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萧和北佳煮饭的空档我看了商羽在很早以前给我推荐的电影,王家卫的《东邪西毒》。这部片子我最早听齐墨讲过,那时他和叶明媚还没有遇见。

    齐墨说他很喜欢洪七公这个角色,觉得有情有义、敢作敢当的男人最性感。我当时嘲笑他这样的角色和他一点都不沾边。他也没反驳,闷抽了一口烟缓缓吐向深巷。那里有钢管砸裂骨头的声响,有刀刃刺入皮肉的声响,有警笛翁鸣的声响,还有撕破黑夜的枪声。我不害怕齐墨,虽然很多人怕他,有求于他。我和那些人不一样,齐墨说就是因为我不怕他,所以他才愿意收我当他的亲传小弟。

    我问他亲传小弟是不是意味着哪天他挂了我会接替他成为社团里的女老大。齐墨笑嘻嘻的扔给我一把匕首说,按规矩窥伺老大位置可是要断手断脚的,我看你模样不错就只把手砍了吧。我自认为是一个为了目的不怕牺牲的人,但我觉得女老大要包养很多小白脸,他们争风吃醋起来我会招架不住的。所以我买了很多中老年补品给齐墨送去,齐墨面色铁青的把东西给他老爹送去。隔天他老爹叫人给我带话说有空到家里坐坐。

    我一直觉得齐墨这人吊儿郎当没正形,像所有公子哥一样满肚子花花肠子,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然而苍天绕过谁?在我和沈清如胶似漆成天腻歪在一起的那段时间,齐墨遇到了一个改变了他一生的人,一个男人,一个铸就了他也摧毁了他的男人。

    当我认真的把电影从头到尾看了一边,我觉得齐墨喜欢洪七公是因为别人做不到带着老婆闯江湖,洪七公却做到了。齐墨告诉我他第一次看见叶明媚的时候就在想,这样的人跟在他身边一定是个祸害。可爱情这种事本来就是含笑饮鸠酒,齐墨再浪荡不羁也逃不过的。

    沈清跟我说有次他和齐墨喝酒,齐墨鲜少的喝醉了,叽哩哇啦的说了一大堆狗都听不懂的话。他只听清一句重复了很多遍的话。“你愿意和我一起闯江湖么?”沈清说他很少见齐墨对谁这样上心,对他老子都没有。

    我替齐墨他爹悲哀的同时还嘲笑齐墨矫情作逼。我总是嘲笑和吐槽齐墨的种种优缺点,他偶尔生气,大多数就是扬扬拳头打断我笑的肚子疼的话。后来我不嘲笑他了,因为他把我从亲传小弟的位置上踢下去了,因为他最想收的亲传小弟永远不会和他一起闯江湖。他很伤心,但把那个位置永远的留给了他。

    我记得洪七公有句台词是“不值得!但是我觉得痛快,这才是我自己。本来我应该没事,但是我的刀没以前快。我以前快是因为我直接,认为对就去做,从来不会想什么代价。”我猜想齐墨的刀没有原来果决是因为他有了不愿付出的代价。

    因为齐墨我记住了洪七公,而因为沈清我记住欧阳锋大嫂的一段话。那个红衣灼灼的女人说“以前我认为那句话很重要,因为我觉得有些话说出来就是一生一世,现在想一想,说不说也没有什么分别。有些事是会变的。我一直以为是我自己赢了,直到有一天看着镜子,才知道自己输了。在我最美好的时候,我最喜欢的人都不在我身边。如果能重新开始那该多好啊!”

    原来我总是在懊悔当初为什么不能放低姿态委曲求全,如果我能开口把我的不舍和喜欢说出口,那沈清是不是就不会走。我想叫他等等我,想叫他最后一次包容我,想在墨尔本的圣保罗教堂求他不要和别的女人在一起。我天真的认为我们没有在一起是因为我当初没有说出那些话,他不明白我的心思。可如果我说了我和他之间就能绕过万水千山在一起么?

