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敢来得很不巧。
不知出于什么原因,糜贞暂时无法前来招待。
招待刘敢的人是糜贞的贴身丫鬟,小锦。
小锦领着刘敢一路闲逛,期间说了许多糜贞小时候的事情,大多都是糗事。
刘敢全当听故事一样听着,不听不知道,一听才了解,原来小锦在糜贞还不懂事的时候,就已经开始陪伴在糜贞身边。
谈吐之间,刘敢得知小锦自幼父母双亡,在落魄的时候被糜竺收养,因为乖巧听话,很小就成了糜贞的丫鬟。
进入糜家之前,小锦是有名字的,不过后来改为糜姓,大名糜锦。
糜锦与糜贞自小一起长大,名义上是主仆,实际上早已情同姐妹。
糜竺曾想纳糜锦为妾,遭到糜贞的强烈反对,最后不了了之。
以上,全是糜锦主动交代给刘敢听的信息。
刘敢并没有刻意询问,糜锦却热情主动地逐一道出,似乎迫切的想让刘敢了解她。
少女眼眸中的春意荡漾,举手投足,一颦一笑,娇羞无限。
刘敢的情商不算高,却也绝非啥事不懂的愣头小伙子。
眼见糜锦求欢的姿态如此明显,刘敢虽然有些暗暗吃惊,不过想想倒也释然。
糜锦乃是糜贞的贴身婢女,两人自小一起长大,糜贞肯定舍不得糜锦,如果糜贞嫁人,肯定也会把糜锦捎带过去。
在这里,糜锦算得上是糜贞的“嫁妆”。
刘敢迎娶大乔的时候,也有婢女陪嫁,还不只一个,那些婢女随时随地可以供给刘敢使用。
注意,是使用,即是无论怎么用都行,不会遭到反抗,反而还会乖乖配合,甚至主动求欢。
这些陪嫁婢女随主子嫁出去的那一刻,便已经身不由己的成为陪嫁品,身为陪嫁品,自然要想尽办法讨得主人的欢心。
因为,只有讨得主人欢心,陪嫁婢女的地位才会有所提高,小日子才会过得滋润。
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陪嫁婢女只要把男主人伺候的开心舒适,有很大的机会翻身做主人。
成为男主人的妾氏,抑或是妻子也有可能。
陪嫁婢女只要爬上了男主人的温床,就算最后成不了妾氏,再次也有可能成为通房丫鬟。
何谓通房丫鬟呢?
通房,顾名思义即是主人的卧室与通房丫鬟的卧室是联通的,通房丫鬟可以在主子夫妇行房事的时候伺候,也可以在主子的召唤下一起与之行房事。
所以,通房丫鬟的地位是大于寻常丫鬟的,不过丫鬟始终是丫鬟,地位上来说还是低于妾氏。
因此,陪嫁婢女最向往的便是成为主子的妾氏,其次便是成为通房丫鬟。
糜锦注定要成为陪嫁婢女,可是能不能成为通房丫鬟,或者是地位更高的妾氏,一切还将看她自己的表现。
糜锦本就生得俏丽可人,主动热情起来更是魅力四射,不然糜竺也不会三番四次的想要纳她为妾。
单论颜值而言,糜锦的外貌丝毫不逊于糜贞,只是在气质上面略输一筹。
一个是小姐。
一个是丫鬟。
稍微一对比,高下立判。
不过即便糜锦不如糜贞,也绝对是百里挑一的大美人一个。
哪怕刘敢已经阅尽美色,在糜锦若有似无若即若离地勾引之下,仍然按耐不住躁动起来。
此时此刻,刘敢终是可以理解一句老话:妻不如妾,妾不如婢,婢不如妓,妓不如偷,偷得着不如偷不着。
这也让刘敢情不自禁的想起一个以前听来的笑话。
女人问男人:为什么有的男人家里明明有个漂亮如花的老婆,却还是忍不住出去找小三,找小四,甚至是找小姐?
男人回答说:这就好比一个小孩,一出生就玩惯了五百块钱的玩具,见到五十块钱的玩具却仍然想玩一玩。
为什么呢?
因为没玩过呀!
男人的回答让人捧腹,却又发人深省。
因为没玩过,所以想玩玩,因为得不到,所以觉得好。
正如刘敢面前的糜锦。
她虽然没有大乔国色天香,也没有糜贞丰盈性感。
但是,刘敢不得不承认,她往那儿一站,眼眸微微一眨,就是会有种莫名其妙的吸引力。
孔老夫子说,食、色,性也!
