龄
    “可是我不想讲。”青君还在思忖著说些什麽,临花却干脆地拒绝了,神色冷淡,“那是我的故事,不管好听不好听,你都未曾参与,那麽听了又有什麽意思。”
    凤行眯起眼睛,他的眼睛很大,眨巴眨巴的时候特别像小女生,可是他眯起眼睛的时候,却有种疾风暴雨般的威严。
    他与临花两相对望,互不妥协,一者尖锐,一者嘲讽。
    “如果你特别想知道他的情况,我可以讲给你听。”临花做了一个抱歉的手势,可是那手势毫无诚意,“他做了魔王,越做越好,他长了一张政治脸不是吗?天生喜怒不形於色。别的嘛,如果你还有小细节想知道的,你可以把回逆的通道打碎了,我知道你现在可以。”
    他直视凤行,带著怜悯:“没什麽你回得去回不去的,只要你想,你就可以回去,将他弄到手,凤行,你现在握有整个世界的力量。”
    “他妈的。”凤行听他说了一通,把眼神收回来,心虚地笑了笑,从那一堆东西里巴拉出香烟,点燃了一根,“你又偷听我心声了是不是?”
    “你对我设起心房我就听不到啦。”临花道,“如果你既不敢回去,又想知道更多,不如我们来交换。”
    “交换什麽?”
    “告诉我,在抵达归墟的时候,你是怎麽穿越天地线的。”
    凤行一愣,脸色瞬间变了。
    他原本是在怡然抽烟的,的蓝烟里他蜷缩成一团,t恤牛仔干净皮肤,像个小孩子,小脸上满是无聊,可是他脸色变幻的那一刻,青君清楚地感觉到了空气里胶质流动的黑影。
    他杀了长右,得到了归墟的认可,他实实在在的获得了力量,那种力量之强甚至能物化空气,而他的情绪甚至能感染周围!
    “你怎麽知道的?”
    临花一言不发,只是怜悯地看著他。
    “其实没什麽。”凤行呆了一下,缓缓地笑了,似乎很无奈,“真的没什麽,已经那麽久了,我已经习惯了。”
    临花拍拍他的肩膀,手上黏了一片黑漆漆的阴影,那是凤行情绪带来的黑暗,它们在临花的手上嘶嘶作响,像是蛇类一样开始咬噬:“我要去尿尿,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
    “我刚尿过。”凤行道,被他无端拍了两下,也没有生气,只是很快就避开了这种怜悯式的安慰,朝空气里的黑影挥了挥手,“回来!再说我们什麽时候好到要一起去嘘嘘了,还是说你没人在身边帮忙吹口哨尿不出来?”
    粘附在临花手上的黑色物质像是蠕动的虫子那样,慢腾腾又东倒西歪地回到了凤行身後,半天才慢慢消失。
    他刚得到力量,那力量太庞大了,他还没有完全消化掉。
    青君被震慑的无以言语,那样古老的力量啊,昔年只有女娲盘古他们有。
    “我尿不出来的时候不多。”临花道,“其实也没什麽的,既然你已经出来了,好歹也是有人惦记你的是不是?”