    我觉得不会,因为不爱就是不爱,做什么都是错的,做什么都是毫无意义的。所以我庆幸我没有作践自己可怜的自尊,但更庆幸在我最美好的日子里沈清曾以那样深情的形象存在。他含情脉脉、深情款款,他承载了我对未来和爱情的全部憧憬。

    之前我对林宥嘉这个歌手并不感冒,但去年我陪黎欢和程萧去听演唱会,一句歌词就让我潸然泪下。与千千万万首歌中,总有一句唱出你的心声。

    “我曾拥有你,真叫我心酸。”

    我曾拥有沈清,真叫我心酸。

    一顿饭吃的很平静。我本来还想着怎么劝她们两个,现在看来是倒是我多虑了。我发觉程萧的口味变淡了,她从前最拿手京酱肉丝之类酱汁味很浓的菜,现在换成了满桌子的小青菜小白菜,一盆豆腐汤里零星飘着几根香菜。四菜一汤,我们三个默默的吃饭,一如当年。

    北佳给我盛汤时一直盯着程萧,而程萧的目光落在我身上。我知道她们想说什么,就摆摆手示意她们吃饭的时候不要说些不开心的。对消化不好,容易得食道癌。

    我觉得程萧做的豆腐汤味道还蛮不错,我就喝汤啊喝汤一直喝一直喝,喝的一把鼻涕一把泪,这汤怎么这么好喝,喝的我都要哭出来了。北佳也不给我抢东西吃了,我开开心心的把桌子上的东西扫荡光,临了拆了一大包薯片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我告诉程萧今天晚上想住这,正好明天要上班。程萧收拾完碗筷把被子抱到我旁边。我裹着被子咯吱咯吱的嚼薯片,顺便把北佳准备早上吃的巧克力也送进嘴里,最后灌下一大瓶雪碧。白色的气泡在玻璃杯里滋滋滋的往上冒,流到胃里又是飕飕飕的凉,连带着心都是冷冰冰的,像是挖出来一个冰窟,怎么填都填不满。

    十二点半,北佳早早就去睡了,只有程萧还打着哈欠陪我看海绵宝宝。我撕开一包鱼片就着牛肉干,辣滋滋的油汁不小心滴到了我们最珍爱的地毯上。

    油花在白色的地毯上晕开,用湿巾去擦反而晕成了一片。我着急着清理地毯没留意程萧已经窝在沙发上睡着了,连眼镜都忘了摘。

    程萧真好,我心想,每次都是她陪着我熬夜,北佳只顾着睡美容觉,我就是一把火把房子烧了她也只会眯着眼往外跑。但我并不会做出那种事,因为房子现在是程萧的,她是个不错的人,所以我应该打车到北郊的别墅区烧北佳的房子,但好像有点不太合适,因为方卓不在了,我也进不去他们那种资产阶级剥削者才住得起的窝。

    我没叫醒程萧,轻手轻脚的给她盖上被子调暗了灯。她睡觉很轻,被惊醒一晚上都睡不着。明天樱庭彦要代表沈清接手一部分工作,程萧负责交接方卓生前留下的资料会很累,今晚她本该早早休息的,却陪我到这么晚。虽然她说只是担心我吃完零食再把她们俩炖了。程萧到楼下给我买的零食吃光了,我心里很舒服。程萧她总是迁就我的神经质,她说暴食症也没什么不好的,可劲吃别有心理负担,养活你吃东西还是没问题的。

    我很感动,真的。但她腿长腰细还翘臀,无法理解我这种微胖婴儿肥的平胸妹淹没在人堆里的感觉。我翻出来催吐药融进水里,剂量不大,没什么问题。清理好地毯,药效差不多到了,跑到洗手间吐了一通,清洗好已经是两点半。我思索着要不要睡觉,看到了黎欢的未接电话和短信。十点多打的,当时我正在吃奥利奥泡着倒在小盆里的桶装酸奶,味道真的很棒。

    黎欢短信上说,沈清明天会亲自过来,问我需不需要他预备几盒猪肉脯,他邻居新代购了一整箱。买的多了还送酸奶,正好解腻。

    我不奇怪明天沈清会出现,他这人做事向来心急,事先放出一个月的消息只是顾及方卓的葬礼。所以我早有准备,事先订了附近甜品店新出的甜甜圈和慕斯蛋糕,但想着猪肉脯味道也不错就给黎欢回了短信,本以为这个时间只有阿飘与我同醒,黎欢却很快的回了电话。