简直不要太有道理!
对面娇羞可人的糜锦,刘敢虽然有了贼心,惦记了糜锦一小会儿,但是却没有付出贼的行动。
倒不是说刘敢没有贼胆,也不是高风亮节的想学习一下柳下惠的坐怀不乱,而是有一位不速之客突然赶来,自来熟的充当了电灯泡。
还是很明亮很闪眼睛的那种。
“大王,怎么来了府上也不说一声,我马上让人准备酒菜,对了,大王想喝什么酒?”
糜芳的声音打断了刘敢对于男欢女爱的最美妙的遐想。
刘敢瞥了糜芳一眼,没好气地道:“滚滚滚,本王不是来找你的,哪凉快哪待着去!”
刘敢对于糜芳从来没有什么好印象,此时又被糜芳破坏了气氛,顿时说话也变得毫不客气。
糜芳热脸贴了冷屁股,也不生气,或者说不敢生气,笑眯眯地道:“好好好,大王好好玩,小锦,帮我好好招待大王,若是惹得大王不开心,我拿你是问!”
刘敢瞪了他一眼。
糜芳赔笑道:“大王切莫生气,我这就滚!”说完,掉头就跑了。
烦人的苍蝇走了,世界顿时清净了。
糜锦娇羞地看了刘敢一眼,说道:“大王,要不婢子带你去小姐的闺房参观参观?”
闺房?
参观?
刘敢深深地看了她一眼,若在此之前糜锦这么提议,也许他会有兴趣。
可是现在嘛,被糜芳这么一搅和,什么兴趣也都烟消云散了。
“算了,没有你家小姐的同意,本王可不敢乱闯,此处风景不错,本王就在这里等着吧。”
刘敢微微摇头,淡淡说道。
糜锦脸上的失望之色一闪而逝,没多久又谈笑风生地与刘敢畅聊家长里短,小姑娘的嘴皮子利索,风趣幽默,能说会道。
最重要的是见识颇深,懂得很多寻常人不懂的东西。
似是知道刘敢的爱好,糜锦专门吟唱了一首歌吟,是刘敢最喜爱的曲子《桃夭》。
糜锦的音色细腻柔美,唱出来的味道独树一帜,这让刘敢大吃一惊。
真是有什么样的小姐,就有什么样的丫鬟。
糜贞本人高才卓识,她的贴身丫鬟耳濡目染之下,竟也隐隐约约有种小才女的感觉。
至此,刘敢忍不住要为糜锦拍案叫绝,区区一个丫鬟都有如此惊艳的表现,糜竺培养女人的功力可见一斑。
“大王认为婢子唱的如何?可算好听?”
糜锦一曲唱罢,俏生生地站在刘敢面前,含笑问道。
刘敢赞不绝口道:“不错,本王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这么唱《桃夭》,旁人都喜欢着力于开头的‘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你却能把‘之子于归,宜其家人’唱出更具特色的味道,好听,本王喜欢的紧!”
糜锦既欢喜又娇羞地说道:“多谢大王夸奖,大王若是喜欢,日后可常听,锦儿愿日夜唱与大王听。”
刘敢微微一笑,并未接茬。
糜锦张口欲言,想说话,却突然缄口不言。
此时,糜贞姗姗来迟,快步而来,俏脸挂着歉意道:“拜见大王,让大王久等了,贞儿有罪。”
刘敢伸手扶住糜贞,笑道:“贞儿既然知罪,可知该如何受罚?”
闻言,糜贞微微一愣,低眉垂眼道:“大王一言定人生死,自然说什么是什么,贞儿自当遵从。”
“听贞儿的意思,似是还在责怪本王那日要杀庸医之事?”刘敢眯起眼眸,笑容玩味。
“贞儿不敢。”糜贞低头说道。
“是真的不敢,还是假的不敢?”
“大王这么聪明,又何必明知故问。”
“女人心,海底针,本王若是什么事都能明白就好咯。”
“大王英明睿智,也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吗?”
“当然有,比如贞儿方才说的那句话,在贞儿心里,本王真的英明睿智么?”
“大王想听实话吗?”
“自然。”
“英明有余,睿智不足。”
“哈哈哈,好一个英明有余,睿智不足!”
