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会不管你呢。”林梵行轻声说:“你是我的人嘛。”从床上跳起来,动作麻利地服侍梁倾城睡下了。
因为林梵行事业繁重,身体又不好,导致他的脾气一天比一天暴躁,家中的亲人和佣人都很忌惮他,这就更加助长了他的气焰。
这一天周末,林梵行从车库里找了一辆不知道哪个年代的旧雪佛兰车,用水管洗刷看一遍,竟然还能用。于是欣然领着韩禅和梁倾城到街上吃饭。
周末的街上车况比较繁忙。林梵行起先还安安静静的开车,不一会儿原形毕露了,一会儿按喇叭一会儿拍方向盘,还抽空降下车玻璃跟旁边的司机比中指、飙车、对骂。
梁倾城觉得很无语,戴上墨镜装作看不见,好容易汽车停在了一家国际饭店门口。林梵行熟练地跳下车,先给韩禅开车门,把拐杖递给他。然后从后备箱里掏出一个折叠轮椅,徒手拆开,又拉开车门,把梁倾城抱在自己肩膀上,脚下踩着轮椅,把七十多公斤的梁倾城撂在了轮椅上。
一旁跑过来帮忙的泊车员都呆住。林梵行把车钥匙扔给他:“劳驾。”
天气极为炎热,林梵行先把韩禅扶到饭店里的休息区,然后才跑出来推轮椅,他身体高高瘦瘦,淡蓝色的衬衫被汗水打湿,脸颊和下巴上也起了几个红疙瘩,看起很虚弱又很暴躁的样子。梁倾城见他这样,心里很不是滋味,摸了摸林梵行的手背:“有劳。”林梵行擦擦汗,满不在乎地嘟囔一句:“什么话。”
两人正在门口说这话,从饭店里忽然走出来一对衣着华丽的男女。女的一身轻纱旗袍,四五十岁的模样,风韵犹存,踩着高跟鞋大步往前走。身后跟着一个很年轻英俊的男子男子且走且喊:“艾琳,等我。”他踩着台阶跑下来,忽然看见了林梵行,不禁一喜:“梵行,你怎么在这里!”
林梵行抬头,也笑了起来:“洛云。”
洛云朝他摆摆手,似乎想去追那名叫艾琳的女子,然而那女子拉开一辆白色卡宴汽车,发动汽车绝尘而去了。洛云又是沮丧又是跺脚,又跑到林梵行身边,笑着打招呼:“我前几日还想到你,你还好吗?”
林梵行表示一言难尽,又笑着指了指梁倾城:“我现在跟他在一起。”
洛云睁圆了眼睛,发现轮椅上的男子正是自己意淫已久的男神,不禁喜得浑身发痒,抢先一步走上来握住梁倾城的手:“久仰久仰。”梁倾城不记得这个人,也不知道这扑面而来的热情的怎么回事。但是洛云已经接手了轮椅,一阵风地把他推到了饭店里,寻了位置坐下,又紧紧地抵着梁倾城的膝盖,嘤嘤呖呖地叫:“梁先生风采依旧,我在报纸上看到了梁先生的事情,伤心的好几天都吃不下饭,幸而梁先生大难不死,今日相遇,堪称机缘……”
梁倾城无奈地盯着眼前这个青年,模样还算清秀,眼神过于妩媚妖气,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梁倾城好想打他。
林梵行手里拿着菜单,看一眼菜名,再看一眼洛云,最后见梁倾城实在忍无可忍了,他才开口解围:“洛云,你够了,别缠着他!”
洛云这才恋恋不舍地松开梁倾城的手,挨着林梵行坐下,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原来洛云真的嫁给了……嗯,娶了超级富婆,正是刚才的旗袍女人。富婆坐拥金山,芳心寂寞,见到了花朵般娇艳的洛云,不禁慈爱之心泛滥,不顾儿子反对地与他办了结婚手续。
洛云是个薄情贪婪的男子,富婆是暴戾凶狠的性格,婚后生活充斥了争吵和龃龉,刚才酒店外面的争执就是其中一斑。
洛云手里捧着柳橙汁,多动症似的在凳子上晃来晃去,感叹道:“那个女人是疯狗脾气,又很吝啬。我前几日想卖个新手机,她都不给我买!”
