晓世故,却知道想得一容身之所就必须得付出相应的代价,或是报酬,考虑到林瑞安又有前科——他猜他想要钱。

    所以他花了半个月时间争取自由,把自己带回来的同时,和林瑞安做了这样一笔交易。

    交易都是公平的,但他俩一个已经不再是生意人,另一个只是莽撞而懵懂的少年。

    林瑞安长叹一声。

    他回过神来才关注起时间,有心去听的时候陡然意识到了周遭诡异的寂静,浴室里水声中断,间隔许久都没有再响起,也没见崔璨走出那扇门。

    他仓皇起身,拔腿就往浴室跑。

    走至虚掩的门前,他几乎是有些惧于推开它。

    掺杂着沐浴露香味和血腥气的水雾最先触及他微颤的指尖,紧接着是一直流到了门口的、粉红色的洗澡水。

    全身赤裸的崔璨躺在湿滑的地面上,头和颈勉强抵住了墙,一张失血的脸比瓷砖都白;他左手抓着浴缸边缘,花洒掉在了缸底,右手上缠着一块用来压住腹部伤口的布,整个儿已经被血浸泡成深红,林瑞安费了半天眼力才辨别出它的原来面目:穿在身上的白色背心。

    他只放空了一秒钟不到,立即抬手打开了头顶的浴霸,狭小的空间顿时被橘黄色的灯光照亮,崔璨偏了偏头,看向他的双眼迷蒙而局促,好似落难的幼狼。

    他嘴唇嗡动,嗫蠕着说:“对不起,我睡着了。”

    这他妈是重点吗!林瑞安皱着眉“嘘”了他一声,他不敢说话了。可是挣扎了一会儿又委屈地开口:“我冷。”

    “忍着。”

    林瑞安抱着他的头,将身体放平在地上,三两下脱了自己被冷汗沾湿的衬衣,垫在崔璨的后脑勺下面,手背贴在他脸颊上很快地试了试体温,看样子出血已经止住,但他冷得厉害,未干的水也带走了一部分热量,体温很低。

    夏天刚过完就开浴霸也是相当刺激的体验,林瑞安的裤子被洗澡水泡得湿透,额头上却冒出了细密的汗珠。

    他毫不客气地拨开崔璨按压着伤口的手,大致检查了一下撕裂的形状和深浅,便光着上身跑去卧室提来了急救箱,里面有一些常用药、绷带和纱布。

    “好了,别动。”

    于是崔璨听话地闭上了嘴,只留一双眼睛还流连在他身上,这孩子顺从的模样总是有种讨人喜欢的乖巧。

    林瑞安用棉棒吸干伤口周围的水分,发现那是一个经过了简单缝合的弹孔,子弹应该已经被取了出来,但是缝合的走针太粗暴了,也不够紧密,所以稍稍一活动就会破裂。

    他手头能使用的药品种不多,消毒的就只有酒精,他拧开瓶子直接往伤口上泼的时候,崔璨一声不吭,满脸的习以为常。

    他们不是没有过亲密接触,可前两次都是在神志不清的混乱状态下,林瑞安从未这样近距离地观察过崔璨的身体。

    二十岁是刚刚好的年纪,男孩儿的骨骼像抽条的树木一般蓬勃的生长,瘦而修长,每一寸均匀的肌理都蕴含着饱满的生命力,肤色略深,有一种与之年龄反差却不出格的野性。

    林瑞安看着看着,不大自然地移开了眼,清清喉咙。

    “这是你自己缝的吗。

    ’他问。

    “嗯。”

    崔璨应道。

    “你,”林瑞安开始往伤口上敷外用药,把纱布和药棉剪成易于包扎的小块,“是做什么工作的,不知道怎么形容的话,和我说说你的”任务”。

    他在和崔璨对话的时候,会有意识地调整自己的措辞,认为这样细化起码能帮助对方更好的理解,因此他显得少有的耐心和善良,“如果你真的像你自己说的那样获得自由了,那么这应该不算什么秘密吧。”

    把叠好的棉纱轻轻盖在伤口上,撕开一条胶布由上至下地固定,他听见崔璨说:“私人保镖,协助走私,夺回失物,最常干的是……雇佣杀人。”

    “干这行干了多久”

    “三年。”

    林瑞安耸了耸肩,不需过多解释的了然。

    “雇佣兵。”他补充了一句:“还是个少年兵。”

    你的老板一定是个没人性的王八蛋。

    崔璨似乎打心眼儿里不愿提起这件事,沉默了半晌才淡淡道:“……我们合伙把他杀了。”

    林瑞安的手停顿了一刻,然后又恢复了之前的有条不紊。

    “我喜欢白眼儿狼。”他冷声笑了。

    包扎完毕时,林瑞安的手上已经满是崔璨的血,黏腻而甜腥,有些干涸了,印出清晰的指纹来。

    他来回翻动手掌,觉得特别不可思议。

    但顾及到崔璨这么个活色生香的小伙子还赤条条地躺在他面前,他作为一个私生活放纵且不怎么有自制力的成年男人,为避免接下来发生有伤风化之事,决定最后扮演一次正人君子,矜持地到外面去洗手,然后走人。

    没想到崔璨拉住了他的裤腿。

    林瑞安还没站得起来,就被男孩几握住了手腕,拉近到自己面前,他一时间失了平衡,整个人坐到了崔璨的腿上,姿势变得有些难以言喻。

    而崔璨根本不在意这种细节,兀自用空出来的那只手捡起了花酒,打开热水,开始认真冲洗林瑞安的手。

    林瑞安被动地把手搭在浴缸边缘,冲洗流下来的粉红色脏水便直接淌进浴缸底,他做起这件事的时候出奇的细心,手把林瑞安的手摊开了,就着温热的水流挨个抚摸那些发红的手指,表情中找不到一丝一毫的暖昧,高挺的眉骨下眼睛低垂着,这是个堪称温柔的角度,可以数出根根分明的睫毛,看得林瑞安口干舌燥。

    他礼貌地握了握崔璨纤长而骨感的手指,犹如推开路边热情过头的推销员,一本正经的绝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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