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此都吓了一跳。

    “你是什么人?”仓促后退两步,终于回过神来的国公府大小姐,板起了脸,虽然面露尴尬与微怒,却依然尽量保持着仪态。

    对方有些仓促的起身,低头行揖礼:“见过大小姐。在下李洹,字信芳,青州举子,蒙国公爷不弃,新近点为书吏,在此誊抄整理些文书信件。”

    “你怎知我是谁?”她有些好奇。

    年轻书吏抬头看她一眼,又迅速避开视线。眼前清秀高挑的少女,白绫衣配绿色挑线裙子,鬓边一朵金丝穿的南珠花,那珍珠颗颗有小指头大,散发着柔和光晕。她整个人看上去就像一枝含苞带露的栀子花。他心中忽然泛起轻柔的涟漪,掩饰似的微微一笑,轻声解释:“能出入国公爷书房的,府里只有大小姐吧。因此在下也是斗胆猜测。”

    那浮光掠影般的一眼,却看得她有些凌乱慌张,双手下意识的绞在了一起,手腕上叠带的虾须镯子轻轻晃动,发出细微而清脆的敲击声。她抿了抿唇,又后退半步,故作镇定道:“如此,不打扰先生做事了,您请便。”礼节性的回了个礼,她便匆匆退出。

    他怔怔望着她的背影,在这暮春光影里,恍惚了许久。

    后来,不知是巧合还是怎样,陆陆续续又碰见了几次。每次都是惊鸿一瞥,抑或擦肩而过。几乎每次,他都是沉默的、守礼的、目不斜视的,匆匆而过。

    可是,偌大的国公府,哪来这么多“巧合”。

    她是这样早熟而颖慧的人。

    她有些心酸的想着,该是费了多大的功夫,花了多少的心思,才有了这一次一次的偶遇擦肩。可是自己,只能佯作不知。

    有一次,只有一次,中秋节府中开宴,她偶感不适,扶了丫鬟的手慢慢往回走。经过桂花坞时,依稀似乎有人在吟诗。略驻了足,只听得树丛深处一个陌生又熟悉的声音轻轻响起:“桂子月中落,天香云外飘。”

    她猛的转身,暮色隐隐中,只见一个青碧色的颀长身影怔怔立在那里,眼中满是眷恋与痛苦。

    她忽然有些哽咽,逼自己别过头,扶着惊骇莫名的丫鬟,一步一步回了自己的院子。

    然而,事情还是被发现了。

    知情人与消息的传播被刻意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房门紧闭的国公府正院内书房里,她面色惨白却一脸倔强的跪在父母亲面前,一言不发。

    安国公恨的几次扬起手又挥开去,最后,终于愤怒的砸了一对汝窑连珠瓶。国公夫人则红着眼,表情似天塌了一般,看着她的眼神像看夺舍的魔鬼。

    她后来才知道,秋闱放榜,他中了进士,竟然鼓足勇气想往国公府提亲。然而还未筹备好,就被有心人捅到了安国公面前,还添油加醋了些隐隐约约的芳心暗许、两情相悦之类的混话。

    国公爷的愤怒可想而知。

    一个出身寒微的穷举子,如果人品不俗,一旦中了进士,前途可期之下,也许可以高攀一下勋贵人家的庶女。可是,作为正当势的国公府的嫡长女,她下嫁一百次也嫁不到他。更何况,若是这人与她有私情的传闻一旦散播开来,不管是真是假,不但会坏她名节,更将带累整个国公府的名声!

    含着眼泪,她垂死挣扎:“父亲,我会好好辅佐他,翰林清贵,二十年后便是入阁拜相也未可知啊!”

    安国公的巴掌终于重重扇了上来:“闭嘴!你若还想姓李的活着离开京城,就给我趁早死了这条心!”

    她有些绝望的闭上眼。

    后来,府里府外,她与他各自大病一场。

    再后来,他果然没能入翰林,临到终了才被放了个偏远岭南小县九品县丞的职位,黯然赴任。两年后病逝在任上。

    至于她,行过及笄礼之后,心如古井的接了宫里的赏赐,指婚裕亲王。

    第二年,她生下裕王嫡长子,却伤了身体。从此名正言顺分居养病,常伴青灯古佛,熬了十几年,直至油尽灯枯。

    终于到了最后一刻,弥留的时候,她有些解脱似的闭上眼,嘴角泛起一丝若有似无的浅笑。

    喂,奈何桥边,那碗孟婆汤,你喝了没有?

    他生莫作有情痴,人间无地著相思。

    番外2:

    弯刀熔成绕指柔 —— 北戎王小记

    草原上弱肉强食,看上什么,不要犹豫,狠狠伸手抢过来。拓跋闳很小的时候,就深谙这个道理。

    他的父亲有许多个儿子,一个比一个悍勇,他是其中牙齿最锐利的狼。

    伺机而动,一击毙命。极有耐心的花了近十年时间,他成功的让兄弟们死的死、遁的遁,终于,二十四岁那年,他坐上那个位子,成为新的北戎王。

    北戎的疆域在他手中一再的扩展,然后,遭遇了宗主国大军压境强悍的回击。这场仗,陆陆续续一打就是三四年。对方的统帅叫做荣至宪。这个名字,让他咬牙切齿了很多年,并且将一直咬牙切齿下去。

    如果让北戎王罗列最讨厌的人名录,荣某人若列第二,无人能上第一。

    两个男人的仗,从沙场打到情场。一想到小美人含情脉脉望着他的神情,他一肚子邪火就噌噌往上冒,压也压不住。

    是的,美人。

    温柔乡是英雄冢。中原汉人早就精准的下了定义。某次温香暖玉抱满怀的时候,他忽然想起这句话,心中暗自慨叹,这样的销魂,少活十年也是情愿的。

    第一眼见到那少年,他就被狠狠惊艳了。

    本能快过理智,他直接上前抬起了他的下巴:“你叫什么名字?”

    时隔多年,他依然清楚的记得当时他的愤怒,像被招惹急了的兔子,两只眼睛闪闪发亮,愈发漂亮的惊人。

    几乎是一瞬间,他就决定:他要他。

    美人的身份有点太高了,比较麻烦。他咬咬牙,甚至一反常态的宁可放弃驻军十万、到手多年的幽燕之地,只为换他相伴左右。

    汉人有句歌谣这样唱,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拓跋闳没有听过这歌,否则必定深以为然。

    很多人不能理解他为什么如此执着于这娇贵的、脆弱的、瓷人一样的少年。北戎风急天高,草原阔朗,孕育出无数不畏死的勇武儿郎,和英姿飒飒的姑娘,跨上骏马,俱是雄鹰般矫健的身姿。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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