    “是啊。”凤行道,“我有过一个哥哥。”
    青君没有听懂他们在说什麽,可是他看得出他们的严肃,於是他没有问什麽。
    “其实我一直记不得他叫什麽,你知道的嘛,临水过去帮我,我抢了他的皇位。”
    “与他无关。”青君插嘴,“你是帝星,身来就是荣华富贵的,不管你是废柴也好还是天才也好,你都会成为皇帝,最多就是昏君和千古一帝咯。”
    凤行没有听他的话,只自顾自说下去:“那会儿我还不是太子,他才是,後宫倾轧,他算是半个牺牲品吧,父皇为了巩固地位,娶了他侄女。”他露出一个嘲讽地笑,“现在我们都知道了,近亲结婚容易出事,所以他是一个傻子。”
    所有的孩子都是全须全尾的,只有太子是个傻子,而且因为是中宫所出,出生便是嫡子太子,等看出痴呆端倪已经是两岁之後了,皇帝丢人丢到了全国。
    那个傻子总是拽著他的袍子,小心翼翼地喊:“哥哥哥哥,哥哥哥哥你陪我玩吧。”
    他太傻了,他不知道,他才是哥哥。
    他也不知道,他是嫡子,所有庶子见到要恭敬叫殿下的,庶子安可欺嫡啊。
    他总是跟著他,因为皇子里只有凤行比他小,他拽著凤行的手,哭哭啼啼地叫哥哥,宦官拉不开,一拉他就死劲地哭,哭急了还会吐凤行一身,又恶心又讨厌。
    “他比我大三岁,我去斑斓山那年,他已经二十六了,可是依然傻的像三岁。”凤行说,看了看手指,“我要走,他也不知道怎麽知道的,非要跟我去。”他露出嘲讽的笑容,“我是去魔界啊,他怎麽跟过去,所以他虽然闹,我也没有管他。”
    他做到了皇帝,那些年太子是傻子,庶子抢位抢的发疯,凤行登位的时候,兄弟已经死的差不多了,倒是太子因为天生愚笨,活了下来。
    傻人确实有傻福的,凤行便封他为福王,又觉得他实在可怜,连封地都没让他去,让那个傻子住在皇宫,天天早上能去拽他的衣袖叫哥哥。
    那麽那麽久了,他总以为他什麽都不记得了,他甚至都不记得他曾经喜欢过一个人类,为了那个人类他甚至甘心去了魔界。
    这世上,总有些东西柔软地存在你的心底,在你不知道的时候入侵你,然後毁了你。
    “他跟著你到了魔界?”
    凤行哈哈大笑:“是啊,他是一个傻子,我也不知道他怎麽做到的,他居然爬进了通道,一路跌跌撞撞跟进了通道,他死在入口处嘛,被一个小狐妖吃掉的。”
    “只有他吗?”
    “只有他啊。”
    “他想必爱你的厉害。”临花喃喃自语,“他是一个人,被吃掉後就剩了那些感情吧?这麽多年,那些感情都没散,还能将你放出天地线。”
    “是啊。”凤行低眉顺眼,“他给我留了一个琉璃球和一盘豌豆黄,他自己喜欢吃那玩意儿,总以为我也喜欢吃,他到死都记得。”
    “这样麽?”临花拍拍手,“那也不错了,天地间还有真正惦记你的人是不是?”他缩缩肩膀,“我总是梦想,有一天能有一个人为我哭一场,是真的那种哭啊,然後痛痛快快地死去,多好。”
    “你也曾经深陷噩梦拔不出来吗?”
    临花神情淡淡的:“凤行,你是个纯粹的人。”
    “我一直是个软弱的人啊。”
    “你长大了。”临花说。
    凤行一愣,旋即抗议:“说的你好像是我老爹一样。”
    “可是你好不容易长大了,却又要你送死,会不会很残忍?”临花说,表情奇怪,“你觉得呢?”
    “不会啊。”凤行耸耸肩,“你养一只猪,虽然只是东喂一勺子,西给一棵草,可是你起码赋予了它一次生命,然後等到它长大了,养的白白胖胖了,自然是要宰杀吃掉的,否则难道还要养著它一辈子?”
    “有道理。”临花点头,又想起什麽,“喂,什麽叫赋予生命,说的好像我是母猪,你是猪仔一样。”
    “就算真要比喻,母猪也是临水吧?”凤行道。
    临花没有接茬这句:“可是那猪已经进化到了恐龙了,你觉得主人还能宰了他麽?”
    “可是对猪来说,最幸福的时候,还是那时候潦草躺在猪圈里,让主人喂食的时候啊,虽然知道可能以後会被宰杀,可是起码那段日子很快乐啊。有时候本质这东西其实很倔强的,你以为已经变了,可是它还在那里,它的心里,依旧觉得在满是泥浆猪粪的猪圈里打滚比睥睨世界来的愉快,并不是谁都喜欢高高在上的屠戮啊。”凤行叹了一口气。
    “你还是喜欢做猪猡?”