林梵行笑了笑,没有说什么。韩禅和梁倾城则露出些许轻蔑的神色,不想理这人。
“等那女人死了,她的财产不就落你手里了嘛,急什么。”林梵行顺着他的意思讲下去。
洛云一拍桌子,激动地说:“我原来也是这么想的,后来领了证之后才知道,那个女人还有一个儿子,哎呦我去。”洛云牙疼似的吸气:“跟这个儿子比起来,那女人还算温柔和善的了。”他撸起袖子,藕荷色的玉臂上露出几个圆点,气愤道:“成婚当天,我不过白说了几句玩笑话,他把他按在桌子上,拿烟头烫我手臂。当时在座的几百号人,竟没一个人敢拦他,可见他平时嚣张成什么样子了。”
林梵行心想,你平时说话就挺欠揍的,也不能怪别人,不过这个富婆之子也的确很彪悍,遂安慰道:“你别招惹他就行了。”
“谁稀罕理他。”洛云提起这个,顿时没了兴致,随便吃了一口菜,起身道别,拧着小腰袅袅婷婷地离开了。
作者有话要说:
☆、无妄之灾
何朝露凭借姣美的容貌和天然活泼的的性格,很快和海滨小镇上的少年玩到了一块。他学习了一些外语,也喜欢镇上的美食店、溜冰场和游戏厅,所以除了偶尔要忍受思念哥哥的痛苦之外,其余时间都很快乐。
阿多尼是一个忠臣沉默的管家,大到税收房产,小到袜子内裤,事无巨细,都安排得井井有条。尽管这样,他依然入不了何朝露的法眼。何朝露不爱跟他待在一会儿,也不愿意带他出去玩。
“他长得不好看,也很无趣。”何朝露对他的女性玩伴们解释。因为女伴们想邀请阿多尼去酒吧。
女伴们爱慕阿多尼如施瓦辛格般坚硬的肌肉和高冷的性格,几次邀约,都以失败告终。
阿多尼穿着白色的男仆服装,提着拖把穿过客厅,很客气地对那些女人说,他有一大堆园艺工作要做,并且对年轻人的娱乐活动不感兴趣。
何朝露于是领着一大群玩伴们,开着汽车呼呼啦啦地出去了。他在本地区很出名 ,一是因为美貌,而是因为有钱,很多人还认为他是流落民间的东方王子。
在海外的日子,原本是可以无忧无虑的过下去的,但何朝露很快结识了一个很危险又很神秘的男人,这个男人的出现直接改变了他后半生的命运。
这男的叫克里斯,是一家连锁快餐店的老板,四十多岁,白人,严肃稳重,戴一副金边眼镜。平时会穿着工作服在店里行走,跟镇上的熟人说点闲话。
何朝露在他家店里多吃了几次炸鸡排,就跟他熟识了。克里斯不像一个普通的店老板,他过于刻板严谨,甚至带一些冷酷的意味。何朝露虽然涉世不深,然而对那些拥有奇特气质的人,总是很感兴趣。
何朝露常常坐在橙色的快餐桌前,一手鸡翅一手可乐,吃得摇头晃脑,一旦看见了克里斯
因为林梵行事业繁重,身体又不好,导致他的脾气一天比一天暴躁,家中的亲人和佣人都很忌惮他,这就更加助长了他的气焰。
这一天周末,林梵行从车库里找了一辆不知道哪个年代的旧雪佛兰车,用水管洗刷看一遍,竟然还能用。于是欣然领着韩禅和梁倾城到街上吃饭。
周末的街上车况比较繁忙。林梵行起先还安安静静的开车,不一会儿原形毕露了,一会儿按喇叭一会儿拍方向盘,还抽空降下车玻璃跟旁边的司机比中指、飙车、对骂。
梁倾城觉得很无语,戴上墨镜装作看不见,好容易汽车停在了一家国际饭店门口。林梵行熟练地跳下车,先给韩禅开车门,把拐杖递给他。然后从后备箱里掏出一个折叠轮椅,徒手拆开,又拉开车门,把梁倾城抱在自己肩膀上,脚下踩着轮椅,把七十多公斤的梁倾城撂在了轮椅上。
一旁跑过来帮忙的泊车员都呆住。林梵行把车钥匙扔给他:“劳驾。”
天气极为炎热,林梵行先把韩禅扶到饭店里的休息区,然后才跑出来推轮椅,他身体高高瘦瘦,淡蓝色的衬衫被汗水打湿,脸颊和下巴上也起了几个红疙瘩,看起很虚弱又很暴躁的样子。梁倾城见他这样,心里很不是滋味,摸了摸林梵行的手背:“有劳。”林梵行擦擦汗,满不在乎地嘟囔一句:“什么话。”
两人正在门口说这话,从饭店里忽然走出来一对衣着华丽的男女。女的一身轻纱旗袍,四五十岁的模样,风韵犹存,踩着高跟鞋大步往前走。身后跟着一个很年轻英俊的男子男子且走且喊:“艾琳,等我。”他踩着台阶跑下来,忽然看见了林梵行,不禁一喜:“梵行,你怎么在这里!”
林梵行抬头,也笑了起来:“洛云。”
洛云朝他摆摆手,似乎想去追那名叫艾琳的女子,然而那女子拉开一辆白色卡宴汽车,发动汽车绝尘而去了。洛云又是沮丧又是跺脚,又跑到林梵行身边,笑着打招呼:“我前几日还想到你,你还好吗?”
