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直角地横切过来。

    我来不及转舵,大声呼叫:“让开,让开!”

    划船上有三个人,向我瞪来,并没有动手划开。

    我紧张,“要撞船,要撞了!”光会嚷。

    翟有道抢过来将船帆自左边转到右边扣上,风一鼓帆,立即避开划船。

    我松一口气。

    他朝我笑笑,并不多语。

    那日回到岸边,我已精疲力尽。

    是夜睡得特别香甜。

    玩足半日,我们说话却不超过十句,真算奇事。

    第二天一早我自动进厨房替大伙做早餐。

    牛奶、麦片、鸡蛋、火脚、吐司、班戟一应具全,忙得不亦乐乎。安儿与肯尼做我的下手,大伙都乐了,说以后来旅行非把子君阿姨带着不可。

    翟有道下楼时年轻人已散得七七八八,我正在清理残局,见到他不知怎地,有点心虚,颇手忙脚乱的。

    他微笑说:“伙计,还有早餐吗?”

    我忙不迭答:“有。”

    “来一客班戟,一杯咖啡。”

    我立刻替他斟上咖啡。

    “唔,很香。”

    “新鲜的。”我说。

    “你自己吃了没有?”翟有道说。

    “我没有吃早餐的习惯。”我说道。

    “呵,那不行,不吃早餐,整天没力气。”

    我笑,“那么好,我吃火脚双蛋。”

    “听他们说,你的手艺还真不坏。”

    我将班戟在平底锅中翻一个身,烘成金黄色,香气扑鼻,连大瓶糖酱一起奉上。

    “好吃好吃。”他连连赞叹。

    我光会瞪着他,有点词穷。平时也颇能言善道,不知怎地,此刻却带点少女情怀,开不了口。

    少女情怀,呵呀呵呀,我自家先面孔红了,连耳朵都辣辣地烧起来。

    过去的人与事永远不会回来,在清晨的阳光下,我虽然尚未老,也必须承认自己是一个中年妇人。

    我坐在翟君对面,缓缓吃着早餐,食而不知其味。

    他问我:“你有没有工作?”

    “有。”我答得飞快,给一口茶呛住了,狂咳起来。

    完了,什么仪态都宣告完蛋。

    他连忙将纸巾递给我。

    我说下去,“我与我的师傅合作为华特格尔造币厂做工艺品。”

    “你是艺术家?”他很欢欣。

    我嗫嚅,“不敢当。”

    一时间也不便分辩。但我一定要表示身份:我是个自力更生的职业妇女,我不是坐在家中吃赡养费的蛀米虫。

    我是要努力给他一个好印象呵,为什么?我从来没有这么在乎过。

    对于其他的男人,他们爱怎么想就怎么想,我从来不希罕。

    翟君说:“女人最适合做艺术家,”他笑,“基于艺术实需最稳固的经济基础培养,故此男人最好全部当科学家。”

    翟有道是一个负责任的男人。

    “不过做艺术家也是极之艰苦的,不停地练习练习练习。”

    我低头看自己的双手,褪皮部分刚有点痊愈。那时候在老张的工作室每日苦干十二小时,暗无天日,今日听了翟君一席话,不禁感动起来。

    对于老张,我只觉得他够意思,肯照顾朋友,但对于翟君,我有种唯命是从的感觉。他每句话听在我耳中,都变成金科玉律。

    离婚后我一直最恨人家毫无诚意地问及我的过去。不过对于翟君,我却想倾诉过往的一切。

    当然我没有开口,我已经三十多岁,不再是个冲动的孩子。

    他吃完早餐,帮手洗碟子,一边说:“这种阳光,令白色看起来特别白,黑色看起来特别黑,阳光总是愉快、洁净的。”

    我讶异于他的敏感,“你许久没回香港了吧,在那里,火辣的太阳晒足大半年,浑身腻嗒嗒的灰与汗,湿度低得难以呼吸。”

    “我较喜欢香港的大雨。”

    “是的,”我连忙接上去,“白色面筋似的大雨,哗哗地落足一夜,白茫茫一片,什么都在雨声中变得舒坦而遥远,惆怅旧欢如梦。”

    “什么?”他转过头来。

    我不好意思重复,。“没有什么。”

    他侧着头想一会儿,“是的,惆怅旧欢如梦。”

    他还是听到了。

    他的旧欢是什么人?一个像玫瑰般的女郎,伤透他的心,以致他长久不肯结婚?

    “你几时回香港?”他问。

    我懊恼得不能自禁,“后天。”

    “呵,这么快?”意外。

    “我在此地已经有两个星期。”

    他点点头,没表示什么。

    他自然不便留我,我自然也不便自己留下来。萍水相逢,拉拉扯扯作甚。

    我说些门面话:“现在小安跟肯尼是好朋友,请多关照。”

    “那是一定的。”翟有道说。

    “他们到哪儿去了?”我转头问道。

    “出发玩耍吧。”他说,“你呢,我同你到镇上去游览可好?”

    “太好,”我笑,“待我换条裙子。”

    他把我带到一所历史博物馆,我们细细观察每一座图腾及标本。翟君不说话的时候面色冷冷的,他每次抽烟都问我是否介意,每次我都说不,而且也不嫌他重复。

    他喜黑咖啡,一杯接一杯,有许多洋人的习惯,然而脸上始终有一股中国人的矜持。

    噢,我真喜欢他。

    最后,我们参观纪念品小商店,我看中印弟安人手制的金手镯,套在腕上,爱不释手,不想除下,但标价三百余美元,我手上没有这许多钱。

    翟君一言不发,开了张支票,然后说:“走吧。”

    第十章

    “回香港我立刻把款项寄返。”

    我从来没有这么感激过。

    他笑。

    在玫瑰园中。他为我拍下许多照片。

    “这个花园像仙境。”我叹道,“住在这里怎么会老呢。”

    三年来我的心怀第一次开放。

    他只是笑笑,没有回答。

    我

章节目录

我的前半生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肉肉屋只为原作者亦舒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亦舒并收藏我的前半生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