    “喜欢啊。”凤行站起来,神色淡淡的,“可是有时候也会有些很任性的宠物啊,比如说,既然主人不要它了,那麽就大家一起毁掉吧,那样就都在一起了。”
    临花耸耸肩:“我每次看到你都觉得恶心。”
    凤行唔了一声,青君等著他说什麽,却没有下文了。
    “我意思是看到你,觉得我自己恶心。”临花也站起来,抻了个懒腰,“你是唯一一个我能完全听到心声的人,心里没有任何秘密啊。”
    “大概因为我比较蠢吧。”
    “是啊。”临花淡淡说,“傻逼透顶。”
    “那傻逼我要去睡觉了。”凤行说,细细地笑了一笑,小梨涡浅浅的,“那祝你们嘘嘘愉快咯,轮到我死的时候叫我。”
    他张开双臂,像是喝醉了那样拥抱天空:“要结束了,我真高兴啊。”他哈哈大笑,皮肤一层温暖的白光,小脸上满是兴奋,“我突然很想再吃一盘豌豆黄。”
    “你们到底在说什麽?”凤行蹦蹦跳跳地走了,似乎真的去睡觉了,青君忍耐住性子,这会儿终於忍不住问出来。
    “过河拆桥啊。”临花道,“谁能真正把魔兽都留下来呢,它们於我们来说其实也很危险啊,用完了我们就要杀掉它们啊,否则如果以後凤行疯了怎麽办?”
    “什麽?”
    “凤行是要死的啊。”临花很淡定,“那麽多魔兽呢,定了契约的话,饲主死了,魔兽也就会死了吧。”
    “他这样的力量,谁能杀了他?”青君不相信,想起刚才那些物化的情绪。
    “他会自己去死啊。”临花理所当然地说,“他跟我一样,已经失去了活下去的欲望啊。”
    “什麽?”青君只会说这句。
    “穿越归墟的时候,那里是极致的虚无啊,你会觉得回到了空茫。”临花干巴巴地解释,“就类似於沈迷梦中无法自拔吧,嗯,那种时候,就需要有人叫你起床咯,否则你无法从天地线里起床。”
    “叫你起床?”
    “是啊,叩门砖是感情。”
    “什麽感情?”
    “不管什麽感情啊。”临花说,“浓的厚的薄的浅的,都是感情,都能给他清醒的力量,可是他最後只获得了他生为人类的时哥哥留下的一点点残念啊。”
    “那有什麽关系?反正他活著出来了啊。”青君疑惑。
    “可是他爱临水啊,爱到可以穿越归墟,在那里潜伏一千年啊,甚至能摧毁自己,他有最强的意志力。”临花道,“你还没听懂吗?他穿越归墟时,哪怕临水有一点点喜欢他,不管是爱情还是同情或者朋友之类的,他都能感觉到,可是什麽都没有啊。”
    什麽都没有啊。
    生活了五百二十七年啊,熟悉的像是彼此的手脚啊,可是最终还是什麽都没有啊,他送你去战场,他说我希望你回来啊,可是他心里从来没有真的在乎过啊,你在他的生命里连一缕清风都算不上啊。
    就是这麽难受啊,所以凤行早已不再是凤行了。
    “这样麽?”青君低声。
    “就是这样啊。”临花微笑,“所以其实最後真的是猪猡还是恐龙已经无所谓啦,在那里慢慢地等,把心绞碎,然後成灰,吹干,所以他是真的无所谓啊。”
    “无所谓到去死?”
    “他不介意活著,可是也不介意死去啊,如果死亡更能得到临水喜欢的话,他何乐而不为呢?”
    临花说的很轻松,轻松的好像利用一个人的爱让他去死是理所当然的事情那样,那样的自然与安静。
    那是生命啊,可是他们都弃若贫履。
    “我讨厌临水。”青君道。
    “可是不喜欢一个人有什麽错呢?”临花反驳。
    “不喜欢没错,但是暧昧到了让人多情就有错了。”
    “你怎麽知道不是凤行自作多情呢?”