林梵行表示一言难尽,又笑着指了指梁倾城:“我现在跟他在一起。”
洛云睁圆了眼睛,发现轮椅上的男子正是自己意淫已久的男神,不禁喜得浑身发痒,抢先一步走上来握住梁倾城的手:“久仰久仰。”梁倾城不记得这个人,也不知道这扑面而来的热情的怎么回事。但是洛云已经接手了轮椅,一阵风地把他推到了饭店里,寻了位置坐下,又紧紧地抵着梁倾城的膝盖,嘤嘤呖呖地叫:“梁先生风采依旧,我在报纸上看到了梁先生的事情,伤心的好几天都吃不下饭,幸而梁先生大难不死,今日相遇,堪称机缘……”
梁倾城无奈地盯着眼前这个青年,模样还算清秀,眼神过于妩媚妖气,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梁倾城好想打他。
林梵行手里拿着菜单,看一眼菜名,再看一眼洛云,最后见梁倾城实在忍无可忍了,他才开口解围:“洛云,你够了,别缠着他!”
洛云这才恋恋不舍地松开梁倾城的手,挨着林梵行坐下,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原来洛云真的嫁给了……嗯,娶了超级富婆,正是刚才的旗袍女人。富婆坐拥金山,芳心寂寞,见到了花朵般娇艳的洛云,不禁慈爱之心泛滥,不顾儿子反对地与他办了结婚手续。
洛云是个薄情贪婪的男子,富婆是暴戾凶狠的性格,婚后生活充斥了争吵和龃龉,刚才酒店外面的争执就是其中一斑。
洛云手里捧着柳橙汁,多动症似的在凳子上晃来晃去,感叹道:“那个女人是疯狗脾气,又很吝啬。我前几日想卖个新手机,她都不给我买!”
林梵行笑了笑,没有说什么。韩禅和梁倾城则露出些许轻蔑的神色,不想理这人。
“等那女人死了,她的财产不就落你手里了嘛,急什么。”林梵行顺着他的意思讲下去。
洛云一拍桌子,激动地说:“我原来也是这么想的,后来领了证之后才知道,那个女人还有一个儿子,哎呦我去。”洛云牙疼似的吸气:“跟这个儿子比起来,那女人还算温柔和善的了。”他撸起袖子,藕荷色的玉臂上露出几个圆点,气愤道:“成婚当天,我不过白说了几句玩笑话,他把他按在桌子上,拿烟头烫我手臂。当时在座的几百号人,竟没一个人敢拦他,可见他平时嚣张成什么样子了。”
林梵行心想,你平时说话就挺欠揍的,也不能怪别人,不过这个富婆之子也的确很彪悍,遂安慰道:“你别招惹他就行了。”
“谁稀罕理他。”洛云提起这个,顿时没了兴致,随便吃了一口菜,起身道别,拧着小腰袅袅婷婷地离开了。
作者有话要说:
☆、无妄之灾
何朝露凭借姣美的容貌和天然活泼的的性格,很快和海滨小镇上的少年玩到了一块。他学习了一些外语,也喜欢镇上的美食店、溜冰场和游戏厅,所以除了偶尔要忍受思念哥哥的痛苦之外,其余时间都很快乐。
阿多尼是一个忠臣沉默的管家,大到税收房产,小到袜子内裤,事无巨细,都安排得井井有条。尽管这样,他依然入不了何朝露的法眼。何朝露不爱跟他待在一会儿,也不愿意带他出去玩。
“他长得不好看,也很无趣。”何朝露对他的女性玩伴们解释。因为女伴们想邀请阿多尼去酒吧。
女伴们爱慕阿多尼如施瓦辛格般坚硬的肌肉和高冷的性格,几次邀约,都以失败告终。
阿多尼穿着白色的男仆服装,提着拖把穿过客厅,很客气地对那些女人说,他有一大堆园艺工作要做,并且对年轻人的娱乐活动不感兴趣。
何朝露于是领着一大群玩伴们,开着汽车呼呼啦啦地出去了。他在本地区很出名 ,一是因为美貌,而是因为有钱,很多人还认为他是流落民间的东方王子。
在海外的日子,原本是可以无忧无虑的过下去的,但何朝露很快结识了一个很危险又很神秘的男人,这个男人的出现直接改变了他后半生的命运。
这男的叫克里斯,是一家连锁快餐店的老板,四十多岁,白人,严肃稳重,戴一副金边眼镜。平时会穿着工作服在店里行走,跟镇上的熟人说点闲话。
何朝露在他家店里多吃了几次炸鸡排,就跟他熟识了。克里斯不像一个普通的店老板,他过于刻板严谨,甚至带一些冷酷的意味。何朝露虽然涉世不深,然而对那些拥有奇特气质的人,总是很感兴趣。
何朝露常常坐在橙色的快餐桌前,一手鸡翅一手可乐,吃得摇头晃脑,一旦看见了克里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