……
不知出于什么原因,糜贞暂时无法前来招待。
招待刘敢的人是糜贞的贴身丫鬟,小锦。
小锦领着刘敢一路闲逛,期间说了许多糜贞小时候的事情,大多都是糗事。
刘敢全当听故事一样听着,不听不知道,一听才了解,原来小锦在糜贞还不懂事的时候,就已经开始陪伴在糜贞身边。
谈吐之间,刘敢得知小锦自幼父母双亡,在落魄的时候被糜竺收养,因为乖巧听话,很小就成了糜贞的丫鬟。
进入糜家之前,小锦是有名字的,不过后来改为糜姓,大名糜锦。
糜锦与糜贞自小一起长大,名义上是主仆,实际上早已情同姐妹。
糜竺曾想纳糜锦为妾,遭到糜贞的强烈反对,最后不了了之。
以上,全是糜锦主动交代给刘敢听的信息。
刘敢并没有刻意询问,糜锦却热情主动地逐一道出,似乎迫切的想让刘敢了解她。
少女眼眸中的春意荡漾,举手投足,一颦一笑,娇羞无限。
刘敢的情商不算高,却也绝非啥事不懂的愣头小伙子。
眼见糜锦求欢的姿态如此明显,刘敢虽然有些暗暗吃惊,不过想想倒也释然。
糜锦乃是糜贞的贴身婢女,两人自小一起长大,糜贞肯定舍不得糜锦,如果糜贞嫁人,肯定也会把糜锦捎带过去。
在这里,糜锦算得上是糜贞的“嫁妆”。
刘敢迎娶大乔的时候,也有婢女陪嫁,还不只一个,那些婢女随时随地可以供给刘敢使用。
注意,是使用,即是无论怎么用都行,不会遭到反抗,反而还会乖乖配合,甚至主动求欢。
这些陪嫁婢女随主子嫁出去的那一刻,便已经身不由己的成为陪嫁品,身为陪嫁品,自然要想尽办法讨得主人的欢心。
因为,只有讨得主人欢心,陪嫁婢女的地位才会有所提高,小日子才会过得滋润。
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陪嫁婢女只要把男主人伺候的开心舒适,有很大的机会翻身做主人。
成为男主人的妾氏,抑或是妻子也有可能。
陪嫁婢女只要爬上了男主人的温床,就算最后成不了妾氏,再次也有可能成为通房丫鬟。
何谓通房丫鬟呢?
通房,顾名思义即是主人的卧室与通房丫鬟的卧室是联通的,通房丫鬟可以在主子夫妇行房事的时候伺候,也可以在主子的召唤下一起与之行房事。
所以,通房丫鬟的地位是大于寻常丫鬟的,不过丫鬟始终是丫鬟,地位上来说还是低于妾氏。
因此,陪嫁婢女最向往的便是成为主子的妾氏,其次便是成为通房丫鬟。
糜锦注定要成为陪嫁婢女,可是能不能成为通房丫鬟,或者是地位更高的妾氏,一切还将看她自己的表现。
糜锦本就生得俏丽可人,主动热情起来更是魅力四射,不然糜竺也不会三番四次的想要纳她为妾。
单论颜值而言,糜锦的外貌丝毫不逊于糜贞,只是在气质上面略输一筹。
一个是小姐。
一个是丫鬟。
稍微一对比,高下立判。
不过即便糜锦不如糜贞,也绝对是百里挑一的大美人一个。
哪怕刘敢已经阅尽美色,在糜锦若有似无若即若离地勾引之下,仍然按耐不住躁动起来。
此时此刻,刘敢终是可以理解一句老话:妻不如妾,妾不如婢,婢不如妓,妓不如偷,偷得着不如偷不着。
这也让刘敢情不自禁的想起一个以前听来的笑话。
女人问男人:为什么有的男人家里明明有个漂亮如花的老婆,却还是忍不住出去找小三,找小四,甚至是找小姐?
男人回答说:这就好比一个小孩,一出生就玩惯了五百块钱的玩具,见到五十块钱的玩具却仍然想玩一玩。
为什么呢?
因为没玩过呀!
男人的回答让人捧腹,却又发人深省。
因为没玩过,所以想玩玩,因为得不到,所以觉得好。
正如刘敢面前的糜锦。
她虽然没有大乔国色天香,也没有糜贞丰盈性感。
但是,刘敢不得不承认,她往那儿一站,眼眸微微一眨,就是会有种莫名其妙的吸引力。
孔老夫子说,食、色,性也!