    “什麽?”
    “我是说。”临花笑了一下,“所以你觉得,到底是我爱自作多情,还是你爱暧昧呢?”
    青君被他问的无法回答。
    “所以咯,有时候,喜欢了也就这样了,根本没有什麽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啊,都是骗人的,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再怎麽努力也没办法啊。”
    他想凤行真惨啊,他做什麽临水也不会在乎吧,可是为什麽他还要那样努力呢?
    纵然你那样努力又如何呢?牺牲算什麽?奉献算什麽?你天天跟他在一起,他心里装著别人,你看著他的时候,他想他的眼睛真亮啊,他的嘴唇真好看啊,可是他的心里只是想用他的眼睛,看他心中的那人啊。
    你们坐那麽近,可是你摸不到他的心。
    他是一幅画,而你却是赏画人,你不能碰触啊,只能静静地看,看他蔓延出美好的线条,展现出生活最美的画卷。
    於是最後,你叹息一声,淡淡地说,我无所谓啊。
    只能无所谓啊,因为没人会在乎啊。
    你哭了你笑了你寂寞了或者你高兴了那又如何呢?他都不想知道啊,或者他知道了也无所谓啊。
    哪怕你认真付出了,为了他送上命,他也只会哈哈一笑,说那个傻逼真傻。
    那个傻逼懦弱又胆小,就算获得了世界的力量,他也还是胆小的啊,他在暗处偷窥著,像是一只老鼠,永远见不了光,哪怕他其实那样的光芒万丈。
    他真是讨厌死凤行了,总觉得像看到了自己,傻逼透顶的自己。
    青君不解:“为什麽不再努力一把呢?说不定就成功了啊?”
    临花看著他:“怎麽努力呢?还能怎麽努力呢?你身边围绕了一圈女孩子,你英俊多金,你有忠诚的下属,你什麽都有,你觉得自己都是贪心的,明明已经有了那麽多了,为什麽还要执著呢?”
    他轻轻地喘气:“我在斑斓山跟他生活了一段时间,我总觉得他很傻逼。”他说,很直接,“不说出口的感情永远没用,他就那麽拖拉著啊,离开斑斓山去归墟的时候他拽著临水衣袖哭,可是他还是不说话啊,可是现在你想,为什麽他不说话啊。”
    因为他知道说了没用啊。
    连他哀哭的时候,都没人愿意去理解他,那他说的什麽,又有谁会去在乎呢?徒增别人烦恼罢了。
    他在归墟那里过很久很久,他把自己的一部分吞噬,他不思念也不怀想,他每天跟自己说话,然後他回来,牛逼哄哄的回来,你以为他蜕变了,可是他还是那样怯怯地微笑,他说他还是想做回猪猡。
    有些傻逼骨子里就是傻逼,怎麽蜕变也没用,就像那个留下豌豆黄的傻子,到死都不知道为什麽坚持啊。
    他觉得心里有一种奔流的痛感,像是一条大何,湍急的撞击过他的心,那样的迅疾与疼痛,他甚至抓不住疼痛重点。
    凤行给他展示了他的下场,他们一样的下场。
    他不怜悯凤行,因为他跟凤行都是一样的二货,结局无疾而终,成全别人,毁了自己。
    可是那就是他们的宿命啊,他们除了努力还能怎麽办呢?拼命拼命地努力,就算最後什麽也没有获得,也满足了。
    岁月那麽长,他们深深浅浅地跋涉过来,把最初的感情磨到最薄,然後义无反顾地去死,蠢得让人唏嘘。
    到底为什麽会有那麽多的蠢货啊!
