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我都不得不如此承认,“她前半生做事业女性,后半生做家庭主妇。”

    “咦,妈妈,跟你刚相反。”

    “但是人家先苦后甜,我是先甘后苦,不一样。”

    “都一样。妈,我搬来同你住酒店,咱们慢慢聊。”

    温哥华是个很沉闷的城市,只有安儿这么年轻的女孩子才会在此生活得津津有味,没到一个星期,我就想回香港。天天都逛这些地方:历史博物馆、广阔的公园、洁净的街道、大百货公司、缓慢的节奏、枯仓的食物,加在一起使我更加寂寞。

    如果不是怕伤安儿自尊心,我想飞往纽约去结束我这三星期的假期。

    安儿当然开心,一放学便戴上双护膝在公园踏滚轴溜冰、脚踏车。因为长得好,每个人都乐意对她好,她早已成为这个城市的一份子,我不认为她会再回香港居住。

    外国的中学生根本没有家课,期中也需要写报告,都是启发学生思考的题目,不必死板板的逐个字背出来,学生时期全属享受,所以年轻人份外活泼自由。

    如果安儿此刻在香港,刚读中三,恐怕已经八百度近视,三个家庭教师跟着走,每晚做功课至十二点,动不动便开口闭口考试测验。

    我有点感激史涓生当机立断,把安儿送出去,致使她心境广阔,生活健康。所以即使这是个沉闷的假期,我却过得很平静。

    看到安儿这么好,我自身的寂寞苍白算得了什么。

    离婚后两年的日子开始更加难受。

    以前心中被恨意充塞,做人至少尚有目标,睁大眼睛跳起床便咬牙切齿握紧拳头抱怨命运及撩会。

    如今连恨也不再恨,一片空虚,傍晚只觉三魂渺渺,七魂游荡,不知何去何从。

    那种恐怖不能以笔墨形容,一直忙忙忙,做做做做倒也罢了,偏偏又放假,终日把往事取出细细推敲……这种凄清真不是人过的。

    发誓以后再也不要放长假。

    安儿已经有“男朋友”,十四五岁的女孩儿在外国早已追逐者成群,安儿自不例外。

    那个男孩子大她一两岁,很英俊,家中三代在温哥华落籍,父亲是建筑师,姓关,在当地有点名气,他一共五个兄弟姊妹。

    我第一次见到安儿的男友,不知如何称呼,后来结结巴巴,跟安儿称他为“肯尼”,这就是英文名字的好处了,可以没上没下乱叫,叔伯侄甥表亲都可以叫英文名。

    肯尼脸上长着小疱疱,上唇角的寒毛有点像小胡鬓,眉目相当清秀,一贯地t恤牛仔裤球鞋,纯朴可爱,嘴巴中不断嚼一种口香糖,完全不会说粤语,行为举止跟一般洋童一模一样。

    他拖着安儿到处去,看电影,打弹子。

    我不放心也只得放心。

    两个孩子在一起仿佛有无穷无尽的乐趣,他们的青春令我羞煞。

    这是真正自由的一代。

    想到我自己十六七岁的时候,老母忽然踏起劲地管教起子群与我来,出去与同学看场七点半电影总要受她盘问三小时,巴不得那个男生就此娶我为妻,了却她心中大事,对老母来说,女儿是负担,除非嫁掉,另当别论。

    在母亲心中,我们穿双高跟鞋就当作沦为坏女人,眼泪鼻涕地攻之击之,务必把我与子群整得跪地求饶,在她檐下讨口饭吃真不容易。也就因这样,子群才早早搬出来住的。

    子群如今也大好了,有个自己的家……

    不行,这个假再放下去,我几乎要把三岁的往事都扯出来回忆一番。

    假期最后的三天,我反而轻松,因为立刻可以回香港为张允信卖命。我看着自己双手,手指头的皮肤病又可以得到机会复发,又能够希望早上可以多睡数小时,真幸福,我死贱地想:谁需要假期呢。

    关肯尼邀请我到他家后园去烧烤野餐。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得卖安儿的面子答应下来。

    原来关家的大屋在维多利亚,一个仙境般的地方,自温哥华搭渡轮过去,约莫两小时。

    后园面海,一张大大绳床,令我思念张允信的家,所不同的关家园子里开满碗口大的玫瑰花。芬香扑鼻,花瓣如各色丝绒般美艳,我陶醉得很。

    我问肯尼:“令尊令堂呢?”

    肯尼答:“我父亲与母亲离婚有七年了,他们不同住。”

    “呵。”我还是刚刚晓得,“对不起。”

    “没关系,父亲在洛杉矶开会,”他笑,“一时不回来,今天都是我与安儿的朋友。”

    我更加啼笑皆非,还以为有同年龄的中年人一起聊,谁知闯到儿童乐园来了。

    然而新鲜烤的t骨牛排是这么令人垂涎,我不喝可乐,肯尼居然替我找来矿泉水,我吃得很多,胃部饱涨,心情也跟着满足。

    孩子们开响了无线电——

    天气这样好,我到绳床躺下,闭上眼睛。

    “噢噢也也,我爱你在心口难开。明日比今日更多,噢噢,爱你在心口难开。”

    我微笑,爱的泛滥,如果没有爱,就不再有流行曲。

    有人同我说:“安,移过些。”是个男人。

    他居然伸手在绳床上拍我的屁股。

    我连忙睁大眼睛,想跳起来,但身子陷在绳床内,要挣扎起来谈何容易。

    “我不是安。”我连忙解说。

    那男人亦不是那群孩子之一名。

    他看清楚我的面孔,道歉:“对不起,我以为你是史安儿,长得好像,你是她姐姐?”

    我苦笑,“不,我是她母亲。”

    他诧异,打量我一下,改用中文,“对不起,打扰你休息。”

    “没关系。”我终于自网中站起来。

    这位男士约莫三四十岁年纪,一脸英气,粗眉大眼,眉宇间略见风霜,端正的五官有点像肯尼,我心一动,冲口而出地问:“你莫非就是肯尼的父亲?”

    他摇摇头,“我是他舅舅,敝姓翟。”

    “对不起,我搞错了。”

    他笑笑。

    翟先生的气质是无懈可击的。

    气度这样东西无形无质,最最奇怪,但是一接触就能感染得到,翟先生一抬手一举足,其间的优雅矜持大方,就给我一种深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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