简直不要太有道理!
对面娇羞可人的糜锦,刘敢虽然有了贼心,惦记了糜锦一小会儿,但是却没有付出贼的行动。
倒不是说刘敢没有贼胆,也不是高风亮节的想学习一下柳下惠的坐怀不乱,而是有一位不速之客突然赶来,自来熟的充当了电灯泡。
还是很明亮很闪眼睛的那种。
“大王,怎么来了府上也不说一声,我马上让人准备酒菜,对了,大王想喝什么酒?”
糜芳的声音打断了刘敢对于男欢女爱的最美妙的遐想。
刘敢瞥了糜芳一眼,没好气地道:“滚滚滚,本王不是来找你的,哪凉快哪待着去!”
刘敢对于糜芳从来没有什么好印象,此时又被糜芳破坏了气氛,顿时说话也变得毫不客气。
糜芳热脸贴了冷屁股,也不生气,或者说不敢生气,笑眯眯地道:“好好好,大王好好玩,小锦,帮我好好招待大王,若是惹得大王不开心,我拿你是问!”
刘敢瞪了他一眼。
糜芳赔笑道:“大王切莫生气,我这就滚!”说完,掉头就跑了。
烦人的苍蝇走了,世界顿时清净了。
糜锦娇羞地看了刘敢一眼,说道:“大王,要不婢子带你去小姐的闺房参观参观?”
闺房?
参观?
刘敢深深地看了她一眼,若在此之前糜锦这么提议,也许他会有兴趣。
可是现在嘛,被糜芳这么一搅和,什么兴趣也都烟消云散了。
“算了,没有你家小姐的同意,本王可不敢乱闯,此处风景不错,本王就在这里等着吧。”
刘敢微微摇头,淡淡说道。
糜锦脸上的失望之色一闪而逝,没多久又谈笑风生地与刘敢畅聊家长里短,小姑娘的嘴皮子利索,风趣幽默,能说会道。
最重要的是见识颇深,懂得很多寻常人不懂的东西。
似是知道刘敢的爱好,糜锦专门吟唱了一首歌吟,是刘敢最喜爱的曲子《桃夭》。
糜锦的音色细腻柔美,唱出来的味道独树一帜,这让刘敢大吃一惊。
真是有什么样的小姐,就有什么样的丫鬟。
糜贞本人高才卓识,她的贴身丫鬟耳濡目染之下,竟也隐隐约约有种小才女的感觉。
至此,刘敢忍不住要为糜锦拍案叫绝,区区一个丫鬟都有如此惊艳的表现,糜竺培养女人的功力可见一斑。
“大王认为婢子唱的如何?可算好听?”
糜锦一曲唱罢,俏生生地站在刘敢面前,含笑问道。
刘敢赞不绝口道:“不错,本王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这么唱《桃夭》,旁人都喜欢着力于开头的‘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你却能把‘之子于归,宜其家人’唱出更具特色的味道,好听,本王喜欢的紧!”
糜锦既欢喜又娇羞地说道:“多谢大王夸奖,大王若是喜欢,日后可常听,锦儿愿日夜唱与大王听。”
刘敢微微一笑,并未接茬。
糜锦张口欲言,想说话,却突然缄口不言。
此时,糜贞姗姗来迟,快步而来,俏脸挂着歉意道:“拜见大王,让大王久等了,贞儿有罪。”
刘敢伸手扶住糜贞,笑道:“贞儿既然知罪,可知该如何受罚?”
闻言,糜贞微微一愣,低眉垂眼道:“大王一言定人生死,自然说什么是什么,贞儿自当遵从。”
“听贞儿的意思,似是还在责怪本王那日要杀庸医之事?”刘敢眯起眼眸,笑容玩味。
“贞儿不敢。”糜贞低头说道。
“是真的不敢,还是假的不敢?”
“大王这么聪明,又何必明知故问。”
“女人心,海底针,本王若是什么事都能明白就好咯。”
“大王英明睿智,也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吗?”
“当然有,比如贞儿方才说的那句话,在贞儿心里,本王真的英明睿智么?”
“大王想听实话吗?”
“自然。”
“英明有余,睿智不足。”
“哈哈哈,好一个英明有余,睿智不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