    “我去撒尿了。”临花用力说,其实他自己都不知道他是在说凤行还是在说自己,“不用太同情他,不值得,路是他选的。”
    “可是那样很可怜吧。”青君犹豫著说。
    “未来不会开花的话,起码不要把记忆也毁了吧。”他微微一笑,“没什麽可怜的,没有用的感情对於别人来说是困扰。”
    厕所在很远的地方,临花转身走了,他不是凤行,还做不到就地解决的地步。
    “为什麽?”青君冲他大叫,突然问到了关键,“你怎麽会知道抵达归墟的时候,会有天地线!”
    连他这个曾经的缔造者之一都不知道。
    他们站的很远,彼此相望,相似隔了一个世纪,空气里还弥漫著醋味,像下了一场酸涩的小雨,轻轻舔唇的时候,舌尖都会弥漫出一股酸意,酸的你觉得绝望。
    “我去过那里啊。”临花安静了片刻,笑了起来,声音,遥遥穿过这场酸雨,“我也去过那里啊。”
    他像是在做梦,声音轻轻地飘过来:“那里什麽都没有啊,空茫茫的一片,你慢慢走过去,好像走了一千年,偶尔会有一点点东西点缀,然後你便欣喜若狂啊。”
    “我看到父亲对我的感情,那是一株小小的小草,很小很小,但是很绿很绿啊,我也看到了将离对我的感情,那是一页书,然後还有芙蓉的,是一朵小小的花。”他掰著手指认真数了数,“我一共收获了五个感情,我走了很久很久,那里很大很大,我想我大概走了有百年那麽久吧,可是那点点感情还不够组成一把钥匙的,我便想,我走不出去了。”
    那麽漫长的一生,他收获了五个感情,然後他把那些感情组织在一起,他发现,那些感情淡的甚至不能组成钥匙的万分之一啊。
    那里面没有纯粹的感情啊,父亲的是一点点血脉的关心,所以是绿色的希望,将离的是那个夜晚共度的安静,所以那是一点点惺惺相惜,芙蓉的那是一点朵小小的花,那是少女的一点点同情与悲悯,临水给了他一一滴雨水,那是兄弟的一点点维系,还有一丝丝从异界飞来的灰尘,那是他母亲最终对他微弱的思念。
    所有了,那是他所有的感情,世界万千大,你有数不清的下属,用不完的财富,可是你到了归墟里,那里的通行证只有一点点感情,而你贫穷的甚至开不了门。
    “然後呢?”
    “然後,没有然後了啊。”临花的声音低下去,“没有了。”
    然後他以为他出不去了,他抵在大门上面,他想自己那麽失败,原来他那麽的贫穷,他跪在门边低哭,那时候他不怕丢人也不怕嘲笑,他只是像个孩子,在那个看不见天际的地方哭。
    可是那里也眼泪也出不来啊,於是只能半跪著看天空啊。
    那麽那麽多的雾气,他以为他再也出不去了,可是最终大门还是开了,他跪在那里,大雾弥漫,可是雾气不是白色的,而是金黄色的,那上面有一颗大大的太阳。
    青君总是在问他,为什麽确定他是喜欢他的,他不想回答,因为他也不知道如何回答。
    暗夜那麽黑,浓雾那麽厚,可是有一个人的感情从天空飞来,温暖明亮,照亮了一切,它那那样的有力,甚至能让大门轰然洞开放你出去。
    他从来没有告诉过任何人。
    “我会一直一直原谅你,永远也不会怪你啊。”临花低声嘟哝,“我怎麽会怪你呢。”
    那麽绝望的时候,他的感情飞跃而来,灼热亮眼,穿越归墟化为太阳,将他释放出来。
    他想一个人的一生其实总是一次被震撼的吧,那样的震撼直击心灵,将你败得体无完肤,从此以後,无论你再牛逼再厉害,却总是忍不住跪下去。
    因为那一瞬你被俘虏了啊。
    那样巨大的沈浮,从此以後,再多的错你也可以说没关系,再大的伤害你也可以笑著说无所谓。