    我端了杯橙汁犒劳辛苦劳动清理地毯的自己,听黎欢那边不时传出几声猫叫。黎欢说煤球长胖了,黑溜溜的滚在地上绝对要求阴影面积的。就是不知最近怎么的老是往外跑,八成是思春了。我听黎欢有一句没一句的闲扯稍稍有了一点睡意。

    “猪肉脯两盒,退下吧。”我打了个哈欠,咕咚咕咚灌橙汁。黎欢嫌弃的表情似乎能通过声音倒映在玻璃上。“牛喝水都没你这么大动静,你到底是不是女人?”黎欢说“好歹是跟着易北佳和程萧的,斯文点。你怎么就一点长进都没有。”

    我打了个嗝,口腔里充满橙汁的清香。我调笑道“我是不是女的你还不知道?还叫我斯文?你那天在床上可不是这么说的。”

    黎欢骂了句神经病就挂了电话,几分钟后又发来短信道了声晚安。我回了个猪头,他又骂神经病。我说过黎欢骂人没创意,颠来倒去就那几个词,哪像北佳,不带脏字的问候人家祖宗十八代。

    我给黎欢发了条语音,我说“我只是嘴馋,没什么别的事。不用担心。”黎欢没回话,我到快睡着的时候看见黎欢新发过来的短信。满满一小箱子的猪肉脯整整齐齐的码在一起。

    你看,所有人都知道沈清是我心里扎着的一根刺。他们直接或间接的安慰我,暗示我冷静。他们希望我用食物缓解心里的悲伤,我觉得挺好的,白吃那么多东西还能得到别人的同情。

    我缩在自己的世界里用塞的满满当当的胃来填补心上的伤口,那个被薯片和猪肉脯堆压的地方藏着一个人。他深情款款,浅笑言言。他从墨尔本带来的明媚,温暖了半城日光。然而我站在城的另一半,在阳光找不到的阴影里孤独的腐败。

    失恋虽然是件小事,但因为还存有不切实际的幻想才会被无限放大。你心里念念不忘的那个人,就是你亲手刻下的伤痕,它会随着时间渐渐愈合,但会留下永远的疤痕。原因没别的,就是因为你贱。这道理所有人都懂,可又有几个放得下的?

    又或者其实就像程萧说的,能放得下的就不叫爱情,真正的爱情从来都不会被放下。沈清把我留在了三年前,只是因为他不爱我,无关温雅无关沈瓷,只是不爱罢了。而我放不下沈清,不是不甘,不是遗憾,只是因为我还爱他。

    凌晨四点,我睁大眼睛直勾勾的望着窗帘上的小流苏。它们被窗缝里钻进来的风吹的摇来晃去,我忽然有点想念那盆死去的仙人掌,它满身尖锐,刺伤靠近它的每一个人,人们畏惧它的刺不敢靠近,直到它枯竭腐烂也没人知道仙人掌孤零零的呆在角落有多脆弱,她很想和别人说说话。

    我望着一串流苏想着一盆仙人掌,这些并没有给我什么有意义的人生道理,然而给了我一个迟到的早晨。我叼着面包片急匆匆的挤电梯,心里默念着这个月的全勤奖金。我要靠这笔钱支付煤球的抚养费,黎欢说煤球越来越能吃,抚养费要涨的。

    我抹了一把嘴上的碎屑,悄悄溜进办公室。推开门的瞬间我想起了一句古话,不打勤不打懒专打不长眼。而我,就是传说中的不长眼。

    老庄说过,他本来有意在北佳和程萧另谋高就后把副主编的位置安排给我,但我的脑子实在锈透了,永远不知道长眼色,关键时候必掉链子。给我升职是对公司的不负责。我不过是想多要点工资,没有翻身当地主的心。老庄听了又痛斥我不思进取。反正说来说去就是不涨工资,提了几次,我也懒得听他再唠叨。

    可这次我真的为自己的不长眼感到懊悔。沈清嘴角的笑容还没退下,我就灰头土脸的闯了进来。办公室很安静,黎欢挂在窗户上的风铃都静止了。我犹豫是打个招呼还是直接坐回位子上,沈清看着我,云淡风轻的样子让我安心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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