    被杀的血脉又如何,被伤害的身体又如何,哪怕被摧毁了精神也不如何,你早在那一瞬完完全全沈沦了。
    尽管那样浓厚到化成炙热的太阳的感情,也不过是杀意恨意与稍稍的惺惺相惜罢了,可是他还是很想努力把那浓厚的感情转为爱情啊。
    那样的救赎,无人可以再逃脱,生不能,死也不能。
    百花杀 90 梦中了了醉中醒
    虽然睡不睡都无所谓,不过临花还是觉得睡觉比较好,反正闲著也是闲著,他老祖宗都是万恶的阶级有钱货,留下的寝宫雕廊画栋层楼叠榭都是锦天绣地的,他自己选了一个小偏厅,把青君按到隔壁去,便安安静静地睡觉了。
    人间养成的习惯,不到深夜睡不著,他辗转反侧胡思乱想了大半夜,一会儿是他母亲一会儿是他父亲,间或还能插著几个奇怪的回忆,等到有睡意的时候,已经天快亮了,但饶是如此,也没有睡多久,很快便被热醒了。
    大概是又出事了吧,他无声地叹了一口气,这地方之前撕裂过封印,露出了痕迹,已经不安全了。
    不过现如今,应该也翻不出花样来,只是这里也不能住了。
    两天没刮胡子了,下巴上刺刺的,他从柜子上拿了一把小折刀,正打了水要洗脸,外面却传来了低低的谈话声。
    他推开窗子,晨光微曦,朱红的窗梗上还粘附著露珠,微微的荧光,衬得远处的灰色雾气浓浓的。
    凤行赤脚走在地上,临花不知道他什麽时候起来的,不过他显然是睡了一半被惊醒的,连衣服都没换,只穿了一件襟袍大开的丝绸衬衫。
    白天金砖铺就的土地这会儿全部融化了,金色的液体溶溶流动,像是流动的河流,瞧起来温温润润的,但是碰起来绝对会要你好看──那温度可能直接将皮肉烫熟了。
    “杂种。”凤行低骂,用力踩了踩脚下金色的泥浆,脸上恶狠狠的,“老子早晚要杀了你。”
    如此高热的温度,应该是钦丕跟过来了,临花想,结界太硬,钦丕进不来,便用高温在融化,金砖铺就的地方温度最容易聚热,於是那边便先融化了。
    “不要过来。”凤行大叫,在泥土里重重跺脚,像是一只愤怒的小鸟,呼啦一下子冲出去,拦住了出门的青君。
    “怎麽了?”
    青君茫然地看看凤行,又看了一眼趴在窗梗上的临花,他也是刚睡醒,睡眼朦胧,睡痕宛然。
    “揍人。”凤行飞快回答,抹了抹脸上的汗水,“滚进去,我把温度恢复之前,不许出来。”
    青君站在泥浆前面,的热气将他蒸腾的脸颊绯红,临花看了看咕噜咕噜冒泡的金色泥浆,冲他笑了笑,然後将窗子关了起来。
    临花再次开窗出来的时候,外面已经恢复了平静,他隔壁的门紧紧关著,他瞥了两眼,还是什麽都没说。
    昨晚之後,他就没跟青君说过话了,他想青君应该猜到了他隐瞒下去的话。
    其实蛮讨厌那种怜悯的,因为自己太贫乏所以同情,可是又会觉得,如果真是同情的话,其实也很好啊,起码靠的更近了。
    “你在这里干什麽?”
    凤行弄好了一切,居然没去睡觉,蹲在树下捅蚂蚁窝,蚂蚁有三四个窝,他扯了一块布沾了水把窝全部都堵上,然後逼著蚂蚁从一个洞出来,他便在那里一个一个数蚂蚁。
    “蚁後还没出来。”
    临花站到他身後,凤行立刻兴致勃勃地汇报:“工蚁出来了一百三十八只,有一个小队还带了半只毛毛虫出来。”
    “想要蚁後出来,要拿水灌。”临花肯定道,对这个相当有经验,蹲下去看了一会儿,“要不要我帮忙?”
    他也皮蛋过一段时间,还是比较会玩的。
    “灌了水就会死光了诶。”凤行摇摇头。
    “我明天就走。”临花说,戳戳他的肩膀,“你跟我们一起走吗?”
    “跟你走干嘛?”
    “3p呗,还能干嘛。”
    “笑出腹肌来了。”凤行笑起来。
    临花伸手去摸了一把,饱满的八块腹肌,手感忒好,他忍不住也笑起来:“金刚芭比。”
    凤行长了一张文弱的脸,可是这力量真是杠杠的,他还记得那年在斑斓山,他们并排躺在一起,这小子清俊又斯文,眨眼经年,居然已经有这麽大的力气了。
    “你好像小了一点。”临花点点点,比划了一下,“我记得那时候你还是十七八的样子,现在反倒成了十四五了。”
    “逆生长了吧?”凤行拽拽衣摆,把身体遮好,又拨了拨头发,“幼齿麽?”
    “幼齿。”临花点头,再次去摸他的肚皮,“所以觉得你可以跟我们一起走,了不起我们扮成一家三口咯,叫我两声老爹你又不会死。”
    留著凤行垫底会好很多,可是他总是觉得,太残忍了啊。
    活生生的人,会哭会笑还会说白烂的话,可是有一天,你就发现到尽头了,从此以後你再也见不到了,而如果他不知道你还能觉得怜悯,而你知道他去送死,总是觉得萧瑟。
    “你又不是没有,摸个毛线啊。”凤行拍开他的手,将他那个乾坤袋拽出来,又开始往外面拽东西,临花期待地看著他,觉得这会儿也该吃早饭了,谁知道凤行却掏出了一个psp。
    “你带发电机了?”临花的眼睛亮起来。
    “带了。”凤行无精打采,“我还带电脑了,但是没办法上网。”
    “玩游戏也很好啊。”临花的眼睛闪闪发光,凤行把psp捏紧,下意识地把屁股往後挪了挪。
    “我的。”
    “见者有份嘛。”
    两人僵持了一阵,凤行举起手投降:“我找个双人游戏。”
    他在psp里翻了一会儿,他玩的都是格斗类的,双人模式的少,翻了好久,才找到一个冒险双人的。
    “我要做海绵宝宝。”临花斩钉截铁,屏幕上显出的是吐泡泡大作战,右边是黄色的海绵宝宝,左边是傻兮兮的派大星。
    凤行相当爽快:“行。”
    单机游戏总是弱智的多,虽然是号称冒险游戏,不过也简单的很,屏幕上有两条路,中间有荆棘、电炉、高山、海洋等障碍,谁先冲破障碍到终点吐出三十个泡泡谁就赢了。
    游戏开始的时候,临花才知道为什麽凤行答应的爽快。
    海绵宝宝在右边,他跟凤行挤在一起,势必要用左手去控制键盘,而他又不是一个左撇子。
    海绵宝宝冲到荆棘的时候,派大星已经过了高山,还转过头来在高山上做了一个鄙夷的手势,临花气的不行,磕磕巴巴地穿越海洋到沙滩时,派大星已经坐在那里冲他吐泡泡了。
    “啧啧。”凤行无意义地感叹,吐完了三十个泡泡的派大星在屏幕上噗噗地继续吐泡泡,“啧啧。”
    “吐你妹啊……”
    “那就送你吧,路上慢慢玩。”凤行被他骂了一顿,也没有生气,想了想干脆把乾坤袋一起给他,“里面东西挺多的,打发时间吧,话说,最深处还有安全套,巧克力味的,不要忘了啊。”
    “滚啦。”临花低声说,“你为什麽要帮我。”
    “因为我突然觉得,就要到头了啊。”凤行坐下来,拍拍大腿,“喂,要是能再见面,我请你吃豌豆黄啊。”
    临花凑过去,将头搁在凤行的大腿上,少年的身体笔直的像一杆标枪,连大腿都是硬的,他躺在上面,仰头看天空,觉得天空真蓝真蓝啊。
    “我不爱吃甜的。”临花说,“甜的吃多了嘴里发苦。”
    “那我请你吃杨桃丁啊。”凤行道,“好不好?”
    “怎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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